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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擬規管基金券商後勤合規部高層須向監管機構問責

1 : GS(14)@2016-11-30 23:52:36

【本報訊】基金、券商的幕後掌舵人及後勤負責人,日後都須向監管機構報備及問責!路透引述消息指,證監會擬擴大監管範圍,除直接發牌管轄前線持牌人之外,連資訊科技(IT)、營運、合規、風險管理等部門的後勤部門高層亦須登記其職務,直接問責。業界指若新規落實,合規部門料首當其衝。記者:黃翹恩 石永樂



路透引述消息,指未來數周證監會將以通函形式,要求券商、基金公司中負責日常受規管活動的主管,須向該會報備,使他們對金融機構的違規行為承擔更多責任,意味將擴大監管範圍至後勤部門,如負責內部監控系統、網上服務系統的IT部門、負責確保機構行事合符監管要求的合規部等。



稱新措施增透明度

證監會發言人回覆查詢時,確認有關消息,指此舉旨在協助證監會從持牌機構獲得最新的管理訊息,促進高層意識到他們在現行監管框架下的義務,並認為這些措施將會增強行業的透明度,進一步強化持牌機構的企業管治。現時證監會最主要的規管對象是其持牌機構及持牌人,例如股票行、資產管理公司、基金經理、股票經紀等,他們行事須合乎《證券及期貨條例》、《持牌人操守準則》等多種規例。不過,股票行老闆、後勤部門等即使對日常營運舉足輕重,甚少受該會直接規管。有美資對沖基金負責人指出,若新規落實,牽連甚廣,尤其要釐清須問責的人員「去到咩層次?係營運總監,定係低級到每個部門阿頭都要管?團隊一齊決定的話,又搵邊個問責?」他又指,不少國際基金在港只設小型辦公室,實際業務由國外總部人員負責,若要求他們登記問責,對基金當然有壓力,亦質疑證監「管晒全球職員?有冇能力做咁多嘢?」面對被指權力膨脹「管過龍」,有接近監管人士解釋,以通函形式代表並不涉及修改現行條例,而現時持牌金融機機的要員(Key persons)一向須申報,新要求有助在出現違規事件時加快調查進度。


業界質疑「管過龍」

有持牌人表示歡迎新規例,「而家係RO(負責人員,每機構最少兩名)孭晒鑊,唔會理你專長係咩」,尤其若聽從合規部意見後仍然「出事」,證監會仍然處罰持牌人,若新規定要求連合規部等後勤負責人都要分別問責,做法較公平。過往涉及非持牌人的高層遭責罰,多數與其操守未達標準有關,例如中國平安前行政總裁賀志華,身為決策者卻未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該行洗黑錢和保障客戶資產,去年2月被指違反《操守準則》,被禁止擔任持牌人或持牌機構負責人員(RO)一年。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1130/1985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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