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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起北京實行居住證制度 持證可享3權利6服務7便利

8月11日,北京《居住證暫行條例》正式發布,“暫住證”將升級“居住證”。

根據該條例,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該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在北京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之前,對於政策的制定已經醞釀了一年多。作為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落地政策,北京《居住證暫行條例》中約定,《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更重要的是,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條例中要求,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需要當場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證申請材料。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從“暫住證”到“居住證”的轉變,意味著北京對非京籍常住人口將從“管理”轉為多方位服務。

如何申請:材料齊全當場受理15日內就發證

作為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落地政策,“辦法”中要求,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需要當場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證申請材料。

隨後,這些材料將匯集到區公安機關,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分別審核,申請人提交的居住時間和就業、住所、就學狀況的材料將一一“過篩”。

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如果不符合條件的,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辦法”中還說明,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能有啥用:給積分落戶“打底” 保障合法權益

“辦法”中約定,《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文件中稱,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其中內容顯示,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並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布《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

北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信息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

相關負責人表示,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將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是積極推進以人為核心、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要舉措。

這些基本公共服務包括什麽呢?國務院條例和本市辦法對居住證權益的分類主要有三種——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包括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而且還應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北京落實:便利服務已近“全齊”

“目前,國家規定的各項權利、服務和便利規定已經得到了落實。”相關負責人細數道,目前北京市居住證的持證人在京可以享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

而在國家規定的7項便利中,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等5項均已經落實。而從今年7月1日起,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將啟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北京目前也在推進。

“這意味著,目前還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這一項便利,需要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調整現行政策後,本市再遵照執行。”相關負責人說,這也就意味著,7月1日以後,本市的這些便利服務已近“全齊”。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國家層面的大背景下,北京還制定並執行了一些個性化的細節服務內容。記者註意到,北京還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創造條件,擴大非京籍常住人口,也就是未來的居住證持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範圍。比如,老年人持證可以免費逛公園、免費乘坐公交車,遇到緊急特殊困難的人員可以享有臨時救助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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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壩壩宴”設監管雙保險:5桌以上需申報 廚師持證上崗

壩壩宴,是四川農村地區不可或缺的文化符號,承載著四川人的鄉土情懷。但是,這種情懷卻隱藏著種種的食品安全問題。

因為食物存儲不當、涼菜不夠潔凈、誤食有毒蘑菇等原因,使得壩壩宴帶來的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如何監管村子里的壩壩宴,是四川省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十分頭疼的一件事情。

“農村壩壩宴存在食品安全系數低、廚師行業自律性差、流動性強、分散性廣、監管難度大等特點,據此我們探索出建立‘鄉廚協會’來有效對壩壩宴實施監管的路子,起到了‘壩壩宴’食品安全關口前移、監管服務前置的作用,為農村壩壩宴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經驗。”瀘州市食藥監局局長王強表示。

2014年3月,由政府牽頭、食藥監所指導籌備,龍馬潭區在長安鄉成立了瀘州市第一個“鄉廚協會”,吸納200多名會員,選舉產生了常務理事會理事長、秘書長等,建立了協會章程和相關制度。目前,這一形式已在全區推廣運用,共有會員600余人,形成了村社區百分之百全覆蓋、群體性聚餐廚師百分之百由協會會員擔任的“雙百”格局。

“在四川的農村,遇到紅白喜事時,大家都喜歡搞壩壩宴,多的能達到200桌,小的也是70-80桌,因為宴席中有肉類、涼菜等,如果舉辦方處理不當,常出現拉肚子或者中毒事件。”石洞鎮食藥監所許峰表示。

為了進一步加強壩壩宴的監管,瀘州市制定了《瀘州市龍馬潭區農村群體性聚餐管理工作方案》。由鎮政府各部門按照職能對鄉村壩壩宴進行監管,進一步落實責任,分解任務。形成了由地方政府、基層監管所、村(社區)幹部、協會、成員等上下一體、縱向到底的“壩壩宴”食品安全監管模式。

“農村群體性聚餐實行申報備案制度,凡舉辦5桌以上(含5桌)的家宴舉辦者或者廚師需提前48小時向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申報,信息員將舉辦者姓名、就餐地址、廚師來源、主要涼菜菜品進行登記造冊,了解其加工制作衛生條件。村(社區)、鎮食藥監所、區食藥局按要求派人到現場進行指導,與舉辦人簽訂責任書和下達指導書,確保對壩壩宴進行監管。”許峰介紹稱。

為改變鄉村廚師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局面,瀘州市每年組織鄉廚協會會員參加由區食藥監局組織的餐飲從業人員培訓,協會內部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經驗交流,組織會員按時到疾控部門進行體檢,嚴格實行持培訓證和健康證“雙證”上崗。

同時,鄉廚協會人員到壩壩宴現場按協會建立的《壩壩家宴管理的具體措施》、《壩壩家宴食品加工制作要求》、《壩壩家宴廚師個人衛生規定》進行促導,強化了鄉村廚師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

對於應急處理,瀘州市制定了《壩壩家宴突發事件處置措施》,指導、幫助協會共同開展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培訓,有效整合農村廚師力量。通過協會的宣傳、引導,對宴席承辦方開展應急處理宣傳,提高舉辦者和廚師隊伍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通過建立鄉廚協會,農村家宴食品安全監管的對象從‘被管’變為‘願管’。將農村群體性聚餐的監管重心前移到最基層,已逐步形成由政府主導和監管、村(社區)主要落實、行業協同配合的共管共治局面,使我區農村‘壩壩宴’活動從申報到實施始終處在當地政府和監管部門的全程指導和監督下。目前,全區各‘鄉廚協會’從業過程中未發生1例食品安全事故。”王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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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私募9月忙自查 空殼公司開價10萬尋“持證人”

8月下旬監管的密集出拳,使得“自查自糾”成為絕大多數私募機構9月的主題。

繼證監會8月19日通報73家受處罰私募機構的名單之後,8月29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於做好私募基金“兩個加強、兩個遏制”相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9月進行自查自糾。

在監管持續高壓的態勢下,《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註意到,近期私募機構紛紛從自身宣傳推介、核實代銷機構資質、嚴控杠桿比例等方面開展自查行動,前期受處罰機構在這次自查行動更是“全民行動”。

與此同時,部分空殼私募為了保殼,打起了“至少2名高管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這一備案要求的主意,開價年薪10萬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士掛職公司,以求完成首只產品備案。

持牌私募忙自查

根據《通知》要求,此次私募機構自查自糾的範圍主要包括宣傳推介、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兼營非私募基金業務等高發頻發、重複發生的薄弱環節以及資金安全性和運作合規性。

自查結束後,基金業協會將定期抽查相關私募的整改情況,對自查問題比較嚴重、整改不到位、問題重複發生、出現新風險新問題等情況的私募機構采取自律措施,同時將涉嫌違法違規的移交證監會處理。

據記者了解,通報“問題機構”之後緊跟自查通知,監管態度持續高壓的情況下,私募機構紛紛開始行動。而這其中,最為緊張的便是前期被處罰機構。

“從部門到員工,責任到人。除了投研團隊,公司幾乎全體行動,連董事長都參與進來了。”北京一家在處罰名單上的私募機構人士便向記者感嘆,自9月以來已沒有在晚上10點之前下過班。

據該人士透露,公司前期的問題是,網站在未履行特定對象確定程序情況下公布私募產品凈值信息。“問題出來之後我們立馬整改,現在不登錄是肯定看不到產品凈值了。”該人士向記者表示,公司目前按照《通知》和包括《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在內的多個文件,一項項自查,對於官網、微信、基金合同等進行三重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前期被處罰私募“全民皆兵”,其他私募管理人也不敢放松警惕。“公司如果稍有細節不合規,對品牌形象的影響實在太大。我們整體的原則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上海某知名量化私募便向記者表示,公司不僅在內部自查,同時也配合並督促合作機構自查。

記者註意到,前期被處罰的深圳百億級私募展博投資就曾經在合作機構資質上栽過跟頭。展博投資在官網發布的聲明顯示,公司彼時存在的一大問題是,2014年以前部分代銷機構沒有取得私募代銷資格,對應的整改方案是停止和這部分代銷機構的合作。

有了展博投資的前車之鑒,這家量化私募的自查做法是細化到每一個產品,聯系到每一家合作機構和代銷機構以核實資質。“代銷機構的自查我們會配合,同時我們最近也主動聯系、督促他們配合我們,提供材料方便我們核定。”該人士稱,公司9月以來還增補了2次全員合規性學習,以求能夠做到“全方位,無死角”自查。

“針對不能通過微信朋友圈來推介產品,最開始我們分享產品凈值報告,會采取朋友圈對客戶分組可見的形式。但現在我們也改了,三令五申跟銷售部門同事強調,關於產品的朋友圈一律不發了。”上海另一家中型私募的運營總監還向記者表示,公司有部分結構化產品,目前也已根據7月15日證監會發布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業內也稱“新八條底線”),將杠桿比例嚴格控制在1:1。

空殼私募“買證”忙

“持牌”私募多數忙於自查,最緊張者幾乎全員加入;而部分“空殼”私募卻也還在絞盡腦汁保殼,手段翻新、花樣百出。

自《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下稱“備案新規”)於2月5日實施以來,經歷了5月1日,8月1日兩個大限,目前已有累計超過1萬家空殼私募被註銷了管理人資格。不過,記者查詢基金業協會私募管理人公示系統發現,截至9月8日,仍有316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規模為0,1313家私募登記一年以上、管理規模為0。

另外根據基金業協會此前安排,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記,且在8月1日前已補提法律意見書申請或提交首只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正在辦理過程中的私募管理人可以順延辦理時間,但若年底前還是無法滿足要求,協會同樣會將其資格註銷。

空殼私募依然存在,年底大限也愈發臨近。盡管此前基金業協會多次強調盲目“保殼”不可取,協會對於惡炒殼資源持明確反對態度,但記者近日發現,在潛在的私募保殼需求下,“買殼賣殼”的情況依然頑強存在。

“殼資源出售,深圳工商登記,2015年成立,經營範圍包含資產管理,名字包含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有意者聯系詢價。”就在今日,記者還在一個微信群中看到這樣一則廣告,而下面也有多個回複直接詢價。

除了從未間斷的“小廣告”,記者還註意到,在明碼標價交易殼資源的基礎上,部分空殼公司還打起了“至少2名高管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這一備案要求的主意,開發了新招數,開價10萬年薪,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士掛職公司,直至公司拿到私募管理人資格,完成首只產品備案。

“掛職人士無需打卡上班,掛職時間為半年到一年左右,在產品於基金業協會備案完成後退出。要求人在深圳,基金從業考試成績合格。”記者看到的朋友圈內容中如是描述了掛職要求。

私募律師殷思亮向記者分析稱,如果被“掛職”高管,能監控公司在法律法規及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規定範圍內正常合法運營,這種做法不違反法律規定,也不好監管處罰。“一旦公司失控,出現問題,私募管理人,公司高管都可能被追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負首要責任。”殷思亮表示,掛職者對於公司情況如果不能全面掌控,一旦公司涉嫌兼營非私募基金業務、非法經營、非法集資等,掛職者被追究刑事責任也不是不可能。

無獨有偶,前述中型私募運營總監也向記者表示,“雖說產品備案完成之後,變更法定代表人是正常行為,但基金合同上一般會要法人代表簽字,產品最後出了問題,掛職人也面臨被追責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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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直播平臺和個人必須持證上崗

日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重申廣電總局的有關規定,即直播平臺必須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下稱《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不能從事直播業務。

廣電總局相關規定對直播行業是否意味著“寒冬”來臨?未來網絡直播平臺將何去何從?

持證直播將成鐵律

根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的《通知》,開展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應具有相應資質。未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均不得通過互聯網開展相關活動、事件的視音頻直播服務,也不得利用網絡直播平臺(直播間)開辦新聞、綜藝、體育、訪談、評論等各類視聽節目,不得開辦視聽節目直播頻道。

從廣電總局官網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31日,總局共頒發588張許可證。這些持證機構大多為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大型視頻網站等。在直播領域,目前綜合性網絡視頻平臺與旗下直播平臺共用同一個《許可證》。在專業直播平臺中,只有少數具備《許可證》,且根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持證機構名單》顯示,這些專業直播網站宣稱所持的許可證並非直接指向其網站域名,而是指向其母公司官網等。

《通知》還規定,未經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使用“電視臺”、“廣播電臺”、“電臺”、“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這意味著,目前幾家主要直播網站,包括熊貓TV、戰旗TV等都將面臨違規風險。筆者登陸各大直播平臺發現,各大直播平臺對這項規定的執行情況良莠不齊。截至9月22日,“鬥魚”等直播平臺已經完全去掉“TV”字樣,“熊貓”等平臺在搜索頁面的網站名稱上已經沒有“TV”字樣,但網站logo依然保留了“TV”;“戰旗TV”則無論在網頁名稱和網站logo上,依然使用“TV”名稱。

直播平臺面臨分化

“從法律角度來講,廣電總局要求直播平臺和個人‘持證上崗’,等於宣布沒有取得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當然也包括大量網紅,如果繼續從事直播,就處於違法狀態。” 中國傳媒大學網絡法與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對本報記者表示。

在許多業內人士看來,廣電總局重申相關規定可能意味著直播行業“虛火”將被撲滅。近兩年來,被視為“流量神器”的直播行業迅速成為互聯網領域的現象級風口,“全民直播”蔚為風潮。根據CNNIC第3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今年6月,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到3.25億,占網民總體的45.8%。

直播具有即時、親近、粘性強等優勢的同時,其低俗化、泡沫化的發展態勢也引起社會各界和有關部門的重視。由於競爭過於激烈、平臺運營成本過高等因素,一些網絡直播平臺開始采取“擦邊球”策略,利用涉黃、涉暴、甚至涉毒等內容吸引用戶,並催生出一批靠低俗內容起家的“網紅”群體,這些都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業內人士看來,“持證上崗”的影響不容小覷,直播行業儼然已經站在了“十字路口”,可能面臨分化趨勢。

一方面,目前掌握“持證”優勢的大型視頻網站可能進入直播業務的高速增長期,而那些短期內拿不到許可證的直播平臺則不得不面臨關停命運。另一方面,直播平臺將面臨類型上的進一步細分。

比如,“電商+直播”的模式就頗受互聯網行業青睞。直播可以解決傳統電商場景中,用戶不能直接體驗、互動社交屬性較弱等痛點,目前,天貓、京東、蘇寧易購等電商平臺均已經或計劃上線直播,直播平臺也成為電商網站流量的重要入口。

頻放大招有跡可循

此次廣電總局下發通知,被許多網絡直播從業者視為主管部門規範直播所祭出的“終極大招”。

事實上,有關部門對直播行業監管力度的逐步深入並非無跡可尋。文化部於4月下發了第25批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活動查處名單,幾乎同時,20多家直播平臺共同發布了《北京網絡直播行業自律公約》,“網絡主播黑名單”制度進入公眾視野。今年7月,文化部出臺《文化部關於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並公布對一批網絡表演平臺的查處結果,鬥魚等26個網絡表演平臺被查,16881名違規網絡表演者被處理。

再到最近廣電總局下發《通知》,有關部門對網絡直播“依法打擊-敦促自律-制度規範-常態管理”的監管脈絡已經逐漸清晰。

從中國網絡治理的大背景來看,直播平臺“持證上崗”是實現常態化管理的必然趨勢。就在前不久,《慈善法》出臺,民政部認證13家網絡慈善平臺作為互聯網募捐的指定平臺。

在王四新看來,“持證上崗”是中國互聯網治理過程中政府一直強調並寫進各種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基本要求。然而,過去互聯網生態的複雜多變導致政府監管一直處於被動滯後狀態,許多許可制度和法律法規也無法在實踐中實施。

“要求持證上崗,在互聯網行業並不是新鮮事,關鍵在於監管部門能否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落實規定中的相關要求。”王四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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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自制美食”需持證上崗 乳制品、保健品有特殊規定

純手工曲奇、秘制牛肉醬、農家自制筍幹……這些號稱健康無添加的自制美食在各大電商和私廚平臺頗受歡迎,背後的食品安全隱患卻屢被忽視。據北京晚報報道,本月起,隨著《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下稱《辦法》)的正式執行,這些網上銷售的自制美食受到嚴格監管。按照《辦法》要求,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無證商家將陸續被平臺清退。

電商:地方特色食品受沖擊

《辦法》明確,網絡食品經營者應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者備案憑證,並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則應盡到相應的審查義務,在30個工作日內向食藥監部門備案。

“多數經營特色地方食品的店鋪,在《辦法》實施之後難以繼續生存。”阿里巴巴集團相關業務負責人介紹:“比如西塘的芡實糕、四川的牛肉醬、腌制過的泡菜、西北的黃饃饃等,制售這些當地特色美食的小商家要取得食品或餐飲經營許可證非常困難,其中許多已被清退。”

該負責人表示,10月1日前,未按規定取得證照賣家已基本從平臺清退。目前仍在進一步篩查清理“漏網之魚”。

此外,《辦法》對於乳制品、保健品也有特殊規定,要求網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公示產品註冊證書或備案憑證。保健食品還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外賣:三大平臺下線8000商戶

線下無證經營被取締,線上餐飲銷售卻風生水起。此前,不少無證無照商販利用網上訂餐平臺“興風作浪”,靠外賣服務賺取黑心錢,引來不少市民投訴反映。隨著《辦法》的實施,如今網絡訂餐平臺基本做到亮證亮照。

據北京市食藥監局提供的數據,9月初,三大網絡訂餐平臺已下線無證無照商戶8000余家。10月1日前,百度、餓了麽、到家美食會亮證率已接近100%。在訂餐前,普通市民可在外賣平臺上先行查看店鋪的營業執照和餐飲服務許可證。

記者此前發現,部分外賣平臺上的店鋪雖然公示了相關許可,卻存在超範圍經營等現象,比如小超市、食雜店售賣加工餐食,無相關資質卻加工制作涼菜等。不過,昨日記者登錄發現,相關店鋪已經從平臺下線。市民訂餐時如發現問題,可向食藥監部門反映。對未履行審查公示以及無資質店鋪下線義務的平臺,食藥監部門將予以從嚴從重查處。

私廚:多數廚房仍在無證“裸奔”

不需要門臉,也沒有招牌。以“回家吃飯”、“覓食”、“丫米廚房”等為代表,隱身於民宅高樓的私廚平臺十分火爆,卻長期處於監管的灰色地帶。

北京市食藥監局明確表示,餐飲加工制作行為不能因為冠以家庭或私人名義就遊離在法律監管之外。私廚平臺同樣需要對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審查其許可證。

如今,《辦法》落地已有十余天,但多數私廚仍在無證經營。回家吃飯APP的相關負責人昨日向記者表示,平臺將積極響應和配合國家的新政策和新法規。但記者登錄平臺發現,對於家廚的招募條件並無更新,仍只需填寫相關信息,提供健康證,審核通過即可,未對許可證提出明確要求。

“辦理執照、許可證這些太麻煩了。本來就是小廚小竈,憑良心做飯,誰願意花時間、費精力去辦證!”一位經營米飯套餐的家廚向記者透露,目前尚未辦理相關證照。“如果平臺要讓我們下線,老顧客通過電話也願意訂餐,沒啥大影響。”也有家廚表示如被清退,將關門謝客,不再營業。

對此,北京中治律師事務所律師任鴻雁認為,對於家廚,可將其視為個體經營者而要求其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國家食藥監總局表示,家庭廚房如果提出申請,會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條件依法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會頒發許可,並納入到監管範圍,拿到許可後便可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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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封堵私募“保殼生意鏈”:不得找持證人“掛靠”

因私募“保殼”而催生的“灰色”生意鏈,正迎來監管的封堵和整治。

11月23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二)》,明確表示,個別私募機構為完成其登記備案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外部人員進行“掛靠”,這種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屬於“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及其他信息報送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行為。

自《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下稱“備案新規”)於2016年2月5日實施以來,經歷了5月1日,8月1日兩個大限,目前已有累計超過1萬家空殼私募被註銷了管理人資格。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此前安排,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記,且在8月1日前已補提法律意見書申請或提交首只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正在辦理過程中的私募管理人可以順延辦理時間,但若年底前還是無法滿足要求,協會同樣會將其資格註銷。

記者查詢基金業協會私募管理人公示系統發現,截至11月23日,仍有304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規模為0,1108家私募登記一年以上、管理規模為0。

空殼私募依然存在,年底大限也僅剩一個月。盡管此前基金業協會多次強調盲目“保殼”不可取,協會對於惡炒殼資源持明確反對態度,但記者註意到,在潛在的私募保殼需求下,借助灰色生意鏈牟利的情況依然頑強存在。

從殼交易到明碼標價找“持證人”掛靠,灰色生意鏈上的花樣不斷翻新。

本報曾於2016年9月8日報道《持牌私募9月忙自查,空殼公司開價10萬尋“持證人”》,彼時記者註意到,有部分空殼私募打起了“至少2名高管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這一備案要求的主意,開價10萬年薪,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士“掛靠”公司,直至公司拿到私募管理人資格,完成首只產品備案。

而今看來,找持證人“掛靠”這筆生意也面臨絕路。

11月23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二)》,明確表示,個別私募機構為完成其登記備案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外部人員進行“掛靠”,這種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屬於“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及其他信息報送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行為。

“針對存在上述情況的個人,一經查實,協會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行業內譴責、加入黑名單、取消其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針對存在上述情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經查實,協會將公開譴責,並將虛假填報情況進行公示,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受理其基金備案,撤銷其管理人登記。”基金業協會表示。

不僅如此,相關中介服務機構也被要求禁止參與攛掇“掛靠”生意。

“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會計、外包業務等的中介服務機構,不得誤導、誘導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掛靠’等方式,規避協會對私募高級管理人員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規定。”基金業協會表示,如果中介機構出現上述違規行為,協會將會進行公開譴責,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受理其相關業務並加入黑名單。

與此同時,基金業協會也明確,私募高管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將重點關註在多家關聯機構兼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對於在1年內變更2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級管理人員,將重點關註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已登記機構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兼職情況。”下一步,基金業協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私募高管的兼職情況進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規範的機構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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