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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鰲|註冊制呼聲再起:信披是核心,求穩拖延加劇時間成本

早在2015年,各界就預計註冊制或將在2016年初正式推行。然而,2015年下半年的股市巨震推遲了股票發行制度的改革,IPO由核準制到註冊制的過渡至今鮮被提起。

在2017年博鰲亞洲論壇期間,眾多業界大佬在題為“糾偏:讓資本市場回歸根本”的分論壇上一致認為,推行註冊制是中國資本市場未來最重要的改革之一。

“我記得2015年7月有個論壇,當時我認為註冊制的真正推出要到2020年,但大家說,不是說明年要推出了嗎?但根據我的經驗,很多改革方面都會延後,這種情況我們要怎麽解決?還是要有魄力,”齊魯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表示,“時間也是一個成本,大家經常會看到改革的成本,認為一改肯定要亂、投資者要承擔損失、市場要大跌,所以要穩中求進。“但當你穩定了之後,改革就會延後,但時間成本卻很少有人計算。”

李迅雷

在李迅雷看來,“重點還是要去推行IPO改革,現在的新三板其實就是註冊制,沒有出現太大的問題。”同時他也認為,需要進一步開放市場,引入外資競爭,倒逼改革。

說到資本市場改革,吳曉求可謂是元老級人物,他是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和證券研究所所長、證監會發審委委員。當年的股權分置改革是中國資本市場最重要的一次改革,他也從頭到尾參與其中。吳曉求在論壇期間表示,股權分置改革是最難啃的一根硬骨頭,因此IPO改革一定可以推行,而核心則在於信息披露。

吳曉求也具體解釋了註冊制和當前核準制的差別。“核準制下,如果總共是10分的責任,那麽上市公司5分,中間機構3分,發行批準機構(證監會發審委)2分,加起來是10分;變成註冊制之後,證監會的責任就是0了,中間機構可能要承擔45%的責任,發行者則要承擔55%的責任。”

吳曉求

他稱,從這里可以看得到,對於發行者和中間機構來說,他們的責任更大了。實際上就建立了一個市場的權責匹配機制。“因為核準制下,權責是不匹配的。比如對於IPO,發行審核委員會有七個人投票,如果七個人投了贊成票,公司就可以上市,但那個票是永遠封存的,如果事後發現存在虛假上市的現象則無從追責,因此我們一定要交給市場。”

在註冊制下,吳曉求稱:“上市企業虛假上市,發行者和中間機構就要承擔無限責任,這是有益的。我們本來以為註冊制下,發行責任變得輕松了,其實是發行責任更大了,這樣才能營造一個自律的市場,這是一種進步。”

眼下,股民對於註冊制可謂“又愛又怕”,“愛”是因為註冊制將解決IPO“堰塞湖”現象,但也始終有人擔心,這可能使得魚龍混雜的企業紛紛上市,同時可能會沖擊市場流動性。

對此,中國證券市場設計研究中心總幹事、《財經》社長王波明堅定地表示反對。“推行註冊制後,從市場選擇來講,很多公司在核準制下能發行的,其實到市場選擇的時候根本發不出去。例如,投行去路演,投資方可能對這個公司根本沒興趣。但是在現在的核準制下,排隊可能就要兩年,只要一批準,市場覺得有了證監會發審委的背書,所以100%可以成功發行。所以註冊制的意義非常之大。”

王波明也不認為註冊制就必定會對股市造成壓力或沖擊,“這都是對於註冊制的誤解,投資者根本沒有搞清楚。”

                              

王波明

當然,給予監管層“牙齒”始終是關鍵的一環。摩根士丹利亞太區聯席CEO、原港交所助理董事孫瑋表示,“希望中國最終市場能變得非常公開、透明、有序。要達到這一點,投資者要受到相應的保護,需要法庭制度,我並不是說中國要照搬美國現有的制度,但是最起碼如果給了監管者牙齒,即讓違法行為承擔後果,給受傷害的投資者投訴機會,而且還要拿到補償,這就需要法庭。”

孫瑋

在香港證監會任職期間,孫瑋當時協助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在1993年迎接首批中國大陸企業到港上市方面起到積極作用,她早年也是紐約州執業律師。她建議:“以後是不是投資者可以到法庭上來起訴那些用招募書撒謊的公司,並在最後拿到補償,我覺得這對於市場發展會有根本性的促進作用。”

無獨有偶,原中國基金業協會會長、曾任職於證監會國際部的孫傑也表示,“資本市場,或者是資產管理行業出了這麽多問題,歸根結底是法律問題。”

孫傑

“我看了很多境外的經驗,我們也想市場化、國際化、法制化,不要幹預,不要扭曲市場,但是事實上,這在具體工作當中不現實。歐美國家花了200年,經歷了大量血的教訓才達到高度法制化的水平,而中國才20幾年。”孫傑分析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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