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夏草:被券商收编的“打假斗士” 东方愚


http://www.econzhang.com/?p=3876


 


多年来一直在中国股市扮演“打假斗士”角色的夏草, 现在正面临着人生的转折点。他从一名讲师变成了券商的顾问,在丧失了独立性之后,他的打假揭黑行动还能继续吗?


□南方周末记者 张华 发自上海 http://www.infzm.com/content/46989

今年初,38岁的夏草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一名讲师,变身为华泰联合证券(上海)的后台财务研究顾问,工作地点于是也从偏远的上海青埔区,到了繁华的陆家嘴。

自7年前来到上海这家学院起,夏草就一直不间断地撰写了上千篇财务揭黑文章,被媒体誉为“财务侦探”。他曾是学院“财务舞弊研究中心”的核心成员, 在该中心解散后,他继续单枪匹马战斗,引起了证券市场从监管层到普通投资者的极大关注。2008年,他的人气达到顶峰。

虽说他的“打假”角色使其多年以来支持者甚众,但很少得到过体制内机构或名流的公开驰援。有人说,在中国,财务揭黑这个行当就像是足球场上的禁区, 莽撞地充当斗士的结果可能是“犯规”,并极有可能吃到“红牌”。

而在去年年中,一家机构意外地向他伸出了橄榄枝——一家猎头公司找到夏草,邀其加盟华泰联合证券的上海公司。华泰联合证券的前身是总部在深圳的联合 证券,在华泰证券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后,于去年9月更名为华泰联合证券。

夏草的朋友大都建议他原地不动,继续呆在学院。“也只有学校能最大限度容忍他的直性子,他这是在‘骑驴找驴’。”夏草的一位朋友说。

他的朋友其实并不多,仅限于国家会计学院关系较好的几个同事和在财务审计行当志同道合的一些专业人员——会计视野论坛往往是他们的“红娘”。

不过,西南证券研究员王大力就极力鼓励夏草“换个视角看问题”。王大力是夏草在学院的前同事,2008年4月加盟西南证券。“其实最终拿主意的还是 夏草自己,他更像是有了答案,来朋友这里寻找顺水推舟的支持。”王大力说。

夏草最后坚定了跳槽的决心,与他对华泰联合证券一位负责人的印象有关——他也对资本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深恶痛绝。“知音难求。”夏草说,“我们一拍即 合。”

 


“当时我就差到他们杂志社门口静坐了”
他时常一边以“能在上海滩这种地方立足,就已经很不错了”的句式来安慰自己,一边内心又 对自己有莫大的期望


与其说夏草想尝试新的人生,不如说他是和生活妥协。

夏草本名郑朝晖,2002年来到上海。这一年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成立的第二个年头,该学院是中国仅有的三家会计学院之一,曾因朱基的题词“不做假 账”而名声大振。

在学院任教期间,他的收入并不高,但到了联合证券后,用他自己的话说,薪酬水平“比在学院高很多”。

夏草的生活很单调,朋友少,更没什么应酬。他的时间极为规律,下班回家或是翻看杂志,或是陪妻女看看电视——他的太太不上班,为全职太太。

以前在国家会计学院任教,离家较近,而现在,他每天都要有两个小时的地铁生活。他时常一边以“能在上海滩这种地方立足,就已经很不错了”的句式来安 慰自己,一边内心又对自己有莫大的期望。

在2008年之前,由于他的福建莆田口音很重且语速太快,而学院对授课教师的评价体系又极为严格(几乎每堂课下来都要打分),这决定了他每月所授课 次较少,工资自然也高不起来,月工资在5000元左右。但2008年5月他在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的一次出镜,使他的生活出现了戏剧性变化。

央视的放大效应使得夏草“财务侦探”的名声大噪,并引发了全国媒体的跟踪报道。不久,夏草在学院的课程安排多了起来,这使他喜出望外,其月工资很快 超过了万元。但一些媒体认为这是夏草财务打假给学院带来压力的结果,言外之意是,学院想通过给夏草安排紧凑课程的办法,分散他打假的精力。

但据夏草的一位同事表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夏大慰始终对夏草的行为表示支持,但一些中层领导确实受到了某种来自外界的压力。

夏草非常不愿意看到媒体对给他提供饭碗的学院评头论足,两年后忆及此事,愤慨之情仍然溢于言表,“当时有家媒体把我捧得很高的,但把学院几乎置于我 对立面,当时我就差到他们杂志社门口静坐了。”

这的确是个难题。他喜欢媒体,但又担心媒体给自己、家人或朋友带来“伤害”。这也是他对央视心存感激,而对其它电视台心存戒备的原因。

“他是一个内心极为矛盾也非常敏感的人,”熟悉他的一位会计界人士说,“但越是小心翼翼,事情越有可能向相反的方向演进。”

2008年的漩涡中,他在厦门大学的博导、中国会计界泰斗级人物之一的黄世忠给了夏草“远离媒体,专注学术”的建议。他听了进去,但没能坚持多久。 不过,他的媒体曝光频率降了下来。更多时候,他成了一些财经记者的“隐形顾问”。夏草一开始享受这种感觉,但很快就厌倦了,“一些记者纯粹在抄袭我的文 章,”夏草说,“记者能赚得稿费,而我呢?”

 



“有人称我是‘财务界的马诺’”

“我没有接触过刘姝威,但后来再也没看到过她写的财务质疑文章,而只看到了她在体制内的如鱼得水。”


“曾有人分别称我为‘财务界的王海’、‘财务界的宋祖德’、‘财务界的芙蓉姐姐’”,夏草说,“不久前有人称我是‘财务界的马诺’,真让人哭笑不 得。”马诺是他常看的一档电视节目——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中的女嘉宾。

尽管已跻身于名人行列,但夏草并没有因此获益多多,反而有不少的麻烦接踵而来。

夏草今年会出三本书,算起来,他的著作将近十本了,其中大都为他撰写的财务打假文章的结集。

但他的出版之路走得并不顺利。一来,曾有出版社受到压力,在决定出版之后变卦,取消合作;二来,这些作品集销量一般,与机械工业出版社合作的图书销 售最好,单册也不过1万余本,版税也只有8%(即以40元的定价计,每本书的税前收入为3.2万元);三来,鲜有人愿意为他写序或在媒体上公开推荐,包括 他的导师黄世忠。“我能理解,这是件风险很大的事情,因为意味着肯定我的行为,并与我站在同一队列。”夏草说。他于2008年8月出版的《财务揭黑》一 书,序言作者是南方周末记者。

夏草很多时候会提到中央财经大学的教授刘姝威,当年她曾因一篇600字关于蓝田股份财务黑洞的内参文章而一夜成名。“我没有接触过刘姝威,但后来再 也没看到过她写的财务质疑文章,而只看到了她在体制内的如鱼得水。”他说。

“夏草对刘姝威其实充满艳羡之情,”夏草的一位同事称,“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行为得到所有人尤其是体制内的认同,至少可以赢得一家优秀的上市公司独董 的机会,但这显然是一种奢望。”

在2008年夏草掀起的打假旋风中,有网友称“应将夏草调入证监会发审委”。事实上,夏草当时确曾引起过证监会的关注,证监会办公厅于这一年8月 13日印发的一份简报,专门就“夏草现象”做出说明,称应“重视市场专业人士对上市公司监管的关注”。夏草通过有关渠道得到这份简报时非常开心,但他对境 遇可能有所改观的预期并没有实现。

夏草这些年最开心的事情之一,是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德勤这些国际级会计事务机构,内部培训教材有时会用到他的一些方法和案例。

不过,他的“粉丝”仍大都是会计界的草根,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的粉丝以见到并听过夏草的课程而津津乐道——尽管他的普通话只能听清楚六成。“粉丝对他 的喜欢更多来源于一种职业精神的感召,”一位会计界人士称,“他们可能一边为客户包装和粉饰着报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嘛,但心里又很不爽,看到夏草坚持 打假时又觉得很痛快。”

“财务揭黑最重要的是独立性而非专业性。”夏草说。但在他加盟券商之后,还能保持他的独立性吗?

 



“也许我很快就会离开,谁知道呢?”
他每天都会在网上搜索自己的名字和文章,而自己对文章加密的后果是他割裂了与媒体间的互动。这令他很 是头疼。



有人调侃道,夏草进入华泰联合证券后,财务揭黑领域只剩下“半个斗士”了。夏草说他正加大对蓝筹上市公司的研究力度,因为中小上市公司造假应接不 暇,“抓大放小”要更有价值。

夏草的角色变了,但性格没变:率真、偏执、据理力争,他最爱的事情也没有变:上市公司打假。更多的时候,他还是喜欢泡在网上,看新股招股书,发现其 中晦涩或可疑之处,然后很快写成文章,贴到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网;其发帖频率与之前无异,一天在5条以上。“我要坚持自己的风格,”夏草说,“前不久我们公 司的一位研究员,看了我的分析文章后,取消了对一只家电股的推荐。”

这也是好多人并不知道夏草已经换了东家的原因。夏草5月17日在会计视野论坛网发了一个帖子,内容是在港上市的中国忠旺针对夏草的财务质疑文章发来 的“撤稿函”,该公司是中国最大工业铝型材生产商之一。

这表明,作为版主的夏草不但没有向他所质疑的上市公司妥协,反将对方的“招数”公开。帖子发出后,有人跟帖建议夏草注意安全,“你断别人财路,小心 人家断你生路。”

7分钟后,夏草跟帖回复道:“不要怕,打黑进行中。”

但夏草的另一位朋友表示,夏草继2008年向海通证券开炮、直指其保荐项目频曝黑幕后,特别是加盟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的这半年间,并没有再质疑过券 商,“他虽然6月中旬不亦乐乎地将国信证券PE腐败案的所有新闻都贴到了会计视野论坛里,”这位朋友说,“但毕竟不是他自己所写的质疑文章。”

尽管如此,夏草的朋友仍为其捏一把汗,担心他在新征程上走不远。其实夏草所能做的改变只是不再更新博客,或是将会计视野论坛里撰写的一些打假文章 “加密”,但他内心还是非常希望媒体关注他,尤其是关注他所质疑的上市公司——他每天都会在网上搜索自己的名字和文章,而自己对文章加密的后果是他割裂了 与媒体间的互动。这令他很是头疼。

夏草并非没有判断错误的时候。他坦言做一个“书斋男”的弊端,这正是他决定加盟华泰联合证券的原因之一。而他的可爱之处在于,自己从不做股票投资。

但他有时也会自我怀疑,“券商这个行当说到底靠的还是吹牛皮。”他说,“也许我很快就会离开,谁知道呢?”

“离开后还有可能回到学院全职任教吗?”

“不可能了。”他说。

【打假斗士今何在】

  ◎赵瑜纲 《基金黑幕》报告撰写人。他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监察部人员,离开后,先后加盟大通证券和某基金公司,现 状况不明。连当年他最亲密的朋友,也早与他失去了联系。


  ◎蒲少平 银广夏骗局的揭露者。他原为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研究员,现为证券投资人。

  ◎刘姝威 她的一篇600字的内参文章,成为终结蓝田神话的“最后一根稻草”。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 究中心主任、教授。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6344

葡萄酒打假为何偷偷摸摸?

http://www.yicai.com/news/2010/12/638157.html

葡萄酒市场到底有多混乱?也许张裕A(000869.SZ)的品酒师们能给你答案。

张裕一年举行350场左右的品酒会,相当于平均每天一场,这家葡萄酒龙头企业的品酒师们就这样一年大半时间在全国各地穿梭,只为教育消费者如何分辨什么才是真正好的葡萄酒。

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河北省昌黎县葡萄酒制假售假事件后,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北,督导地方进行查处。

不过,对于企业来说,耗费很多精力去打假却不一定能收到预期的良好效果,反而容易将自己的市场拱手让人。

打假难

因此,有葡萄酒企业不愿大肆声张自己的打假行动。

国内一家知名葡萄酒生产企业曾在某地发现一处大型葡萄酒造假工厂,经过多方努力,“李鬼”工厂虽然被取缔,真“李逵”的日子也不好过。由于“李鬼” 工厂背景复杂,假冒的品牌葡萄酒在当地有较大市场份额,“李鬼”工厂被取缔的消息公布后,消费者猛然发现自己消费的是假的品牌葡萄酒,加上缺乏辨别真假的 能力,因此直接选择放弃消费该品牌的葡萄酒,导致该品牌丧失当地市场。这家企业的有关负责人感叹道:“假的打死了,真的也活不了。”

对于打假只能偷偷进行的无奈做法,世界葡萄酒知名品牌“拉菲”相关人士表示理解。国内葡萄酒市场成长时间相对较短,消费者辨识葡萄酒品质能力有限,一旦传出某品牌假货很多,消费者出于恐慌,就算是货真价实的葡萄酒,也会退避三舍。

此前市场盛传,法国“拉菲”每年的产量只有20万瓶左右,但是中国市场每年消费的“拉菲”数量就有20多万瓶,表明市场上销售的“拉菲”不少是假 货,这样的传言对真正的“拉菲”品牌是一种较大的伤害,“拉菲”品牌相关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拉菲’古堡酒每年的产量是2万多箱,20多 万瓶,每年会有10%~20%的产量增减,另外‘拉菲’的流动性也比较强,会有一部分境外的产品也流入中国,因此中国消费的‘拉菲’数量多并不能表明假货 多。”

虽然力证自己的“清白”,一瓶只要几十元的假冒“拉菲”对售价甚至超万元的真品“拉菲”构成的挑战越来越大,“拉菲”不再沉默,据湖南当地媒体报 道,“拉菲”已经在长沙提起诉讼,状告深圳市金鸿德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生物医药集团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索赔50万元,并以网络直播的形 式大张旗鼓为自己维权。

高利润,低门槛

业内人士表示,假冒伪劣葡萄酒在市场大行其道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葡萄酒利润率高,另一个是造假成本低。

今年上半年,王朝酒业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51%和42%;张裕A今年上半年葡萄酒产品毛利率则达到73.98%。高企的利润率吸 引假冒伪劣工厂遍地开花。王朝酒业销售总经理贺汝军介绍,在国内葡萄的主产区如河北省昌黎和怀来、山东烟台等地,分布着大量生产葡萄酒的小工厂,其中一些 为生产假冒伪劣葡萄酒大开方便之门。

贺汝军说,一瓶750毫升的假冒伪劣葡萄酒主要成本是作为包装物的盒子,总成本只要10元左右;王朝酒业的木桶陈酿葡萄酒,一般1000吨的原酒里 面只有5吨左右才能放进橡木桶贮藏,一年半之后再由新桶换进旧桶贮藏,提升风味和口感,粗略计算,仅生产成本一项,一瓶750毫升的木桶葡萄酒就要 40~80元,加上税费、市场推广等费用,成本更高,假冒伪劣葡萄酒不需要支付这些成本,真、假葡萄酒的成本相差悬殊。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造假技术已经突飞猛进,葡萄酒封装需要打软木塞,这一工艺曾经难倒了一些造假工厂,但现在已不成为问题;另外,一条1小时可以灌 装60瓶、意大利进口的葡萄酒生产线只要60万~70万元;一些工厂从智利等国家和地区进口一些便宜的葡萄汁兑水后出售,一般消费者很难从颜色、口感等方 面分辨出真假;有些假冒葡萄酒,酒质十分接近正宗品牌产品,自己就可以打品牌,但是用别人的品牌溢价更高,连专业人士都不一定分得清。

张裕A有关人士说,应对假冒伪劣产品,张裕一方面通过品酒师在全国大量举办品酒会来普及葡萄酒知识,教育、引导消费者识别葡萄酒品质,另一方面,张 裕在解百纳等中高端葡萄酒产品上引入了射频识别技术(RFID技术),通过这一技术,消费者可以查询一瓶葡萄酒的原料出产地、葡萄采摘时间以及灌装生产 线、储存仓库、经销商等全物流信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窜货”现象。

业内人士还建议,要解决国内葡萄酒的假冒伪劣问题,可以引入法国葡萄酒的分级制度。法国将葡萄酒分为4级,即法定产区葡萄酒(级别简称AOC)、优 良地区餐酒、地区餐酒、日常餐酒。法定产区葡萄酒是葡萄酒最高级,只能用原产地种植的葡萄酿制,不能和其他产地的葡萄汁勾兑,得到专家认证后,才可以成为 法定产区葡萄酒,售价上也理所当然高于其他三个级别的产品,这种分级制度使市场上的葡萄酒高低层次清晰,方便管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536

「李鬼」氾濫 同仁堂網絡打假維權難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0311/2224519.shtml

  每經記者 黃志偉 發自北京
對於北京同仁堂這家百年老店來說,網絡給他們打假帶來了新難題。
從去年4月份至今,北京同仁堂官網上已經連續發了16份打假聲明,內容涉及假冒產品、侵權網站、招商活動等。不過,這似乎難以遏製造假者作假的衝動。
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新聞宣傳部門負責人表示,冒用同仁堂的名義銷售假藥對企業和消費者帶來很大的困擾。發現了假冒藥品,藥監部門以及工商部門可以進行查封,打假效果不錯,但是網絡和媒體上假冒「同仁堂」賣的假藥,這個只能靠消費者自己識別。
造假打上擦邊球
在北京同仁堂最近一期的打假聲明上,列出了多達35個假冒北京同仁堂的名義在網上進行假藥宣傳銷售的。記者點擊鏈接發現,仍有不少網站可以打開。
北京同仁堂的官方聲明中指出的假冒行為五花八門,不少宣傳、標示等方面和北京同仁堂做得相差無幾,有冒用同仁堂的名義設立各種形式研究院的,也有謊稱和「同仁堂」進行合作,共同研製、生產等。
儘管北京同仁堂設立了專門監測系統,發現冒用的假藥隨時進行更新,並及時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出聲明,但記者查詢發現,打著各類「同仁堂」旗號的商家依然混跡於網絡,兜售各類「同仁堂」產品。
對此,同仁堂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同仁堂的相關產品時,一定要到正規的藥店和醫院,不要輕易相信廣告。購買前一定要到北京同仁堂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或者撥打北京同仁堂的售後電話進行確認。
除了假冒同仁堂的名義外,還有部分藥品名稱打了「同仁」的擦邊球。對此,北京同仁堂品牌部的負責人表示,對以「同仁」命名的行為無可奈何,只能在官方網站作出聲明,防止消費者受騙。
頻繁出現的造假雖然對同仁堂的銷售未造成太大影響,但是對於同仁堂品牌造成了侵害。由於是冠以同仁堂的名義,藥監局在進行假藥曝光時,「同仁堂」屢屢榜上有名。
藥企打假維權難
受到困擾的除了同仁堂這樣的老字號,還有吉林天強製藥這樣的普通製藥企業。一年前,天強製藥接到消費者舉報,發現一家號稱北京國際風濕骨病研究院冒用他們的一款名為風痛安膠囊的產品准字號進行生產。
天強製藥銷售部負責人郭立軍介紹說,他們隨之向工商局和藥監部門進行了舉報,公司也自己進行維權,但是查詢發現公司網址註冊是在國外,很難舉報查封。
對此,品牌管理專家楊曦倫表示,藥品作假違法成本低,一些假藥販子很會鑽法律的空子,以吃不死人為標準,往往逃脫了刑事制裁。企業打假成本高,維權聲明只能構成一道防火牆,但是對於造假和販假者沒有約束力。
「假藥生產現在已經成規模化、集團化的發展。」河北省藥監局一位工作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由於牟利豐厚,這種獲利方式已經形成了連鎖效應,其他人往往進行倣傚,形成造假集團。
去年11月,北京市藥監局就破獲了一個造假團夥,其核心人員都是來自同一地區,他們打著科研院所的旗號制售假藥,通過網絡、報紙等渠道發佈虛假藥品信息,宣稱可治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然後以郵購、快遞的形式向外埠銷售假藥,牟取暴利。
記者從北京藥監局瞭解到,權威機構或者專家專治的是疑難雜症,是假藥銷售的兩大「法寶」。
北京市藥監局提示,如果網上購買一定要通過有網上交易資格的網站。同時,藥品的宣傳中不允許出現「徹底治癒」、「永不復發」等內容,出現了就是對療效的誇大,屬於違法宣傳,這樣的藥品往往是不值得消費者信任的。
河北藥監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假藥信息充斥著網絡,很多主流網站上都有假藥廣告,利益是假藥信息氾濫的主要原因。隨著人們對假藥信息識別能力提高,造假者的技術也在提高,部分網站幾乎可以以假亂真,對消費者有很強的迷惑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084

PE打假告急

http://magazin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290455&time=2011-08-12&cl=115&page=all

披著PE外衣的非法集資案集中爆發,使得對PE的監管面臨升級
財新《新世紀》 記者 王紫霧 陳慧穎 羅潔琪

 

  全民PE(私募股權基金)潮隨之而來的是非法集資案的集中爆發。

  近日,根據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提供的材料,公安部指揮中心綜合報送國務院,提出以股權投資基金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活動,應引起金融監管機構的充分關注。

  國務院領導已作批示,要求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和防範股權投資基金領域的非法集資活動。

  相關資料顯示,僅在天津一地,就有鵬英志生在內的七家以PE為名的涉嫌非法集資機構正在接受調查。

  這些機構多在公司名稱中冠以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頭銜。鵬英志生成立於2010年5月27日,註冊資本1億元,宣稱自己在馬六甲、香港、中國河南等地都有投資項目,涉及金礦、銀行、農業等多個領域,而實情遠非如此。

  如果算上已經被查處的天凱(參見本刊2011年第10期「農婦韓秀琴的PE騙局」)、活立木等在內,天津正接受或已接受調查的假PE已經有十家以上。

  一位監管機構人士向財新《新世紀》透露,這僅僅是打擊PE名義下非法集資活動的「冰山一角,更多的案子在後面」。

  所謂假PE,是指以PE機構為外衣、承諾固定回報而又並沒有相應金融牌照許可的非法集資機構。

  「非法集資常常是三不管地帶。《基金法》修法應對PE有所規範。」參與《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的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曙光表示。目前,基金法的修法已經到關鍵節點,很快要上人大財經委員會審議。

  這些假PE之所以難以查處,一方面在於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範,另一方面,往往都發展到難以償還投資資金的惡劣局面,才有受害者告發,因此只要案發,必牽連甚眾。

  7月11日,以為PE提供優惠政策著稱的天津,下發了新的《天津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管理辦法》,大幅提高了PE的註冊和監管門檻,出台了要求資金託管、成立PE時首期認繳資本需驗資等新規。

  「程序變嚴了,好多政策優惠都取消了。」一位PE機構的法律顧問表示。天津市亡羊補牢的做法得到了國家發改委的認可,並提倡各地都提高監管門檻。

  監管當局有關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應加大對以PE名義進行集資詐騙的打擊力度,「露頭就打,打早打小。」同時加強宣傳,PE並完善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監管職能。

監管之難

  打開天津市發改委的公共信箱,舉報假PE的郵件比比皆是,還有眾多對某PE機構是否在發改委備案的詢問。

  在這些信件中,光涉及股權投資企業的名字就有天津鼎興、東方天業、卓遠天澤、金添富等多家。這些股權投資企業中有相當一部分沒有在監管機構備案。

  統計材料顯示,天津註冊的1043家股權投資企業中,只有51家正式備案登記,僅佔4.9%。

  對於以PE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打擊,國務院早已確定了以銀監會為主,各部委配合的「聯席監管」模式。

  2007年,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同意建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下稱《聯席會議制度批覆》)。

  其中規定:「聯席會議由銀監會牽頭,發改委、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林業局、法制辦、新聞辦、 證監會、保監會,以及邀請中央宣傳部、高法院、高檢院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聯席會議召集人由銀監會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

  該文件還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負責對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對監測預警中發現的跨地區非法集資案件,由聯席會議負責協調確定主辦地區。」

  對於認定「非法集資」的紅線,經過匯樂案(參見本刊2010年第19期「匯樂糊塗賬」)、紅鼎案的多次討論,業界明確兩條標準:一是承諾固定回報,二是不定向吸納投資者超過200人。

  同時,不少假PE還涉及投資項目虛假、單個投資者出資低於法規要求的最低標準等問題。

  如何發現假PE?主要依賴於投資者報案。這如同一個「擊鼓傳花」的遊戲,大家都希望「花」能從自己手中順利傳過。但真到報案之時,損失已經形成。

  一位監管機構人士認為:「現在很多人不是為了理財,是為了發財。抱著這種賭博心理,一定會出大事。」

  匯樂集團成立後,在其網站上赫然列出了德厚資本的有限合夥人:天津濱海新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下稱濱海基金)和天津海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津海泰)。

  匯樂案發後,天津濱海新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公司董事長楊旭表示:「此事不實。」而案發前,不僅濱海基金不知道已經被他人「盜用旗號」,天津市發改委事先也不知情。

全面收緊

  假PE氾濫的天津地區迎來了政府的主動清場。天津政府一改以前作風,為PE提供的政策由「優惠」開始轉向「嚴格」。

  2009年以來,天津曾因為成立金融特區,為PE註冊和運營提供了各種優惠政策,一時盛況空前。

  截至2011年2月,天津共註冊1043家PE,註冊資金達到1950億元,每年新增PE數字呈幾何級數增長。2007年,新註冊20家;2008年,118家;2009年,153家,2010年則達到626家。

  一位PE界律師稱天津為中國的「特拉華」。特拉華是美國以成立公司管制最松著稱的一個州。

  一位監管機構人士分析,目前天津PE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於,一是工商註冊門檻太低;二是行政監管機制不健全;三是行業自律組織作用發揮不明顯。目前只有40家企業參加了天津PE協會,協會無法全面瞭解行業動態;四是對PE這一金融創新模式宣傳力度不夠。

  針對PE亂象,天津市發改委於7月出台了新的《天津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管理辦法》(下稱新《管理辦法》),宣佈天津股權投資基金進 入「嚴備案、嚴監管」階段:要求所有註冊股權投資企業備案,資金進行銀行託管,以便及時發現非法集資線索,全面監管力度前所未有。

  根據新《管理辦法》的要求,除發改委外,各註冊地工商局、託管銀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都將負起監管責任。

  針對已註冊的1000多家企業,天津市政府表示也要清查。

  針對工商登記方面的問題,新《管理辦法》規定,只有具備有專門的管理制度和部門、有熟悉股權投資企業運作法律法規工作人員、有相對集中的股權投資企業的註冊區域等條件,才可以註冊股權投資企業。

  在活立木案中,註冊資本金50億元,而公司實繳資本為零,皆因按照法律,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無需驗資報告,可以在有了項目之後再實際注資。對 此,新《管理辦法》規定,股權投資企業註冊登記認繳資本不少於1億元,其中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首期實際繳付資本 分別不少於2000萬元、500萬元和200萬元,並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此外,新《管理辦法》對單個投資者的最低出資要求也比現在國家發改委規定的標準要高1倍,自然人出資人需要由金融機構提供其金融資產超過200萬元的證明。

  在天津註冊的股權投資基金備案範圍也有所擴大。註冊資本在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及以上股權投資企業都應備案。這意味著,未來所有在天津註冊的私募股權投資企業都需備案。

監管之辨

  打擊借PE之名進行的非法集資個案只是具體行動,PE的亂像已經提出一個基本問題,PE是否要加強事前監管,是否要作為金融機構被全面監管,又應如何監管?

  此前,業界與管理層均秉承國際慣例,多有「PE無須監管」的論調。在新的大背景下,《基金法》修訂的徵求意見稿中,已將非公開募集基金納入監管範圍,以行政監管和自律管理相結合為原則,實現分類監管。

  「非銀行金融機構現在是三不管地帶。」李曙光表示,「現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都與這一領域有牽涉。」未來私募基金可能會根據自身需要,出現到 發改委、證監會雙重備案的情況。他認為,中國傳統的「一行三會」監管架構已逐漸不適應當今日益複雜化的金融市場和產品結構,有必要考慮成立「金融監管委員 會」來統一監管。另一位PE界資深人士認為PE現在就處於「發牌照的沒能力管,受害人跨領域」的尷尬境況。

  李曙光表示,在《基金法》中,PE的重大投資、融資行為都應向監管機構事後備案和匯報。而對於PE不備案不匯報的情況,他認為,「可以靠舉報。只要被舉報不備案就會受到調查,正規的機構都不願意承受這種代價。」

  假PE案叢生,帶來了業界觀念的轉變。

  一位PE界資深人士表示,歐美等成熟市場主要面對的是PE的金融槓桿帶來的系統性風險,而中國假PE等現象的受害者多為中小投資者,直接危害社會穩定。「現在敢於承諾回報反而銷得好,劣幣驅逐良幣越發明顯。」

  打擊假PE之後,涉案資金的處理也成為重要「善後維穩」問題。在各個假PE案中,受害者因害怕無法收回投資,紛紛要求成立新的機構接管已被凍結的資金,甚至出現為假PE組織者喊冤的情況。

  公安部不願具名的人士稱,對於涉案資金的處理,是根據追贓的數量,在受害人之間按照比例來分。如果受害人前期有獲利,那就是投資減去獲利,計算損失,有特定公式,但也需政府靈活處理。

  「金融有自己的特性。把金融當一般的業務玩是一個很大的教訓。PE業在三五年內必然面臨大清理。」一位監管人士如此評價。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20

洪良國際罪與罰 IPO打假的香港模式

http://www.xcf.cn/sy/tt2/201207/t20120720_330925.htm
 洪良國際注定要成為香港證券監管史上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例。

  

  為達上市目的,洪良國際大肆進行財務包裝,通過大幅虛構收入和利潤,打造出高成長和高獲利能力的形象,並由於保薦人兆豐資本等中介機構的失查而順利實現IPO。在接獲審計機構畢馬威的舉報後,香港證監會、廉政公署即時介入調查。在歷時兩年的執法程序中,香港證監會面對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分歧,積極上訴,最終推翻此前原訟法庭對同類案件—亞洲老虎基金內幕交易案的裁決,史無前例地啟動了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對造假上市的洪良國際予以力度空前的處罰。

  

  在此案的監管中,香港證監會一經發現造假,即申請司法部門凍結洪良國際資產,並積極展開調查與訴訟。其雷厲風行的動作與堅定的決心,深刻詮釋了「證券市場守夜人」的身份定位,也浸透了「保護投資者利益」這一核心訴求。也許,香港與內地的監管法律程序並不相同,但我們該思考的是,可以從中吸收哪些有益的監管思維及監管模式。

  

  本刊研究員 蘇龍飛 楊智全/文

  技術支持 新財富研究院 盛富資本

  本刊研究員孫紅對此文也有貢獻

  

  2012年6月20日,對於香港證監會來說,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日子。

  

  這一天,香港證監會成功地促使香港高等法院頒發命令:責令因財務造假而上市的洪良國際(00946.HK),以2.06港元/股的價格,回購其IPO之時發行在外的5億股股票。為此,洪良國際總共須耗資10.3億港元,這個金額甚至大於其在IPO時所募集的資金淨額。這類嚴厲處罰在香港證券監管史上還屬第一次,即使在全球範圍也相當罕見。

  

  至此,香港證監會針對洪良國際這場歷時兩年的執法程序終於走完。

  

  其實,香港證監會對此案的監管行動並非一帆風順,期間也充滿波折,甚至包括與法院之間出現分歧。作為香港證券監管的一個標誌性案例,香港證監會的行動路線圖無疑值得詳細記錄。

  

  緣起畢馬威職員的舉報郵件

  

  洪良國際由台商蕭登波創辦,是一家從事紡織布料加工及成衣生產的企業,同時給李寧、安踏、Kappa等運動類服裝品牌提供代工服務,其四家生產實體皆位於福建省境內。2009年12月24日,洪良國際登陸港交所完成IPO,並募得資金淨額9.97億港元。

  

  招股書所呈現的財務數據是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銷售收入年複合增長率超過30%,稅前利潤年複合增長率更是高達60%。面對如此漂亮的財務業績,投資人難免一陣欣喜,甚至沒有去考慮2008年金融危機何以對這家企業居然沒有任何影響,伴隨而來的便是投資人對洪良國際超過38倍的超額認購。

  

  在上市後的2個多月時間裡,洪良國際一直平安無事,沒有任何人發現其財務造假的嫌疑。直到2010年3月1日,洪良國際IPO的審計機構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員的一封舉報郵件,揭開了蓋子的一個小角。

  

  2010年2月20日,在畢馬威香港辦公室樓下,一位名叫陳秋云的協助洪良國際上市的「中間人」,將一滿袋現鈔遞給畢馬威職員劉淑婷,作為她為洪良國際提供審計服務的額外報酬。劉淑婷拒絕接受這筆錢,因為很清楚如果拿了就是受賄。但隨後,畢馬威高級經理梁思哲將這筆10萬港元的現金帶上了辦公室給劉淑婷。梁思哲是劉的上司,跟她一塊參與了洪良國際的IPO審計。劉淑婷隨後獲悉,梁思哲收受了來自洪良國際的30萬港元現金。

  

  2010年3月1日,劉淑婷將此事以郵件的方式,向畢馬威負責內部調查的合夥人何詠璇進行了匯報。隨即,該合夥人兩度約談梁思哲,但梁思哲一度否認其收受賄賂。畢馬威於是緊急啟動了對洪良國際IPO審計項目的核查,並且發現了一些差異及問題。畢馬威決定將此事報告給相關的監管機構,香港證監會及廉政公署於是相繼介入該案的調查。

  

  法律程序的啟動

  

  企業上市剛剛幾個月就被發現可能涉嫌造假,這在香港證券監管史上相當罕見。

  

  2010年3月29日,香港證監會迅速對洪良國際展開法律程序,並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要求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發佈相關強制令,命令洪良國際將其IPO所募集的資金返還給投資人,即恢復到交易前的狀態。

  

  按照以往香港證監會的監管慣例,一般是先遵循刑事的判決渠道,之後再尋求民事的救濟。但這次情況特殊,過去發現造假時公司已經被掏空,而這次由於發現得早,公司募集的資金基本還躺在其銀行賬戶裡,因而有可能通過快速的程序將資金追繳回來,歸還給投資人,以最大程度保障投資者免受損失。

  

  3月29日當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發出臨時強制令,宣佈凍結洪良國際9.974億港元,這個金額正好是洪良國際IPO淨募集所得,以備未來用作返還給投資人。此時洪良國際銀行賬戶裡的現金總額是8.32億港元,差額部分證監會決定追查去向。

  

  除了啟動法律程序,證監會還於當天前往洪良國際的香港辦事處執行搜查令,搜走了包括財務賬目在內的多份文件及物品。此外,證監會也正式告知洪良國際的上市保薦人兆豐資本(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兆豐資本」),暫停該機構新項目的保薦資格(2010年3月1日以前的項目不受此影響)。

  

  2010年3月30日,香港股市開盤之前,證監會向港交所發出指令,對洪良國際的股票交易執行停牌,直到另行通知復牌為止。

  

  洪良國際造假手法大起底

  

  2010年4月起,香港證監會正式展開了對洪良國際造假的調查。為此,香港證監會數次前往洪良國際4家實體子公司所在的福建省進行實地調查,包括核查其原始賬目、銀行往來賬、業務單據憑證等,此調查過程得到中國證監會的協助。

  

  有香港投行人士觀察表示,近期香港證監會和中國證監會聯手監管的案例越來越多。過去由於香港證監會對內地企業沒有司法權,對業務在內地的上市公司的造假和違規行為束手無策,現在隨著兩會互動和配合日益緊密,取證效率大為提高。

  

  經香港證監會查實,洪良國際為達上市目的而大肆進行財務包裝,通過大幅虛構收入和利潤,「打造」出高成長和高獲利能力的形象。

  

  對比其招股說明書及香港證監會披露的造假數據可以發現,洪良國際的造假伎倆其實非常拙劣:在賬務數據處理上,通過徹底捏造現金及銀行存款,來「支撐」其虛構的高增長和強盈利能力;在業務模式上,通過收購數量眾多、分佈零散的服裝零售網點,利用它們銷售信息不透明的特點,編造虛假的財務數據。

  

  洪良國際招股說明書披露,其2006年到2008年及2009上半年的銷售收入分別為6.53億元、9.32億元、12.67億元和8.17億元,年複合增長率高達三成六,此外,其稅前利潤為別為1.16億元、1.95億元、3.09億元和2.43億元,年複合增長率更是高達六成。

  

  而根據香港證監會的披露,洪良國際在2006年到2008年的銷售收入分別被誇大了約3.81億元、7.09億元及9.75億元,這就意味其當年實際收入被虛增了1.4倍、3.2倍及3.3倍(圖1);稅前利潤也分別誇大了1.02億元、1.85億及2.98億元,這就表明,洪良國際在此期間的稅前利潤最多只有1400萬元,這三年的稅前利潤竟被虛構爆增8.3倍、18.5倍和27.1倍(圖2)。

  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

  洪良國際虛增收入及稅前利潤,主要是通過虛構現金或銀行存款來實現。其招股書披露的同期賬面「現金及其等價物」分別為0.89億元、1.75億元和2.38億元,但按香港證監會的披露,其虛增的「現金及其等價物」分別為0.67億元、1.65億元和2.05億元,這意味著洪良國際幾乎完全在虛構「現金及其等價物」(圖3)。同時,不難看出,每年虛增的「現金及其等價物」同虛增的稅前利潤非常匹配,足以反映其造假伎倆的拙劣。

  

点击查看大图

  此外,2008年5月洪良國際為發展零售業務收購的福建石獅麥肯服飾,成為其後期「高增長、高盈利」重要的「動力」來源,2008年和2009上半年,此新增零售業務為洪良國際貢獻了2.22億元和2.45億元收入,佔其當年新增收入的67%和77%。實際上,此項收購本身就存在諸多疑點。

  

  其一,收購石獅麥肯服飾,洪良國際的投資額為1.4億元,但收購之後的13個月時間,它就給洪良國際帶來了匪夷所思的1.54億元毛利,超過了原始投資額,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就這樣在洪良國際的「包裝」下完成了。

  

  其二,其服裝零售業務的毛利率表現不正常。2009上半年,洪良國際零售服裝的平均售價由2008年的64.6元大跌28%至46.5元,但其毛利卻奇蹟般上升了近9%。

  

  其三,洪良國際零售業務的特殊經營店多達665家,它們零散地分佈在中國22個省份及超過33個縣級市,這為其財務包裝提供了絕好的平台。洪良國際不但可以虛構這些零售店的數量,而且零售店有大量現金收入也無需銷售發票的特點,被洪良國際加以利用來虛構收入和現金等資產。根據香港證監會的披露,2008和2009年,其特許經營店的數目分別被虛增了8家和37家。

  

  更加蹊蹺的是,洪良國際在2009年12月成功IPO融資近10億港元前,分別於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一共派發了5.28億元人民幣的股息。或者可以說,正是由於著意造假,使得洪良國際的原股東們能將一般企業股東在IPO後的套現提前完成,從而放心分享最後的盛宴。

  

  財務包裝通常有一定的隱蔽性,很難得到完整的證據,但是洪良國際的財務包裝過於明目張膽,它的IPO成功跟保薦人與會計師的「合作」是密不可分的。

  

  對保薦人責任的認定

  

  除了對洪良國際展開實地調查,香港證監會還陸續對洪良國際的保薦人兆豐資本、審計機構畢馬威、法律顧問盛德國際律師事務所(Sidley Austin)展開調查、取證。

  

  證監會對兆豐資本的調查發現,其並未有效履行保薦人的職責,在盡職審查工作中多有缺失。

  

  1、盡職審查不足。例如,兆豐資本讓供貨商和顧客填寫的問卷中遺漏了與洪良集團交易數據等重要資料,此後亦未有跟進,直到洪良國際遞交上市申請,才通過電話方式,與多個供貨商和顧客進行訪談;兆豐資本並未就洪良國際提供的特許經營商數據(如姓名、地址和每個特許經營商的營業額)作出適當的核實,也未取得雙方之間的交易紀錄。兆豐資本也未充分地以文件載明其盡職審查工作的計劃和重要範疇。

  

  2、審查未能獨立。兆豐資本針對洪良集團的供貨商、顧客和特許經營商的盡職審查工作中重要範疇的資料均來自洪良,並未經過獨立的審察,反映兆豐資本不當地依賴發行人。例如,洪良國際與供應商、顧客、經銷商三方的所有訪談均由洪良國際安排,並於洪良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而且洪良國際不允許兆豐資本跳過該公司直接與三方聯繫;兆豐資本也在沒有任何質詢的情況下,接受洪良就部分供貨商/顧客拒絕與兆豐資本進行面對面訪談的說法。

  

  3、未充分監督員工。大部分盡職審查工作,在未有充分的監督下,由兆豐資本內部初級和經驗不足的員工處理。兩名為洪良上市申請承擔保薦工作的負責人,均否認對上市申請負責。

  

  鑑於兆豐資本的盡職審查工作出現眾多明顯失誤和不足,證監會認為,其未作出合理努力確保洪良國際的上市申請數據沒有關鍵性的遺漏,似乎違反了對港交所作出的保薦人承諾;其對港交所的聲明中表示作過合理盡職審查,似乎亦不真實。

  

  對負責該項目的兆豐資本相關負責人,證監會也進行了責任認定。當時監督洪良上市交易小組的負責人,包括兆豐資本董事總經理康曉龍以及另一位X先生(香港證監會對此人尚在調查中,故隱去其身份),也是最終簽字的保薦人。

  

  就康曉龍的失職而言,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結果如下。

  

  1、拒絕承認責任。康曉龍否認他負責監督處理洪良上市申請的交易小組,聲稱負責人是X先生。證監會表示,「康看來並不知道,他與X先生須一起就履行其身為保薦人主要人員的職責承擔共同及各別責任」。

  

  2、監督不力。康曉龍參與洪良上市申請的保薦人工作,並不時向小組成員發出指示,但有證據顯示,康並沒有對交易小組予以妥善及充分監督。比如,康雖可以透過獲抄送的郵件,審閱交易小組的工作及監察上市項目的進度,但他承認未有閱讀大部分相關電郵;此外,他也未有審閱相關盡職審查問卷,因而沒有發現,多數問卷都遺漏了與洪良相關的交易數據等重要資料,就更談不上指示交易小組跟進遺漏了的資料了。

  

  據此,香港證監會認為,康及X先生作為洪良上市申請的保薦人主要人員,並沒有採取合理步驟進行盡職審查,只是倚賴X先生及交易小組來確保盡職審查工作的質量,自己卻沒有履行保證質量的職責,違反了保薦人承諾及向港交所的聲明。

  

  對於其他相關中介機構的責任認定,香港證監會仍在調查中,尚未結案。

  

  一波三折的法律訴訟

  

  雖說對洪良國際進行的系列調查似乎證據確鑿,但相關監管部門的執法行動卻是一波三折。

  

  2010年4月8日,香港廉政公署宣佈起訴畢馬威高級經理梁思哲,罪名是涉嫌向下屬提供賄款10萬港元,以及收受來自洪良國際的賄賂30萬港元。

  

  此案在香港區域法院經過一年的審理,2011年4月27日,主審法官宣佈被告罪名不成立,梁思哲被當庭釋放,這意味著廉政公署對梁思哲的指控一審敗訴。法官的判決理由是,控方未能毫無疑問地指出被告犯案意圖及存心收錢,雖說被告將該筆現金留存在自己手上長達11天,最多只是愚蠢及不負責任,沒有及時向上司及廉政公署匯報;此外,控方的兩位出庭證人各自的證詞相互矛盾,無法排除所有疑點,根據刑事案件「疑罪從無」的原則,只能宣告梁思哲無罪。

  

  不僅廉政公署對會計師的指控受挫,證監會對洪良國際的法律行動同樣處於膠著中。隨著調查的深入,證監會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陸續提交了證據,同時,原訟法庭也要求洪良國際提交抗辯證據。

  

  2011年5月19日,香港證監會再次要求原訟法庭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發佈正式命令,將凍結的款項返還給投資人。但該案主審法官夏利士(Hon Mr Justice Harris)則在2011年7月22日的非正式審判中表示,將不會對洪良國際一案作出裁決。個中原因在於,雙方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的立意存在爭議。

  

  213條款拉鋸戰

  

  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共有1300餘字,其法律規定異常複雜,通俗一點解釋便是:只要證監會認為或者懷疑(甚至無需掌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任何人違反了該條例的任何條款,即有權請求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發出多項命令,包括強制當事人採取法庭指示的步驟,使交易各方恢復他們訂立交易之前的狀況。

  

  可以說,該條款給了香港證監會幾乎無限的證券執法權,但香港證監會在過往監管史上,幾乎從未通過213條款對相關個案啟動法律程序。在洪良國際案之前僅有的一次是2009年8月20日,對美國老虎基金亞洲(Tiger Asia Management LLC)涉嫌內幕交易啟動該條款,但當時香港證監會並未獲得高等法院原訴法庭發出的強制令。此案同樣由夏利士擔任主審法官,並於2011年6月21日作出裁定: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並無司法管轄權裁定證監會所指控的違法情況。如今,這一問題同樣在洪良國際案中出現。

  

  香港的高等法院分為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上訴法庭較原訟法庭高一級,受理包括刑事、民事所有案件的上訴,原訟法庭則只負責民事案件的初審以及受理下級法院民事案件的上訴。證監會根據第213條所指控的老虎亞洲基金及洪良國際的罪行,皆是刑事罪行,而213條卻明確指定,相關的強制令是由處理民事案件的原訟法庭來頒佈。這似乎是一個相互矛盾的法律條款。

  

  按照此兩案的主審法官夏利士的闡述,《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用意是賦予刑事法庭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專有司法管轄權,以裁定當事人有否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換言之,只有刑事法庭或是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才擁有司法權決定是否已發生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事項,在上述司法機構作出有關裁定前,證監會無法尋求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出最終頒令。

  

  但香港證監會認為,法例並無規定須事先由刑事法庭或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作出裁定或裁斷,然後才可尋求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根據第213條頒發命令。換言之,213條的用意及目的,是在刑事程序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以外,賦予證監會獨立的補救方法。

  

  按照香港證監會以往的執法慣例,都是先將嫌疑人付諸刑事司法程序,待刑事審判定案之後,再考慮相應的行政處罰。而這次證監會卻先後在老虎基金案及洪良國際案中,按213條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啟動民事訴訟渠道,這是從未有過的先例,這兩個案子在原訟法庭先後受阻就情理之中了。

  

  香港證監會之所以先捨棄刑事程序,轉而尋求213條的民事程序來處置洪良國際一案,其考量有二。

  

  其一,刑事程序所要求的證據門檻遠高於民事程序,同樣的證據按照民事程序可以勝訴,但按照刑事程序也許就無法定罪。如果按刑事程序走的話,有可能洪良國際會被判無罪(就像畢馬威職員梁思哲一審被判無罪一樣),如此一來,香港證監會就無法幫助投資人索要回資金。在香港證監會看來,誰該不該判刑是次要的,幫投資人拿回錢才是首要的。

  

  其二,如果按刑事程序來走,由於證據要求大幅提高,會大幅增加證監會取證的成本,包括耗費的時間,而且刑事官司一直打下去的話,也不利於盡快幫助投資人拿回資金。

  

  香港證監會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213條的分歧,在2012年2月23日開始出現轉機。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推翻了原訟法庭就亞洲老虎基金一案的裁決。上訴法庭認為,第213條「在保障廣大投資者方面為證監會提供了寶貴的工具,而保障投資大眾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一項重要目標,這些工具對證監會保障投資者的工作極其重要」。

  

  雖然老虎基金對上訴法院的判決不服,又將案子上訴到了香港終審法院,但洪良國際一案卻明朗了許多,至少香港證監會的勝算大幅增加。

  

  史上最嚴厲的罰則

  

  2012年6月5日,洪良國際一案正式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開審。經過十餘天的交鋒,控辯雙方於6月20日在庭內達成某種程度的妥協,並簽署了一份「議定事實陳述書」。

  

  根據陳述書,洪良國際承認,其招股章程中加載了虛假及具誤導性的數據,結果誘使投資者買入其股份,並承認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8條;但洪良國際及其董事以無法核實真正狀況為由,不同意證監會所指有關數據的誇大程度,也不承認在刑事上違反該條文。

  

  基於雙方簽訂陳述書的前提,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正式頒發了強制令,要求洪良國際向大約7700名公眾股東回購他們獲配發或已買入的5億股股份,回購價為2010年3月30日停牌時的價格2.06港元/股。本次回購涉及的總金額為10.3億港元,其中包括所凍結的8.32港元,剩餘1.98億港元洪良國際必須在28天內繳付。

  

  至此,香港證監會依據213條對洪良國際改採取的法律行動宣告完結。

  

  儘管過程不無曲折,但香港證監會最終有效啟動了《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對於這個過去一直沉睡的條款首次被激活,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Mr Ashley Alder)表示:「這為證監會保障投資大眾免受不當行為損害的工作,立下重要的里程碑。」

  

  除了向上市公司追責,香港證監會對涉案的保薦機構及保薦人也下達了罰則。2012年4月22日,香港證監會宣佈吊銷兆豐資本的保薦牌照,並施以罰款4200萬港元。6月7日,香港證監會再宣佈,撤銷康曉龍的保薦代表牌照,並撤銷核准其擔任負責人員。吊銷相關機構及個人的牌照,在香港證券監管史從未有過,4200萬港元的罰款也是歷史上對保薦人的最高罰款。

  

  而對於涉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律師事務所,目前還未見香港證監會宣佈懲罰措施。但香港投行人士表示:「還沒有進行懲戒,並不等於不會。因為畢馬威的僱員目前已被廉政公署調查,一般廉署查案時遵循刑事起訴途徑,同時可能挖掘到更多的資料。香港司法機構一般的慣例是,任何廉署調查的案子,都待其調查結果出來後再進行相應的步驟,以免浪費政府資源。雖然一審梁思哲無罪,但證監會應當會考慮在廉署調查塵埃落定後再對其發出懲罰,以免懲罰過輕或者過重。」

  

  「而如果除了身為高級經理的梁思哲之外,畢馬威還有合夥人級別的人員涉案,證監會和香港會計師公會也可能會對畢馬威及其合夥人進行處罰。如果合夥人沒有收受賄賂,也沒有證據證明其明知賬目是假而審核通過,則責任較輕,通常也就是定性為沒有完整地履行應有審計程序的問題。而如果有人明知道賬目有問題而接受賄賂,則可能受到刑事起訴,香港證監會也會進行處罰,包括不允許涉案會計師再從事任何與上市有關的業務等。至於畢馬威,由於此案由畢馬威的舉報而揭發,且畢馬威是國際大所,承擔許多公司的審計,一旦受罰影響極大,因此,處罰應當主要是公開批評或者譴責。」

  

点击查看大图

點擊查看大圖

 

  洪良國際案的監管邏輯與啟示

  

  如果細琢磨,洪良國際一案的判決其實並非原訟法庭通過審判裁決進而頒佈命令的結果,而是各方在法庭內妥協的結果。香港投行界有分析認為,其實這是雙方訴辯交易的結果,作為控方的香港證監會,自知官司繼續打下去未必有十足的勝算,弄不好竹籃打水一場空;而作為辯方的洪良國際,雖說知道證監會未必能贏,但證監會不會善罷甘休,有可能還有其他法律手段,包括另行啟動刑事程序控告洪良國際董事的刑事罪行。所以,證監會就以放棄對洪良國際董事的刑事起訴,來換取洪良國際將募集的資金歸還給投資人,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法庭再根據協議頒令。因此,洪良國際特別聲明自己「並不承認在刑事上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

  

  香港證監會在這場訴辯交易中的邏輯,更加凸顯出其核心訴求:刑事追責並非第一位,讓投資者免受損失才是第一位的。如果放棄刑事追責可以換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這個行動是符合其使命的。而且,能夠實現讓企業將IPO所募集的資金完全歸還給投資人,這在香港證券監管史上也是頭一次,這個懲罰行為本身就已經夠重了。

  

  歷時兩年多的洪良國際案中,儘管香港證監會的監管行動充滿波折,甚至包括與法院之間產生分歧,但經過多重努力,此案最終艱難「落地」,香港證監會由此深刻詮釋了「證券市場守夜人」的身份定位,其行動也浸透了「保護投資者利益」這一核心監管訴求。

  

  在作為亞洲金融中心的香港,證監會一直以嚴格監管著稱。最近幾年,伴隨中國森林等公司財務造假案的暴出及新股破發案的增發,不僅渾水、香櫞等研究機構頻頻狙擊中概股,穆迪等評級機構也為49家港股插上「紅旗」。在此背景下,香港證監會對造假的監管更趨嚴厲,無論213條的啟動,還是對洪良國際史無前例的處罰,正在這一背景下展開。於2012年5月開始公眾諮詢的《有關監管保薦人的諮詢文件》,更可能使保薦人就招股書內的不真實陳述(包括重大遺漏)承擔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此文件一出,投行怨聲載道,認為香港將由此成為全球監管制度最嚴的地方之一。

  

  也許,香港與內地的監管法律程序、司法體系並不相同,內地無法從技術層面完全借鑑此案,但並不妨礙內地監管部門從中吸取某些有益的啟示。尤其是在當前A股市場包裝上市屢禁不絕、中介誠信備受質疑之下,監管部門有必要傚法香港證監會,以雷霆手段嚴懲造假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震懾市場。當然,對於內地監管部門,最為關鍵的或是,學習香港證監會的監管思維。當一個案子處於兩難境地之時,如何優先保護投資者利益而捨棄其他,而且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可以窮盡一切法律手段。

  点击查看大图

  對於本文內容您有任何評論或補充,請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224

乳業打假第一人蔣衛鎖遇害 有人50萬買他人頭

http://www.21cbh.com/HTML/2012-11-23/2NNDE4XzU2OTY2Ng.html

央視截屏

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21日證實,蔣衛鎖乳品有限公司總經理蔣衛鎖於本月14日離世。本月2日,在出席了公司本年度經銷商訂貨會議後的第二天,蔣衛鎖遭人襲擊,身受重傷入院治療,但終因傷勢過重,於11月14日下午不幸離世,終年44歲。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已控制一名涉嫌殺害蔣衛鎖的犯罪嫌疑人。對於蔣衛鎖被雇兇殺害、拒絕勒索後遭殺害等說法,西安市公安局並未予以確認,稱案件正在偵查之中,暫不方便透露詳細情況。

對於蔣衛鎖的遇害,西安乳業行業多位從業者感嘆,乳品行業失去了一位用良心製作乳品的人物。

■蔣衛鎖·乳業傳奇

創業:開百餘「放心專賣店」

蔣衛鎖生於1968年,陝西楊凌人。早年進入中國奶業,早在2000年時便在陝西首創開辦第一家「托牛所」,在楊凌開辦第一家機械化擠奶站,甚至創辦奶牛良種改良和疾控防治中心。

2008年,蔣衛鎖創辦「蔣衛鎖羊奶粉專賣店」,開發出包括山羊奶粉、關中羊奶粉、莎能羊奶粉在內的三大系列放心羊奶粉。已有包括廣東、廣西、四川、湖南、江蘇、江西、浙江、上海、山東、河南、河北、新疆、陝西等地的加盟店百餘個,此外還有200多個羊奶粉專櫃。

打假:走遍西部揭露潛規則

2006年,身為奶站老闆,蔣衛鎖向官方舉報當地奶源摻假一事,並將其獲得的奶源摻假資料於媒體上公開。同年,蔣衛鎖策劃了「農民倒奶事件」驚動國務院,並於當年組成一支「中國西部乳業萬里行」隊伍,對中國西部乳業情況進行調查,以此揭露奶業造假和摻假的行業潛規則。他們用大半年的時間走訪了陝西、內蒙古、新疆、寧夏、甘肅等地,行程總計10萬餘里。

據媒體報導,其時,蔣衛鎖遭受頗多非議。兩年後,三聚氰胺事件轟動全國,蔣衛鎖才開始被更多的人所理解。為此,蔣衛鎖被媒體冠以「乳業打假第一人」的稱號。

代價:有人花50萬買他人頭

蔣衛鎖將調查所得的所有證據和素材都提供給了媒體。2007年1月,《南方週末》以一篇《可怕的牛奶》讓蔣衛鎖成為了全國的新聞人物。同年4月,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以《牛奶摻假揭秘》為主題揭露了乳業市場摻假和造假的行業潛規則,節目播出後再一次在全國引起轟動。此時,社會上流傳了很多謠言,蔣衛鎖也遭到了很多威脅和打擊。有人向他放風說,社會上有人想花50萬來「買」他的人頭。

與此同時,家庭內部矛盾也越演越烈,妻子終於無法忍受和他這樣的「瘋子」過下去,選擇了離婚。

綜合《南方都市報》、央視報導

■蔣衛鎖·語錄

「乳業很不和諧,其實我就想讓更多的消費者瞭解、診斷、治療中國乳業的頑疾。」

——談打假動機

「首先是農民,然後是商人,最後是打假維權者。」

「我和王海不一樣,他打假能賺到錢,我沒賺過一分錢。」

——回應打假質疑

「有人買我人頭,因為我站到了另一個利益群體的對立面上。」

「只要有假冒偽劣,我就會一直打下去,我今生和乳業綁到一起了。」

——談良心製作乳品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0086

IPO打假「零容忍」有多難

http://www.yicai.com/news/2013/02/2474745.html
監會對保薦人的處罰首現最重罰單——12個月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不過,市場普遍認為,這樣的懲罰力度仍然還太輕。

按照《保薦管理辦法》,證監會可根據情節輕重,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到12個月內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的推薦;情節特別嚴重的,撤銷相關人員的保薦代表人資格。12個月儘管已經屬於「不受理」罰則的上限,但顯然還算不得最重。最重處罰的極限是撤銷資格。但從以往的罰例來看,一般都只是罰3個月,至多9個月,開12個月的罰單還是第一次。

事情的起因是國信證券所保薦的隆基股份一上市業績就「變臉」。2012年4月10日刊登招股書,4月11日上市,但隨後發布的2012年一季報顯示,2012年1~3月隆基股份淨利潤同比下降90.59%。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國信證券在提交會後重大事項時未如實說明相關情況,發行人亦未在招股過程中作相應補充公告。按照這樣的說法,這似乎只是一個信息披露違規的問題。

誠如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所說,宏觀經濟環境、行業週期變化等都會對企業的經營產生影響,業績波動是客觀存在的現象。不過,不能不注意到的是,隆基股份其實是二次上會過的會。而其保薦人則始終都是國信證券的人,只不過其中的一個搭檔一換再換,另一個則一直在堅守崗位。

耐人尋味之處也正在這裡。一次過會通不過的隆基股份,為何二次過會就一點問題也沒有了,而上市後問題就又暴露出來了呢?隆基股份的業績變臉或者不無受宏觀經濟下滑和光伏行業整體虧損影響的客觀因素,但發行人和保薦人在申報過會和提交會後重大事項報告時,對已經發生的業績變臉或可能發生的業績變臉顯然不可能一點不知情,只不過在利益驅動下,總有人會鋌而走險。

俗話說,一隻碗不響,兩隻碗叮噹。信息披露虛假,不只是發行人的事,大多跟保薦人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券商和保薦人為的是承銷費或保薦費。從違法犯規成本來看,受禁12個月算得了什麼?

保薦人的失職和失信,充分說明,以信息披露為本的發行制度離開了法律的保障,必然會流於形式主義的歪門邪道。筆者認為,IPO打假也應「零容忍」。這是不久前央視經濟頻道一個專題節目提出的觀點。

只要法律保障一到位,「零容忍」就不難。在這方面,香港證監會對造假的洪良國際的處罰,顯然可以給內地一個很好的啟發。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3915

IPO重金打假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3-02-08/100490761.html
正在加速加壓的首次公開發行(IPO)財務自查即將進入深水區。多位受訪官員和投行人士稱,企業在2012年3月底完成自查之後,證監會將組織15個小組奔赴全國進行督查。

  「為了此次IPO企業財務專項檢查,證監會成立了15個小組,每個組大約200萬元預算,一共計劃了3000萬元預算。」一位投行總經理透露。

  中國證監會的公開數據顯示,證監會2011年度「三公」經費(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公務用車)約為3200萬元左右。此次IPO打假,監管當局可謂投入了重金。

  但這是否代表證監會已喪失了對中介機構的必要信任?上述投行人士談到這一點時神情嚴肅,稱中介機構在IPO上已經投入很高成本,監管當局這樣的做法將導致整個社會交易成本提高。

  據接近中國證監會的人士透露,15個專項督查小組將由發行部、創業板部、法律部、會計部、稽查總隊人員組成。

16家折戟

  為瞭解決A 股市場三個多月沒有一單IPO,而使待發公司淤積800家的問題,證監會採取了一種頗為罕見的方式,希望通過打假,來逼退一些擬上市者。

  根據證監會發行部和創業板部最新公佈的申報企業信息表,截至2013年2月1日,有16家企業在1月終止審查。從信息表標註的時間來看,其中12家是在證監會1月8日召開專項財務檢查工作會議之後,撤回發行申請的。

  2013年1月8日,證監會在北京召開上述會議中,要求各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在3月31日之前將自查工作報告報送證監會。對於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自查報告的,應向證監會提出中止審查的申請。在規定期限內不提交自查報告,又未及時提出中止申請的,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的規定》,對有關申請給予終止審查。

  創業板公司自查時,若創業板首發公司2012年度經營業績出現下滑,導致不符合發行條件的,發行人和保薦機構應盡快撤回發行上市申請。

  目前,主板終止審查的已有五家公司,按照撤回材料的時間先後分別是遵義鈦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安溪鐵觀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鐵觀音集團)、浙江華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千里馬工程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終止審查有11家公司,分別是北京電旗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華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大連路明發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中聖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鉅泉光電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風協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恆基光伏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寧液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豐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申達機器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曾被看好的「茶葉第一股」鐵觀音集團終止審查,再次引發輿論對其財務狀況經營模式的質疑。據鐵觀音集團說明,「撤回IPO申請主要原因是股市低迷、上市進度較慢,公司經營規模偏小。」

  關於自查範圍,證監會明確: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自查的範圍應包括整個報告期(如2010-2012年度),而不僅侷限於2012年度報告。

  一些中介機構提出新申報企業是否應納入自查範圍,證監會表示至2013年3月31日前新申報的企業均應納入本次自查範圍。

  由於有的申報企業經營規模較大,下屬會計主體較多,需自查事項較多,且會計師事務所正值旺季,人手緊張,難以在3月31日前提交自查報告,證監會表示,如果確實出現在3月31日前無法提交自查報告的情況,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可提出中止審查申請。

強調中介責任

  數月來,因為保薦企業業績大幅下滑而沒有如實披露,證監會連續處罰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保薦機構叫苦不迭,輿論則認為處罰過輕。

  2012年11月7日,證監會公告處罰了中信證券負責百隆東方股份有限公司首發項目的保薦人,對中信證券出具警示函,對保薦代表人採取三個月內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的監管措施。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業績下滑如此嚴重,相應的處罰過輕。一位證監會官員解釋說:「處罰是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來監管的,這屬於保薦機構未能及時、充分、完整地披露信息,市場人士認為業績下滑劇烈,就該重罰,但這屬於信批違規,不是故意造假。」

  2013年1月11日,證監會對發行人東吳證券、保薦機構中信證券分別出具警示函,對中信證券保薦代表人採取九個月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的監管措施。

  1月24日,證監會再次公告,對國信證券、光大證券也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兩家企業的保薦代表人分別採取12個月和3個月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的監管措施。

  從這三起監管措施的細微不同之處來看,證監會根據保薦機構所保薦公司的業績下滑程度,同方向分等次加大了懲罰力度,所保薦企業的業績下滑不到50%的保薦代表人被採取了三個月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的監管措施,所保薦企業的業績下滑超過50%的保薦代表人則有兩個處罰檔次。

  一些投行人士喊冤:「業績下滑和經濟週期有很大關係,中介機構無力改變。發審會上已經問過業績下滑的問題,我們和發行人都認為這種下滑可以很快停止,一年半載後就環比持平。會後補財報也進行了補充說明。」

  不過,對於保薦機構的處罰僅限於出具警示函,主要責任有保薦代表人承擔,市場人士對此頗有微詞,因為保薦機構不會因為一兩個保薦代表人被處罰就影響業務,起不到真正的震懾作用。

  對此,監管層人士表示,目前市場上保薦機構數量不多,業務也比較單一,一旦暫停資格,短時間就會破產,監管層難以嚴厲懲罰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分類評價時將給予相應扣分,直接影響最終的分類結果。分類級別降低,將增加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比例,對證券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新設營業網點、新業務新產品試點等方面產生一定影響。

何時開閘

  打假行動之後,是否就可順利開閘融資?這是投行人士及申報企業的期待。

  「估計自查期間能有二三百家企業因業績下滑主動撤回申請。預審員審核企業幾個月了,比較熟悉情況,是心裡有數的,誰下滑了基本都知道,但還是有少數企業死扛著不撤回申請,那麼4月再去檢查,再篩一批。先打假,後開閘,到五六月份,時機差不多。」證監會發行部人士分析認為。

  發行人和投行人士則對於監管層這輪打假行動感到焦慮。

  「證監會的發審監管從事中、事後,變成事前了。這說明證券市場各主體之間已經互相不信任了,而且證監會親自來做事前監管,人力物力怎麼跟得上呢?」上述投行人士稱。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郭靂對財新記者表示:「事後懲戒機制欠缺或無力,監管手段只能前置,使用事前機制去砍掉一些公司,這是可以理解的。例如事後發現公司造假要懲罰,需要當地司法體系配合,這時可能會出現脫節,很難執行懲罰或懲罰太輕,造假成本太低。」

  一位官員並稱,證監會將加大對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此次IPO打假,有稽查系統工作人員直接參與,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主體將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4178

被券商收編的打假鬥士 西湖濤

http://xueqiu.com/7664045025/23438898
多年來一直在中國股市扮演「打假鬥士」角色的夏草(飛草),現在正面臨著人生的轉折點。他從一名講師變成了券商的顧問,在喪失了獨立性之後,他的打假揭黑行動還能繼續嗎?


今年初,38歲的夏草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一名講師,變身為華泰聯合證券(上海)研究所的後台財務顧問,工作地點於是也從偏遠的上海青埔區,到了繁華的陸家嘴。

自7年前來到上海這家學院起,夏草就一直不間斷地撰寫了上千篇財務揭黑文章,被媒體譽為「財務偵探」。他曾是學院「財務舞弊研究中心」的核心成員,在該中心解散後,他繼續單槍匹馬戰鬥,引起了證券市場從監管層到普通投資者的極大關注。2008年,他的人氣達到頂峰。

雖說他的「打假」角色使其多年以來支持者甚眾,但很少得到過體制內機構或名流的公開馳援。有人說,在中國,財務揭黑這個行當就像是足球場上的禁區,莽撞地充當鬥士的結果可能是「犯規」,並極有可能吃到「紅牌」。

而在去年年中,一家機構意外地向他伸出了橄欖枝——一家獵頭公司找到夏草,邀其加盟華泰聯合證券的上海公司。華泰聯合證券的前身是總部在深圳的聯合證券,在華泰證券成為其第一大股東後,於去年9月更名為華泰聯合證券。

夏草的朋友大都建議他原地不動,繼續呆在學院。「也只有學校能最大限度容忍他的直性子,他這是在『騎驢找驢』。」夏草的一位朋友說。

他的朋友其實並不多,僅限於國家會計學院關係較好的幾個同事和在財務審計行當志同道合的一些專業人員——會計視野論壇往往是他們的「紅娘」。

不過,西南證券研究員王大力就極力鼓勵夏草「換個視角看問題」。王大力是夏草在學院的前同事,2008年4月加盟西南證券。「其實最終拿主意的還是夏草自己,他更像是有了答案,來朋友這裡尋找順水推舟的支持。」王大力說。

夏草最後堅定了跳槽的決心,與他對華泰聯合證券一位負責人的印象有關——他也對資本市場上的欺詐行為深惡痛絕。「知音難求。」夏草說,「我們一拍即合。」

打假鬥士今何在

◎趙瑜綱 《基金黑幕》報告撰寫人。他原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監察部人員,離開後,先後加盟大通證券和某基金公司,現狀況不明。連當年他最親密的朋友,也早與他失去了聯繫。

◎蒲少平 銀廣夏騙局的揭露者。他原為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聯辦)研究員,現為證券投資人。

◎劉姝威 她的一篇600字的內參文章,成為終結藍田神話的「最後一根稻草」。現為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企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當時我就差到他們雜誌社門口靜坐了」

他時常一邊以「能在上海灘這種地方立足,就已經很不錯了」的句式來安慰自己,一邊內心又對自己有莫大的期望

與其說夏草想嘗試新的人生,不如說他是和生活妥協。
夏草本名鄭朝暉,2002年來到上海。這一年是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成立的第二個年頭,該學院是中國僅有的三家會計學院之一,曾因朱?基的題詞「不做假賬」而名聲大振。

在學院任教期間,他的收入並不高,但到了聯合證券後,用他自己的話說,薪酬水平「比在學院高很多」。

夏草的生活很單調,朋友少,更沒什麼應酬。他的時間極為規律,下班回家或是翻看雜誌,或是陪妻女看看電視——他的太太不上班,為全職太太。

以前在國家會計學院任教,離家較近,而現在,他每天都要有兩個小時的地鐵生活。他時常一邊以「能在上海灘這種地方立足,就已經很不錯了」的句式來安慰自己,一邊內心又對自己有莫大的期望。

在2008年之前,由於他的福建莆田口音很重且語速太快,而學院對授課教師的評價體系又極為嚴格(幾乎每堂課下來都要打分),這決定了他每月所授課次較少,工資自然也高不起來,月工資在5000元左右。但2008年5月他在央視《經濟半小時》節目的一次出鏡,使他的生活出現了戲劇性變化。

央視的放大效應使得夏草「財務偵探」的名聲大噪,並引發了全國媒體的跟蹤報導。不久,夏草在學院的課程安排多了起來,這使他喜出望外,其月工資很快超過了萬元。但一些媒體認為這是夏草財務打假給學院帶來壓力的結果,言外之意是,學院想通過給夏草安排緊湊課程的辦法,分散他打假的精力。

但據夏草的一位同事表示,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院長夏大慰始終對夏草的行為表示支持,但一些中層領導確實受到了某種來自外界的壓力。

夏草非常不願意看到媒體對給他提供飯碗的學院評頭論足,兩年後憶及此事,憤慨之情仍然溢於言表,「當時有家媒體把我捧得很高的,但把學院幾乎置於我對立面,當時我就差到他們雜誌社門口靜坐了。」

這的確是個難題。他喜歡媒體,但又擔心媒體給自己、家人或朋友帶來「傷害」。這也是他對央視心存感激,而對其它電視台心存戒備的原因。

「他是一個內心極為矛盾也非常敏感的人,」熟悉他的一位會計界人士說,「但越是小心翼翼,事情越有可能向相反的方向演進。」

2008年的漩渦中,他在廈門大學的博導、中國會計界泰斗級人物之一的黃世忠給了夏草「遠離媒體,專注學術」的建議。他聽了進去,但沒能堅持多久。不過,他的媒體曝光頻率降了下來。更多時候,他成了一些財經記者的「隱形顧問」。夏草一開始享受這種感覺,但很快就厭倦了,「一些記者純粹在抄襲我的文章,」夏草說,「記者能賺得稿費,而我呢?」

「有人稱我是『財務界的馬諾』」

「我沒有接觸過劉姝威,但後來再也沒看到過她寫的財務質疑文章,而只看到了她在體制內的如魚得水。」

「曾有人分別稱我為『財務界的王海』、『財務界的宋祖德』、『財務界的芙蓉姐姐』」,夏草說,「不久前有人稱我是『財務界的馬諾』,真讓人哭笑不得。」馬諾是他常看的一檔電視節目——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中的女嘉賓。

儘管已躋身於名人行列,但夏草並沒有因此獲益多多,反而有不少的麻煩接踵而來。

夏草今年會出三本書,算起來,他的著作將近十本了,其中大都為他撰寫的財務打假文章的結集。

但他的出版之路走得並不順利。一來,曾有出版社受到壓力,在決定出版之後變卦,取消合作;二來,這些作品集銷量一般,與機械工業出版社合作的圖書銷售最好,單冊也不過1萬餘本,版稅也只有8%(即以40元的定價計,每本書的稅前收入為3.2萬元);三來,鮮有人願意為他寫序或在媒體上公開推薦,包括他的導師黃世忠。「我能理解,這是件風險很大的事情,因為意味著肯定我的行為,並與我站在同一隊列。」夏草說。他於2008年8月出版的《財務揭黑》一書,序言作者是南方週末記者。

夏草很多時候會提到中央財經大學的教授劉姝威,當年她曾因一篇600字關於藍田股份財務黑洞的內參文章而一夜成名。「我沒有接觸過劉姝威,但後來再也沒看到過她寫的財務質疑文章,而只看到了她在體制內的如魚得水。」他說。

「夏草對劉姝威其實充滿豔羨之情,」夏草的一位同事稱,「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行為得到所有人尤其是體制內的認同,至少可以贏得一家優秀的上市公司獨董的機會,但這顯然是一種奢望。」

在2008年夏草掀起的打假旋風中,有網友稱「應將夏草調入證監會發審委」。事實上,夏草當時確曾引起過證監會的關注,證監會辦公廳於這一年8月13日印發的一份簡報,專門就「夏草現象」做出說明,稱應「重視市場專業人士對上市公司監管的關注」。夏草通過有關渠道得到這份簡報時非常開心,但他對境遇可能有所改觀的預期並沒有實現。

夏草這些年最開心的事情之一,是普華永道、畢馬威、安永、德勤這些國際級會計事務機構,內部培訓教材有時會用到他的一些方法和案例。

不過,他的「粉絲」仍大都是會計界的草根,一些會計師事務所的粉絲以見到並聽過夏草的課程而津津樂道——儘管他的普通話只能聽清楚六成。「粉絲對他的喜歡更多來源於一種職業精神的感召,」一位會計界人士稱,「他們可能一邊為客戶包裝和粉飾著報表,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嘛,但心裡又很不爽,看到夏草堅持打假時又覺得很痛快。」

「財務揭黑最重要的是獨立性而非專業性。」夏草說。但在他加盟券商之後,還能保持他的獨立性嗎?

「也許我很快就會離開,誰知道呢?」

他每天都會在網上搜索自己的名字和文章,而自己對文章加密的後果是他割裂了與媒體間的互動。這令他很是頭疼。

有人調侃道,夏草進入華泰聯合證券後,財務揭黑領域只剩下「半個鬥士」了。夏草說他正加大對藍籌上市公司的研究力度,因為中小上市公司造假應接不暇,「抓大放小」要更有價值。

夏草的角色變了,但性格沒變:率真、偏執、據理力爭,他最愛的事情也沒有變:上市公司打假。更多的時候,他還是喜歡泡在網上,看新股招股書,發現其中晦澀或可疑之處,然後很快寫成文章,貼到中國會計視野論壇網;其發帖頻率與之前無異,一天在5條以上。「我要堅持自己的風格,」夏草說,「前不久我們公司的一位研究員,看了我的分析文章後,取消了對一隻家電股的推薦。」

這也是好多人並不知道夏草已經換了東家的原因。夏草5月17日在會計視野論壇(http://bbs.esnai.com )發了一個帖子,內容是在港上市的中國忠旺針對夏草的財務質疑文章發來的「撤稿函」,該公司是中國最大工業鋁型材生產商之一。

這表明,作為版主的夏草不但沒有向他所質疑的上市公司妥協,反將對方的「招數」公開。帖子發出後,有人跟帖建議夏草注意安全,「你斷別人財路,小心人家斷你生路。」

7分鐘後,夏草跟帖回覆道:「不要怕,打黑進行中。」

但夏草的另一位朋友表示,夏草繼2008年向海通證券開炮、直指其保薦項目頻曝黑幕後,特別是加盟華泰聯合證券研究所的這半年間,並沒有再質疑過券商,「他雖然6月中旬不亦樂乎地將國信證券PE腐敗案的所有新聞都貼到了會計視野論壇裡,」這位朋友說,「但畢竟不是他自己所寫的質疑文章。」

儘管如此,夏草的朋友仍為其捏一把汗,擔心他在新徵程上走不遠。其實夏草所能做的改變只是不再更新博客,或是將會計視野論壇裡撰寫的一些打假文章「加密」,但他內心還是非常希望媒體關注他,尤其是關注他所質疑的上市公司——他每天都會在網上搜索自己的名字和文章,而自己對文章加密的後果是他割裂了與媒體間的互動。這令他很是頭疼。

夏草並非沒有判斷錯誤的時候。他坦言做一個「書齋男」的弊端,這正是他決定加盟華泰聯合證券的原因之一。而他的可愛之處在於,自己從不做股票投資。

但他有時也會自我懷疑,「券商這個行當說到底靠的還是吹牛皮。」他說,「也許我很快就會離開,誰知道呢?」

「離開後還有可能回到學院全職任教嗎?」

「不可能了。」他說。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4046

阿迪達斯淘寶打假記:為渠道下沉鋪路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42518.html

【導讀】雖然被阿迪達斯和淘寶異口同聲稱為「常規合作」的打假投訴,背後也許隱含著更多深意:鞏固既有市場,為進一步的渠道下沉做準備。

來源:中國經營報 作者:王永強

《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到:阿迪達斯在淘寶網的打假正陷入一種「囚徒困境」(指合作對雙方都有利時,保持合作也是困難的):阿迪達斯有限的精力只能寄望於率先打掉那些營業額較大的售假網店;但對於規模較小的中小網店,「假貨」頗有打也打不盡的勁頭。大量售假網店,有的開始考慮轉型,而有的則採取「技術手段」依然「野蠻生長」著。

這一且似乎都是阿迪在為渠道下沉鋪路。

一面在線上進行打假投訴,一面在線下進行渠道下沉,阿迪達斯目前正在雙管齊下。

然而,耐人尋味的是,被阿迪達斯和淘寶異口同聲稱為「常規合作」的打假投訴,背後也許隱含著更多深意:鞏固既有市場,為進一步的渠道下沉做準備。

在經過2008年北京奧運會後的高庫存處理調整期後,阿迪達斯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已經直逼耐克。

市場數據和分析公司歐睿諮詢2013年3月發佈的研究報告顯示,2012年,耐克佔據中國體育運動服飾市場12.1%的份額,阿迪達斯緊隨其後為11.2%,排名第三的安踏則為5.8%。

「我們的低線城市擴張戰略在中國是非常成功的。」阿迪達斯回覆稱,在「通向2015之路」戰略的指引下,阿迪達斯計劃在2015年到達1400個國內低線城市。目前,阿迪達斯在超過900個國內低線城市運營店面,其中,僅2012年,就有400家阿迪達斯新店開在低線城市。

阿迪達斯淘寶打假的行為是否會驅使這些冒牌商品低價流向低線城市,進而衝擊阿迪達斯開在當地的實體店舖?阿迪達斯的回覆是「不擔心」。

「根據我們的品牌調研顯示,2012年我們已經提升了在低線城市消費者心目中的地位,品牌知名度、喜好度、考慮選擇都顯著升高。在2012年,我們在各個渠道,包括電子商務中,都看到了兩位數的增長。」阿迪達斯集團大中華區新聞發言人說。

就目前而言,中國低線城市當下的網購規模受物流等相關因素的影響,市場規模仍然有限,這也讓阿迪達斯少了網上打假的「後顧之憂」:假貨流向低線城市衝擊其在該地區的實體店舖銷量。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8298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