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 紅包的出現可以對一些問題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今天,我們就針對微信紅包來講講。

看了中國移動部門經理寧宇的雄文《並非零成本的紅包遊戲,會成為社交軟件的致命毒藥嗎?》,在此謹慎地表達一下自己的觀點。

在該文里,寧宇對紅包的態度是負面的,這點我們一致。然而,寧宇對紅包的危害進行了三點總結,並由此引出對策,很抱歉:我一點都不認同。

因為既然連寧宇先生都對微信紅包有這樣的誤解,因此可能也會有很多人會有相似的誤區。所以本人要專門說道說道。

筆者認為,這些問題都不因為紅包才出現的,相反,紅包的出現對這些問題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因為搶紅包的現象基本上在微信紅包,跟社交(軟件)相關的也是,所以我們就專門針對微信紅包來講。

1、先來看,紅包與賭博的關系,寧宇先生認為紅包是賭博的催化劑是事實嗎?筆者認為,搶紅包不僅不是賭博,相反是賭博的殺毒劑,如果所有人都參與到了紅包遊戲中來,那世間將會少很多傾家蕩產的悲劇。

首先從形式來看,不止紅包,任何事物都有可能成為賭博工具。

先不說是否有人用搶紅包來賭博,其實任何事物都有可能成為賭博工具,即便是一朵花和幾顆玉米,我們在影視劇里也經常看到,事實上現實生活當中也廣為存在,它往往也可以淪為賭博工具。

因為微信紅包的上限是200元,確實可能有人用來賭博,用紅包接龍的方式,任何事物可能都有敏感地帶。但筆者認為,大部分人所進行的搶紅包都只是真正的遊戲,不能上綱上線把它定義為賭博。

賭博在紅包之前已經存在,但通常我們找三五好友一起來玩玩牌、打打麻將,我們可能不會刻意把這定義為賭博,而是一種娛樂、一種消遣。只有當我們把玩牌和打麻將當成獲取金錢的一種手段,以此來博得較大利益的時候,或許才叫賭博。

回到搶紅包來看,我們大多數人現在所實施的搶紅包行為,其實更像是休閑,是大家在一起玩玩,所以我們才經常非常介意別人發少了或者發多了。而賭博,顯然是有一樣的規則的。

即便是紅包接龍,通常我們也規定規則,比如發200元3個/次,最佳者發,所以有人可能會利用這種方式來賭博。但是,我們大部分人都不會這樣玩,通常都可能是5(10)元8個/次,最佳(少)者發。我們不能以少數人的行為來給搶紅包遊戲打上賭博的標簽。

其次,從危害來看,微信簡直是賭博的絞殺機。

並且,即便是“200元3個/次,最佳者發”,相對於真正的線下賭博,真是太沒吸引力了,輸死了也難以讓人傾家蕩產。並且,因為工具是騰訊的、規則是騰訊的,所以基本上沒有太多出千的可能,除非有賭博機構參與(但這種基本上普通人不會涉及),大家的輸贏幾率基本上不會相差太大。

而在線下真正的賭博里,君可知,有多少人在毫無節制的賭博里輸得傾家蕩產?

所以,筆者的結論是,我們要給微信紅包送一面錦旗,獎勵它在遏制賭博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貢獻,如果所有人都參與到了微信搶紅包遊戲當中來,世界會多了很多美好,而少了很多因賭博而傾家蕩產的人間慘劇。

2、關於營銷欺詐,是否因為紅包更加肆虐。同樣,營銷欺詐不是微信之後才出現的。比如,微博時代,經常有人說轉發多少條就送iPhone一部,但大多數都在玩文字遊戲或者找借口不送。

並且,我不知道作者所指營銷欺詐具體是什麽樣的行為,因為語焉不詳,如果是指支付寶敬業福這樣的事件,那我是贊同的,這個事件,我覺得給用戶帶來了很不好的感受。但支付寶跟支付關系更緊密,跟社交關系(軟件)不大。

並且,我們同樣不能用個案來概括一種現象,然後給紅包這個事物帶上一定負面的帽子。事實上。

事實上,紅包之於社交而言,更多指微信紅包和qq紅包,支付寶紅包因為社交屬性不強,基本上可以忽略。

那麽,我們就會發現,除了支付場景之外,基本上微信紅包和qq紅包的使用場景都是在群里,微信群或者qq群。

運用到跟營銷相關的場景是怎樣的呢?通常是,當事人發出一個紅包,然後就請求大家去某個鏈接點贊或者投票,或者要求大家領了紅包的就關註某某公眾號和某某文章。

那麽問題來了,這種提前兌現承諾的方式,到底是推動了營銷欺詐,還是減少了營銷欺詐呢?特別是相比於微博時代的送iPhone營銷?

答案是很明顯的。

3、關於紅包社交是過度,以及我們變得小氣了的問題。紅包社交過度這顯然是一個偽命題,紅包社交不可能過度,除非有人跟自己口袋里的錢有仇,因為過度是要付出金錢代價的,而事實上,大部分人在群里面是小氣的,所以才有人非常不滿意個別人發一分錢然後自己又搶回去這種行為。

那麽在什麽情況下可能會出現所謂的過度?就是確實有人做營銷,如果不是企業行為(這種不多),頂多也就是偶爾發個百來塊,機會顯然不是很多。大部分人甚至即便發了廣告,也不願意按照群規來發紅包。

在這樣的前提下,並且,我們大多數的群其實都是基於一些強關系而存在,對營銷也是抵制的,又會有紅包營銷多少事?

所以,微信紅包對於在線社交(軟件)的危害不在這里,它真正的問題在於對人與人關系的損害。

1、紅包正成為社交關系的負擔

或者說,紅包正成為“屌絲”們的負擔。

因為我們都非常清楚,參與者大多數是屌絲,老板們一出場往往就是丟一個200元大包就走了。

所以,筆者認為,首先,這就是給屌絲們的第一個負擔,心理負擔。前面講了,群更多是基於強關系而存在,群友之間往往會有同學、同事、親戚等各種關系鏈。混得好的人,經常動不動就發個200元紅包,很快就披上了大老板的成功人士形象,然後成為了社群的中心,胡吹亂侃你的輝煌經歷。會給其他人帶來什麽感受?久而久之,有些人可能就會只看不說,只搶不發。

其次,情感負擔。在以往,經濟條件不如意的時候,逢年過節,人們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開銷,比如份子錢、壓歲錢,但是現在,你不能去,至少可以在線發個紅包吧?不發好嗎?不發,就影響感情了。長此以往,我們都不敢跟別人聯系了。

再次,道德負擔。通常,我們經常會背上各種小氣的包袱,不發紅包就成了小氣,發少了也成了小氣,只搶不發更是為大家所不齒。特別是對於一些發達了的人而言,這簡直是犯罪,你都那麽有錢了,連個紅包都不舍得,發也是發這麽少,做人真是失敗啊。

那怎樣把握這個度呢?對於有些人而言,可能唯有不吭聲也不搶是最好的處理辦法。

小結一下,很多時候,紅包沒有成為賭博工具,卻成了表演的道具,紅包是名利場和是非場,更是“人品”的驗金石,一驗就散夥。

2、紅包讓在線社交偏離了社交的核心訴求

因為第1點,在社交關系負擔之下,我們因此難以有更多機會實現我們在社交過程當中的核心訴求。這就意味著,我們離這種訴求越遠,就會離在線社交越遠。

我們都非常清楚,社交的最核心訴求是情感的交流,觀點的碰撞,實現的方式更多的是交談(文字),也就是聊天,在線社交更是。

但現在,很多人到群里去的目的是什麽?還是交談嗎?不,很多人去群里看看,都不是為了交談去的,他們一般不出聲,但是看到紅包絕對會搶。

所以,很多人到群里去看的目的,就是去搶紅包,並看別人交談,自己的心思閉口不談。

3、紅包違背了社交的本質和初衷

社交的本質是什麽?筆者認為,是關系和情感的維系和不斷強化,只有同時具備這兩點,才算得上真正的社交。

首先是建立關系,這個沒有問題。讓原本沒有關聯的人具備某種關聯。這個紅包可以起到一些很好的作用,因為紅包的出現,我們往往可以很快就拉近彼此之間的關系。

問題就出在維系情感上。

情感靠什麽來維系?靠互動,這沒錯,要常來往。也有人認為可能要靠付出,付出有很多形式,多出力、出資源,相互幫忙。也有人付出金錢,那麽付出金錢是否能帶來好的情感呢?可是,這是否與“談錢傷感情”的“古訓”背道而馳呢?

在很多情況下,付出金錢是可以帶來好的情感維系的。前提是,一,是否雪中送炭。二,是否不求回報。

微信紅包里的普通眾生,是否能做到這點?或者其實是走向了反面,因為利益在社交關系里的摻雜,讓大家都心有芥蒂了?

是否往往會因為紅包所產生的雞毛蒜皮的利益關系,把原本存在的情感紐帶都給斬斷了?

可能社交還是純粹一點好。

因為篇幅所限,本文暫不闡述如何回歸在線社交的本質,讓紅包對在線社交的危害少一點。但毫無疑問,在線社交,或許正是成也紅包,敗也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