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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驱动土地升值 北京“拆迁富翁”批量造

http://www.yicai.com/news/2010/12/623860.html

这里以前是个村,现在只剩不到30户。”小李(化名)坐在新买的轿车里,神采飞扬地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顺着小李手指的方向,可以看到眼前一片瓦砾,只有少数几间平房矗立在瓦砾堆里,“我们村大概100多户,今年4月份大部分都搬走了,剩下不走的各有各的理由。”

小李是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七棵树村的普通村民。自从拆迁以后,小李一家感觉一下子过上了“幸福生活”。“我们村大概平均每户能补到300万元吧,有三 四家补到了1000多万,当然也有补偿少的。”小李掰着手指头算道,“我们家补的算普通的,三口人能回购两套100多平方米的房,买这辆车十几万,还能剩 100多万吧,反正够花了。”和买豪华车四处炫耀的村民相比,小李的做法比较低调,买辆普通车在周边小区拉“黑活”。

不断攀升的房价和轰轰烈烈的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在北京周边的村落制造了一个又一个造富神话。2009年北京大望京村拆迁,让大望京村一年新增了600多辆小汽车。随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孙河、崔各庄、豆各庄、东坝、三间房、将台乡……也轮番全面展开了拆迁腾退工作。

根据政府原定计划,2010年朝阳区将完成土地储备区域和定向安置房所在地块的房屋拆迁腾退工作,以及10余万农民的转居转工。

批量制造的“新中产”?

东坝某村的阿萍(化名)依旧还在给别人当保姆,但细算起来,阿萍已经可以算是“千万富翁”了。

由于家里宅基地的面积比较大,阿萍一家分到了600多万拆迁款,两个儿子年满18岁,按照当地的拆迁腾退标准,45岁村民可回购267平方米住 房,18岁以上不满45岁村民可回购167平方米住房。“50平方米以内回购价每平方米4500元,50平方米以上回购价每平方米8000元。”阿萍全家 可回购三套超过100平方米的房子。

而目前位于同区域的商品房奥林匹克花园均价卖到每平方米27000元左右,首开常青藤已经均价卖到28000元/平方米左右。据估算,阿萍回购的房 子转眼间就能升值到每平方米20000元左右。一次拆迁,让原本依靠给人当保姆糊口的阿萍转瞬富了起来,仅房子估价和剩余补偿款就身家超千万。

阿萍的另一个同乡选择了另一种“不要回迁房、纯经济补偿”的方式,按拆迁面积每平方米1.2万元补偿,两个大院子最后拿到了补偿款930万元。

“大部分人还是选择要房子。回购的房子分三种户型,一居50多平方米,二居70多平方米,三居100多平方米。现在家家三四套房子,多的五六套房 子。”当地腾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补偿款来说,每户由于宅基地面积不同和家庭人口状况不同,补偿款从100万到数百万不等,一半以上的村民拿到 的大概是200万~500万补偿款。”

东坝地区位于北京东部五环外区域,属于城乡接合部。由于北京CBD概念热炒,位于CBD延长线的东坝房价也水涨船高。多年前,这里的村民就早已经告 别了种植、养殖的生活方式。大部分村民都以盖房收租为生,被冠以 “瓦片经济”村。现在,村子没了,村民却在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富翁。

在距离东坝不远的姚家园汽车城,近期买车的大部分都是东坝村民。买车的档次也高低不一,从几万元的吉利到近百万元的英菲尼迪。据说也有人买了奔驰、宝马。按照村民们的说法,好车的标准是30多万的广州本田,高配。稍差也得是十五六万的车。

融入城市的速度和隐忧

事实上,随着北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的大兴区、通州区等地,几年来已经诞生了不少“拆迁富翁”。

作为北京市两个城乡一体化试点村之一的朝阳区大望京村,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即已完成全村1692户村民拆迁腾退协议的签订,以及25万多平方米房屋的拆除。政府为此付出了43亿元的安置款,主要用于征地补偿、腾退村民补偿安置和农民转工转居。

另外,北京丰台区金融办介绍说,今年他们启动了八个北京重点村城市化工程,拆迁资金200多亿。

快速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当然也带来了不少隐忧。最主要的是“转工转居”后的村民生活来源问题。

“虽然村民目前分配的金额不少,但由于习惯了以前靠收租生活的村民,以后要想办法自谋出路。村民上楼后水电费、物业费各项开销,再加上村民不会理 财,‘坐吃山空’最后将成为最大的问题。”一位腾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也有不少村民一拿到大笔补偿金额就随意挥霍,造成了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

农民转为居民后,社会保障和收入来源一直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难点。大望京村在拆迁腾退后,征地补偿返回村集体经济,同时取得规划绿地的养护 权,并给大望京村5万平方米底商实物补偿,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让产权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发展村级股份制经济,保障村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得实惠。”

由于不少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还在试验阶段,因此,每个乡和地区的补偿办法都不尽相同。“一乡一策”在拆迁腾退的过程中十分普遍,大部分《腾退办法》都由当地乡人民政府自行编纂。

并非所有的村民都接受产权变股权的模式,东坝地区也有不少村子提出了所谓的“分家底”方式:将村里的公有财产和集体土地,得到政府补偿后,按照人头数现金分配。“按照这种方式,转居后村民还能拿到几万元的家底钱。”上述腾退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

将成最大片人口密集区

“这里未来的规划主要是打造一个大型居住区,面积将超过望京和回龙观。”相关知情人士透露。

作为在1992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就确立的北京十大边缘居住集团,东坝边缘集团是其中最晚被开发的一个。根据东坝边缘集团控制性规划,其范围 包括东坝乡全部,平房乡的平房村、石各庄村,将台乡的北岗子村,金盏乡的北马房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控制在五环路以东、亮马河北路和东坝路以南、金盏东路 以西、姚家园路以北的区域内。

在北京市规划委的网站上有大量关于东坝地区项目建设的信息,大多由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泰地产等国企开发,还有一些企业有些陌生。据有关媒体报道,东坝90%以上的项目开发商为北京市国有房地产企业或国企控股的房地产公司。

此外,在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即将入市”地块目录显示,未来即将入市的地块中,东坝边缘集团南区超过51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项目是其中最大的一宗地。

作为北京最后一处边缘居住集团,东坝除了原有的“保障房”使命,还有新的任务。东坝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跃荣曾公开表示,建成后的东坝北区将集高端商业娱乐、总部商务办公和国际交流服务功能于一体,并依托机场吸引知名航空公司总部和服务机构在此设办事处。

“村民的土地经过‘七通一平’后,将归入北京土地储备中心,最后将公开挂牌招投标,拿地的将是各大上市和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看来,村民的补偿款也许很高,但在整个土地的利益链条中,村民获得的只是很小的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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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遷「司法白條」

http://magazin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301569&time=2011-09-10&cl=115&page=all

法院依法判決強拆違法,卻不能令行政賠償到位;民眾尋求以法律渠道維權,卻被地方政府視為新的不穩定因素
財新《新世紀》 記者 鄧海

 

  烈日下的廢墟,群蠅亂飛,堆連成片的拆遷垃圾中間雜著爛家具和舊衣服。辛文蓉家的祖墓,曾經在成都雙流縣九江鎮的一片拆遷廢墟的背後,而今被高樓取而代之。

被警告即將被強拆的老百姓,在房屋的牆上寫著涉及相關法律政策的大字,反對強拆。鄧海 攝


  現年47歲的原村民辛文蓉,九江鎮金島社區人。這個位於雙流縣城邊上的社區,由原千子門村和沙灣村合併而成。辛文蓉也隨著這場城市化變成了城鎮 居民。然而在過去兩年裡,她數度進京上訪,指控當地政府掘其祖墓、強拆其屋。上訪未果,又訴之以法。2011年8月末,雙流縣法院終於受理了她訴鎮政府違 法拆遷的案件。

  在接到提交證據的電話通知後,這個看起來消瘦而又倔強的農婦,想到的是去祖先曾經的墓地看看。「我好像又看到了希望,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希望。」辛文蓉說,在她的周圍,很多人在告政府違法強拆勝訴後,提出的行政賠償並未獲得法院支持。

  像這樣的「司法白條」,在雙流縣乃至整個成都市並不罕見。遭遇強拆的農民們屢告屢勝,卻未能阻止地方政府強拆的步伐。財新《新世紀》在採訪調查中,隨機收取了20個農民告政府強拆勝訴的案例,其中賠償請求均未獲得法院支持。

  當地大規模的涉農拆遷由來已久。2003年,成都正式啟動拆院並院、農民集中居住;2006年,成都開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驗,農民拆房上 樓;2010年,成都推出建設用地指標交易制度,推倒農房換用地指標活動啟動。除此之外,還有數量眾多的徵地拆遷,強拆和對抗時有發生。

  跟辛文蓉一樣,許多農戶在一番激烈抗爭後選擇尋求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當地法院亦逐漸受理強拆案件,一度緩解強拆雙方激烈的對抗情緒。

  但面對一系列「判贏不判賠」的「司法白條」,失望和新的絕望萌生。尚在等候案件開審的辛文蓉,站在早已不見蹤影的祖墓位置忐忑不安:「到時候恐怕還要繼續上訪。」

拆遷之城

  寬闊的六車道馬路,兩旁是成片被圈的土地,野草在裡面蔓延。行道樹上高高地掛著「只有拆遷才能發展,只有拆遷才能大發展」的標語,高音喇叭宣講拆遷的聲音越來越清晰。

  退伍老兵帥光云騎著摩托車,在成都市溫江區的城郊和農村徐行,然後用筆在地圖上標註著新增的拆遷地塊。在2008年自己房屋被強拆後,他的生活便被徹底打亂。做工掙錢的目的,首先是籌備上訪路費,此後他逐步注意到身邊還有更多拆遷悲劇發生,就開始不停地記錄。

  2008年4月10日,天還未亮,在出門賣豆腐的必經之路上,帥光云和妻子吳傳瓊遭到突然襲擊。兩輛汽車先是將他們攔在中間,隨後出來八個青年男子,強行將他們帶到溫江區天府街道辦事處。

  當天下午回到家,房屋已變成一片廢墟。在廢墟裡清理半天,他們始終找不到父母的遺像、自己的退伍軍人證和對越自衛反擊紀念章。「它們是我懷念父母、紀念戰友的惟一精神寄託。」帥光云說。

  此後他開始了漫長的上訪歷程。在每一份上訪材料裡,他都特別對希望街道返還父母遺像、自己的退伍軍人證和自衛反擊紀念章等作了標記。街道辦的領導,每次都以沉默應對。

  在鄰縣雙流西航港街道,養殖戶毛長勇有的是另一種憤怒。2009年4月20日,西航港街道再次發出通知,要求他盡快拆房,稱其房屋補償金額13萬元,扣除安置購房款後,街道還需補其現金75528.3元,限其第二天前往領取,「逾期不領,視為已作補償,後果自負」。

  第二天毛家沒有前往領取。此後的4月23日,西航港街道再發通知,但內容已大相逕庭,將之前街道支付其現金的說法變更為「你戶應支付街辦現金75528.3元」,要求毛在當天辦理,「過期未辦理,視為同意此補償安置方案,街辦將組織人員對你戶幫助拆遷」。

  第二天,西航港街道即對其養殖場1172.49平方米的房屋進行「幫助拆遷」,終於趕在縣委規定的時限前完成了任務。毛長勇在此後向法院起訴時表示,自己因此次損失了180頭肥豬。

  個人的悲劇被掩蓋在地方發展的滾滾洪流之中。有著西部第一縣之稱的雙流縣,在成都最早推行「三集中」改革試驗。這裡總人口92萬,至2009年,雙流縣縣長森林宣稱,已集中居住農民70多萬,城市化速度大為提高。

  這個成就的背後,是拆遷大躍進。據雙流縣東昇街道的一份材料,僅2006年他們就組織拆遷31項,涉及土地3400多畝、1600多戶,需安置 4800多人。東昇街道為保證拆遷進度,在內部展開拆遷競賽,然後定期交流經驗,評比考核,最終順利完成任務。雙流縣政府2009年第16次專題會議紀要 則記載,2009年4月被確定為「拆遷攻堅月」。

  此種情況在溫江、雙流並非特例。成都市國土局的數據顯示,到2010年底,成都35857個涉農村民小組中,有3298個在實施徵地拆遷,此外還有1249個在實施災後重建拆遷,進行建設用地指標增減掛鉤試驗等項目的拆遷有1389個。

狀告政府

  早於2004年,當地農民即零星開始嘗試上訪之外的維權之路。雙流縣東昇街道白鶴村農民王小林,於當年起訴政府強拆自己房屋違法,並獲得勝訴。

被強拆的老百姓住在廢墟的生活場景。鄧海 攝


  知道王小林勝訴後,九江鎮農民李治安也開始考慮走訴訟途徑。根據現場視頻、錄音和多位街坊證實,2008年6月4日清晨,李志安房屋被強拆,衝突中他腿上被砍數刀、腿骨被打骨折。他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稱,他有過多次上訪,問題久拖不決。

  2009年3月3日,李治安向雙流縣法院起訴九江鎮政府強拆違法,最終獲得勝訴,給了鄰居和街坊極大的鼓舞。

  此外,同屬九江鎮的鄒家場社區,江治先、江志奎等在2009年遭到強拆後,於2010年先後向法院起訴政府強拆違法,同樣勝訴。

  選擇通過起訴政府來解決問題,在有過勝訴案例的東昇街道、西航港街道等地,也漸成風潮。

  帥光云則選擇上訪和起訴同時進行。2008年7月25日,成都市溫江區法院正式受理帥光云訴溫江區天府街道強拆違法案;9月22日,此案開庭審理。

  在訴訟過程中,天府街道辦事處始終沒有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對帥光云提出的證據也無異議。只是強調,當地建設工業園區,已進行了為期三年的拆遷活動,只有帥光云等幾家不願搬遷,使得拆遷工作無法完成。在此情況下,才對其房屋進行強拆。

  2008年10月30日,法院判決溫江區天府街道辦事處強拆違法。

  財新《新世紀》記者在當地採訪調查,獲得20份類似的勝訴判決,其中有18例判決中,政府強拆被認定「程序違法」。這也讓獲勝的農戶開始質疑徵地拆遷政策的合法性。

  2010年,雙流西航港街道居民李清俊將四川省政府告上法庭,指四川省政府在2008年12月31日通過三份批覆批準成都市政府徵用基本良田的行政行為違法,超越其職權範圍,侵害了他的合法權益。

  但此案最終未獲受理。成都市中級法院稱,土地徵用審批權是國務院及省級政府的專屬權力,國務院及各省政府對徵用土地的行為不屬於司法審查範圍,裁定不予受理此案。

  李清俊不服提出上訴。但四川省高級法院認為,該批覆屬於上下級機關內部請示批覆性質的內部行政行為,不屬於法院受案範圍;且徵地權是國務院及省級政府的專屬權利,不屬司法審查範圍。

  李清俊對此始終不能接受:既然是內部行政行為,怎麼能對外呢?成都市雙流縣將這個內部批覆列為徵地活動的合法依據,既徵了他的土地又拆了他的房。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何海波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上述批覆已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已不再是政府間簡單的內部行政行為;徵地權確實是國務院及省級政府的專屬權利,但是不能以此來排除司法審查。「法院不立案可能是另有苦衷。」

賠償「白條」

  對拿起法律工具維權的被拆遷農戶而言,進一步推翻拆遷決策困難重重,甚至勝訴帶來的喜悅也是短暫的。

自己的家即將被拆,這位居民還在勸慰剛被強拆的鄰居。鄧海 攝


  狀告天府街道辦事處勝訴的帥光云,於2008年12月3日向天府街道提出行政賠償申請,未獲答覆。帥遂於2009年2月20日向溫江區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溫江區法院以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送請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確認為由,於2009年3月18日中止訴訟。

  而財新《新世紀》記者獲得的20份勝訴判決案例中,法院對勝訴原告隨後提出的賠償訴求均未支持,其中兩例賠償訴訟被拒絕的理由是「已過起訴時限,不予受理」;另一例是賠償請求被駁回;其餘17例則均被法院裁定中止訴訟。

  所謂中止訴訟,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發生法定中止訴訟的原因,訴訟無法繼續進行或不宜進行,法院裁定暫時停止訴訟程序的制度。法院作出中止訴訟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上訴。

  專事拆遷官司的北京律師王才亮也遇到過類似情況。「有次案子勝訴,地方政府明確告訴法院,如果判政府賠償拆遷戶,判賠多少,就從法院的經費預算當中扣多少。」他認為法院在人事和財權上受制於地方政府,因此在處理這些案子時,就不得不有所考慮。

  在中止訴訟期間,雙流縣法院也曾試圖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問題,但成功率並不高。在20個案例中,僅有兩例政府和拆遷戶達成賠償調解協議。接近成都市政府的一名人士表示,現在通過調解達成拆遷賠償協議越來越難。

  而對中止訴訟後的漫長等待中,有的人選擇跟司法機關鬥爭到底。帥光云自2010年8月起,就不斷通過公開抗議、申請行政復議乃至提出訴訟等方式,與溫江區法院、溫江區公安局等部門較真,他甚至表示:「生命不止,維權不息。」

  有的人如江志先,耐心已近用盡。他在最近給地方人大的投訴信中表示,「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我對生活完全失去了興趣,現在我的處境已經是生不如死了」。

底線失守

  原本希望以受理強拆訴訟案件而緩解矛盾的基層法院,也處境尷尬。

  有成都市基層法院法官私下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法院依法判,本想充分彰顯法治,沒想到結果卻是「將法院自己架在火上烤」。

  他表示,現在拆遷矛盾越來越多,有不少老百姓通過上訪等手段也未能解決問題,若法院不立案則意味著將其最後的救濟渠道給堵死,立案並依法判決有利於緩解矛盾。但法院畢竟受制於地方政府,因此就出現判贏不判賠的情況。

  「現在僅判決政府敗訴,政府還能夠容忍。有些地方政府根本就不將法院放在眼裡,他們甚至根本就不參加庭審,或者根本不做任何答辯。」這名法官說。

  實際上,在財新《新世紀》記者所瞭解的20例農民勝訴案例中,敗訴的政府提起上訴的,也僅一例。

  但是,這位法官說,如果法院判決政府賠償,地方政府肯定會抵制。法院無可奈何,只能面對來自維權農民的不滿。一些得不到賠償的當事人,採取了激烈的做法,如向法院扔石頭。

  部分基層政府也將老百姓的依法維權看成比上訪還要糟糕的事情。據雙流縣東昇街道打給縣委、縣政府的報告稱,在不斷和政府打官司後,有些老百姓的上訪訴求從最初的個案,演變為對政府徵地拆遷政策合法性的質疑,並依靠人多勢眾,採取越級上訪,給各地政府帶來壓力。

  他們建議警方收集證據,給「違法上訪」特別是再次、多次上訪者給予有效處置和打擊。對於強拆行政訴訟案的代理律師,則建議其主管單位按照律師行業管理規定對其嚴肅處理。

  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獲知,不少當地律師現在已拒絕代理此類案件。而獲得勝訴的老百姓則帶著判決書不斷上訪。前述法官表示,這些情況,可能會導致基層法院在今後受理此類案件時趨向謹慎。

  「法律的缺位和人性的缺失,是強拆悲劇的重要原因,如果通過法律理性解決問題的渠道不暢通,帶來的可能是矛盾的積壓與激化。」王才亮擔憂地說, 如果作為保障公民權利最後底線的法律,也解決不了強拆矛盾,那麼地方政府維穩壓力將增加,老百姓也會變得絕望,更容易變得極端。

  「如果我遇到勝訴不能賠償的情況,肯定要將上訪進行到底。」正在經歷訴訟的辛文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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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那些事:為售房免稅,為拆遷款

http://www.infzm.com/content/89032

近日上海一處婚姻登記中心關於「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的公告引起熱議。樓市和離婚為何會扯上關係?一般夫妻離婚的原因多是因為感情破裂,不過,也有人是出於其它原因而「假離婚」:有的為免去「國五條」規定的「20%個稅」,有的則是拆遷拆出了「假離婚」。

「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

3月1日,國務院出台了樓市調控新政「國五條」細則,規定對個人出售自有住房需按照差額的20%徵收個人所得稅。如何才能免掉這「20%個稅」?不少人想起了國稅總局有關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中的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於是,有些有多套房產又想賣房的夫妻打起了「假離婚」的主意:夫妻將打算賣出的一套房歸到一方名下,該房產如果出售將無需繳納20%的個稅,房子賣掉之後雙方再復婚。

據廣州《信息時報》3月6日報導,「國五條」頒佈後,當地辦離婚的夫妻明顯增多,廣州天河區3月4日的離婚登記量是平日的兩倍多,有些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在離婚原因一欄填寫「性格不合」或「感情不合」等原因,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為了房子。以一對有2套房的80後夫妻為例,他們因為急需用錢需要賣1套房,偏又趕上了「國五條」,為避稅只好先「離婚」賣房然後再復婚。

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上海。據上海《新聞晨報》3月22日報導,上海市民政局婚姻處證實,在「國五條」頒佈後的幾個工作日內,上海多個區縣離婚數量比平時增加2至3倍,最高的達到4至5倍。多家區縣婚姻登記機構負責人均分析認為,這與「國五條」的出台不無關聯。

閔行區民政局婚姻科科長胡愛民回憶稱,此前在閔行區婚姻登記中心每天只有幾對夫婦辦理離婚,極端高峰也就20多對。但「國五條」出台後,平均每天離婚的基本維持在30多對,個別夫婦竟然是在房產中介陪同下來辦離婚,有的夫婦直接向工作人員坦言,「假離婚」都是為了房子。

我國的《婚姻法》並沒有「假離婚」一說,離婚登記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這就是說,若遇上真危機,可能是離婚容易而復婚難。為警示市民,閔行區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近日特地豎起公告牌,上書「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多家婚姻登記機關也表示,將對離婚數據進行監控,一旦發現現異常波動將在第一時間向上海市民政局婚管處匯報。

閔行區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也通過其官方微博「@閔行法宣零距離」提醒:最近樓市異常火爆,為規避政策,假離婚購房現象屢見不鮮。夫妻一旦離婚,所有財產將進行分割,萬一「假戲真做」,後果就不言而喻了。

「假離婚」,賺大錢

據瞭解,「假離婚」現象並非因此次「國五條」頒佈才出現。例如,此前曾有人通過「假離婚」來規避樓市「限購令」:夫妻離婚後,相當於兩個家庭,則可獲得額外的購房資格。此外,還有的「假離婚」則是為了賺大錢,多發生在面臨拆遷徵地的地方。

據江蘇《南京晨報》2009年2月報導,南京東郊寺莊村共有300多戶人家,已經有近百對夫妻離婚或準備離婚。原因就是為了多拿點拆遷補償。原來,一對夫妻原來算一戶,離婚分戶後就成了兩戶人家,按照當地的拆遷補償標準,如果在規定期限拆遷,每戶得到1.8萬元的補償款,一對夫妻通過分家就多拿了1.8萬。

若說1.8萬就能讓人「假離婚」,如果遇到上百萬的補償呢?江蘇《現代金報》3月22日報導稱,在寧波高新區上王村,當地一個家庭為了多得拆遷款而在近期發生了這麼一件事:公公和婆婆離婚,兒子和媳婦離婚,然後公公和媳婦結婚,想以夫妻投靠名義把媳婦的戶籍遷移到村裡。如果成功,這個家庭可額外獲得至少100萬元的房屋拆遷補償。但因為村委會拒絕開具證明材料,戶口遷移未遂。公公和媳婦為此將當地公安機關告上法庭,但被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

江東區法院副院長吳啟賢認為,這起案件揭露出我國婚姻法存在的一些漏洞,婚姻自由但更應該真實,希望相關部門對婚姻登記制度進行深入研究並作出適當修改,避免婚姻登記成為某些人謀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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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陽“艾滋病拆遷隊”風波:25名幹部職工被處分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6733

12月30日,河南南陽“艾滋病拆遷隊”風波持續不斷,因收受涉事開發公司過節紅包,當地25名幹部職工被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30日一早,南陽市委宣傳部通報了處理結果。其中,涉事房產項目所在轄區梅溪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劉小麗被黨內撤職。 (新華社 徐駿/圖)

中新網報道,河南南陽“艾滋病拆遷隊”風波持續不斷,因收受涉事開發公司過節紅包,當地25名幹部職工被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2014年12月30日,南陽市委宣傳部通報了處理結果。其中,涉事房產項目所在轄區梅溪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劉小麗被黨內撤職。

5名主要嫌疑人被控制

南方周末網報道,12月22日,一條“南陽驚現艾滋病拆遷隊,不搬走就感染你”的微博消息引發熱議。經南陽市當地成立的調查組調查了解,涉事地點系位於南陽市文化路與新華路交叉口的億安天下城項目,地處臥龍區梅溪街道辦事處轄區。

被噴塗“艾滋病拆遷隊”字樣的小區是南陽市房地產開發公司三廠小區(以下稱三廠小區),當地居民證實,由於拆遷辦與他們協商,按照1:125的比例賠償億安·天下城無房產證的房子,居民們均不同意。在住戶和拆遷部門僵持的時候,12月初,小區來了自稱是艾滋病患者的5男1女,以威脅騷擾恐嚇的方式逼迫居民拆遷。

24日,南陽市臥龍區政府回應稱,臥龍區房屋征收辦、梅溪街道辦事處不存在組織“艾滋病拆遷隊”,是否有人利用艾滋病人威逼拆遷,公安部門正在調查中,同時,對負責該項目拆遷的南陽市遷安拆除公司停業整頓。

億安天下城項目是臥龍區西關文化村舊城改造的重點項目之一,總建築面積36萬平方米,計劃總投資12億元。據調查,億安天下城項目僅有項目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用地規劃乃至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缺失。

據央視《新聞1+1》29日報道,12月27日,來自南陽市委宣傳部的消息稱:涉事的5名主要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同時,經臥龍區紀檢監察機關查實,對在該項目建設和房屋征收過程中,負有工作失職責任的區房屋征收辦公室主任詹國平、區住建局副局長王河生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區房屋征收辦公室副主任王書強、梅溪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魯康,分別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嫌疑人:後悔“被當槍使”

據前述央視報道,事件引起熱議後,拆遷隊被迅速解散。拆遷隊的頭目崔某在山上躲了兩天後,下山自首,其他的艾滋病人則沒有受到警方追究。

28日下午,嫌疑人崔某在南陽市看守所接受新華網采訪表示,他對此次“被當槍使”很後悔。

48歲的崔某系河南南召縣農民,2008年被確診為艾滋病患者,每月依靠政府發放的低保和補助生活。據他介紹,因為此前包括自己在內的10多名農民工工程款被拖欠,幾經周轉後欠款轉到“劉虎子”名下。在要賬的過程中,“劉虎子”給大家介紹了拆遷的活。

關於是否參與威脅小區居民,崔某介紹,每次去逼遷時,通常是公司的人帶頭去敲門,艾滋病人只是跟在公司有關人員後面。

關於雇傭費用問題,崔洪表示,剛來的時候“劉虎子”一次性給了2000元,隨後大家依靠拆除空房子的門窗賣門窗有些收入。“除了吃住開銷外,剩下的錢都被平攤了。”

已被刑事拘留的“劉虎子”稱,雇傭“艾滋病拆遷隊”是自己上網學來的,艾滋病人也是自己打電話召集的。但他否認了和房地產開發商的關系,表示作為一個包工頭,自己只是從拆遷公司手里接了一部分活,拆不動的時候才想到了這個辦法。

負責辦案的南陽市公安部門有關人員表示,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25名幹部職工收受開發商紅包被處分

然而“鬧劇”並沒有“閉幕”:媒體獲得南陽億安房產公司一張“春節發放福利人員名單”再次引發輿論關註。這張“春節發放福利人員名單”上,除了59名房地產公司員工外,另有梅溪街道辦和臥龍區征收辦共計31人,並註明系“億安天下城參與征收人員”。名單上的人員包括,梅溪街道辦黨工委書記劉小麗、辦事處主任華德奇、副主任魯康、臥龍區住建局局長張德景、副局長王河生,以及區征收辦主任詹國平、副主任王書強等。

此外,在另一張“12月份物品領用(酒)”清單上,則列出了億安公司2013年招待有關政府部門的用酒數量。其中19日招待土地局、規劃局“草廬對”2瓶、27日招待梅溪派出所“草廬對銀鉆”4瓶。此外,接受宴請招待的單位還包括電業局、燃氣公司等。

億安公司總經理裴宗栓接受新華網采訪時承認確有其事。裴宗栓表示,春節期間公司開展團拜會,通常會邀請有關人員過來發點東西,這樣做是為了“對給企業發展作出貢獻的人表示一下‘心情’”。

南陽市委宣傳部於12月30日公布了具體調查結果。

據調查結果,2014年1月26日下午,億安房地產公司舉辦公司員工春節聯歡茶話會,億安·天下城項目所在轄區梅溪街道及臥龍區住建局、臥龍區征收辦的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共計29人到場參加了聯歡茶話會,並接受了每人價值五百元的萬德隆商場購物券,31名擬邀請人員的發放清單為提前制作,其中有2人未參加。

29人中,有4人非公職人員。經臥龍區紀委常委會、臥龍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20名國家工作人員和5名社區工作人員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其中,梅溪街道黨工委書記劉小麗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同時,對29人所收禮金全部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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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拍“拆遷市長”耿彥波的紀錄片得了金馬獎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1/4716658.html

這部拍“拆遷市長”耿彥波的紀錄片得了金馬獎

一財網 達達先生 2015-11-25 08:55:00

《大同》最後的空鏡頭,瞄準未完工的古城墻工程,荒蕪的工地,遠處則是一批修建中的摩天高樓。兩相比對,我們或許更能理解資本邏輯之下中國城市的發展之殤

耿彥波沒能完成他的“文化大同”之夢,如今他仍在太原繼續自己的實踐

 

第52屆臺灣金馬獎的看點,除了《聶隱娘》這部藝術水準極高的電影大獲全勝,還有一部叫做《大同》的影片,它默默地擒獲了最佳紀錄片獎。但一如既往,很多媒體和大多數觀眾都忽略了它。這的確是一部不容漠視的作品,其內容的深刻和思考的力度,在當下中國顯得相當難得。導演周浩曾經是記者,投身紀錄片事業之後,常常能夠敏銳地道出許多社會問題,如今這部《大同》,將視角放在了中部城市,山西大同。

山西,這個曾經的煤炭資源大省,如今面臨著環保與資源匱竭的雙重問題。城市曾經在一片挖掘中飛速發展,但當資源挖盡,剩下的卻只是千瘡百孔、滿目瘡痍的土地,城市和生活在那里的人們,只能無奈地面對轉型的陣痛。這樣的山西顯然蘊含了大量可以被影像化表達的素材,賈樟柯的山西情結自不用說,這部《大同》從大同這座城市切入,瞄準的卻不僅僅是都市發展的問題。

《大同》原來的名字叫做《中國市長》,從一個充滿了政治隱喻色彩的名字改為《大同》,更凸顯影片紀錄性價值和中立立場。影片以曾經的大同市長耿彥波為核心人物,導演周浩近距離跟拍,紀錄他為大同城市轉型所付出的努力和代價,多視角觀看了一座中國城市的轉型之難。

影片有兩個矛盾,一是市長耿彥波要建設一個文化大同,認為這才是大同城市轉型的必由之路。而建設文化大同的方式,則是拆掉舊房子,蓋起“古”城墻和“古”宅院。於是,文化大同的推行,就必然直面當下中國依舊普遍存在、敏感而且又牽動民生的大問題——拆遷,影片中有大量拆舊蓋新的鏡頭,張揚了都市建設的魔咒:難道只有在漫天的灰塵里,一座擁有歷史記憶的城市才能最終翻新?

《大同》用影像勇敢地直面拆遷和抗拆的問題,拆遷過程遇到的大量的阻力,既有下級官員的推諉,更多來自百姓的抗拒。影片對於百姓的行為表現得十分克制,他們多是生活在底層的市民,其關註的核心問題就在“生存”二字之上。所以不管他們上訪也好,當“釘子戶”也罷,對市長提的要求無非是搬出去有地方住。但恰恰是這一點,政府層面卻無法完美解決,年邁老太太的兩次出現,無疑為影片中百姓的生存添加了許多悲情的意味,而一個母親對於如何教育自己孩子的質問,則同樣有力地將問題拋給觀眾。市民利益還是城市發展,是保護自己的權利還是為大家而舍小家,這些中國城市發展中懸而未決的矛盾,在影片里無時不在,市長耿彥波無解,而老百姓更是無解。

這也就牽出影片另外一個矛盾,則是城市大同與體制之間的矛盾。中國獨特的政治體制,使得地方政府的行政領導人,往往都難以長時間投入到城市的整體規劃和建設之中,耿彥波擔心的恰是這一點。自己對大同的宏偉設想還沒有來得及完成,他便要調離此地。因此,抓緊一切時機讓自己的暢想落在實處,成了他的終極理想。影片中他的果斷、忙碌以及“手段之強硬”都成了這份理想的註解。

但可惜的是,耿彥波還是沒能完成他的“文化大同”之夢,一紙調令之下,他就不得不出走太原,體制的弊端顯而易見。影片中我們常能看到地方官員對體制的無可奈何,雖然心存不滿卻無力改變什麽,耿彥波在離開大同的車里無聲流淚,則讓觀眾看到在當下體制中個人被捆綁的無奈。

耿彥波是不是一個好市長?對於觀看了這部紀錄片的觀眾來說,或許各有想法,有人認同他的責任與付出。而有人則不理解他的規劃理念。《大同》選取了一個體制內的政府官員,試圖用客觀的鏡頭破解民間對官員的刻板看法,進一步而言,也增進了民眾對體制運行方式的理解。

耿彥波曾經是一個熱愛文學的青年,這或許也能理解他為何如此瘋狂地熱衷於讓大同進行文化轉型,但這種缺乏規劃的情懷,卻在他離開時,給大同留下了30億美元的債務,而新任市長對大同有另外的“設想”,耿彥波的“古”城大同就此被擱置。《大同》最後的空鏡頭,瞄準的正是尚未完工的古城墻工程,荒蕪的工地,而遠處則是一批修建中的摩天高樓,兩相比對,我們或許更能理解資本邏輯之下中國城市的發展之殤。

編輯:李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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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去征地拆遷,地方政府年均賺6千億“土地利潤”

從1999年至2015年,這十七年是中國歷史上土地資產化最為迅猛的年代,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27.29萬億元,年均1.6萬億元。

不過,這些錢也不全是地方政府的收入,現行土地出讓收入為“毛收入”,包含征地拆遷補償支出、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等,這類支出為政府在征收、儲備、整理土地等環節先期墊付的成本。

如果減去這些成本,能否算一算地方政府能夠到手的“土地利潤”到底有多少?

筆者查閱大量資料後統計出,自2003年的1799.1 億元到2014年的 8988億元, 這12年間地方政府獲得的土地出讓純收益約為70433億元,年均5869億元。

而從2003年到2014年,這期間的土地出讓總收入約為23.55萬億元,總體來看,這12年間土地出讓純收益占到總收入的29.9%。

官方說法與民間研究

雖然有不少學者和業界人士對土地財政詬病已久,但民間有關土地出讓純收入問題的研究卻很少見。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官方較少公布這些數據,只能從各類材料中抽絲拔繭方能窺見一斑。

對於土地純收益的比重問題,官方有過說法也曾提供過數據。

2012年11月28日 《人民日報》上,曾刊登了時任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的署名文章《開創財政理論發展新局面》,文章中稱:土地出讓純收益占出讓收入還不到1/3,不到地方可用財力的一成。簡單地提“土地財政”,既不客觀,也不科學,還容易誤導決策。

2016年8月,王保安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財政部在《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收支情況》曾推算,此類成本性開支大約占土地出讓收入的八成左右。如2014年,扣除成本性支出後,當年形成的土地出讓收益為8987.93億元,同比增長13.3%,占全國土地出讓收入20.9%。

據此計算,2014年我國地方財政收入為75860億元,土地出讓純收益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例約為11.8%。

《中國國土資源年鑒》中曾提供過2003年至2008年間地方政府的土地純收益,但在2009年後這一數據便不再涉及。

這一做法也造成了近年來官方數據的缺失,客觀上對土地財政問題的研究制造了障礙。

不過,也有民間學者進行過對相關官方數據進行過簡單測算。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徐振宇2013年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及一組數據,得出了2008至2012年五年間,地方政府土地出讓純收入約4.1萬億元的結論。

據其測算,土地出讓純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比重,除了2012年為9.49%外,其他年份超過了兩位數,最高的2010年超過了38%。

就其數據來源問題,徐振宇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曾表示,其數據來源於歷年財政預算執行報告、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及《中國統計摘要(2012)》。

不過,上述幾個來源並沒有“土地出讓純收入”這個數據,他是根據相關計算得出的,即用土地出讓總收入減去土地出讓收入支出總數。

賣地不僅是為了賺土地錢

徐振宇認為,如果僅僅衡量土地出讓總收入,政府的確獲得了巨額收益。但由於沒有考慮與土地有關的種種支出(尤其是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從而嚴重高估了政府從土地出讓中獲得的真實收入並誇大了“土地財政”對地方政府的意義。只有在剔除了土地交易的全部成本之後,土地的凈收益才是地方政府可支配的部分。

一旦考慮了成本性支出後,國家土地出讓純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必然出現重大縮水。即便是在比例最高的2010年,土地出讓純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也分別只有18.91%和38.69%,2011年則迅速下降到6.92%和13.67%(甚至低於2008年的水平),2012年則進一步降低到4.95%和9.49%。

他認為,之所以會出現土地出讓純收入的不斷下降,除了地方政府為防止資金過多上繳給上級政府而開始有意識地“打埋伏”的考慮之外,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貫徹實施,以及農村居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長,“釘子戶”的極端反抗和種種群體性事件,地方政府被迫提高了征地和拆遷補償標準,導致政府從國有土地出讓中的純收入(扣除了土地補償性支出後的收入)近年來出現迅速降低。

雖然政府土地出讓純收入近年來進一步降低,但地方政府仍然熱衷於土地收儲。在土地財政的運作模式下,通過土地出讓直接賺錢是一個因素,另外借此搭建投融資平臺也是地方政府重點所在。

地方通過國土部門收儲大量土地,做大土地出讓市場,可以借此做大城市投融資平臺(可抵押的土地增多),增加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此外,商業用地出讓增多,房地產市場規模也會隨之變大,附帶而來的稅收也會增加。

《2015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截至2015年底,全國84個重點城市處於抵押狀態的土地面積為49.08萬公頃,抵押貸款總額11.33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8.8%和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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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財政雜談之三 減去征地拆遷,地方年賺6千億“土地利潤”

從1999年至2015年,這十七年是中國歷史上土地資產化最為迅猛的年代,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27.29萬億元,年均1.6萬億元。

不過,這些錢也不全是地方政府的收入,現行土地出讓收入為“毛收入”,包含征地拆遷補償支出、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等,這類支出為政府在征收、儲備、整理土地等環節先期墊付的成本。

如果減去這些成本,能否算一算地方政府能夠到手的“土地利潤”到底有多少?

筆者查閱大量資料後統計出,自2003年的1799.1 億元到2014年的 8988億元, 這12年間地方政府獲得的土地出讓純收益約為70433億元,年均5869億元。

而從2003年到2014年,這期間的土地出讓總收入約為23.55萬億元,總體來看,這12年間土地出讓純收益占到總收入的29.9%。

官方說法與民間研究

雖然有不少學者和業界人士對土地財政詬病已久,但民間有關土地出讓純收入問題的研究卻很少見。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官方較少公布這些數據,只能從各類材料中抽絲拔繭方能窺見一斑。

對於土地純收益的比重問題,官方有過說法也曾提供過數據。

2012年11月28日 《人民日報》上,曾刊登了時任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的署名文章《開創財政理論發展新局面》,文章中稱:土地出讓純收益占出讓收入還不到1/3,不到地方可用財力的一成。簡單地提“土地財政”,既不客觀,也不科學,還容易誤導決策。

2016年8月,王保安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財政部在《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收支情況》曾推算,此類成本性開支大約占土地出讓收入的八成左右。如2014年,扣除成本性支出後,當年形成的土地出讓收益為8987.93億元,同比增長13.3%,占全國土地出讓收入20.9%。

據此計算,2014年我國地方財政收入為75860億元,土地出讓純收益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例約為11.8%。

《中國國土資源年鑒》中曾提供過2003年至2008年間地方政府的土地純收益,但在2009年後這一數據便不再涉及。

這一做法也造成了近年來官方數據的缺失,客觀上對土地財政問題的研究制造了障礙。

不過,也有民間學者進行過對相關官方數據進行過簡單測算。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徐振宇2013年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及一組數據,得出了2008至2012年五年間,地方政府土地出讓純收入約4.1萬億元的結論。

據其測算,土地出讓純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比重,除了2012年為9.49%外,其他年份超過了兩位數,最高的2010年超過了38%。

就其數據來源問題,徐振宇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曾表示,其數據來源於歷年財政預算執行報告、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及《中國統計摘要(2012)》。

不過,上述幾個來源並沒有“土地出讓純收入”這個數據,他是根據相關計算得出的,即用土地出讓總收入減去土地出讓收入支出總數。

賣地不僅是為了賺土地錢

徐振宇認為,如果僅僅衡量土地出讓總收入,政府的確獲得了巨額收益。但由於沒有考慮與土地有關的種種支出(尤其是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從而嚴重高估了政府從土地出讓中獲得的真實收入並誇大了“土地財政”對地方政府的意義。只有在剔除了土地交易的全部成本之後,土地的凈收益才是地方政府可支配的部分。

一旦考慮了成本性支出後,國家土地出讓純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必然出現重大縮水。即便是在比例最高的2010年,土地出讓純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也分別只有18.91%和38.69%,2011年則迅速下降到6.92%和13.67%(甚至低於2008年的水平),2012年則進一步降低到4.95%和9.49%。

他認為,之所以會出現土地出讓純收入的不斷下降,除了地方政府為防止資金過多上繳給上級政府而開始有意識地“打埋伏”的考慮之外,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貫徹實施,以及農村居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長,“釘子戶”的極端反抗和種種群體性事件,地方政府被迫提高了征地和拆遷補償標準,導致政府從國有土地出讓中的純收入(扣除了土地補償性支出後的收入)近年來出現迅速降低。

雖然政府土地出讓純收入近年來進一步降低,但地方政府仍然熱衷於土地收儲。在土地財政的運作模式下,通過土地出讓直接賺錢是一個因素,另外借此搭建投融資平臺也是地方政府重點所在。

地方通過國土部門收儲大量土地,做大土地出讓市場,可以借此做大城市投融資平臺(可抵押的土地增多),增加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此外,商業用地出讓增多,房地產市場規模也會隨之變大,附帶而來的稅收也會增加。

《2015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截至2015年底,全國84個重點城市處於抵押狀態的土地面積為49.08萬公頃,抵押貸款總額11.33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8.8%和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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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血案與拆遷再次交織 賈敬龍殺人案調查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0749

2013年2月27日,拆遷隊第一次來到賈家舊宅,與站在屋頂的賈敬龍形成對峙。那次只拆了舊宅的門洞和南墻。(受訪者供圖)

房屋被拆近兩年後,賈敬龍在新年團拜會場合公開射殺村支書。法院認為“影響極其惡劣”並作出嚴懲判決,表明法治國家禁止“私力複仇”。

本案中有蓄意殺人的從重情節,假如拆遷違法、被害人過錯成立,又有從輕情節。這就具有很大的爭議性,至少不能說法官亂判。

殺人案之前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矛盾主要存在於村民與村委會之間,在法律軌道之外愈演愈烈,最終釀成悲劇發生。

2015年2月19日上午9時許,農歷大年初一。賈敬龍一手握著黑色紅旗車的方向盤,一手撥通了前女友李蘭蘭(化名)的電話。說完,他把手機扔出車窗外,摸向副駕駛位的第二部手機。

這部手機里有他當日淩晨兩時多編好的群發短信:“我以顫抖激忿的心潮按下群發,以熱淚感饋關心我之短信對方;狂野在報仇何建華的自首之路,心緒沸騰的坦然。”

十幾分鐘前,在村里的新年團拜會上,28歲的賈敬龍用一支改造過的射釘槍,將一枚七八公分長的鐵釘打進何建華的後腦,致其死亡。在賈敬龍看來,兩年前他的婚房被拆、婚事泡湯,村支書兼村主任何建華是關鍵人物。

法院認為,賈敬龍因拆遷利益問題與村幹部結怨,在公開場合以殺人方式報仇,應予嚴懲。2016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核準賈敬龍的死刑。

多名刑法和行政法學者撰文認為,此案在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方面尚可商榷,死刑立即執行當慎用。也有學者雖同情賈敬龍,但認為此案判決並無不當。

標準爭議

賈敬龍所在的北高營村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東北的長安區,毗鄰北二環東路,2009年隨著“三年大變樣”城市建設啟動城中村改造。

如今,村西建起以回遷村民為主的北高營新村,村東則矗立著赫石府等商業社區,最貴的愛丁堡花園戶型每平米開價19000余元。

被拆的賈家(編者註:本文中的“賈家”特指賈敬龍家)舊宅位於村東,系2007年在自家宅基地內所建,為三層小樓,建築面積270多平米。

依照2009年11月發布的《北高營村舊村改造搬遷安置辦法》(下稱《安置辦法》),每塊宅基地一律按三分地計算,共可置換300平米樓房,分為三套:一套多層樓房、一套高層樓房,這兩套各有100平米免費;第三套房有100平米按內部價購買,超出的部分還有優惠。

南方周末記者查詢到,鄰近的南高營村,以及同樣納入市區的塔冢、槐底、大馬等村,均可免費置換300平米樓房。

對於補償及安置標準,原村支書何建華的兒子何益輝(化名)婉拒了采訪,他在父親死後接任了村委會主任一職。在村治保會內,為南方周末記者與何益輝充當聯絡人的範戰書解釋,除了不花錢的200平米,村民可平價購買的實為170平米,“等於叫你多占了70平方,算來算去,老百姓也合適”。

“標準一刀切,合理不合理主要看村民意願,這是一個村民自治問題。”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海鳳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集體經濟項目立項”等涉及村民重大權益的事項,應由村民會議討論通過。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北高營村公布《安置辦法》時,有不滿意者在拆遷大會上連續反對了三天。但三天後,超過一半村民投了贊成票。

作為服從多數的少數,賈家除了嫌免費置換面積小,還對舊宅的評估方式有異議。按照北高營村的安置辦法,村里的平房和樓房一層部分均不給補償。

賈敬龍的二姐賈敬媛說,賈家舊宅建設成本20多萬,總體評估價為19.4萬元,扣除一層部分,只剩9.3萬余元。估價報告的“產權人”一欄,無人簽字。

後來賈敬龍受審時,辯護律師李玉克還當庭提出,按照石家莊市政府相關文件,拆遷安置方案須經村民會議表決通過、轄區政府審查同意、報市拆遷辦和市城中村改造辦備案後方可實施,“但北高營恰恰沒有經過同意、批準備案而自行違法實施拆遷”。

北高營村2009年11月公告安置辦法,2010年4月對賈家舊宅作出評估,但據村委會出具的情況說明,該村經市政府列入城中村改造範圍的時間是2010年6月。

“後果自負”

2010年11月10日,賈敬龍的父親賈同慶簽訂了《北高營舊村改造拆遷協議書》,賈敬龍對此極力反對。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何海波撰文認為,賈敬龍作為成年家庭成員及被拆房屋的實際居住人,房屋理應有他的一份權利。賈同慶不顧兒子反對,單獨與村委會簽訂協議,其效力值得質疑。

舊宅在父親名下,但據賈敬龍自述,當初為了建樓,大姐向銀行抵押了婚房;他每天只睡三五個小時日夜打工,湊足了錢讓大姐夫去還貸。

協議中有這樣的內容:“凡是不支持我村舊村改造及有關規定的,後果自負。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一切集體福利待遇,且今後不再補發,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在集體範圍內安排的工作”。

“(父親)其實也挺內疚的,但是如果我們家不簽,幾個叔叔伯伯分房全要受影響,損失特別大。”賈敬媛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甲方指的是村委會。而據賈家一方的說法,簽字前已有“後果”出現。

賈敬龍自述,“小到過節米面油,大到村民醫保,……我父母和我奶奶的一律不辦理,村民每人每月300元老年福利金也一並停發”。

作為北高營村目前唯一未拆舊房的人家,79歲的賈發義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家因不簽協議不拆房,大約六年前被停了水電,後來找電力公司單獨拉了線,但至今沒水;戶口在本村的妻子兒女的各種保險都無法繳納,也拿不到村里的半點福利。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下稱《征收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中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曾發出通知,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修訂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要參照《征收條例》的精神執行。

範戰書向南方周末記者否認有停水斷電的做法。至於停發福利,他說是針對那些“簽了協議、要了房子又不肯拆遷的人”。如果不簽協議、不要新房,就可以不拆舊房,“比如賈發義家,現在房子都沒拆。他是市里的退休職工,村里沒有他的福利,也沒停過”。

拆除“婚房”

2012年1月,賈家通過內部價買到第一套置換房,面積130平米,總價14.8萬余元。簡裝後,賈同慶夫婦、賈敬媛夫婦搬進新房,賈敬龍八十多歲的奶奶在幾個兒子家輪流居住。

只有賈敬龍一人沒有入住。他把自家耕地里的雞舍改建為簡易房,用於自住和出租。朋友老安描述,賈敬龍的工作內容,曾是搬擡重達一百四五十斤的鐵塊,“手上全是鐵塊劃出的口子”。他在外只點6塊錢一碗的板面,沒有肉,最多加個雞蛋。

那段時間,賈敬龍攢了兩萬多元,不時回到舊宅,對二層進行裝修。老安說,賈敬龍甚至親手繡了“家和萬事興”的十字繡。一切都是為迎娶女友李蘭蘭做準備。2012年,兩家人定下婚期——2013年5月25日。

賈敬龍向村里提過一個“妥協”方案——先結婚後拆房。二審後,辯護律師李玉克曾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這是賈敬龍可以接受的底線。他解釋,那時置換房只給了一套,賈家根本住不下;舊宅敞亮,更適合擺酒席。

2013年2月27日,元宵節後第三天,村支書何建華來到賈家,身後是村兩委部分成員和拆遷隊,還有一臺勾機。

拆遷隊只拱了賈家舊宅的門洞和南墻。範戰書那天也在現場,他回憶,賈敬龍一直聲稱“房子一層是他爹的,二層是他的”。如果只拆一層,二層也就跟著塌了。

高營派出所的接警記錄還表明,2013年5月4日0時30分、5月7日1時30分,賈敬龍曾兩次報警,稱有人要強拆他家房子,並砸壞家里門窗玻璃。賈發義的妻子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那段時間,賈敬龍被人在外面打了幾回,“把孩子氣壞了”。

賈敬媛告訴南方周末記者,2013年5月6日,家里收到第二套房子的鑰匙,110平米的多層樓房,免費置換來的。就在當天夜里,賈家舊宅再次被圍。

僵持局面一直持續到5月7日晚間。石家莊市公安局指揮部指揮調度中心出具的證明顯示,當日18時02分,一男群眾報警,“北高營這停止拆了,把勾機也弄走了。現在他們又來人了,又拆開了”;不到兩小時後,該電話再次撥通,“剛才110制止了不讓拆,把司機帶走了。你們拉著人還沒走,又開始了”。

最終,賈家三層舊宅轟然倒地,賈敬龍及一名親屬受傷。相關證據後來得到一審法院確認。

範戰書稱那次自己不在拆遷現場,但表示,“村里看收不上地來,交給開發商了,後來開發商給他拆了。”賈敬媛、賈發義等人則稱,拆遷隊是村支書雇來的,其中不乏開發商的人手。

鄧海鳳註意到,賈同慶雖簽了拆遷協議,但協議未明確由誰來拆除房屋。她認為,不顧房主阻攔強行拆房的行為,“沒有法律授權、沒有協議約定”,屬於違法強拆。

何海波撰文認為,依照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執行只能由法律設定;法律沒有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作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務院都無權設定,行政機關都不得擅自實施,村委會憑什麽強拆他人房屋?”

“所以村里想要依據協議拆房,合法的途徑是向法院申請。”鄧海鳳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對於拆遷引發的損失,賈家一方同樣有權向法院起訴。

維權與補償

賈家報警後,賈敬龍被警車帶到高營派出所錄口供,頭上一直流血,未作處理。錄完口供,他一個人從派出所走回舊宅。家里養的兩只藏獒不知去向。

拆掉婚房那天,距離婚期18天。據賈敬龍自述,他一度跑到村北綠化帶里嚎啕大哭。沒過多久李蘭蘭另嫁他人。賈敬龍自此再未相親交友,後來對律師提起李蘭蘭時仍稱其為“我女朋友”。

而根據李蘭蘭的證言,雙方父母都曾勸賈敬龍在新房子里辦婚事,但“賈敬龍還是不同意,一直跟村委會對著幹”,後來女方父母阻止了這門親事。

其實,自父親簽了協議後,賈敬龍便與父母產生隔閡,並著手維權,但未走司法途徑。他自學法律,發現“顯失公平”的合同可以變更或撤銷,就拿著拆遷協議書和合同法去找村委會理論。跑遍省、市、區、鎮的各級信訪機關,也未得到答複。

從房子被拆到報複殺人,時隔將近兩年。這一期間,賈敬龍仍在維權。

據賈敬龍自述,他曾在網上發布拆遷視頻和對何建華的檢舉信,被高營派出所以非法傳播虛假信息為由傳喚;舊宅被拆、人被打後,他兩次到高營派出所要求補錄筆錄,被告知“找村委會協商解決”。

賈敬媛說,賈敬龍曾提出新的方案,將補償(舊宅評估)提高到25萬,高營派出所幫忙溝通過,但沒有下文。

賈家最終實際得到的,就是前文所述的那兩套住房,扣除免費部分,還應交納17萬余元。其中,舊宅補償沒爭取到更多,抵掉的仍為二層以上的評估款9.3萬余元,余款已分兩次付清。

對於第二套房的交付時間,賈家與村里存有爭議。賈敬媛的說法是2013年5月6日,即舊宅拆除前一天;村委會說是2013年2月20日。李玉克說,一審質證時,律師曾對村里的證明提出質疑,但法院認定了村委會的說法。

至於按協議可免費置換的第三套房,殺人案發時還沒有分配。後來村里分批分期陸續發放了第三套房的鑰匙,未包括賈家。

“我弟弟出事之前,村里就明說這房子不給你,因為你擋了人家拆遷。後來他把人打了,這房子就更不給你了。”賈敬媛說。

“那套房就扣著呢,要不他拿什麽賠償?這是民事賠償,你懂不?”範戰書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根據石家莊中院後來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賈敬龍應賠償何家24150.22元。

賈同慶夫婦曾表示願代為支付賠償款,還可將被扣留的那套房子及村里未發放的福利款等作價60萬元給何家。賈敬媛說,何家沒同意。

賈敬媛稱,村里給每戶發放的31400元拆遷安置費賈家也沒收到。北高營村於2013年1月27日出具一份“拆遷驗收證明”,註明了給賈家的31400元錢款,一審判決對此予以確認。這張證明“驗收人簽字”一欄寫的是村拆遷辦主任胡援禎的名字。

殺人與追堵

2014年10月,賈敬龍花了四百多元,從五金市場里買來三把射釘槍、一盒射釘炮,還有幾盒射釘。據賈敬龍供述,當他想到複仇時,某地購買射釘槍需備案的舊聞一閃而過。

2015年2月18日,賈敬龍回家陪母親共度最後一個除夕。淩晨兩點多,他編輯好前文提到的群發短信,存進草稿箱內。那天,二姐賈敬媛回婆家過年了。臨走時,賈敬龍掏出身上所有的錢和身份證,藏在賈敬媛的被子下,並留遺言請她照顧父母,向村里追索補償。

淩晨四點,賈敬龍把自己的黑色二手紅旗車停到距村里團拜會現場50米處,之後回出租屋;上午8時40分左右,他提著兩個紙箱,沿著一條土路回到團拜會現場。紙箱里有三把裝好的射釘槍。

55歲的何建華那天身著西裝皮鞋,又罩了件綠色軍大衣,和村兩委成員上臺為村民拜年後,便站在表演臺南側的路邊。

在村里的老人表演時,賈敬龍慢慢走到何建華身後,從一只紙箱里拿出一把射釘槍,沖著何的後腦按了下去。之後,他提著紙箱跑向黑色紅旗車,向南開去。

聽到“抓住他,他打人了”的喊聲,坐在附近面包車里休息的金慶昆開車追了上去。金是村治保會治安隊長,車里還有兩三名治保會成員和村民。面包車很快被後面的一輛淺色越野車超過,車里有何建華的兒子何益輝和侄子何益軒(化名)。

開過南高營村前的向陽大街,朝東拐上禦城路,快到啟明街時,淺色越野車撞上了黑色紅旗車的左後車門,將其逼停。當時,賈敬龍正拿著存有群發短信的第二部手機。

賈敬龍下車後,拎著一支射釘槍沿禦城路繼續向東,直到高營大街再次拐彎,順著華曙制藥廠前的路向南跑。追逐的人群中,何益輝上了金慶昆的面包車,何益軒開著越野車快速包抄。等面包車開到賈敬龍身前時,賈抱頭躺在地上,頭上帶血。

事後,經河北省胸科醫院診斷,賈敬龍右脛腓骨中段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右額顳頭皮裂傷,右顳枕、左額顳頭皮血腫。

賈敬龍曾告訴律師李玉克,追他的人中,有人開車撞傷了他的腿;但金慶昆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賈的腿傷,“是被別在便道上自己摔的”。

根據何益輝等人的證言,賈敬龍曾提槍高喊“再過來弄死你們”,並朝人開槍;追逐的人不敢靠近,就撿了地上的磚頭砸過去。

律師李玉克的說法則是,賈敬龍被撞到後確曾開槍,但是對著地面擊發的;因為賈擔心對方搶槍後沖他開槍,然後說他畏罪自殺。

根據賈敬龍的供述,他的目的地是派出所。他曾對律師說,如果不跑會被打死,公安機關至少能保障人身安全。之所以選擇距離作案現場較遠的長豐派出所,而非更近一些的高營派出所,是因為此前的交集讓他對後者不信任。他被村民抓住時,距長豐派出所大約有三四分鐘車程。

何建華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被害人符合存留在右面部的鋼釘貫穿顱腦,致顱腦損傷死亡。

律師辯護“證據不足”

歸案後,賈敬龍從未否認自己殺人。律師李玉克說,第一次會見,賈就提到捐獻器官。“他認為死刑在情理之中,但又很矛盾,不願面對死亡的後果,有一種本能的求生欲。”

賈的另一辯護律師趙曉亮最初比較樂觀:拆遷補償引發的矛盾,被害人一方有過錯,有自首情節且途中受到人身傷害。這些因素加起來,賈敬龍應該可以不死。

一審開庭前,賈家曾拿出一份聯名信上征集村民的簽字和手印,信上只寫了八個字:事出有因,罪不至死。但多位村民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簽名紙被何家的人搶走撕了。何家也征集到三百多個村民的聯名信,要求判賈敬龍死刑。在北高營村,何姓是大姓;賈敬龍父親賈同慶在兄弟六人中排行第三,在其上一代,賈姓是村中獨戶。

結果出乎律師的意料。

2015年11月24日,石家莊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賈敬龍死刑;2016年5月17日,河北省高級法院維持原判。

有法律人士認為,拆遷已過去近兩年後,在群眾聚集的團拜會公開殺人,想象一下這對人心的巨大震撼,就不難理解在慎用死刑的今天,法官為何會適用最嚴厲的刑罰。

兩審法院趨於一致。賈敬龍殺人的情節、後果均被認定為“特別嚴重”;賈敬龍的辯解和律師的辯護意見均未被采納。

辯護意見主要有兩點:被害人何建華有過錯,被告人賈敬龍具有自首情節。兩者為法定或酌定的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對於賈敬龍而言,可能意味著生與死的差別。

一審法院認定,何建華領導的北高營村委會拆除賈家房屋屬違法強拆的證據不足。其查明的事實包括:賈同慶與村委會簽了協議,並收到2套房屋及拆遷安置費;辯護人提供的拆遷錄像亦不能證實拆遷存在違法行為等。趙曉亮說,法庭未同意當庭播放拆遷視頻的請求。

南方周末記者采訪得到的一種觀點是:拆遷方案由政府認可,即便法院確認拆遷違法,亦不能把責任全歸咎於村支書,他和村委會更多承擔執行者角色。

而在量刑影響上,本案有蓄謀殺人的從重情節,假如過錯成立則又有從輕情節,就具有很大的爭議性,至少不能說法官亂判錯判。

一位不願具名的刑法學專家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更應檢討的是征地拆遷的制度設計:矛盾最初是由哪里引發的?村委會有沒有第二種選擇?

法院對賈敬龍自首的認定也是“證據不足”:事先編好的自首內容短信未發送給他人,作案後沒打110,駕車離開後被群眾撞傷抓獲。

據賈敬龍供述,他在打給前女友的最後那通電話里,以及見到警察的第一句話都提到“要去自首”。

前女友李蘭蘭的證言是,他在電話里講,讓她告訴她爸媽他把何建華殺了,“說完電話就沒有音了”。律師李玉克說,他曾向法院申請調取賈敬龍被捕時的出警錄像(警方應配有執法記錄儀),但被拒絕。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勞東燕撰文援引最高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認為,只要有其他合理的證據證明賈敬龍“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就足以視為自動投案。

“法庭上,能說的都說了。”趙曉亮向南方周末記者列舉了其他佐證:設定好“自首線路”,沒帶錢和銀行卡,油箱里的油跑不出50公里,等等。

腿傷推遲了死刑執行?

2016年6月,北京律師魏汝久承擔起賈案死刑複核階段的辯護工作。接手第二天,他便到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會見了賈敬龍,回京後又與最高法院刑三庭取得聯系。但內勤人員登記時,錯將賈敬龍記錄成“賈敬榮”,導致案件進展一直無法查到。

直到8月17日,魏汝久從賈敬媛處得知,最高法院已立案。8月18日,魏趕到最高法院面見法官,5天後提交了律師意見。8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核準死刑裁定。

魏汝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賈敬龍因為腿傷植入了鋼板,需做取出鋼板的手術,因此推遲了死刑執行令的下達。他還透露,賈敬龍尚不知道死刑核準的消息。

在賈敬龍案引發社會關註後,10月25日,魏汝久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停止執行死刑申請書》,認為此案事出有因,是否構成自首等有爭議,存在“不殺”的可能。“‘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用死刑’是我國的基本死刑政策。‘凡是可殺可不殺的,一律不殺’是這一基本政策的要求。”

魏汝久曾考慮過以“精神障礙”為由申請停止執行,但被賈敬龍拒絕。“他說他本人、家族都沒有相關病史,他很清醒。犯案前過於緊張、咬牙切齒的狀態,只是‘精神上的小感冒’。”

“一個強拆,毀了三個家庭。賈家、何家,還有賈敬龍、李蘭蘭的小家。”李玉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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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出,產權證作廢? 武漢漢陽註銷330拆遷戶不動產證引爭議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2445

大歸元片區內已經拆掉一半的小區。(王露曉/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1月19日《南方周末》,原標題為《公告一出,產權證作廢? 武漢漢陽註銷330拆遷戶不動產證引爭議》)

武漢漢陽,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以公告方式,註銷了三百多戶居民的不動產權證,其中約90%尚未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

武漢市國土局:依據《武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征收補償協議或者征收補償決定直接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對於政府征收決定的效力,國務院未明確。學界有兩種觀點:征收決定一旦作出便生效;征收決定只是征收過程的一個開端。

2017年1月15日淩晨不到1點,武漢市漢陽區平田北村的老陳一家都已入睡。突然,一夥人破門而入,舉著滅火器狂噴,噴完就走。“具體幾個人我沒看清。家里都是白色的,我們也被噴成了白色。眼睛里全是白灰,睜不開。”老陳的妻子說。

這是一棟八層高的灰黃樓房,破敗不堪,幾乎所有門窗全被拆卸下來,樓外的路面堆滿垃圾。還住在這里的人家不多了。老陳一家三口住在一層角落里一套不足40平米的單元房中,樓外有間10平米左右的瓦房,住著老陳八十多歲的父親。

老陳的房子還在,但2016年11月30日,房子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已被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漢陽分局(下稱“漢陽國土局”)註銷。

與老陳相似,劉澄(化名)也住平田北村,土地證在同一天被註銷。半個月後,她才在新聞里看到註銷土地證的消息。跑到區里一問,原來土地證註銷的前10天,她的房產證已被註銷。

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官網顯示,自2016年11月19日起,漢陽國土局分27批、註銷了330戶居民的不動產權屬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僅11月26日便註銷152戶。據南方周末記者了解,三百多戶中,約90%尚未與漢陽區政府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

對老陳等人的遭遇,知名拆遷業務律師王才亮感到憂懼:房子還在,產權證書卻被註銷了,公民的房屋所有權竟然如此脆弱?

“實際上沒有協商空間”

平田北村位於武漢老城區鸚鵡大道與歸元禪寺之間,屬於大歸元片區,住宅密集。附近除了類似的老舊小區,還有許多私房。這個生活成本較低的片區內,住的多是老人和租戶,有些社區每月只需交納5元垃圾處理費,停車費也便宜。

在致大歸元片區居民的信中,漢陽區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下稱“漢陽征收辦”)、翠微街道辦事處寫道,片區是“歷史悠久的老城區,範圍內危房相對集中,道路、管網、消防等基礎設施相對落後,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為此,大歸元片區成為武漢舊城改造的重點之一,並列入2014年度漢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未來的大歸元,將成為“都市商貿中心,歷史文化名街,城市繁榮地標”。

按照武漢市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漢陽征收辦要先擬定征收補償方案,經區政府審定、論證後公布。據漢陽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2014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大歸元片區的征收補償方案在征收範圍內公示。彼時,被征收房屋的權屬入戶調查已完成,調查結果已公示。

距平田北村不遠的翠微路上,有一棟白色三層小樓,門口掛著大歸元片區平田小區舊城改建征收辦公室的牌子。樓里是武漢永誌房屋征收服務有限公司、武漢秋平房屋征收服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他們與建橋街道(原翠微街道)辦事處簽約合作,征收過程中同居民打交道最多,被俗稱為“拆遷公司”。一層大廳里,至今豎著平田小區片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展板,展板顯示,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

老王與老陳隔著兩棟樓,四代五口擠在一套七十多平米的單元房里。老王這樣的家庭,人口多,房屋面積不大,評估下來每平米八九千元。如果選擇貨幣補償,六七十萬的補償款根本買不到位置、大小合適的商品房。和許多經濟拮據的人家一樣,他們希望進行產權調換,用舊房換一套新房。“可是置換的房子蠻少”,老王說,不管規定怎樣,落實到自己這里只剩下一個選擇:貨幣交易。

即便那些要到房子的人,想要回遷到大歸元寺這樣的城市核心地段也不容易。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因舊城改建征收個人住宅的,如果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但在公示的征收補償方案中,10個產權調換房源小區中,只有漢陽城、世茂錦繡長江兩處位於武漢市二環以內,與大歸元片相去不遠;其他小區均在漢陽區相對偏遠的位置。

老王聽說,大歸元寺附近將來要成為商業區,即便再建居民樓,自己也買不起。

拆遷公司一名姚姓工作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居民間確實會出現爭搶房源的情況。“現在(置換房源)都是商品房,沒有福利保障房。但是你可以走另一個程序,去申請(保障房)。”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買不了房子,還可以向政府申請公租房。

既然換不到房,錢能不能多拿一些?家住合作南村、同屬大歸元片的老文,與拆遷公司交涉過不下10次,評估價格每平米8740元依然沒變,但拆遷公司人員告訴他,最多不超過11000元。居民孫洋(化名)對自己的房屋評估價格不滿,依程序申請了重新評估。可再次評估後價格沒有任何改變,要向武漢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委員會申訴,又要掏一筆錢。“我們拆遷戶都是低收入,擔心錢花了還是原結果。”孫洋只好放棄。

對於這種爭取,南方某法院行政庭的一名法官表示“希望不大”。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各項目都有征收補償方案,執行統一的標準,“實際上沒有協商空間”。而有彈性、可以爭取的,大概只有早簽協議、早搬遷的獎勵。“一旦超出獎勵時間,全是正常標準。”

陳勤家的小樓旁挖掘機正在工作,隨著機器啟動,整棟樓都在震顫。(王露曉/圖)

“把權力都下放給拆遷公司了”

舊城改建、房屋征收,這種涉及成千上萬居民利益的事,需要經過一系列公開。從最初的入戶調查開始,權屬調查結果要公示,征收補償方案要公示,選取補償評估機構要公示,征收補償決定還要公示。

2014年11月21日,漢陽征收辦公示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結果的同一天,漢陽區政府下達了大歸元片區的房屋征收決定。

上述拆遷公司姚姓工作人員及漢陽區工作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對於各種方案、決定,基層工作人員都會張貼、宣傳,設置解答點答疑解惑,分戶評估報告送達,協商簽約,甚至開私車帶被征收人挑選置換房源。

但南方周末記者從此前的媒體報道中發現,許多居民“仍然不太了解詳情”。多名受訪居民也表示,有些公告、征求意見就像走過場。老王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你要到他(拆遷公司)那里,他才拿筆給你算”。

除了拆遷公司,老王還到臨時設在歸元大覺酒店的辦公點找過政府拆遷辦。但是拆遷辦並未處理老王的問題,“說把權力都下放給拆遷公司了”。

由於對補償方案不滿,一些居民不肯簽訂拆遷補償協議。針對這些住戶,漢陽區聘請了房屋征收方面的專業律師團隊,擬定每戶的征收補償決定並出具律師意見函。

就在協商簽署補償協議、擬定審核補償決定的同時,2015年春夏,大歸元片區征收後的拆遷工作逐步展開。各地拆遷過程中經常出現的逼遷問題,似乎也開始在大歸元寺附近上演。

據老王介紹,2016年3月左右,拆遷區域與非拆遷區域間砌起一道圍墻,通行十分不便。接下來,路燈開始斷電,電子眼監控開始撤走。老王家的電視線、網線也都斷了。

“他們還鬥狠,說要是不搬就把你們交到法院,讓法院判你。”家住合作南村的陳勤(化名)說。

目前漢陽征收辦、建橋街道辦未向法院申請過強制執行。拆遷公司給南方周末記者的說法是,現在只是說做好宣傳工作,“真的還沒有走到這麽極端的地步”。

漢陽區國土局回應南方周末記者:該項目截至目前,漢陽區政府或相關部門未成為行政複議被申請人或行政訴訟被告。

隨著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居民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住戶搬離了大歸元片區。如今,拆遷公司辦公的小白樓里,有的門上貼著《敦請協商、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的催告書》,有的門上貼著打印出來的新聞報道《武漢現最牛釘子戶要價3000萬否則不拆,法院:先拆再說》。

“大概(住戶)搬走百分之七八十的時候,那些事情(疑似逼遷事件)就都不搞了。”老王說,到了2016年11月,拆遷公司的人也不來談判了。“要找得是你去找他談。還要找熟人,要不他不給你談。”

“現公告作廢”

老王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拆遷公司收走“兩證”(房產證、土地證,或者兩證合一的不動產權證)後,才會給你計算具體的補償價格,銀行也會把補償款備好。徹底搬遷時,住戶再用鑰匙換錢。

然而,沒交“兩證”的人無論如何也沒料到,自家的“兩證”會被政府註銷。征收啟動超過兩年,從來沒人告訴過他們會有這樣的後果。他們想不通:我家沒簽補償協議,沒拿補償款,房子也沒拆,房產證、土地證怎麽就成了廢紙?

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多位居民表示,直到2016年12月,鄰里間才有人發現成批成批的產權證被漢陽國土局註銷了,“作廢公告”就在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網站上。

每篇公告的最前面寫著,“因我機構無法收回下列不動產權屬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公告作廢。”該條規定,因不動產權利滅失等情形,不動產權屬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門戶網站或當地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公告作廢。

同時,“作廢公告”還為所列的每件不動產權屬證書進行了備註。比如坐落在翠微橫路2、4、6號的“陽國用(商2003)第4909號”證書,權利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構築物)所有權”,其備註項里寫道,“根據《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政府關於漢陽區大歸元片區西片A地塊舊城改建項目房屋征收決定》(陽政征決字[2014]第10號)及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陽政征補[2016]14號),並經漢陽區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申請,依法註銷國有土地使用權。”

27批、330件註銷公告全部采用統一格式,對征收補償協議只字未提。

事實上,大歸元片區330戶居民的遭遇,在武漢並非首例。據《中國經營報》報道,2015年10月29日,武漢市東湖開發區國土局公告註銷49件不動產權證;2016年4月13日,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告註銷142件不動產權證;2016年5月26日,東湖區又公告註銷43件不動產權證。

一名行政庭法官猜測,批量化地直接註銷權屬證書,很可能因為政府的征收、拆遷工作“推進得太急”。

打了一個擦邊球?

針對大歸元片區的不動產證註銷,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註銷的一項重要法律依據是《武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第20條第3款,“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征收補償協議或者征收補償決定直接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趙鵬表示,武漢市的《實施辦法》打了一個擦邊球。“因為國務院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沒有明確征收決定的效力,而學界對此尚有爭議。”

一種觀點認為,政府征收決定一旦作出便會生效,也就是說,從下達征收決定的一刻起,居民的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便已滅失。不動產權證上交與否,都不再有任何意義。如果對征收決定不服,居民可以申請政府裁決、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在第二種觀點里,房屋征收決定只是征收過程的一個環節,是一個開端。“有了征收決定,才能進入下一個程序,比如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當補償協議談妥、補償履行完畢,或政府裁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一系列程序走完,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像這種對一個法條理解有偏差的情況,最好是按照對老百姓有利的方式去解釋。”趙鵬說。

據北京市住建系統的一名工作人員透露,北京在實踐中采用第二種做法。要等到全部流程走完、有異議的案件完結,才會申請註銷不動產權屬證書。這樣做,比較緩和、穩妥。

此外,趙鵬認為,武漢市是否有權力對征收決定的效力進行解釋存在疑義。因為立法法第8條規定,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征用只能制定法律。“這是法律保留的事情。”趙鵬說,而武漢的《實施辦法》只是一個地方政府規章,無權對此立法。

在征收決定效力的問題上,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副教授王雷也認為,征收決定作出或公告後並不當然生效。從物權法角度分析,征收決定要想生效,還須滿足基於公共利益需求、符合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補償等三點。

“特別要強調征收決定自征收補償完成時生效。”王雷說,如果被征收人未得到任何補償,征收機關就徑行辦理註銷登記,這種做法不妥。

而對於陳勤、劉澄這樣的家庭來說,他們沒有簽訂補償協議,至今也未確定或獲得補償。“老百姓不懂法,看見補償方案過低,以為用腳投票、不(在補償協議上)簽字就可以了。”正如一位居民向南方周末記者所說,出於經濟、精力的考慮,出於對維權程序的不了解,許多人不僅不簽協議不搬遷,還錯過了60天的行政複議期限。

據漢陽區工作人員介紹,此次大歸元片區翠微片項目被征收房屋總數約8800戶,涉及房屋總建築面積約86.87萬平米。截至2016年12月31日,項目已與8505戶居民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在不動產權屬證書註銷的三百多戶中,約30戶已協商簽訂補償協議。

盡管對補償方案不滿,老王依然簽了協議,並無可奈何地選擇了貨幣補償。春節前,他即將告別這棟住了26年的老屋,離開這片斑駁雜亂的廢墟。

(南方周末實習生孫茜茜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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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給拆遷戶發“房票”去掉四成住宅庫存,用不完可交易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7-26/1132462.html

關心樓市的人都知道,我國樓市呈現分化現象,一邊是一線和部分熱點二線城市房價高企,另一邊則是三四線城市亟待去庫存。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當地為了去庫存,推出“房票”制度。

“房票”的官方稱謂是“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房屋兌換憑證”,有七種面值,正面是平米數,背書幾類地段、單價、評估價,還有二維碼信息,有住戶姓名、身份證號、發放日期,可以做到全程跟蹤。當地的老百姓和開發商們對“房票”有什麽樣的感受呢?

房票有七種面值

“房票”的官方稱謂是“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房屋兌換憑證”,但老百姓就是簡稱作房票。在東勝區房屋與土地兌換憑證管理結算中心業務大廳,一些人幹脆就把“出售房票”的廣告牌掛在胸前。“房票有七種面值,有1平方米、2平方米、5平方米、10平方米、20平方米、50平方米、100平方米7種面值,房票正面是平米數,背書幾類地段、單價、評估價,還有二維碼信息,有住戶姓名、身份證號、發放日期,可以做到全程跟蹤。”

業務大廳主任耿濤告訴記者,“東勝區把棚戶區改造和房地產去庫存兩篇文章聯起做、兩道難題聯起解,房票結算中心負責棚戶區拆遷戶房票的發放、兌換、轉讓、結算,房屋運營管理公司負責房屋的運營、分配、使用,構建了涵蓋拆、移、售、租、建、補的完整工作機制。”

既惠民又便民

作為鄂爾多斯市的中心城區,東勝同全國其他三四線城市一樣面臨著房地產去庫存的重大任務。截至2016年1月,東勝區建成、在建但未售住宅面積608萬平方米、3.39萬套。與此同時,還有未改造的棚戶區18414戶,建築面積289萬平方米,7萬多棚戶居民生活在基礎設施破損、安全隱患嚴重的“孤島”。

在棚戶區改造中,東勝區對被征收房屋產權調換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被征收人自房屋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簽訂產權調換協議的,按征收房屋建築面積評估價格的30%予以獎勵,同時按原建築面積1.3倍給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裝修獎勵。

“到手的房票已經溢價,加上可拆分變現,既惠民又便民”,住進了160平方米樓房的高鳳祥非常滿意,“我原來的平房都不到160平方米。我把獎勵部分的房票變現,完成了現在的精裝修。而買走我部分房票的人是折扣價成交,等於房票制度還普惠到那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人。”

開發商為“房票”叫好

房票的推出,對於房地產公司更是利好。在房源采購方面,東勝區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由5家第三方的評估機構對回購地產項目進行評估,去掉一個最高價,去掉一個最低價,其他3家取一個平均價,形成一個政府的控制價。如果開發企業認可,就可以把房源拿到政府的平臺上讓住戶選擇。

截至5月底,東勝區已消化住宅存量13566套、184萬平方米,占住宅庫存套數的40%、總面積的30%。複工房地產在建項目35個。

來源:經濟日報微信號 ID:jjrbwx

記者:陳力

原標題:這個地方買房竟然有“房票”!老百姓和開發商的感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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