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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成稿需要經過被採訪人認可嗎?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45869.html

1. 媒體有權不採訪某人,某人也有權不接受媒體的採訪。說「不」的權利是討論這個問題的根本。

2. 如果媒體非常想採訪某人,那麼受訪者更加佔據主動,會提出各種要求,而媒體會根據各種情況選擇是否接受這些要求。但不要忘了,媒體始終有權說「不」。

3. 如果受訪者非常想通過媒體讓自己的觀點為更多人所瞭解,那麼媒體更加主動。但不要忘了,受訪者始終有權說「不」。

4. 不管是誰,如果答應了對方,就應該信守承諾。

5. 一般來說,更堅持「獨立性」的媒體,會更受到尊敬,而答應受訪者過多要求,會傷害獨立性。但堅持「獨立性」需要實力為支撐。譬如《紐約時報》就拒絕以審引語為前提的採訪(http://publiceditor.blogs.nytimes.com/2012/09/20/in-new-policy-the-times-forbids-after-the-fact-quote-approval/,需翻牆) 。但能明文做出這種規定的媒體,至少我沒看到第二家。

6. 更多媒體會答應受訪者「審引語」的要求,但拒絕「審稿」。「審引語」和「審稿」的區別在於:受訪者通過審核在採訪過程中說過的話,確保自己的意見表達充分、準確,但稿件的撰寫與受訪者無關。這種處理方式是媒體和受訪者各自訴求均得到一定保護的平衡點,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對雙方都更有利。

7. 在新聞實踐中,越接近「專訪」,媒體越容易答應受訪者提出的審核要求;越是廣泛採訪,媒體越不容易答應受訪者的審核要求。這很好理解:專訪更接近於「共同創作」,即記者與受訪者共同完成的作品;而廣泛的採訪,受訪者提供的只是「引語」,很多時候甚至只是對一個事實 Yes/No 的確認,對作品完整度幾乎沒有影響。

8. 在新聞實踐中,還存在「背景談話」的情況,即受訪者者要求談話內容不被記錄,只是幫助記者瞭解所談事情的背景。媒體和記者可以主動提出進行背景談話,以說服有顧慮的受訪者提供線索;受訪者也可以要求談話內容不被記錄。通常在這種情況下,記者不應錄音、錄像或者做筆記,但受訪者可以,以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

9. 對受訪者而言,更專業的做法是自己也進行記錄,並約定在某個時間之前,可以修正自己的說法。

10. 在中國,會提出「審引語」的很少,要求「背景談話」的更少,自行記錄並修正說法的受訪者鳳毛麟角。而要求「審稿」的受訪者很多,事後雙方糾結於「是否斷章取義」的互相攻擊更多。無他,媒介素養在一個社會的養成,是長期過程。真正意義上的「新聞專業主義」在中國也就大概不到20年的歷史,這需要有個過程。

11. 隨著 SNS 的發展,受訪者可以直接將自己的觀點傳遞到受眾,對「媒體」的需求越來越小,因此接受採訪時提出諸多要求的情況越來越多,前面提到的《紐約時報》的規定,也是去年才制定出來的。新傳播規律正在挑戰和影響著很多舊規則。

綜上,到底是否「應該」由受訪者認可,更多是實踐操作的問題,丟開背景討論所謂的規則沒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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