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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渾水待准生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3-05-10/100526512.html
通過調研問題公司,先融券賣出,再發佈看空報告,獲取收益,這種「渾水式」賣空方式在A股是否涉嫌違規?

  美國的渾水研究公司(Muddy Waters Research,下稱渾水公司)自2009年開始,以提前賣空,後發布調查報導揭露中國概念股造假而牟利。由此,這種盈利模式開始為中國資本市場關注,渾水公司在中國聲名大噪,甚至引發了從企業到有關部門的某種敵意。

  看上去,中能興業投資諮詢公司(下稱中能興業)希望以某種合法合規的方式,成為中國的渾水。近日,中能興業就這種做空操作是否符合證券交易相關的法律法規,發函向證監會詢問。

  5月初,中國證監會公佈了這份4月17日的回函,但並未直接回答這種操作是否合法,僅強調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證監會的回函沒有太多實際操作意義。」業內人士表示,「但既然已經問過了,監管當局沒有明確不允許,那就是默認了,今後中能興業們開展做空業務就不會那麼被動了。」

  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則表示,對於做空方式,監管層尚無明確的法規,這取決於監管環境,「當市場需要更多的『揭黑戰士』時,做空者不會被禁止」。

  做空者的存在和做空利益格局的設計,對於造假盛行的中國A股市場,是一股遲到而重要的市場遏制力量。如果僅憑有限的監管和懲罰,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之下,企業造假、報表粉飾和股價虛高,持續蔓延。換言之,中國的A股市場造假之猖獗,使得這裡成為做空的沃土。

  問題的關鍵在於做空機構獲得的做空信息是否完全獨立的分析研究和實地調查,而非涉及非法、違規獲取內幕信息,以及據此做空是否構成內幕交易。在目前的中國資本市場,內幕信息、內幕交易存在確認難、取證難的狀況下,這中間存在灰色地帶。

去函與回函

  中能興業在3月6日給證監會的《請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認做空的合法性》的函件中寫道:「懇請貴會確認如下做空操作是否違背《證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投資研究機構通過分析研究與實地調查等手段,對發現的有疑問證券先融券賣出,然後再發佈看空的報告以謀求利益。看空報告限於陳述事實,不包括投資評級、目標股價、財務預測這些主觀性很強的內容。」

  同時,中能興業主動介紹了揭露康美藥業造假看空報告的出爐經過。

  2012年12月15日,中能興業與《證券市場週刊》記者聯合寫作了《康美謊言》一文。《康美謊言》的研究結論是:在土地購買和項目建設上涉嫌造假,至少虛增了18.47億元的資產,幾乎是公司2002年至2010年九年淨利潤的總和。2013年3月2日,中能興業與《證券市場週刊》記者聯合寫作了《康美謊言第二季》,根據現場調查取證,發現:康美藥業916畝7.6億元的無形資產,實際位置在一座140米高的荒山上。

  《康美謊言》及相關報告發表後,公司股價在短時間內快速下跌。兩天後,中能興業將這份函件發表於雪球網上,引起更多資本市場人士熱議。有人質疑,中能興業在融券做空康美藥業並獲得巨額利益。

  中能興業在給證監會的信函中強調,中能興業及關聯人員未持有任何空頭頭寸;同時,公司也沒有將與康美藥業有關的任何研究與調查信息提前透露給第三方以謀取利益。

  4月17日,中國證監會給出回函,但僅列舉了兩個現有法規。

  首先是「根據《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以研究報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建議,並直接或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屬於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這需要向證監會取得業務資格,未取得資格,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另外,根據《證券法》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編造、傳播虛假不實信息,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以編造、傳播或者散佈虛假不實信息等不正當手段,影響證券價格波動並獲取經濟利益,涉嫌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證監會的回覆雖並沒有什麼實際指示意義,但仍一石激起千層浪。分析人士認為,證監會的回覆過於官方,根據所引用的法規,是否意味著要求中國式的「渾水」機構必須要先獲得證監會的投資諮詢資格?

  分析人士表示,投資諮詢資格可以去申請,如果不存在「編造、傳播虛假不實信息」,但是所謂「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涉嫌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又由誰來界定,如何界定?

 

中國式渾水

  2009年,渾水公司先後在公司官網上發表研究報告,揭露了四家在北美上市的中國公司──東方紙業(ONP)、綠諾科技(RINO)、多元環球水務(DGW)和中國高速傳媒(CCME)。這四家公司因渾水公司的揭露導致股價大跌,最終被交易所停牌或摘牌。

  這樣的公司不止渾水一家,某種程度上而言,渾水們名利雙收。中國的資本市場也開始有了效仿者。比如,給證監會去函的中能興業。而伴隨A股市場做空機制和做空工具的逐步完善,此類機構正在逐漸增加。

  中能興業成立於2003年4月18日,工商資料顯示,中能興業的經營範圍比較龐雜,包括信息諮詢(不含中介服務);技術開發、服務、培訓、轉讓;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企業形象策劃;電腦圖文設計;廣告設計;影視策劃諮詢(不含中介服務);承辦展覽展示;會議服務;銷售計算機軟硬件及外圍設備等,但不包括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

  2012年4月,中能興業發表文章,對樂視網包月用戶數和財務狀況提出質疑,隨後樂視網股價兩日連跌近15%;12月13日,又在雪球網上發佈了11份塑化劑檢測報告,讓五糧液、洋河和習酒幾大白酒企業陷入塑化劑危機;12月15日,與媒體記者聯合發表《康美謊言》,質疑康美藥業的財務數據,康美藥業隨後跌停,中能興業因此成名。

  中能興業的總經理趙冰先後就讀於清華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學習水利和國際經濟,後在中銀國際開始分析師生涯,主要跟蹤石油能源等行業。

  趙冰在去年12月康美藥業事件爆發以後,曾在接受財新記者專訪時表示,中能興業發展前期精力主要用於財務指標、估值方法的研究,同時為央企提供價值管理的諮詢。2012年,中能興業開始重點關注單個上市公司,對存在疑點的公司展開調查。可以說是用央企的管理諮詢服務費,來發展對上市公司的調查、「打假」業務,但尚未找到明確的盈利模式。

  此次,中能興業大張旗鼓公開詢問證監會在A股做空的合法性,分析人士認為,這是在為其未來真正開展做空並獲利的業務鋪路。

  一家北京的私募基金負責人向財新記者表示,目前做空A股的,有律師,有私募,還有海外資金,深圳的一些游資也比較活躍。但目前大多都是根據行業或公司的消息面來做,還很少人真正利用信息優勢去打壓股價做空。

  該人士進一步解釋,行業和公司的消息面,即已經公開的信息,比如政策、媒體報導、公司公告等。而信息優勢是指未公開的、通過獨立調查得來的信息,比如中能興業去調查康美藥業,然後去找媒體發佈,打壓股價。這在造假盛行的中國A股市場,其中的利潤十分豐厚,且不再依賴A股的單邊上揚。

做空成為可能

  A股市場的做空工具正在逐漸完善。

  2010年3月31日起,上交所、深交所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1月31日,上交所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範圍由原來的180只擴大至300只,深交所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數量由符合深圳100指數成份股標準的98只擴展為200只。

  與此同時,多家券商大幅降低兩融門檻,將客戶資產降至10萬元、開戶滿六個月,大大提高市場交易活躍度。

  2011年10月26日,轉融通業務的全面開展,2012年2月28日,轉融券試點工作也正式啟動。

  北京博興投資有限公司副總裁楊光華認為,隨著轉融券業務的進一步發展,勢必有更多的研究力量出現,挖掘上市公司經營與財務、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信息,以市場的方式推動上市主體的健康發展。

  一家上海私募基金高管介紹,現在A股有很多私募機構,有的是單獨發佈負面消息,有的是與諮詢公司或媒體等機構聯合起來,一面釋放利空消息,一面操作股票買賣獲利。具體操作方法會根據做空標的的性質而有所不同,「要看是不是融資融券標的」。

  「操作方式雖然有各種各樣,但核心內容一致,」上述私募基金高管介紹,「主要是找上市公司的財務漏洞和造假行為。」

  如果做空標的本身在A股500只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範圍內,那麼就融券賣空後,再發佈負面消息。

  對於非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機構的賣空操作技巧性更強。

  他表示,有些利空消息本身是小問題,比如白酒塑化劑,幾乎涉及每家酒類企業,對任何一家企業都不是致命性的,但只要能打壓股價就有獲利空間。

  而在機構一次性將利空消息大規模集中放出,導致股價應聲下跌後,機構還可以再抄底。此前的利空消息經過市場消化後,股價還會漲回來,於是賣出再獲利。「現在回頭看看這幾隻股票走勢,是不是都是這樣?」他說。

從合法到違法

  做空機構如何尋找和發現公司的弱點和軟肋,如何釋放消息,建立盈利模式?目前市場上存在各種做法,從合法合規到違規違法,已然五花八門。

  前述私募基金人士介紹,公開和合法合規的做法是通過查閱資料、調查關聯方、公司實地調研、調查供應商、調研客戶、重估公司價值、傾聽競爭對手、請教行業專家等手段,做出獨立的判斷,公開發布的同時,披露自己存在空頭倉位。

  比較灰色的做法是,有些做空機構會安排人員進入被調查企業當員工,獲取企業的信息,由做空機構給調查人員工資。「派一兩個人到被調查公司當臥底一年,一人給20萬元,兩年才40萬元。花上一年的時間,總會找到一個企業的毛病,尤其是財務問題。」這位人士說。

  因為,貴州茅台(600519.SH)這類大盤股的流動性非常強,只要找到一點點負面消息並成功擴散,股價稍有波動就能大賺一筆。

  可能已經構成違法行為的是,做空機構通過買通會計師甚至企業內部會計人員以套取信息。「有些企業的財務人員並不持股,並無利益驅動讓他維護股價,企業的內部約束也不嚴格。」

  該人士坦言,對於這種操作,很多時候放出的負面消息會加油添醋甚至不惜故意編造,等待目的企業澄清後,股價也恢復較快,獲利也快。

  在釋放負面消息方面,通常借助分析師和媒體的力量,讓媒體打頭槍,然後分析師發佈專業的利空報告。

  他同時表示,由於媒體不在證監會監管的機構範圍內,受到約束較小。此前就曾有私募基金聯合某媒體做空一隻創業板股票,該媒體高管事先安排記者寫負面報導。該高管自己是否參與股票交易並獲利,外界不得而知。

  「操縱記者寫表揚稿,往往不那麼容易;如果是提供素材寫調查性負面稿件,媒體往往不太防範,相對容易。」這位人士說。

法律邊界何在

  即使獲取信息的過程是合法合規的,利用和擴散這樣的信息做空牟利,是否存在法律障礙?

  趙冰曾對財新記者表示,「如果我只是悄悄發個報告說這個公司有問題,我悄悄去做空,那肯定沒有法律問題。但關鍵是這樣做空也沒用啊,做空報告肯定要通過媒體放大。這在法律上究竟有沒有問題?」對此,目前證監會並沒有給出明確說法。

  一位與中能興業從事相同業務的北京機構負責人表示,「按照我們的理解,證監會是不允許機構利用獨立調查獲得的信息優勢進行做空的。」

  參與創建紅塔紅土基金的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華北區總經理劉綱認為,該種做法存在違法嫌疑。

  他對財新記者表示,在中國做渾水公司,有幾個重要的界限,首先是不能越過法律的邊界,涉嫌操縱股市是要面臨刑事責任的。如果發佈消息的機構是媒體,目的是輿論監督,在邏輯上和道義上更站得住腳。

  劉綱認為,如果是純粹地通過操縱的方式把股價拉低,低價進,高價賣,就是操縱股票;即使這個通過獨立調查得來的消息只是傳播給少數人,一樣叫做「特定人群的公開傳播」,這種做法存在很大瑕疵,難以做大。

  楊光華表示,監管希望借助社會力量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督,所以希望各界都參與對上市公司的調研和調查,但證監會希望機構能正確地把所獲得的公司信息轉化成價值,需要排除操縱市場的嫌疑。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張遠忠、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清會均對財新記者表示,中國在做空方面確實存在法律空白,現行的《證券法》並沒有對「分析與調查、融券賣出、再發佈報告」的做法做出禁止性規定,即使是做空機構發佈報告後,將該報告通過媒體大面積傳播,只要媒體保證發佈的消息不是虛假的,該做法也不違法。

  但是,張遠忠強調,《證券法》中關於「操縱市場行為」的認定論述中,還有一條兜底條款,即「其他操縱市場的行為」,這就很難保證該行為不屬於「其他操縱市場的行為」。

  「在中國,類似渾水機構的做法還是存在法律風險,判斷的準繩還是在監管者的手裡。」張遠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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