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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地王掀爭產風暴 過世一年未葬


2011-3-3  TNM




三重地產王蔡城1年多前因車禍過 世,迄今未下葬,大體仍停放蔡家靈堂後。本刊調查,蔡城過世後,大房子女才發現,百億元資產已被過戶到二房陳英美及其公司名下,蔡家長輩曾提「二、八分 帳」,但二房不理,大房現已提告。蔡城白手起家成美談,如今卻因兩房爭產風暴而未能入土為安,成了三重奇案。

新北市三重區在升格效應下,房價大漲,尤其捷運新莊線及機場線交會站∣三重站捷運路一帶,地價一年內大漲三成,每坪站上二百萬元,房價每坪更是上看四十五萬元。而這燙金地段的大地主,是擁有三百多坪的神祕女富豪、櫻梅建設公司董事長陳英美。

百億地王 白手起家

本 刊調查,陳英美身價不凡,她在三重、新莊、林口、土城一帶擁有上百筆土地,包括土城市中央路一段海霸王餐廳旁一千坪土地,每坪地價已漲到一百二十萬元;力 行路上八百坪商業用地,每坪已衝破一百五十萬元;此外,還有林口夜市附近七千坪土地、五股工業區內台灣檢驗科技公司等用地、三重祐民醫院用地、台南地區二 十三甲地等,並擁有日本土地、越南土地、房產、銀行股權等,身價超過百億元。

陳英美是誰?在地人大多沒聽過,但講起她已過世的丈夫蔡城,三重房地產業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蔡城的元配是蔡詹水雲,為全職家庭主婦,陳英美則是二房兼事業助手。

蔡城為尚德實業公司(二○○二年已下市)董事長,財富身價僅次於三重林家,為三重第二大富豪,他白手起家的故事,成了地方傳奇。蔡城一年多前過世,並沒有風光下葬,而他生前累積的龐大資產,則成了他大體仍停放在三重重新路上一棟四百戶社區一樓住家裡、迄今尚未下葬的源頭。

遺產糾葛 停棺挨罰

蔡城靈堂及靈柩設在社區裡,引來鄰居抗議,「誰願意每天經過靈堂?」五個月前被警方以違反社會維護法,處罰蔡城兩房五子三千元罰款。

表面上,蔡城大房三個兒子說:「因為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墓地。」二房兩個兒子則說:「我們想辦好父親後事,但因三個哥哥阻止。」實則不然,背後糾葛兩房的,就是蔡城生前逾百億元的資產。

本刊近日找上蔡城大房的兒子們,談起這場家族爭產風暴。蔡城長子蔡宗坤說:「原本兩房的家人都在家族企業內打拚,以父親為核心,共治六家子公司,其中二房持有比重較高,陳英美扮演大掌櫃角色。」

蔡城平時和二房同住,一年當中,只有除夕和清明節才會全家共聚。二○○九年的除夕夜時,大房、二房難得同桌吃年夜飯,蔡城曾對全家人說:「家業那麼大,都不要計較得那麼清楚,團結才會有力量。」

不 料,同一年的十一月,蔡城在台南出車禍過世。由於走得突然,身後的遺產完全沒交代,家族爭產隨即上演。「爸爸進入急救室時,人還沒走,陳英美的二個兒子就 準備好要提領存款帳戶內現金了。」蔡宗坤說,「爸爸走了以後,剛開始,陳英美還對我們說:『沒問題,遺產會好好處理』。」

資產轉移 二房獨厚

但大房始終等不到下文,因而開始調查父親名下的資產,這一查,才赫然發現,早在○三年,蔡城名下多筆土地已被轉讓到陳英美或其主導公司名下。

不僅如此,「這段期間,陳英美也將我媽名下的多筆資產,移轉到人頭戶或者她自己名下,有些還被變賣掉,但錢被她領走。」蔡宗坤拿著領款的紀錄,控訴陳英美將蔡詹水雲原來持有價值至少上億元的多筆三重土地賣掉,大房完全被蒙在鼓裡。

此外,「我媽媽和弟弟的住宅,還被陳英美拿去抵押向銀行貸款,我們三兄弟還是家族公司銀行貸款的連帶保證人。」蔡宗坤說。

長輩勸和 調停無效

「有 一筆以前爸爸還給銀行的借款,陳英美竟說那是爸爸向她借的錢,現在竟寫存證信函來要我們還,我們故意把存證信函貼在靈堂門口,讓大家評評理。三重人都知 道,蔡城會需要向陳英美借錢嗎?」蔡宗坤氣憤地說:「因為二房管公司的帳,我們的印章、房子權狀都在她手上。連一毛都不給就算了,還做到那麼絕。」

蔡 城的小弟、前三重市民代表蔡簿也現身告訴本刊:「蔡城名下九成多的資產都在二房手上,大房這邊幾乎一毛都沒有。我傳話給陳英美,『大房、二房,二八分帳都 可以商量。』已經那麼卑微的訴求了,陳英美還是不回應,後來請出幸福水泥董事長陳兩傳、前立委許登宮勸合,都沒得到對方回應。」大房這邊憤而提告。

認識陳英美超過四十年的蔡簿說:「我都活那麼大了,也不缺什麼,這次是看不下去了,才跳出來說句公道話。」

整修怪手 第一桶金

蔡簿回憶起當年。蔡城十幾歲時,認識同為彰化人的元配詹水雲,結婚後才當兵。退伍後,蔡城到汽水廠開宣傳車,與擔任工廠會計的陳英美二人一起開著宣傳車,巡迴全台,日久生情。「蔡城離職時,陳英美大著肚子,兩手空空和他一起上台北。」蔡簿說。

北上後,蔡城到工地開怪手,陳英美則做內衣手工貼補家用。由於第一胎即將生產,蔡城及元配一塊幫忙照顧。「我還記得很清楚,當時陳英美的父親帶了好幾個人,氣沖沖地來找我要人,我只能說:『不知道』。」蔡簿說。

一 九七四年起,政府推動十大建設,營造業進入大多頭,怪手生意接不完,蔡城趁機與朋友合資,買進中古怪手,整修後再加價賣出,賺到人生第一桶金。「生意好的 時候,一天賣五台怪手就可以買一間房子。」二年後,蔡城成立「毅城建設機械公司」,與幸福水泥長期合作,因而和陳兩傳成為好友。

造鎮大賺 轉戰營建

真正讓蔡城身價暴漲的,則是汐止瓏山林開發案。這個原為國泰十信的開發案,因十信超貸事件而改由三重幫林榮三接手,新的營建團隊中有幸福水泥、台北縣議會前議長陳明雄的保固營造及蔡城。

蔡 城在這個造鎮大案賺了大錢後,隨即以「源城建設」,轉戰營建業,也開始蓋起房子來。這幾十年來,蔡城與客戶吃飯時,都帶著陳英美。最早,大房及二房同在一 屋簷下,但彼此並不合睦,二人曾大打出手,鬧到不可開交,才分住二屋。「大家上了年紀後,漸漸會用商量的。」蔡宗裕說。

蔡城原本默默做,直到意外入主老牌食品業上市公司「尚德實業」,實力才被外界注意。蔡宗坤說:「一九九七年左右,二房的兩個兒子不熟股市風險,和前省議長劉炳偉一起炒作尚德的股價,沒想到被設計套牢,變成持股高達三成的大股東。」蔡城才入主。

遲不下葬 僵局難解

尚德雖有土地資產,但負債累累。為了怕債權人扣押公司負責人名下資產,○二年尚德下市後,尚德大批土地陸續移轉給陳英美名下,以及陳掌控的櫻梅建設、旺德福投資等,這使得陳英美短短五年內身價暴漲。

究竟蔡城的資產跑到哪裡去?「陳英美說錢都虧在尚德裡面了。」蔡宗坤不以為然。就蔡城未下葬一事,風水師陳旺庭則說,男主人若遲遲不下葬,對後代子孫、整個家族的發展,會有不好的影響。對此,本刊致電給陳英美,她僅回答說:「這件事你去問他們的孩子。」隨即掛掉電話。

蔡城家族表

齊人福盡 大某細姨爭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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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越清楚越好 不怕身後被打臉 遺願不具法律效力 長榮也掀爭產風波

2016-03-07  TWM

遺囑能交代的事項很多,但只有財產及身分安排具有法律效力; 一份有效遺囑,只有及早面對,深思熟慮,才能將人生最後休止符,畫上圓滿句點。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曝光,意外掀開大房、二房爭產風波。大企業家所擁有的法律資源豐富,都難以避免遺囑內容與客觀條件出現矛盾,對財產具一定規模、或相對複雜的人來說,想要確保生前立下的遺囑確實發揮效果,最要緊作法,還是在思慮清晰時,先熟悉遺囑方式與相關法律規定,及早安排。

準備立遺囑前,不妨先了解一下遺囑的功能;從「交代後事」的角度來說,主要功能不外乎三部分,即財產分配、身分安排(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以及精神訓勉。

但若從法律效力的角度來看,「遺囑處理的是財產上的權利及義務,或透過遺囑方式,為未成年子女指定監護人;另外,若有非婚生子女,也可透過遺囑方式認領。」建業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吳志豪表示。

五種法定形式

公證遺囑真偽爭議最少

吳志豪指出,「很多遺囑內容,都與『遺願』有關;像希望後輩可和睦相處、孝順長輩、兄友弟恭等,既不屬財產安排,也不是指定監護人或認領,類似這樣的『精神訓勉』,在法律上就沒有任何拘束力。」只要年滿十六歲、具行為能力,就有資格立遺囑;而依據《民法》規定,遺囑方式共有五種,必須符合其中一種要件與形式,所立的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這五種法定遺囑形式,包括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遺囑。從實務上來看,由於遺囑經公證人認證後,就成為效力如同結婚證書或戶籍謄本一般的公文書,具有證據效果,因此在各種遺囑形式中,以公證遺囑的真偽爭議最少。

「要確保遺囑不會被挑戰,找公證人是最好的辦法,但根據客戶經驗,大部分不喜歡找公證人的原因,是擔心遺囑消息走漏、不確定公證人是否可信;特別是法院公證人,洩漏消息風險更高。

在此情況下,建議最好找民間信得過的公證人。」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闕光威說。

除了確定遺囑方式之外,包括遺囑執行人、保管人及開封儀式,最好都要事前規畫清楚。「立下遺囑後,如果沒有交代遺囑執行人、開封執行程序,就等於沒有人知道遺囑這件事,之後被燒掉或撕毀,也可能發生。」闕光威再三提醒,遺囑執行人雖不是法定要件,但遺囑人往生後,誰要在第一時間發動、公開遺囑?以何種形式公開?誰負責保管遺囑或把遺囑拿出來?都必須仔細交代清楚。

「曾有一個案例,是遺囑人往生後,遺囑執行人召集親屬會議,表明自己曾被告知是遺囑執行人,但手上卻沒有遺囑,問大家知不知道遺囑在哪裡?後來,透過老先生的看護,才發現遺囑原來被鎖在保險箱裡;幸好看護人還在台灣,否則遺囑可能就這樣憑空消失。」闕光威舉例說明。

一般來說,遺囑執行人不會只有一個,當執行、分配過程中出現爭執時,應採多數決方式,因此以三或五人規畫較適當。「但要注意,遺囑執行人可以辭任,安排上最好有順位可遞補。當然,遺囑執行人也可以是保管人;但風險是當執行人被買通,或所託非人、遺囑遭到撕毀時,就完全沒有證據了。」他強調,遺囑執行人一定要是自己最信賴的人。

至此,可以確保遺囑能夠被完整有效地公諸於後人,且較不會發生遺囑真偽的判斷爭議;但若遺囑內容不盡完整,卻還是可能引發遺族彼此之間的爭執。實務上,常見的糾紛往往出現在「長輩生前沒說過的人與錢」。

財產若有爭議

先協商再依特留分分配

舉例來說,要是出現其他意外繼承人主張參與遺產分配,或有家族不清楚的境外資產;此外,遺囑人在去世前若長期意識不清,導致財產先行遭人挪用,也恐會引發繼承人之間爭執。

為了避免這些狀況發生,遺囑的內容就必須完整交代所有「生前不想說清楚」的人與錢,那麼,即使去世之前財產遭到挪用,這些財產也可依法討回,列為待分配的遺產當中。

另外,若有「特別想照顧的人」,遺囑內容也可清楚交代。富邦證券財富管理部協理陳秋蘭舉例,像遺囑人若沒有事先約定好房子所有權,一旦由其他人取得,配偶或小孩很可能就得被迫搬家。「遺囑可先寫好房子留給配偶,避免日後被其他繼承人平分。」這樣的安排,很有可能會與法律保障繼承人基本享有的「特留分」相互衝突;但在實務上,若屆時發生爭議,法院往往會依據遺囑內容,而要求遺族先行協商,以「完成遺願」為前提彼此溝通妥協,萬不得已,才會進行房屋拍賣,再依特留分計算分配。

當然,遺囑人若能在遺囑內容中就妥善考慮特留分問題,交代的每一筆財產分配都能符合特留分對繼承人的基本保障,那麼,上述爭議更能避免。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中若包含不動產或股票等價值會隨市場波動的資產類型,那麼,該等財產的市值計算,會以被繼承人死亡日為基準。

越清楚越好,這是立遺囑的不二法則,除了上述問題之外,「像遺產稅或喪葬費用該由誰繳?最好也都要事先交代詳細,以免日後出現糾紛。」陳秋蘭說,「實務上,就曾出現妹妹墊款、辦完喪事後,自行提領遺產支付,卻被姊姊提告的案例;畢竟像誦經,也不太可能在完成儀式後,立刻開單據,像這種情況也很麻煩。」陳秋蘭提醒,遺囑可寫的東西很多,越詳盡清楚,能避免的身後問題就越多;隨著每個人狀況不同,因應方式也不一樣。

只有及早規畫,深思熟慮,才能將人生最後休止符,畫上圓滿句點。

撰文 / 歐陽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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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段婚姻9兒女6億身家或掀爭產戰

1 : GS(14)@2016-06-06 03:17:28

■阿里在妻子威廉斯(右)陪同參觀鳳凰城以他命名的柏金遜症中心。


拳王阿里個性風流,經歷過四次婚姻,共有七名女兒及兩名兒子。他身家估計達8,000萬美元(6.24億港元),或掀爭產風波。



■阿里與第三任妻子維羅尼卡生了女兒漢娜才結婚。





1964年,阿里與認識一個月的女侍應羅伊(Sonji Roi)閃婚,但一年多後就因羅伊無法適應伊斯蘭教風俗而畫上句號,羅伊早前已故。1967年他娶第二任妻子博伊德(Belinda Boyd),育四子女。阿里在1975年背妻戀上女模維羅尼卡(Veronica Porsche),離婚後在1977年迎娶她,兩人育有兩女,1986年離婚。同年他娶了好友威廉斯(Yolanda Williams),領養一子。他另有兩名私生女。阿里晚年由威廉斯照顧。他與博伊德所生兒子小阿里表示,威廉斯一直阻止兩人見面,即使阿里彌留之際,父子亦被隔開一臂之遙。外界相信阿里兩任前妻及子女隨時加入爭產,其中博伊德已準備出書大爆與阿里的婚姻生活。英國《每日郵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605/196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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