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 GMV和營業收入不是一回事,甚至不等於平臺銷售額。

3月21日下午,阿里發布了一個重磅消息:2016財年GMV超過3萬億,這也許是阿里繼去年“雙11“當天創造的“912億”之後的又一里程碑式的記錄,真是可喜可賀啊!在中國經濟增長放緩,消費乏力的情況下,阿里每一次發布的GMV總能提振國民的信心。不得不說,GMV真是一個神一樣的存在。

GMV 是怎樣走上神壇的?

2009年,阿里的“公關天團“將“雙11“改頭換面,把一個單身狗的專屬節日改造成了數字狂歡的超級商業秀,同時,發布GMV成為這個年度商業秀最具儀式感的事件並延續至今。這個與電商平臺的經營狀況沒有一毛錢關系的數字被推上神壇,似乎成了檢驗電商企業成敗的唯一標準。

過去7年,阿里“雙11”的GMV分別是5000萬、9.36億、52億、191億、350億、571億,912億,盡管期間經歷了股市的驟漲驟跌、房地產市場被屢次打壓、產能過剩、人民幣貶值以及資本寒冬等重大變化,“雙11”的GMV從來沒有停下狂奔的腳步。憑借GMV的N級跳式的增長,阿里營造出了企業發展與國家經濟的“休戚與共”,阿里財報顯示,2015自然年全年平臺交易額為2.95萬億,占全國GDP的4.36%(2015年GDP總量為67.67萬億),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1.3%。

原來是“僵屍訂單”在搞鬼

首先,我們有必要科普一下概念: GMV和營業收入不是一回事,甚至不等於平臺銷售額。GMV是指商品交易總額,即電商網站的成交金額,它是你在網購過程中提交訂單時產生的金額,與實際購買無關,在一定程度上,GMV反映了顧客的購買意向。除平臺銷售額外,GMV至少還包含了取消訂單金額,拒收訂單金額以及退貨訂單金額,以及近期被315曝光的刷單等項,這些訂單並未創造任何價值,卻憑空創造了GMV,我們姑且把他們稱為“僵屍訂單”。

也就是說,阿里所謂的超過3萬億的GMV並不等於阿里平臺上的賣家實現了3萬億的銷售額,實際銷售額要小很多。按照嚴格的會計準則,電商企業在公布GMV數據時, 會同時告知具體的剔除標準,否則,大量的“僵屍訂單”將會被計入GMV,從而影響GMV的合理性和參考價值。例如京東在統計其B2C業務的GMV時剔除了超過2000元未成功售出或交付的大額訂單。

那麽,阿里GMV中“僵屍訂單”的比重有多大呢?阿里沒有公開各類“僵屍訂單”的數據,也沒有明確將其從GMV中剔除,僅僅從此前央視3.15晚會曝出的刷單這一項來看,刷單已經形成一條巨大的產業鏈,事後阿里在官方回應中也用“灰黑產業”形容刷單問題,可見其嚴重程度。在更早的報道中,刷單第一人”葛峰在網絡上公開宣稱“雙11”一天就刷出了一臺法拉利。由此可見GMV水分之大,阿里的“數字遊戲“背後,玩了一個巨大的貓膩。同時,網民在“雙11“為了搶購心儀商品生成大量訂單而不支付,以待慢慢挑選,但這些訂單都會被計入當天的GMV。根據阿里公布的數據,2015年淘寶“雙11”的日活躍用戶為1.1億,這意味著,如果每個用戶向購物車中放入價值830元的商品提交訂單卻不支付,就可以在沒有達成任何一筆交易的情況下創造912億的成交額。

如果說上面這些只是定性的判斷,不足以說明問題,那麽,我們再來對兩個常見指標進行一個量化的對比。根據阿里過去一年發布的財報,阿里2015年自然年的收入為747.42億,僅僅是全年GMV的2.5%,從資本市場角度,年收入比GMV更能反映企業的基本面,作為一家美國上市公司,阿里對資本市場是一套標準,而對國內輿論是另一套標準。

用GMV PK 沃爾瑪的Revenue,你是不是傻?

阿里的“數字藝術“無處不在,面對3萬億的GMV,阿里CEO張勇表示:“達到這一規模,沃爾瑪用220萬人54年時間,成為世界第一;阿里只有8000名‘小二’(客服)用了13年時間,便達到這一商業體量。” 普通網友不知道也罷了,CEO不知道自己公司的主業是什麽,差評! 根據全球知名的調查公司eMarketer的統計,早在2014年,阿里在數字廣告領域的市場份額就已經位列全球第四,僅次於百度。阿里是一家做著流量生意的廣告公司,而沃爾瑪卻是一家零售公司,非要讓二者對標,未免有些驢唇不對馬嘴。

此外,阿里用GMV和沃爾瑪的主營業務收入Revenue作比較,用羅老師的話講,“這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傻不傻的問題”。這幾年,阿里一直在不停的收購媒體,更加重了原有的傳媒屬性,從這個意義上,我倒是建議阿里去對標一下默多克的傳媒集團也許更靠譜一些?

另外,“阿里的成功來自於8000名小二“,聽到這句話,GMV真正創造者,平臺上的1000萬賣家、數百萬快遞員和馬雲背後的億萬女人不能答應啊,而且馬主席一直提倡“客戶第一、員工第二、股東第三“,為何在這個共襄人類偉大盛舉的日子里甩開了上千萬賣家和4億用戶呢?

在GMV的感召下,阿里堅持bigger than bigger的精神值得肯定,但是,為了互聯網產業及國民經濟更健康的發展,這些GMV的泡泡是不是也該戳一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