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如何自保》與其等政府、油商良心發現 不如自救 遠離惡質劣油 食安專家教你三撇步

2014-09-15  TWM
 

餿水油比去年爆發的混油風暴,更讓消費者頭痛!

因為這些劣質油多半流入各大夜市、小吃攤,不易辨別。

《今周刊》特別請專家提供撇步,教大家遠離黑心油。

撰文‧何欣潔

黑心油接二連三,從去年的混油風暴開始,消費者就不斷追問:「如何才能選到安全好油?」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指出,這次的問題在於工業用油,用於食品加工使用,為了增加食品的滑潤、蓬鬆感,製作過程中仍會加入一點真正的豬油,讓它稍有香氣。因此,避免吃到黑心加工油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吃摻有豬油的食品加工品,畢竟消費者無法完全單就末端食品,判斷是否摻雜劣質油。

撇步一:買白色固體豬油

半流體或液體狀態,恐添加化學成分許惠玉表示,這些劣質油經過化學處理後,因為炒起來沒有油香味,較少直接賣給一般消費者,多半流入各大夜市、小吃攤,或用以製作加工品。

不願具名的資深食品稽查人員提醒,一般餿水油的重製過程中,會添加磷酸鹽及其酯類乳化劑,讓成品有抗凍、液狀的特性,但天然的豬油在常溫常壓下本來就是白色固體,因此,不要買半流體或液體的豬油,或觀察商家的油品狀態,可以避免餿水油或其他劣質油品的危害。

撇步二:觀察店家環境

劣油顏色濁、味道嗆,高溫易噴濺他指出,最喜歡用半流體或液體豬油的食品業者,有蚵仔煎、糕餅業、冷凍食品業、休閒食品業、夜市牛排、平價便當、炸豬排、鹽酥雞、小吃業、調理包、調味料等,甚至連月餅、綠豆椪、蔥油餅等所有含油蔥酥的食品,都有使用餿水油的風險,消費者應該特別注意。

已故名醫林杰樑遺孀、護理師譚敦慈則表示,問題油品可能會有顏色較混濁、味道難聞、油體較黏稠等特性。製作過程中,也可能保留水分未處理乾淨,下鍋容易噴濺;若是外食,消費者可仔細觀察店家環境來作判斷。

撇步三:炸物見真章

外表呈深褐色、口感脆硬、吸油度高有豐富自家搾油經驗的醫師余尚儒指出,「真油」的味道清香,抹在手上會很快被皮膚吸收,幾乎可以當作護手霜來用。至於市面上的煎、炸物,若使用新鮮好油,炸出的成品顏色較淺、不容易上色,使用多次回鍋的劣油,炸物顏色就會呈深褐色,口感又脆又硬,吸油度也變高,即使用餐巾紙吸油,不但徒勞無功,甚至會讓餐巾紙也黏在炸物上。幾個簡單步驟,就可以讓不得已外食的族群,盡量降低吃到餿水油的風險。

實在無法相信市面上賣的油品,自去年的混油風暴開始,就有許多民眾購買種子,請油行代為搾油。

中部地區的老字號油行表示,自家會「代客炒種子、搾油」,富含油脂的本土花生,四斤便可搾出一斤花生油,常有農民一口氣拿三、四百斤種子來搾,自用或送人。

但專家也提醒,民眾若想買種子讓油行代搾,必須觀察機器的油渣是否清除乾淨,否則易滋生細菌,油行也必須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才能讓民眾安心吃。

你也可以跟著做,自己吃的油自己搾從混充油到餿水油,消費者「食」在難安。嘉義市醫師余尚儒為了全家人的健康,努力自救,揪團進口搾油機,並且在自家屋頂栽種黃豆。

為了買搾油機,余尚儒做足功課,考量各地氣候、種子特性、比較試用心得,選定一款荷蘭製的小型手工搾油機,在自己臉書上揪團購,很快就引發熱烈回響,成功開團。

「買來機器,下一步就是要尋找哪裡有好的搾油種子?」南瓜子、杏仁、可可、花生、芝麻、紫蘇、油菜都曾被余尚儒列為可能的搾油材料,「台灣最常見的本土搾油作物就是芝麻、花生,我們也嘗試在自家屋頂、用小孩的尿布袋種植黃豆,完全自給自足。」而每一款種子搾油的「眉角」都不一樣,余尚儒反覆實驗,發現芝麻體積小,所以在油管內可被擠壓面積較大,出油狀況比黃豆好,未經精煉也能耐高溫、且富含抗氧化劑,很適合搾油,但不易保存,必須盡快吃完。這些實驗資訊,他都無私分享給網友,讓更多人能順利吃到自家搾的油,同時幫助台灣本土小農,「並不是關在家裡、自己吃得安全就好,我們希望推廣成一種社會運動,讓大家學習動手自製食物、支持小農,不要無力地等待廠商來餵食。」不僅如此,余尚儒更與在鋼鐵工廠任職的父親,共同研發第一台適合台灣本土種子的搾油機,「台灣的種子成分畢竟與國外不同,我們將手搖改為電動,也改良部分構造與製程,讓搾油更順暢,事後更容易清洗,提高大家搾油意願,目前仍在努力中。」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2076

可懲罰惡質廠商 無法保障消費者 食管法三年修五次 仍有三大缺憾


2014-12-01  TWM

頂新案促成《食管法》再度修正,從罰則加重到舉證責任都已改進,雖能解決部分食安問題,但專家、立委卻憂心指出,新法仍有三大未能修正的缺憾,食安危機仍然未能解除。

撰文‧何欣潔

十一月十八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簡稱《食管法》),這是今年以來第二次修正,也是近三年內第五次修正,足見每次修法都無法徹底解決問題。若為剛出爐的修正案下結論,可謂「惡人可以得到惡報,但好人仍無法得到保護。」過往《食管法》最為人詬病之處,就是罰則太輕,與黑心食品的高額利潤相比,罰單顯得微不足道。本次修法後,罰則的確大幅提高,若廠商生產食品中含有害違法添加物,或涉嫌以廉價食材摻偽假冒高價食品,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者,將加重刑期,從修法前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致人於死,可被求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二億元罰金;對黑心公司法人,最高可開罰二十億元。

新概念:追討「不法利得」此外,這次修法也導入「不法利得」概念,除了違法所該付出的懲罰代價外,販賣黑心食品所得,也可被追回繳入國庫。以頂新這次黑心油事件來說,《食管法》修法前最高只能罰到二千萬元,但修法後,罰金加上不法所得繳回,就可能達到數億元。

最後,修法也讓訴訟過程中的「舉證責任」反轉。消基會曾代替消費者向塑化劑廠商求償七十八億元,這個團體訴訟案在去年宣判,就因法官認為消費者無法證明健康有損,甚至有廠商僅被判賠九元。

舉證責任反轉,即是由過往要求消費者負責證明自己健康受損,改為「廠商必須證明產品無害」,或已在生產過程盡一定的注意義務,讓消費者能在訴訟時減輕舉證責任,較有可能循法律途徑實現市井小民的「食安正義」。

不過,從食品安全角度來看,部分專家與稽查員持續悲觀。

台大公衛系教授吳焜裕指出,僅靠嚴刑峻罰絕不足以解決問題,台灣食品問題若持續缺乏風險管理、事前預防的觀念,恐怕還是會產生食安漏洞。

參與修法的立委尤美女也指出,雖然修法可懲罰惡質廠商,但卻無法賠償消費者、保護吹哨者(檢舉人)。

缺憾一:對吹哨者保護不力從過往多 次經驗可以得知,食品安全的魔鬼,往往藏在公司經營的細節裡。如果沒有類似「屏東老農」或「資深員工」等知曉內情的角色出面爆料,檢調恐怕查無不法證據。而屏東老農不敢出來領獎金,就知道民眾不信賴政府可以保護吹哨者。

但新法中,僅規定「公務員」對於檢舉人的身分資料應保密,否則將依法追究刑事及行政責任,法條規範太過模糊。

修法前夕的「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第十項可見,原本欲給吹哨者的保護與獎勵,還有更詳細的規定,如「受理揭發機關、單位及權責機關對揭發者之姓名、年齡、住居所等足資辨識其特徵、身分之資料及揭發內容應予保密」,但最終修法結果卻僅將這些規範寫入行政規則,位階不夠,留給不肖公務員太多洩密的空間。

「各地方政府當然都有跟廠商關係良好的基層公務員,你規定越模糊,他越好通風報信。」不願具名的資深稽查人員表示。除非原本就抱著徹底離開食品業的打算,否則幾乎沒有員工願意出面檢舉黑心老闆。

缺憾二:食安基金無代償制新版《食安法》雖然有助於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但尤美女不滿地指出,團體訴訟曠日廢時,勝訴之後,又必須面對廠商可能已倒閉、消費者債權排序在銀行之後的問題,恐怕求償無門。

立委提案中原有設計機制,在消費者團體訴訟勝訴後,食安基金即預先代墊、賠償給消費者,再由國家向廠商進行代位求償,最後卻未能通過。

缺憾三:食安資料庫仍不足林口長庚毒物科醫師顏宗海批評,食安受害者認定不易,台灣相關研究又不足,甚至也很難證明對人體造成的傷害,「法條是訂得很漂亮,但恐怕是英雄無用武之地。」吳焜裕說,與其不斷修法提高罰則,他建議仿效日本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再修法組成獨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另向美國看齊,建置食源性疾病調查資料庫。

前者以獨立專責機構,防範黑心產品於未然;後者則可以透過長期的研究,釐清食品中的有害物質究竟對人體造成多少傷害,「否則《食管法》再怎麼修,廠商只要主張消費者的慢性疾病與他無關,一切都是枉然。」《食管法》修法後,黑心廠商最重罰20億4大重點 修法前修法後沒收不法利得,最高罰20億元罰金最高為2000萬元法人罰金最高可達20億元適用一事不兩罰原則,罰金恐抵銷罰鍰以不法所得概念將廠商財產沒入、追繳國庫,不再縱放舉證責任反轉,業者須舉證消費者負舉證責任,敗訴機率高廠商負舉證責任,消費者較易勝訴飼料與食用廠不得在同一廠區廠商可在同一廠區經營食用與非食用產品食品與非食品工廠分廠分照比照義美,大型食品業者要設實驗室無規定上市上櫃、一定規模食品業者設實驗室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138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