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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抑制惡炒學區房亂象 不動產權證將記載“通道”

北京市住建委會同規劃國土委近日頒布新政,治理“過道學區房”。通知規定,對於“過道”將在不動產權證附記欄中予以記載,該通知自2017年4月10日起執行。

據新華社報道,記者22日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為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住宅平房管理,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北京市規劃國土委正式發布《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測繪、交易及不動產登記管理的通知》。這份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對住宅平房進行現場核驗,將具有院落居民通行、應急救援功能的部位標註為“通道”並寫入不動產證,從而抑制惡炒學區房的亂象。通知規定,嚴格依照規劃許可內容和不動產權登記證明記載的房屋平面布局進行測繪成果審核和不動產登記,嚴控住宅平房一間擅自分割為多間的行為。

通知針對既有存量做出規範,要求屬地房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對住宅平房進行現場核驗,將具有院落居民通行、應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驗信息表》中標註為“通道”。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標註信息,在不動產權證附記欄中予以記載。

北京房協秘書長陳誌表示,此次多部門聯合下文,加強住宅平房管理,劍指“過道學區房”。陳誌認為,此次住建、規劃國土兩部門合力,從規劃驗收、測繪審核、房源核驗、不動產登記等一系列環節完善了政策。綜合采用這些措施,平房測繪、登記的整體的辦理程序上都完善嚴謹了,將有效扼制住宅平房擅自分割的行為,將遏制“過道學區房”產生。

“過道學區房”事件起因是在2016年6月,某購房網站上出現標價150萬元的學區房卻並非房屋,只是一條供院內其他住戶進出的過道。中介聲稱不能居住,但可落戶,天價過道引起不小關註。

隨後,3月18日夜間,北京市教委公開回應,明令稱“過道學區房”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在北京市教委表態“平房過道不能入學”之後,北京市住建委正式發文要求平房過道要“驗明正身”並寫入不動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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