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是一家保守的公司,雖然公司在關鍵的幾步都邁得異常大膽,但在邁步之前,我們卻是慎之又慎。
本文由投資人說(微信ID:touzirenshuo)授權i黑馬發布,作者陳天橋。
題圖:盛大集團創辦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陳天橋先生
1、創業之初
在我很年輕的時候,從來沒想過會成為一個商人,我原以為自己會是一個很好的公務員,而當我進入到國營企業以後,才發現自己更適合市場經濟的環境,希望去廝殺和面對困難。
於是,我選擇了辭職,而當我從陸家嘴集團辭職的時候,走之前有人留我,告訴我單位快要分房子了,建議自己等拿了房子再走。當時我畢業才三四年,就有房子分給我,應該說是很幸運的了。但我回過頭又一想,難道我這輩子,自己還掙不了一棟房子嗎?
當時,直覺告訴我互聯網是非常有前途的。以往的工作經驗讓我覺得,一個公司要贏利需要的是資金流和物流,而物流是比資金流更難解決的問題。那麽在互聯網中,電話線就是物流,數碼娛樂產品可以通過它來運輸,這樣我就確定了自己的創業方向。
當時我們的員工只有5個人,我扛著自制的招聘板搭火車去南京大學招人,說我們的夢想是要成為互聯網領域的「迪士尼」,大家都不相信。而我的朋友瞿海濱到我這邊兒看了一眼,第二天就背著包過來上班了,他在一個禮拜之內把他公司的股份全部賣光了,但當時他並沒有讓我給他承諾什麽東西,甚至連股份都沒有談。
隨後,我們拿到了中華網300萬美元的投資,員工的數量也迅速擴大到50人,分成四個事業部,我稱為這是對互動娛樂產業的「一魚四吃」(「一魚四吃」是指圍繞著一個品牌,運作包括動畫、書籍、遊戲等諸多周邊產業)。這樣既可以帶來投資方所需要的瀏覽量,又不會離網絡遊戲社區很遙遠。
一年後,我發現「一魚四吃」這個概念還是太模糊了,所以自己決定放棄原來的四個事業部的劃分,集中所有資源和精力投入到網絡遊戲的經營中。後來,我們就把韓國的《傳奇》拿了回來,然後興奮地向投資方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商業領域,我們認為到年底不但能賺錢而且能賺大錢。但當時投資方覺得,我們在講一個神話,他說:你可以一個人走,但我們不陪你走。
於是,我自己買了傳奇,30萬美元是盛大最後的家底兒,給韓國人支付完了版權費後,盛大剩下的錢僅能維持一個月的運轉。
現在回過頭來看,在創業初期,第一階段最重要的是專註,當你認準一個方向的時候,務必全力以赴,只有專註的企業才能成功,多元化的企業可以存活,但是很難成功。其次重要的是節奏,這就是我對經營企業理解的精髓。
當時沒有後援了,我的心理壓力非常大,最後決定背水一戰。
在人員調整上,我首先把五十人的公司裁成二十人,最早的那批人全部留下來,但他們只能拿八折的工資。接著就是商業合作的協調,我們就拿著與韓國方面簽訂的合約,找到了浪潮、戴爾,告訴他們我要運作韓國人的遊戲,申請試用機器兩個月。然後,我們拿著服務器的合約,以同樣的方式找到中國電信談,他們給了盛大兩個月的免費測試期的帶寬。最後我們又拿著這些合同,讓單機遊戲分銷商上海育碧同意了代銷盛大遊戲點卡,分成33%。
幾個月後,《傳奇》盈利了,事實上我們是行業里第一批盈利的公司。那時候做遊戲的代理商也很多,但我們的核心競爭力就在於及時地提供高質量的服務,當時有些遊戲代理商,15塊錢把碟子賣給你,就什麽都不管了。
但是盛大一開始有了收益,馬上花500萬設立了Call Centre(電話中心),受理玩家的投訴。再比如說我們的E-sales(網上銷售)模式,我們的密碼保護系統,這在當時的電玩業是很少見的,玩家覺得,終於把他們當人看了。憑借這些,當互聯網泡沫破裂時我們依然在賺錢,同時也獲得了更多人的認可並贏得了VC的投資。
2004年5月13日,盛大在納斯達克上市。此時中國概念股遭遇寒流,我在上市前的24小時之內備受煎熬,沒有合眼。但最終我還是決定下調發行價,將每股13美元下調到11美元,並減小了50%的上市規模。公司就這一筆要損失兩千萬美金。因為在我看來,上了市以後以我們每個季度百分之二十幾的增長率,肯定很快就可以獲得投資者的認可。
盛大半年內,上市、發計報、融資、收購……最重要的就是對節奏的把握,是我們手里有錢才有談判權。如果這過程中沒有踏準任何一步,我們都將會落入萬丈深淵。
2、風險與誘惑
現在回想起來,2001年之前盛大幾乎每天都有可能死去;2002年盛大每個月都有可能死去;進入到2003年盛大每個季度都有可能死去。我一年里承擔了別人十年的風險,因為我們的產業是前所未有的東西,是與中國傳統文化相抵觸的,其中的壓力可想而知。
總的來說,有四種風險,或許今天的創業者也還在面臨同樣的問題:
1)、技術風險。比如黑客攻擊等,這對於任何一個網絡型的公司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
2)、惡性競爭的風險。我們的競爭對手曾經舉報盛大偷稅漏稅,還有人舉報我們使用盜版軟件。於是我就得陪著檢查人員,到機房、到倉庫,把我們上百張正版的license(授權書)一張一張地點給他們看。
3)、政策風險。網絡是個新興的行業,很多地方還有待國家政策的規範。
4)、社會風險,也就是道德的風險。有些青少年玩遊戲上了癮,憤怒的家長和社會輿論也會把板子打到我們頭上來。盛大專門發行過一張青少年限時卡,希望經銷商賣給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限時卡,到了半夜十二點就把小孩子趕下網。
隨著盛大自主研發的遊戲聲名鵲起,一家臺灣公司找到我,要求用150萬美金購買其中一款遊戲在臺灣的代理權。最後我拒絕了,因為沒把握。
遊戲是一種文化產品,臺灣雖然跟中華文化同文同種,但畢竟存在差異,大陸以外的市場盛大要麽不做,要做就要贏。這就好像一條領帶雖小,但要是不合適,可能你身上的襯衫、皮鞋都要換掉。
我不想為了一條領帶把一身衣服都換掉,同樣的,我不能為了區區150萬美金,把盛大的通盤計劃給打亂了。盛大是一家保守的公司,雖然公司在關鍵的幾步都邁得異常大膽,但在邁步之前,我們卻是慎之又慎。
3、三次轉型
盛大的幸運和不幸是共通的,網絡遊戲這一新興領域,機會多,雷區也多,很多時候,盛大都處在暗流的中心,稍有不慎,便是全盤皆輸。
而且我的內心是有家國天下的情懷,網遊承載不了我的夢想。我每年上交國家利稅有1個億,如果這是在鋼鐵行業或者汽車業,一定會被當成大企業的典範而大加宣傳,而我卻不得不小心謹慎地收旗放簾,不敢對外多說一句話,所以轉型是早就在計劃之中的事情。
轉型唯一的問題就是方向問題。方向是雷達,越是大企業就越是要小心,無論如何充分地討論方向都不為過。盛大有三次非常大的轉型:
第一次是2001年,盛大確立的規則是:遊戲按時間收費,在網吧抵達玩家,靠點卡和線上銷售系統實現支付。
第二次是2005年,盛大改變的規則是:遊戲不再只按時間收費,也可以按道具收費。這再一次成為中國網遊業所遵守的規則,按道具收費的方式成為玩家最歡迎的方式。
第三次是2007年,盛大的新規則是:開放自己的運營平臺,歡迎所有第三方遊戲開發商把自己的產品拿給盛大運營。並且,鼓勵創業,把研發者當做夥伴,與其分成。2009年,巨人、金山、騰訊等大公司響應,開放漸成氣候。
通過這些經驗,我發現:雖然轉型中會遇到很多問題,但只要方向準確,所有的問題並不是轉型產生的問題,而是轉型不徹底產生的問題。盛大在商業模式轉型的過程中,遭到同行的反對、輿論的指責,甚至被華爾街認為無藥可救。
但是我們堅持下來,並且實現了在之後的九個季度連續兩位數的增長。只要你有經驗,有數據,有邏輯,同時有義無反顧的決心,充分抓住機會,就一定能夠成功地度過轉型期。
這些嘗試有些未盡人意,比方說以盛大盒子為中心的家庭戰略,其實就是現在企業都想要做的生態,可我們的激進之處在於:盛大在一個錯誤的時間,啟用了一支尚未準備好的團隊,在超前的階段,去執行一個正確的任務。
4、自我反思
盛大這段經歷讓我得以成長,也得以反思,事後我總結了三點:
1)、就是個人的堅持。熟悉我的人知道,我並不是特別喜歡錢的人。我之所以拼命掙錢,就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當我們的財務跟我報告說,公司一天的收入超過了100萬,而那個時候我們只有100個人不到。這突然之間就好像是一種刺激,或者是警鈴:我到底想幹什麽?我現在在幹什麽?因為100萬這個數字足以讓我安於現狀了。
當時我只有三十歲左右,所以急需要有一個人來鞭策我,來讓我們每天去反省和思考,就像唐僧西天取經一樣,到了女兒國,有美女有金錢,你是選擇住下來還是選擇繼續往西天?我們希望有人在邊上不斷督促說:你應該繼續往你取經的地方去,這才是你的理想。
這種誘惑力太強烈,我可以隨時隨地說:你來給我們做CEO吧,那我就變股東了,一句話就能把自己給解脫出來了。但我的個性不希望在一個轉型過程當中把巨大的挑子往這一扔,然後說:我去享福去了。這種事情不是我這個人所為。
2)、就是員工的發展。對我來說,最不容易的事情,是在現代企業制度管理下,看著別人把自己某下屬企業的經營做差了,而沒有再親自跳進去做CEO。因為我知道,如果我這麽做了,他們的信心就被抹殺了。我不需要告訴每個人的未來在何處,我只給他們創造一個能夠自己掌握未來的空間。
這其實是更高等級的事情,不但要滿足員工的需求,還要讓他們實現自我價值。比如,《征途》最初從盛大挖人的時候,我是有意見的。後來一看《征途》做得這麽好,我沒法對史玉柱有意見了。我對公司的人說,這些人留在盛大能做出一款這麽高在線人數的遊戲嗎?做不到,既然做不到,那人家走就沒錯。
3)、做企業難的不是「爆發」,而是做百年老店。在中國,十年、二十年仍能保持成功的企業已經很少了。這里最關鍵的就是如何圍繞核心優勢進行戰略布局:首先,企業的理想是什麽?其次,圍繞這個理想如何布局?最後,布局後如何執行,如何利用外部資源加快落實。在中國做企業應該是幸運的。韓國那麽小的面積都能有三星這樣的大公司,中國應該有更大、更成功的企業。
許多年前,我看到一個記者在報道盛大的時候,引用了一個印第安語,「如果我們走得太快,停一停,讓靈魂跟上來」。我覺得它不僅適用於盛大,也適用於整個現在快速發展的中國。就是當我們的經濟飛速發展的時候,我們常常會覺得靈魂稍微滯後了一點,但是一個沒有真正靈魂的企業,實際上不能夠維持這樣的一種發展速度。
其實世界上沒有做錯的事情,永遠是時間。不要回頭看,惋惜自己喪失了多少機遇,也不要覺得自己當下尷尬,羨慕下一代的機遇,任何時候都有機會,關鍵是我們能否把握當下。
繼去年將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展望由穩定調至負面之後,5月24日,國際評級機構穆迪將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從Aa3下調一級至A1,並將展望從負面調整為穩定。
穆迪解釋,此次評級下調反映了穆迪預計未來幾年中國的財政實力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經濟體系整體債務將隨著潛在增長的放緩而繼續上升。雖然目前的改革進展可能會逐步促使經濟和金融體系轉型成功,但卻不大可能阻止整體債務進一步大幅上升,以及由此導致的政府或有負債增加。
財政部當日在官網發布《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中國主權信用評級有關問題答記者問》,稱此次穆迪下調我國主權信用評級,是基於“順周期”評級的不恰當方法,其關於中國實體經濟債務規模將快速增長、相關改革措施難見成效、政府將繼續通過刺激政策維持經濟增速等觀點,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中國經濟面臨的困難,低估了中國政府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適度擴大總需求的能力。
天風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孫彬彬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穆迪下調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反映了它們不太理解中國發展模式和路徑。評級下調並不會帶來太大影響,因為中國經濟基本面穩定向好。
穆迪表示,A1 評級穩定展望反映了中國的風險較為均衡。中國信用質量的下降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穆迪預計改革的深入最終將控制其下降趨勢。由於中國的GDP增長率可能會保持在與其他主權政府相比較為強勁的水平,政府有相當大的政策空間來支持經濟,並且資本賬戶基本處於封閉狀態,因此中國仍可抵禦負面沖擊。
2020年政府債務風險指標不會大變
此次穆迪下調中國主權信用評級,主要出於判斷未來幾年中國經濟體系整體杠桿率將進一步上升,債務規模進一步上升,從而侵蝕中國信用指標。
穆迪預計,到2018年和2020年政府的直接債務將逐漸升至GDP的40%和接近45%。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回應稱,2018-2020年我國政府債務風險指標與2016年相比不會發生大的變化。
該負責人解釋說,新預算法實施後,我國逐步依法建立了地方政府規範的舉債融資機制,政府債務規模增長勢頭得到有效控制,2016年我國政府債務的負債率與上年相比變化不大。今後,隨著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推進,政府舉債受到嚴格控制,政府債務規模將保持合理增長,加上我國GDP有望繼續保持中高速增長,也將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提供根本支撐。
根據財政部數據,截至2016年末,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3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率(債務余額/綜合財力)為80.5%。加上納入預算管理的中央國債余額12.01萬億元,兩項合計,我國政府債務27.33萬億元。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GDP初步核算數74.41萬億元計算,2016年我國政府債務的負債率(債務余額/GDP)為36.7%。
財政部上述負責人稱,這低於歐盟60%的警戒線,也低於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水平,風險總體可控。
近期,為了解決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財政部等部門首次問責涉事10余人,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局長等人直接被撤職。
5月,財政部、發改委、司法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證監會六部門近期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再次封堵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公司、PPP模式、各類政府性基金等違法違規融資渠道。
孫彬彬認為,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在不斷加強,總體來看風險可控。
或有債務增長是誤解
穆迪下調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另一個判斷是,預計政府的間接債務和或有負債將會增長。
穆迪估測 2016 年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余額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 (平臺公司) 的未償債券余額在 2015年 GDP 中的占比合計增長了 6.2%,高於上年的 5.5%。除了平臺公司的投資之外,其他國企投資顯著增長。未來幾年公共部門融資和支出的類似增長可能會持續,從而將 GDP 增速維持在官方目標左右的水平。
對此,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穆迪這一觀點說明一些國際機構對我國法律制度規定缺乏必要的了解。
該負責人解釋,一方面,關於或有債務範圍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已經作出明確規定。即,除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後,我國地方政府或有債務依法是指地方政府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擔保債務,除此以外不存在任何其他或有債務。
另一方面,對於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國有企業等債務與政府債務之間的關系,我國相關法律制度也已經作出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除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因此,不論是中央國有企業、還是地方國有企業(包括融資平臺公司),其舉借的債務依法均不屬於政府債務,應由國有企業負責償還,地方政府不承擔償還責任;地方政府作為出資人,在出資範圍內對國有企業承擔責任。”該負責人稱,穆迪所謂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國有企業等債務水平持續增長會增加政府或有債務的說法,是根本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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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消息,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中國主權信用評級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負責人表示次穆迪下調我國主權信用評級,是基於“順周期”評級的不恰當方法,其關於中國實體經濟債務規模將快速增長、相關改革措施難見成效、政府將繼續通過刺激政策維持經濟增速等觀點,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中國經濟面臨的困難,低估了中國政府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適度擴大總需求的能力。
今日上午據穆迪官網消息,穆迪將中國評級從 Aa3下調至A1;展望調至穩定,此前為負面。
負責人還進一步強調,穆迪所謂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國有企業等債務水平持續增長會增加政府或有債務的說法,是根本不成立的。2016年我國政府債務的負債率與上年相比變化不大。2018-2020年我國政府債務風險指標與2016年相比不會發生大的變化。
財政部負責人指出,總體上看,新預算法實施後,我國逐步依法建立了地方政府規範的舉債融資機制,政府債務規模增長勢頭得到有效控制。2016年我國政府債務的負債率與上年相比變化不大。
附財政部答記者問全文:
記者問:此次穆迪調降中國主權信用評級,預計未來中國經濟增速將持續放緩,請問您對此有何評價?
答:此次穆迪下調我國主權信用評級,是基於“順周期”評級的不恰當方法,其關於中國實體經濟債務規模將快速增長、相關改革措施難見成效、政府將繼續通過刺激政策維持經濟增速等觀點,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中國經濟面臨的困難,低估了中國政府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適度擴大總需求的能力。
今年以來,中國經濟仍然延續了去年下半年以來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一季度GDP增長6.9%,同比加快0.2個百分點,主要經濟指標增長好於預期,經濟結構持續優化。與經濟運行相一致,財政收入增速仍然較高,1-4月,全國財政收入增長11.8%,同比加快3.2個百分點,是2013年以來同期最高增速;財政支出增長16.3%,高於收入增幅4.5個百分點,同比加快3.9個百分點,為促進經濟平穩增長和結構調整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經濟“開門紅”充分顯示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效果正在不斷顯現。隨著“放管服”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政府措施落地見效,國企、財稅、金融、價格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持續深化,“一帶一路”建設紮實推進,新動能培育與傳統動能改造提升協同發力,中國經濟有望繼續保持平穩較快增長。
記者問:穆迪在報告中指出,2018年政府直接債務將達到GDP的40%,2020年將達到45%,請問您怎麽看?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是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唯一合法形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因此,目前我國政府債務範圍依法是指中央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以及清理甄別認定截至2014年末的非政府債券形式存量政府債務,除此以外我國不存在其他任何政府直接債務。
截至2016年末,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32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率(債務余額/綜合財力)為80.5%。加上納入預算管理的中央國債余額12.01萬億元,兩項合計,我國政府債務27.33萬億元。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GDP初步核算數74.41萬億元計算,2016年我國政府債務的負債率(債務余額/GDP)為36.7%,低於歐盟60%的警戒線,也低於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水平,風險總體可控。
總體上看,新預算法實施後,我國逐步依法建立了地方政府規範的舉債融資機制,政府債務規模增長勢頭得到有效控制,2016年我國政府債務的負債率與上年相比變化不大。今後,隨著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推進,政府舉債受到嚴格控制,政府債務規模將保持合理增長,加上我國GDP有望繼續保持中高速增長,也將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提供根本支撐,2018-2020年我國政府債務風險指標與2016年相比不會發生大的變化。
記者問:穆迪認為,除了政府直接債務,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國有企業等債務水平持續增長會增加政府或有債務,請問您對此有何看法?
答:穆迪這一觀點說明一些國際機構對我國法律制度規定缺乏必要的了解。
一方面,關於或有債務範圍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已經作出明確規定。即,除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後,我國地方政府或有債務依法是指地方政府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擔保債務,除此以外不存在任何其他或有債務。
另一方面,對於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國有企業等債務與政府債務之間的關系,我國相關法律制度也已經作出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除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此,不論是中央國有企業、還是地方國有企業(包括融資平臺公司),其舉借的債務依法均不屬於政府債務,應由國有企業負責償還,地方政府不承擔償還責任;地方政府作為出資人,在出資範圍內對國有企業承擔責任。
綜合上述法律規定,穆迪所謂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國有企業等債務水平持續增長會增加政府或有債務的說法,是根本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