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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值一哂:我跑故我在……意

1 : GS(14)@2016-04-13 16:59:29

過去幾年從臉書作目測統計,再加平日街跑時擦身印證,確實有不少女生愛上跑步……或起碼愛上上載跑步相。她們除了享受運動過程,對運動衣着的講究亦越來越高。在街上看見天后鄭秀文穿上緊身運動服的廣告,型格耀目的衣着襯上結實健康的身形,跑步點止運動咁簡單?大滴大滴汗水從額頭滾下,加上身上的螢光跑衣,這才是新時代潮流女性的形象。跑得型、穿得潮才是跑者王道,女生亦自希望能夠成為另一個鄭秀文或歐陽靖。一個多星期前在港舉辦專為女生而設的10K夜跑賽,就吸引了6,000位女跑手參加,並將科學園擠得水洩不通,其中且有台灣著名的藝人女跑手歐陽靖,可見此項賽事的號召力。賽事的確好玩,進入會場,感覺猶如嘉年華,單是不同款式的佈景板已吸引女生不斷拍照,沿途還有鼓手、饒舌rapper為跑者打氣,當然跑手包裏貼心的女性禮品也十分吸引。若我是女生,當晚也會玩得不亦樂乎,頻頻自拍打卡post上facebook……惟沒想到其後facebook另載的照片卻是觸目驚心,皆因樂極遂生意外,事關參賽跑手眾多,而賽道狹窄,致有好幾位女生賽事期間絆跌,其中情況最嚴重的更是認識的女跑友。她在跑到4K時被絆倒,再者身邊跑手擠迫推撞,因而失重心整個人前衝仆跌,除撞傷鼻樑以致血如泉湧,額頭腫起一大血瘤,左臉也有擦傷,而左手尾指更在落地後即時變形脫臼……我已不忍再寫下去。當時附近並沒大會工作人員,猶幸有位學過急救的參賽者及時照料,然後被送院治理,鼻子縫了3針,現仍在康復當中。事發所在幾近折返點,是十分擠迫的樽頸地帶,而跑道不過就一條僅有一線單車路闊度的路面,其狹可知。然參賽人數眾多,其中有很多更非跑步常客,不識基本跑步禮儀,譬如說:突然放慢腳步停下自拍,甚或邊跑邊拍,這些危害他人的動作都令賽事險象環生。據說,去年同類型賽事亦有路窄、太暗、指示不足以致跑手絆倒,但主辦單位似未從善,名額更由去年3,000人大幅翻一番,最終令跑手嚴重受傷,結果令人惋惜。我是一名跑者,對跑賽當有一份期盼,而公司亦有贊助不同跑賽或山賽,對賽事主辦單位的安排更是上心。紛繽元素(不期然又憶起一年前台灣的粉塵派對事故)固然令賽事更有趣,讓跑眾得享其樂,既為贊助商,亦會因這些亮點令賽事與眾不同,且在芸芸跑賽中突圍而出而自喜。惟歸根究柢,跑手安全方是最大考慮,只着重花巧元素,忽略比賽基本條件,已是本末倒置。言猶在耳,剛過去周末的九龍東街跑,也經歷了戰戰兢兢的時刻。當日起步初時天色還好,只是開跑至中段,突然風雲色變,跑手自亦不知已發黃雨警號。其時大風大雨令跑手頗為狼狽,且更出現受傷個案。大會因而當機立斷腰斬賽事,以跑手安全為前提,堪值一讚。做個負責任的搞手很重要,而做個負責任的跑手何嘗不是,空肚吃早餐沒大不了,惟空肚長跑卻是以身犯險。我跑,故我在意。還原基本步,主辦單位妥善安排賽事流程,讓所有跑者順利完成賽事,安全回家,這都是我身為跑者和賽事贊助商的小小寄望。王利民康宏金融集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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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413/1956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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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好】荒謬時代的抗爭:我反抗故我在

1 : GS(14)@2016-07-15 05:16:18

「《反抗者》是卡繆的重要著作,他經歷二次大戰,納粹與共產兩大邪惡帝國的興起,奴役人民,他認為人要脫離被奴役的身份,便必須反抗,被逼迫到一條界線時,要站出來說「不」。卡繆認為反抗源於拒絕荒謬,但荒謬感是一直寄居在自身的存在當中,從而產生一種「無所謂的態度」,然後人靜靜地、荒謬地享受着痛苦。只有敢於反抗,才能擺脫這種狀態,才可以感覺到自我的存在,這就是「我反抗,故我們存在」的意義。


「在荒謬經驗中,痛苦是個體的;一旦產生反抗,痛苦就是集體的,是大家共同承擔的遭遇。反抗,讓人擺脫孤獨狀態,奠定人類首要價值的共通點。我反抗,故我們存在。」——卡繆《反抗者》



對抗荒謬

卡繆的存在主義式反抗,與共產主義、社會主義,為了某個政治理念而抗爭是有分別,因為反抗不是手段,反抗本身就是意義所在。卡繆的作品《異鄉人》、《反抗者》是八十年代念大學的人必讀,當我知道要為《梁國雄司法抗爭二十年》這本書起個名字時,熟不猶豫就想到了卡繆的名句。七十年代我中學時已知道有這個人,每天放學會在麗宮戲院附近流連,在新蒲崗工廠區碰到他一身軍裝打扮派發叫《戰訊》的刊物。然後八九民運後是看到關於四五行動的新聞,各式各樣的社會抗爭行動,抬棺材衝擊新華社、國慶酒會。九七後我在傳媒工作時,也經常採訪他那些只有四、五人的抗議行動。那時我就認定長毛的反抗,是一種存在主義式的反抗,即使參加的人少、受民主派排斥、傳媒不作報道,他也一樣我行我素。但九七後香港社會發生變化,臨立會的倒行逆施,主席范徐麗泰的嘴臉,令長毛逐漸走入主流,由所謂「滋事分子」變成抗爭英雄,直至在新界東當選,晉身立法會。



《反抗者》最新中文版。

《我反抗故我在:梁國雄司法抗爭廿年》封面。



Maverick

其實在抬棺材、拉布等社會及議會抗爭之外,他廿年來一直在做的一件事,是司法抗爭,這也是他最不為大眾留意的反抗,對傳媒而言,沒有衝突場面,就沒有新聞價值,長毛在法庭內的自辯,總比不上立法會與「MC興」及「元秋」互窒有趣,因為法庭自辯沒有甚麼sound bite可言。「《我反抗故我在:梁國雄司法抗爭廿年》一書,將他廿年來的官司臚列,並由法律學者、專家、學者、社運人去解析這些案件在香港公民運動歷史上的重要性。他在過去廿年平均一年打一單官司,當中分兩大類,一是司法覆核,一是刑事檢控的上訴案,有的是他自辯,沒有代表律師。書中陳文敏比較完整分析長毛的案件,也作出專業的判斷,他認為官司勝敗參半,但重要的不是訴訟結果,而是不少判決均對相關法律作出澄清,也令法院要就《基本法》中對公民基本權利保障表態。而戴啟思認為長毛是法律界的Maverick,特立獨行的反叛者,「他是我多年大律師生涯中遇過戰績最為彪炳的訴訟自辯人」,戴認為長毛庭上自辯總是能把話說得滿有魅力和智慧,令人感到他對有關法律議題早有認識,但又不會令法官陷入窘境。庭上的長毛,並不是那個刻板的衝擊形象,反而更似一個律師,這是我們平時看不到的長毛。香港今天正身處荒謬的時代,倒行逆施,赤裸裸進行政治迫害,將執法部門變成政治工具,我們別無選擇,要擺脫這種荒謬感,也只有反抗!



撰文:劉細良編輯:謝慧珊美術:吳子豪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 ... t/20160715/196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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