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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選接班人 用民主投票制還是共識決?

2013-03-18  TCW
 
 

 

擬定接班人制度時,領導者最大的挑戰在於如何客觀的挑選出新任適任者。

過去,在會計師事務所,通常透過多數投票決定接班人,這讓整個接班流程民主且迅速,但是卻可能拉幫結派,當選者可能是最有人緣者,而非最有能力者。

但,若是不透過投票,而是透過遴選委員會共識決的方式,難題則在,如何讓遴選委員對於接班人的條件達成共識。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簡稱資誠)共有八十五位合夥人,過去一向由合夥人以多數決選出新任所長。

二○一○年資誠放棄多數決,以遴選委員會共識決(編按:指組成五人委員,以四個標準:全心投入、開創新局、國際視野、外圓內方選擇候選人,並由合夥人同意,花兩年時間由現任所長培育)選新任所長,推行後獲得資誠全球聯盟所之新加坡、香港和中國區參考採用。

而選出新任接班人後,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預定二○一三年六月底退休後交棒。

本期管理相對論,我們邀請到政大商學院IMBA專任教授李瑞華與薛明玲對談,面對眾多合夥人,他如何讓接班人制度順利改革?又如何培育新任接班人?

政大商學院IMBA教授李瑞華(以下簡稱李):接班人制度改革對於企業是很重大的議題,資誠成立後,你是第一位由投票選出的所長,當初也是多數決選出,為何一上任想改革制度?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以下簡稱薛):你可以看到對會計師事務所來講,都是民主投票。

我是資誠第一個無記名投票選出來的所長,我得到這個無記名投票的全部支持以後,我馬上就說,這個制度是要改的。最初我是沒有意願接班的,很多因緣巧合造成,變成我被動的去接受這個位置。

一上任以後我第一個想說,我下一任的接班人應該是怎麼產生,他應該具有什麼樣的特質,所以我想改制度。

避免候選人結黨拉票遴選會討論出後再給合夥人表決

在民主社會大家都想說無記名投票,投出來是張明輝(資誠下任所長)就張明輝出線,可是會計師事務所是合夥組織,它的特性是什麼?

合夥組織,其實我自己覺得領導人要比企業還要有guts(膽識),還要更強勢領導,所謂強勢領導,不是說我非常兇,而是你處理問題的決斷力要非常強。

有時候要引導議題,有些合夥人對於候選人不是這麼的了解,如果透過什麼拉票討好等等,這個組織的核心價值就沒有了。

所以,當大家無記名投票選我當所長的時候,我就在想說,這個制度到底是不是對的制度,我下一任的人,是不是還是跟我相同情況。

現在我們的做法是,用遴選委員會選,完了以後我們還是把這個遴選委員會選出來的人,交給所有合夥人去表決,你遴選一個人出來以後,讓所有人去確認,你同意還是不同意,這個同意是高門檻多數決的,不是說一半同意一半不同意,不是,是高門檻的,譬如說三分之二。

我一直覺得,改革是在這組織有能力的時候,才去改革,如果這個組織是碰到問題才要解決,那叫革命不叫改革。

公布可能接班人選後要給他機會展現能力得到認可

李:上任後兩年,你才公開想改革的事,制定接班人計畫之前,你思考了哪些事?薛:要改,得先去盤點人才庫,我認為,人才庫是要兩個世代的人才庫才夠。可能接我位置的這個世代大概有哪些人?在下一個世代可能有哪些人?領導人是要經過不同階段歷練的,你要給他不同的歷練經驗。要給他不同的機會,讓他展現能力跟績效,得到大家的認同;第二個就是,你要建立說,這個領導,是一個責任而不是權力的這種共識,讓大家知道,領導者要大公無私的,要能夠割捨,那割捨不是只講不做。

我們經常在講說,領導人不貪,不貪不是領導人的要件,不貪是一般人的要件。舉個例子,去年景氣不好,我想提高現金部位,我就跟合夥人講說,一般職員薪水不動,我沒領薪水,合夥人領七成或八成,等到現金部位夠的時候,我再把薪水還給合夥人。

這次改變所長遴選制度也是如此,過去所長任期五年,連選得一直連任,我上任的第一年我就把它改成,所長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原來的設計我可以做到二○一五年,但是盤點人才庫就知道,如果我做到二○一五年,接的人選會受到很大的局限。

我在第一任任滿的時候,我就跟合夥人講說,我就申請退休,逼著大家去面對這件事情。

那有人說你幹嘛跟你的錢過不去,你又不是不能做,我就跟他們講,關鍵是你們應該想未來的人怎麼去做,我繼續做所長,一定會有些貢獻,但是,會不會讓短期的貢獻造成長期的問題?

李:聽說你為了改革接班人制度,連會計師事務所習慣給的退休金制度也改掉了(編按:會計師除了分紅外,退休金均自事務所盈餘中提撥,但是薛明玲結束了此制度)?

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都有退休金制度,我覺得會計師的貢獻已經從物質上得到回饋,不需要再有退休金制度,最重要是,這些退休金不是從外面拿進來的,而是以後的人(指會計師事務所同仁)要負擔的。如果外面知道會計師事務所退休金的負擔有多大,請問你畢業的學生敢進來嗎?這不利於獲取人才。

找接班人須放棄個人喜好只要確認文化有被傳承下去就好

李:過去資誠選接班人是透過合夥人三分之二多數決產生,但是你堅持將多數決改成共識決,共識雖然決策品質好,但是需要花時間溝通,而且領導團隊也可能以你的意見為依歸,你怎麼做避免這些缺點?

薛:正因為我是拿到大家多數決,獲得全部支持出身的,所以我才更有能力或者說更應該去改變。

找接班人,你要放棄個人的喜好,因為他以後是要跟大家相處的,不是跟我相處,我只要確認下一任可以把文化傳承下去就好。

我們的做法大概就這樣,我不會對任何一個人表示意見,也不參與遴選委員會,只會丟幾個議題:例如資誠未來領導人需要什麼樣的特質?國際性的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需要什麼特質?然後慢慢去形成共識。

我也跟遴選委員說,你們不要投票,一投票跟選舉有什麼兩樣,譬如說找到三個條件符合者,遴選委員會就去磨,磨到共識人選出來,再給大家表決,因為經過詳細討論,大概選出的人,大家也都會同意。

李:一旦接班人出爐,他就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接得太早怕他經驗不足,接太晚,對於接班人也不太好,你花了兩年時間培育,到底培育接班人的時間要怎麼拿捏才最適當?

薛:很難說要多久,我的做法是,第一,要讓接班人清楚你的(指現任領導者)優點和缺點,讓他知道,不是我的(指薛明玲自己)都是最好的,而是希望接任者能保留我的優點,避免我的缺點。再加上接任者的優點,這樣接任者就能做得更好。

第二,要把最有挑戰性的工作交給他去考驗他,把最榮耀的事情也給他,譬如我在台大的課程,就換成他去上課,我也要他寫書,書不要掛任何我的名字,我要他去找外面的老師寫序,把舞台給他。

另外,我也很重視接班人的同理心,越卓越的人從小被捧慣了,越難有同理心,如果你沒有同理心,很難有領導魅力。

當接班人「陣亡」要有備案一定要相信未來的人會做更好

李:讓他接受挑戰是磨練,給舞台是幫他造勢,萬一他失敗在眾人面前丟臉,你怎麼辦?

薛:當然漸進式磨練,但是如果他通不過考驗,「陣亡」就「陣亡」了,絕對不要講說非要誰不可,一個組織沒有說沒有誰,明天就不行了。

李:我們看到國內外太多領導者,認為接班人做不好選擇回鍋,你真的放心讓接班人去接手,萬一你不認同他的做法,你會怎麼做?

薛:所長我是一定會交出來。如果你今天選一個領導人,還要有旁邊一個人在監督,他會很難做事。

你一定要相信,未來的人會做得比你好。

【延伸閱讀】晉商制度,消除領導人私心

多數決決定接班人看似民主,其實很多副作用,例如拉幫結派、明爭暗鬥,薛明玲藉由共識決,用相對客觀的方式解決這個難題,遴選委員每個人都有主觀,但是集結討論後,就是相對客觀。

我覺得最有意思的是,最後選出的人選再交由合夥複決制度,解決了相對主觀會讓人家不舒服、不放心、不信任的疑慮。

薛明玲提到一點很重要,領導者無論在精神上或者物質上都不能有私心,這是英雄式領導者最難的一關,私心是人性,因此,在接班人制度裡要創造出一個條件:即使是有一點點的私心,領導者還是會願意去找一個能夠超越自己的人。

晉商經營的山西票號制度值得參考,他讓大掌櫃參股,死後股權也可留給子孫,這樣大掌櫃更有動力培育出青出於藍的領導者,用制度把人性的自私扭轉過來。

口述:政大商學院IMBA專任教授李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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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多推廣「累積投票制」

http://www.infzm.com/content/91420

累積投票制通過投票數的累積計算,擴大了股東表決權的數量。而且通過限制表決權的重複使用,限制了大股東對董事、監事選舉過程的絕對控制力。

2011年在格力電器的案例中,累積投票已經開始發揮作用。當時如果沒有這個制度,小股東推選的董事永遠也選不上。

在中國上市公司裡面,股權比例低於30%的大股東,其實還是少數,大部分是超過50%以上的。歐美國家裡,股權比例小的第一大股東,非常普遍。不少第一大股東,持股不到10%,甚至有百分之一點幾的。他們要想取得控制權,則通過優先股、雙倍投票權等制度設計,予以實現。

著名互聯網公司Facebook,就是類似的操作,其公司普通股分為A、B,B類的表決權是A類的10倍,以此保證了上市後,公司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對公司的掌控。丹麥的啤酒巨頭嘉士伯公司亦是如此,第一大股東嘉士伯基金會只擁有約3%的股權,卻有約30%的表決權。

然而,中國現行的法律規定,無論是在分紅還是投票表決權上,仍然是「同股同權」。優先股、雙倍投票股都不允許。

這裡就帶來幾個問題。海外的學術研究發現,當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投票權大大高於分紅權之時,公司被其掏空的風險增加。這個情況在美國,在歐洲,在印度,在香港都存在。

一般都認為中國的投資者不太注重理性投資,也不盡然,根據我們和哈佛、沃頓商學院的教授研究,同樣用控制權和分紅權的差異作為解釋變量,發現中國所有民營控股的企業裡也存在用金字塔控制鏈的方式實現這個差異。而當控制權大大超過分紅權的情況下,這個企業的市淨率就會低,也就是說投資者對這類企業是不好看的。

事實上,中國A股市場從2003年開始,就開始推累積投票制,這是從美國歐洲那邊引進的。累積投票是什麼意思,舉例來說,某公司要選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東共10人,其中1名大股東持有510股,即擁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東共計持有490股,合計擁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票制度,每一股有一個表決權,則控股51%的大股東就能夠使自己推選的5名董事全部當選,其他股東毫無話語權。但若採取累積投票制,表決權的總數就成為1000×5=5000票,控股股東總計擁有的票數為2550票,其他9名股東合計擁有2450票。股東可以集中投票給一個或幾個董事候選人,並按所得同意票數多少的排序確定當選董事,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其他股東聯合一致至少可以推2名董事當選,而控股比例超過半數的股東也最多只能選上3名自己的董事。

它有兩個好處,一是通過投票數的累積計算,擴大了股東的表決權的數量。二是通過限制表決權的重複使用,限制了大股東對董事、監事選舉過程的絕對控制力。

2011年在格力電器的案例中,累積投票已經開始發揮作用。當時,由在上市公司持股不到20%的第一大股東珠海市國資委空降的提名董事周少強因遭到機構、中小股東聯手反對,最終被否決。而最終由小股東耶魯大學和深圳的基金推薦的董事則順利當選。如果沒有累計投票制,格力電器小股東推選的董事永遠也選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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