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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繳「五險」勞資新一輪博弈開始

http://www.nbd.com.cn/newshtml/20111117/20111117010817547.html

 昨天(11月16日)下午,萬曉剛剛結束了對一家企業的用工監督檢查,其結果不盡如人意。他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這家企業沒有為員工繳納任何社會保險。

    過去數年間,身為河南某縣勞動監察大隊的隊長,萬曉每每進行用工檢查,情形概莫如此。他說,企業給員工交的社會保險少得可憐。

    他向記者打比方說,檢查10家企業,一般只有兩家繳了社保,而這兩家企業中,假如有員工100人,也只有10個人享受過社保。

    如此現狀,萬曉認為,既有企業的原因,也有員工自己的原因。「有些職工不願意繳,有些是老闆不願意,一方面是人員流動性很大,一方面是企業效益不好。」現在解決這些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強制繳納,沒有強制性是不行的」。

    11月1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徵求社會意見,其中  「強制企業繳納五險」引發了企業和社會熱議。

    有社保專家告訴記者,《社會保險法》中早已規定企業必須強制繳納社會保險,但是此次徵求意見草案並未對企業分情況對待,「一刀切」可能使中小企業負擔加重。

社保繳納難言樂觀

    江蘇某縣總工會主席謝成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企業不願意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非常普遍。」他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定義務,然而該縣多數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及招商引資而來的外地企業,基本上都不為員工繳納保險。

    他舉例說,有家企業到該縣搞公交客運服務,有的老工人從企業開始營運至今,15年左右仍未繳納社會保險,工人對此意見很大。而有的企業規定,工作滿兩年後還必須簽訂長期合同,才能辦繳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

    謝成指出,有的企業只給企業中層領導或生產骨幹繳納養老保險費。而服務業的商店、賓館等單位的員工,企業均以臨時工為由,基本未繳納保險。

    記者瞭解到,謝成所在縣有企業1400多家,從業人員近20萬人,相當數量的員工沒有享受到社會保險。

    此次草案規定,我國的社會保險從此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擴大為全部五項社會保險,新增了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孫群義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社會保險本身就是強制性的,任何國家都一樣。但繳納效果和實際作用往往大打折扣。

    今 年年初,據全國總工會調查,新生代農民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分別為67.7%、77.4%、55.9%、70.3%和30.7%, 比城鎮職工低23.7、14.6、29.1、9.1和30.8個百分點。總體來看,他們的社會保險接續情況較差,對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知情度不高。

    不獨農民工情況如此,中微型企業之中的其他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情況,也不樂觀。廣東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最近的調研結果表明,企業職工的參保比例不足七成。

勞資雙方各有考慮導致沒能享受社保「福蔭」的原因,孫群義認為,企業和員工都有各自的考量。

    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按照現行低標準計算,一個企業每年花在員工身上各項社保費用在7000元左右,一個10人規模的小企業,一年需付出7萬元費 用。這對中小企業來說,是筆不小的負擔,在多年跟勞資雙方打交道的謝成看來,負擔過重是目前企業不願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主要原因。

    中國社科院勞動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指出,草案實施後,此前未按規定參保的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成本壓力將明顯增加。

    謝成對記者分析稱,部分員工也不願多繳納社會保險,主要是因為現在扣錢多,其次是認為目前社保制度存在不足,擔心自己老了以後,以前交的錢拿不回來。

    在社保專家看來,這樣的擔心不無道理。目前我國現收現付制的社保體系,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是,空賬規模持續加大。以養老金為例,記者在去年就瞭解到,現在的養老金空賬規模已經達到1.3萬億元。目前這一數字還在擴大。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遼寧實地調查得知,該省的養老金缺口已達200億元,現在各市縣解決的方法是,繼續要求財政予以補貼,以及進行擴面徵繳。

    也有社保專家稱,社保如果最終出現「付不了的情況」,會由國家財政進行「兜底」,不需擔心。

    針對此次草案體現的  「強制性」以及擴大參保主體,社保專家對記者分析說,「這樣的措施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了社保基金的可持續性。」草案規定,將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及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制度的個人也納入參保的主體中。

強制繳納彈性缺失

    為了改觀社保繳納的現實掣肘,此次草案詳細規定了強制企業繳納的措施。

    清華大學教授、社保專家楊燕綏認為,強制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是應當的,但也不能僅限於強制徵收手段,適當時還要降低社保費率,以使企業有足夠的承受力。

    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的提案指出,目前中國的社保費率超過40%,高於經濟發達國家。在較高的社保費率中,企業繳費比例過高。

    因 此,楊燕綏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草案的最終執行,一定要考慮企業能夠承受什麼樣的社保費率,不同的企業要有區別對待的可能。她指出,比如一個剛創辦 的企業,在頭三年能承受什麼樣的費率,以後企業的規模和盈利水平能達到什麼樣的程度,這些因素都要考慮進去,而不是「一刀切」。

    另外,此次草案並未將大型國有企業、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進行區分,「強制性」體現為普遍適用性。

    對此,楊燕綏說,五個指頭都不一樣長,政策的制定應該考慮這些因素;目前大企業的「五險」繳納情況普遍好於中小企業。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李珍表達了同樣觀點。她稱,強制繳納會使用人成本上升,從而影響就業人數,最終也會導致繳費基數的降低。

    王延中也表示,如果五個險種強制捆綁,一些中小企業的負擔必然會加大,吸納就業能力就會減弱,因此,「必須平衡好就業和社保繳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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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強制許可待測試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23/100372099_all.html

國家知識產權局3月20日發佈消息,修訂後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下稱《辦法》)審議通過,將從5月1日起施行。

  強制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專利法》規定,不經專利權人同意,直接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專利的一種許可方式。

  前述《辦法》規定,涉及緊急狀態、公眾利益、公共健康,以及專利權人被認定壟斷等情況下,有關單位可以申請強制許可,打破專利限制,以更低成本生產藥品。

  實際上,中國八年前即已出台強制許可法規,此番乃再度修法。但中國至今尚無一起強制許可的成功案例。

  在近鄰印度,強制許可則邁出了令人驚嘆的步伐。3月12日,印度仿製藥企業Natco公司發佈消息稱,已獲得印度專利局簽發的強制許可,所針對的是德國拜耳抗癌藥「多吉美」(Nexavar)。該藥售價將從拜耳正品的每月超過5500美元降至175美元,降幅接近97%。

印度強行仿製拜耳抗癌藥

  拜耳生產的正品多吉美,是圓形的紅色片劑,一面印著「200」,代表每片含有200毫克有效成分索拉菲尼,另一面印著拜耳的十字形商標。

  這種小小的紅色藥片,主要用於治療無法手術的晚期腎細胞癌(最常見的腎癌)和晚期肝癌,延長生命效果顯著。在中國一些網上藥房,一盒60粒裝多吉美售價超過25000元。按照推薦劑量,這僅夠晚期癌症患者服用半個月。

  印度專利官員PH Kurian對印度媒體表示,「惟一使公眾無法得到這個專利藥的原因只有一個,即價格。」

  根據印度專利局裁決,Natco在多吉美2021年專利有效期滿前,可在印度境內生產和銷售仿製藥,只需給拜耳支付佔銷售額6%的專利稅。

  此前,巴西、南非、泰國等國對治療艾滋病等傳染病的二線藥物實施過強制許可。針對一種抗癌藥實施強制許可,印度可謂開了先河。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相關協議,成員國發生公共健康危機,如艾滋病、瘧疾、肺結核和其他流行疾病時,可考慮實施藥品專利強制許可。

強制許可中國無先例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業務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吳觀樂對財新記者分析,印度此次簽發的強制許可,按照中國現行法律,也一樣可行。

  在有關強制許可的法律規定方面,中國並不比印度落後。國家知識產權局2003年即頒佈《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2005年又頒佈《涉及公共健康問題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

  「如果像印度政府所說,拜耳『無法保證該藥在印度有足夠和可持續的供應』,那麼就構成『未充分實施其專利』。」吳觀樂說。中國的法律規定,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可實施強制許可。

  不過,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李明德研究員認為,本次《辦法》修訂產生的影響有限, 「沒有一例實踐發生,法律規定得很漂亮有什麼意義」?

  在中國,民間對乙肝、艾滋病等相關治療藥物申請強制許可的呼聲不斷。2008年5月,公益組織北京益仁平中心聯合1843名乙肝攜帶者、艾滋感染者致信商務部,呼籲對乙肝藥物拉米夫定發佈強制許可。2009年11月,廣州白雲山製藥披露,向國家藥監局提交了強行仿製瑞士諾華抗流感專利藥「達菲」的申請,未獲成功。2011年7月,上海奧銳特製藥公司(下稱奧銳特)也曾表示,計劃聯合非政府組織,申請乙肝和艾滋病治療藥物替諾福韋酯的強制許可。

  國內藥企要想合法地強行仿製一種專利藥物,需向藥監局和衛生部提出申請,然後由衛生部以公共健康理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奧銳特董事長彭志恩告訴財新記者,因為與美國吉利得(Gilead)替諾福韋酯的專利訴訟未完結,申請強制許可一事暫無後續進展。

   「按每天一片300毫克的劑量算,每個月病人要為替諾福韋酯支付2100元藥費,」彭志恩說,「一旦國產化,這個費用將降到原價的二十分之一。」

  彭志恩認為,國內藥企申請強制許可的積極性不高,主要是藥品審批手續複雜,過程漫長。「比如替諾福韋酯這個藥,2017年專利保護期滿,如果我現在去申請強制許可,大概要三年才能批下來,到時離保護期滿也就不遠了。」

  李明德指出,一方面國內藥企抱怨強制許可的門檻高,另一方面很多企業已經在生產仿製藥品,所以申請強制許可的意願不大。

  他還說,由於中國知識產權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許多國內仿製藥生產企業寧願選擇不經許可,這樣成本更低。更何況,強制許可「僅僅是不需要獲得專利許可,仍然要支付費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另一位研究員李順德此前則對財新記者分析,國內藥企申請強制許可動力不足的原因之一是,「藥物強制許可政策最大受益者是貧困病人。對於藥企來說,比起向跨國公司出口原料藥,生產仿製藥的利潤可能更低」。

  彭志恩表示,2012年年內奧銳特會考慮提起強制許可申請。倘若如此,對新修訂的《辦法》或許是一次考驗。

爭議強制許可

  早在2010年,Natco就向印度國家藥監局申請了仿製藥「索拉菲尼」(Sorafonat)上市許可。該藥物也早已上市,含有與多吉美同樣的有效成分,每盒為120粒,可以服用一個月。

  一個名為「印度德森大藥房中國總代購」的網站稱,可為中國患者提供藥品代購。網站上,每盒「印度多吉美」售價為4800元,算下來每粒價格僅相當於中國藥房多吉美的十分之一。此外,該網站還聲稱售賣印度格列衛、易瑞沙等抗癌仿製藥。該網站工作人員表示,「印度多吉美」已降至每盒相當於1000多人民幣,但目前供不應求,代購產品暫時維持原價。

  拜耳旗下醫藥保健業務新聞發言人Sabina Cusimano告訴財新記者,拜耳於2011年3月向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希望制止Natco仿製多吉美。Natco隨後便提交了強制許可申請。

  Cusimano表示,這是拜耳歷史上第一次遭遇強制許可。「我們對印度專利部門的裁定非常失望。我們將進一步申訴,以保護我們的知識產權,這項權利是向患者病人提供創新藥物的前提。」

  對於「定價太高」的指控,拜耳回應稱,如果基於多吉美價格比仿製藥高的理由來頒發強制許可,實際上拋棄了整個專利系統。高昂的研發和臨床試驗成本,以及藥物研發的巨大風險,是專利藥物售價中主要的構成部分。因此,創新藥企業顯然無法在價格上與仿製藥企業匹敵。「長期看來,這項強制許可裁決會將藥物研究置於危險境地。」

  印度藥品供應商協會主席Ranjit Shahani也公開表示,強制許可短時間內會帶來一些幫助,但對全球健康而言,長期代價更大。他強調,如果不能合理合法使用,強制許可會讓人對創新藥投資失去興趣,進而損害患者利益。

  正因為此,包括中國政府在內,很多國家政府更願利用強制許可的威懾力,給專利權人施壓,達到降價目的。

  一些公益組織則為印度強制許可叫好。無國界醫生「病者有其藥」運動政策倡議總監查爾絲(Michelle Childs)說:「當藥廠哄抬價格並限制供應,其後果是專利局能夠並將會終結其壟斷勢力,以確保病人獲得重要的藥物。」

  另據媒體報導,拜耳同時在與另一家印度仿製藥公司Cipla鬥爭。在印度藥品電子商務網站,財新記者發現了至少兩種與多吉美有效成分相同的藥品,標稱分別由Natco公司和Cipla公司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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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上市公司分紅非常危險 張化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c88c40010145y5.html

聽說有人建議中國證監會強迫上市公司的現金分紅要到達某個水平。我覺得這個主意千萬使不得。五個原因:

(1)每個公司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是否分紅和分紅多少的條件不同,政府很難制定統一的政策來約束它們。分紅未必就好,不分紅未必就壞。
(2)現金究竟在上市公司裡面還是在股東手上,本質上應該是一樣的。中國的公司有這樣那樣的惡行,並不能通過強制分派現金來解決。
(3)是否分紅和分紅多少是企業的權力,不是政府的權力。我們不能亂來。
(4)現在的A股估值還是太貴。一元的現金支撐著好幾元的股票市值。也就是說,他們的"市淨率" price-to-book在3到4倍。如果強制分紅,我估計很多股票的價格會因為失去現金支撐而倒塌。分掉一元現金,市值要縮水3元到4元。

(5) 現金分掉以後, 很多公司就留下來一堆沒人要的存貨, 應收款, 生鏽的設備, 和廠房。他們的財務費用就會上升(如果還有人願意借錢給他們的話)。

A股市場的泡沫是多年形成的, 不可能短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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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經常出現的非法集資案和"龐式騙局"有什麼共同點?我覺得他們有兩個共同點:(1)他們都許諾高回報率,並且在一段時間內做到。(2)他們都是用張三的錢去付給李四。

一個"龐式騙局"可以持續很多很多年。當然,並非所有的"龐式騙局"最後都曝光。麥道夫騙了30多年之後,終於因為2007年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導致股市下降才曝光(水落石出)。日本的大公司奧林巴斯的騙局也持續了20年。

你再想想,如果一個上市公司想玩這種"龐式騙局",不是很容易嗎?其實,很多上市公司玩的就是這個遊戲。只是很少有人知道而已。騙的程度越淺,持續性越有保障。

上市公司大股東或者管理層花少少一點錢,就騙倒了大量股東。其實,上市公司想騙人太容易了:它並不需要所有的人都相信,只要有足夠多的人受騙就可以了。在中國,不相信的人們要做空也沒有可能。即使在美國,要想做空一個股票,也不容易。原因是做空者需要在一定的時間內把股票買回來,還給原主。如果,在這段時間裡(比如三個月),股票不跌反升,做空者會虧很多錢。

另外,即使上市公司完全沒有假帳,公司回購和大股東增持也不是小股民跟風的理由。為什麼?大股東看自己的公司越看越愛。這種自愛有心理學的基礎:這家公司是他們一手做起來的,有過酸甜苦辣,而且給他們很大的滿足和控制。這種心理可能矇蔽他們的眼睛,妨礙他們冷靜和客觀地看待自己的公司。

美國學者所做的大量研究表明,大股東增持和公司回購股票往往發生在股價的頂峰。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和大股東增持股票不說明什麼問題。

這是彫蟲小計。上市公司首先通過做假帳從股民手上圈20億元。如果股票下跌10%,那麼拿出1億元來回購股票。於是,我等股民就感動了。如果股票再跌10%,大股東或者高管就爽快地拿出20萬元增持。我等股民又感動了。如果股票再跌30%,公司就不回購了,大股東和高管們也不增持了。這部電影在全世界不斷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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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加入「大而不倒」銀行名單,將強制提高資本金要求

http://wallstreetcn.com/node/63166

全球銀行監管機構將中國工商銀行列入了「大而不倒」的系統性重要銀行名單之中,這預示著對工行附加資本金要求將提升,以防止又一輪金融危機降臨。至此,工行和中國銀行的附加資本金要求為1%,後者是去年被加入「大而不倒」名單的。

金融穩定委員會週一公佈了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工行是此次唯一新增的銀行。

去年以來,附加資本金要求降低的銀行包括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和紐約梅隆銀行,與此同時,附加資本金要求增加的有法國農業信貸銀行。

監管機構根據各大銀行可能導致全球金融風險的潛力進行排名,並根據這個名單來要求金融機構增加其資本金,以避免2008年那樣的全球信貸凍結。

「宇宙第一大行」中國工商銀行目前是全球利潤最高的銀行,然而,儘管如此,中國大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上升也值得擔憂。

此外,對於監管機構降低了一些大銀行的資本金要求,市場人士表示有些驚訝,彭博引述業內人士表示,「這是否意味著這些銀行之間的系統性關聯沒有一年前多了?看上去並沒有。我認為監管機構還需要從其他角度對這些銀行進行審查。」

更新後的名單中還有摩根大通(美國資產規模最大的銀行)、匯豐銀行(歐洲市值最高的銀行),這兩家銀行的附加資本金需求是2.5%。

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的附加資本金要求降到了2%。

工行和中國銀行的附加資本金要求為1%,中國銀行是去年被加入「大而不倒」名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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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首度降低乙醇強制消費要求,玉米價格應聲下挫

http://wallstreetcn.com/node/63861

美國環境保護局(EPA)週五提出方案將減少對乙醇在汽油中使用的要求,這是歷史上首次降低強制用量要求。乙醇強制消費量的降低意味著玉米轉化乙醇的需求減少,玉米價格應聲下挫。

EPA表示該局計劃明年將對煉油廠的可再生燃油(大部分是乙醇)的強制混合要求定在152億加侖,略低於燃油消費量的10%,也比國會在2007年法案中的目標了低16%。

本週美聯社的一篇報導引發廣泛關注,這份調查報導指出美國政府對乙醇燃油的支持對於受保護的耕地產生的不利影響。代表農民和乙醇燃油生產商的團體強烈抨擊該報導,認為國會應該對受保護耕地的面積下降負責。

同時,如華爾街見聞此前報導,隨著美國頁岩革命帶來的國內原油和天然氣產量激增,以及更多節能措施帶來的燃油消費量下降,混合乙醇制油的必要性就減少了。

而美國國內煉油商為了達到法定的可再生能源強制生產量,不得不轉而購買乙醇信用額度(RIN credits),這使得RIN credit的價格本年度一度暴漲2300%以上。

EPA此次方案有60天的公示期,並將在2014年春天成為正式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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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樓玩謝業主文盲阿婆焗做司庫

2013-12-12  NM
 
 

 

屋宇署去年六月力推強制驗樓計劃,至今已向九千多名舊樓業主發信,限業主於一年內完成驗樓兼修葺工程,惟舊樓多沒有成立法團,業主又多是長者,加上屋宇署的支援不足,預計很多舊樓未能在限期前完成工程,隨時被檢控及罰款。

盧女士與家人居於樓齡近三十八年的大角咀必發樓五樓單位,今年一月,她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法定通知,要求業主一年內驗樓及完成修葺工程,無法團的舊樓可獲額外三個月時間。必發樓只有約二十名業主,當中九成為長者,加上無業主立案法團,一直無人理會驗樓令。盧女士擔心不跟進事件會被檢控,遂擔任召集人,豈料「噩夢」隨之而來。

從事教育工作的盧女士本身有正職,每晚抽空數小時處理成立法團事宜,花了四個月時間,終於約齊業主開會,至七月始成立法團。但由於反應冷淡,為湊夠法定人數,就連目不識丁的婆婆也被迫出任司庫,盧女士大嘆無奈:「個個都七老八十,連打會議記錄都要社工幫手,仲要搵個唔識字嘅老人家嚟做司庫!而家又要買第三保、揀承辦商,得我一個睇嗰堆咁複雜嘅文件,做唔切又驚俾人告,政府真係好心做壞事!」記者曾嘗試訪問其他業主,但全部拒絕接受訪問。

跟進逾期驗樓或被檢控

根據屋宇署記錄,必發樓為全港首輪強制驗樓對象,業主須於今年十月完成驗樓,明年四月完成修葺,但必發樓法團至今還未聘請註冊人士驗樓,業主又對工程費甚有分歧,更遑論動工修葺,進度明顯落後。屋宇署又規定,業主或法團若不遵從驗樓令可被檢控,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直言,過去數月收到數十宗同類求助個案:「舊樓唔少業主搬咗,淨係收租好難聯絡,再加上劏房、僭建嘅業權好複雜,要根據三四四(《建築物管理條例》)成立法團已經好唔容易,好多長者唔識工程事項,我哋想幫手都做到一頭煙。」根據屋宇署就強制驗樓計劃向立法會提交的進度報告,每年會揀選二千幢目標樓宇,惟截至今年九月,署方仍未收到任何已履行驗樓令的報告,顯示有關計劃名存實亡。署方亦承認,由於計劃太新且複雜,業主或法團認知不多,署方已接獲一萬七千多宗查詢,並舉行多場地區講座,但由於人手不足,下年度將縮減強制驗樓的目標樓宇數目。(周潔媚)

壹判官

屋宇署急推強制驗樓,低估了執行難度,令有心跟進的業主慘變磨心,應該好好檢討。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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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員工績效 該不該強制排名?

2014-05-19  TCW  
 

 

去年十一月,微軟(Microsoft)總部發出讓全球員工歡慶的一封信,信中寫著「no more curve, no more ratings(不再分配,不再評分)」,為了促進團隊合作,將取消施行十多年的員工績效分級制度(Stack Ranking)。

《華爾街日報》形容:「這是對過去曾廣受歡迎的制度的重擊。」此制度又稱為強制分配和排名,將員工依據績效排名,固定淘汰墊底者(最後一○%),激勵員工進步。

九○年代,此制度讓微軟引領風騷,它讓微軟能明確量化員工績效,而明星員工也喜歡自己表現可被明確衡量。《財富》(Fortune)五百大企業有三成用過強制排名與分配。

但當蘋果(Apple)和Google掀起劇變,需要跨平台、跨部門合作時,根據《浮華世界》(Vanity Fair)「失落的微軟」一文指出:此制度「有效癱瘓微軟的創新能力。」

支持這套制度的人認為,賞罰分明,才能激勵員工進步。反對者認為,強迫分配對於人力素質提升的邊際效用前兩年最高,但到了第六年邊際效用遞減,員工出於被淘汰的恐懼,將陷入惡性競爭,削弱企業競爭力。

微軟向來將企業策略與人才策略緊密結合,成為哈佛商學院經典個案。現在,這個全球第三大市值的科技公司,試圖在轉型時,發展出管理全球十萬個最聰明腦袋的最適人才策略。

肩負此重任正是微軟全球人力資源執行副總裁麗莎‧布魯默(Lisa Brummel ),去年十一月也正是她宣佈取消這個廣受爭議的制度。

我們邀請她與政治大學IMBA教授李瑞華對談,微軟如何在提倡競爭文化中,創造團隊合作的誘因。以下是對談摘要。

為何不調整KPI就好?兩個都達標的人,難逃被比高下

政治大學IMBA教授李瑞華問(以下簡稱問):微軟正在進行轉型,績效制度改革是協助轉型的關鍵,為何需要改變?

微軟全球人力資源執行副總裁布魯默答(以下簡稱答):改變的原動力都得回到客戶。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們很成功,但是客戶在商業與使用產品行為正在改變,我們不能再用單一產品來吸引他們。

九個月前,當時的微軟執行長鮑爾默(Steve Ballmer)啟動了「one Microsoft」策略,對外給的訊號是,我們是one company(同舟共濟),對內希望傳達,單一產品與單兵作戰是無法成功,我們必須合作,因此績效制度是因應客戶(改變)而做的改變。

問:去年你們取消強制分配時提及,團隊與跨部門合作將是未來的重心,因此不再有排名評等。這是否意味著微軟過去不是one Microsoft?甚至,過度的競爭,讓合作變得很困難?

答:每個階段我們都會找出適合當時的商業模式和制度,我加入微軟快二十五年了,我真心相信,沒有一個微軟人不願意合作。最挑戰的地方是,現在是跨界限的世界。

你要思考是該給客戶什麼產品?怎麼降低他們轉換障礙?所以現在我們試著打破(部門間的)柱子,增加水平合作機會。

整個決策模式(因應產業)正在改變,特別是在灰色地帶,當(團隊)彼此的目標是衝突的時候,挑戰企業如何設定優先順序,並且做取捨。

每個人都想贏!但是「贏」,對微軟有了不同的定義:更多合作,更以客戶為中心。我想你之後很難再看到微軟大肆慶祝個別產品的成功了。

你會看到我們慶祝跟客戶連結度增強,因此我們改變績效制度,鼓勵新價值。正因為微軟過去太成功了,這會花點時間,在企業依舊成功的時候,改變是很難的事。

問:產業環境改變,單一產品的勝利代表全企業勝利的時代已經過去,促使你提倡團隊合作精神,但是你可以把合作佔KPI(關鍵績效指標)比重拉高,不是也可以達到目的,一定得取消排名?

答:你可以把團隊合作比重拉高,但最後還是得有條強制的線來做分配,這會是問題。

試想我們都是同一團隊,合作一年都達成目標後,我還是得區分,A員工就是比B員工差,就是得有兩個員工拿到中等分數,但是事實上你們兩人表現的比中等分數要好。

對企業來說,最重要是團隊合作的結果,但是你沒法在強迫分配下,確保這個合作是你所能得到最好的成果。

問:強制排名與分配最大的優點在於可以依能力給予獎酬,一旦取消這個制度,你們如何不失去此做法的優點?

答:以籃球比喻,贏球與否取決於團隊每個人的努力,我們還是能找出最優秀的明星球員給予最大的獎酬,但是是以團隊合作為標準,而不是單打獨鬥。

我們的新制度叫作「Connect」,一年至少兩次,員工要回答三種問題:一、你是否與他人合作完成工作?二、哪些工作你覺得自己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三、接下來你想做哪些事情,協助他人更成功?

一對一跟主管面談,持續溝通,不斷聚焦你想達成的目標。主管依據什麼給回饋?忘記分數,雙方增加傾聽與對話

問:新制度的基礎在於,你要擁有高超能力的主管與成熟的員工,在新制度下,你覺得適任的主管要有哪些能力?

答:一、是否給予員工足夠的回饋;二、是否鼓勵他們去跟別人合作。

問:沒有了排名,主管會不會更難給員工回饋?

答:所有績效制度能發揮作用的關鍵是,主管必須跟部屬有具意義的對話。

很有趣,在排名的世界,你只想知道自己拿幾分;拿到分數後,就不會關心對方說什麼。

沒排名給回饋會變難,但是員工和主管間的互動會增加,必須更傾聽對方,員工才會知道什麼叫作成功。我期望新制度實施後,聽到主管跟員工說:「你這一年表現很棒;我告訴你為何我覺得你這一年表現得很棒,有這些這些例子??。」反而讓員工改進有所依據。

當主管說,我覺得你做得還OK啦!我相信微軟的員工一定會問,「為何你覺得只是OK?」「哪些地方我還需要改進?」

很多企業根本不相信他們主管有能力(區別優劣),因為這風險很大,但只要信任你的主管,就有機會改變。

三、四年之後,也許我會後悔我現在這樣說,但是至少現在我覺得非常自信,我們不需要有任何分數。

問:多數的微軟主管都不會濫用權力,但是如果有某些主管濫權,有沒有監督機制?

答:我們會看你部門是否有足夠的人被分到最好或者較低的分紅,如果OK,我們就不再過問。但是如果有個部門,所有人都表現得一樣好,我會問原因,當我們覺得理由可以接受,我會接納。我相信有些人可能會無所適從、有些人會遊刃有餘,實施第一年(今年),我們彼此會有很多的溝通和調整。

萬一員工不服氣怎麼辦?透過調查,努力讓最多數人滿意

問:過去主管有一套公開的標準,但是現在就是主管和員工兩人面談,如果有人不服氣怎麼辦?

答:任何一套績效評比制度都無法讓每個人覺得公平,除非你用極端量化的方式,避免所有主觀判斷,我也不認為我們可以找出讓所有人滿意的制度,只要我們能讓大多數的員工滿意即可。

每次考核結束,我們都會做調查,內容有:「績效面談時,你和主管有沒有良好的溝通?你同意你主管的意見?」

若真有濫權,調離主管職,情節重大者也會開除他。

問:為何是去年取消?你怎麼判定改變的時機?

答:過去,我們每年增加一、兩萬個員工,近兩、三年人數的成長比較穩定,不再有大量晉陞。每年我們都會有微軟民調,反映希望取消制度的都是績效排名前面的主管,而不是績效落後者,對我來說這是個訊號:優秀的員工不想被制度綁手綁腳。

此外,我們做員工分級評鑑很久了,我有自信即便沒有這制度,我們的主管依舊有能力區別優劣。

問:總結你們取消的判斷標準是:一、主管和員工都夠成熟,會主動追求卓越;二、企業晉陞主管大幅擴張期已過;三、嚴格的篩選培育員工,也確保能維持微軟的績效文化。只是,你們對主管成熟度的判斷,是這制度必須承擔的風險吧?

答:這是一個大挑戰,我想我們已經準備好,八月我們將首次以新制度決定員工分紅,明年此時,就會知道我們是否做了正確決定。

強迫分配對於人力素質提升的邊際效用前2年最高,改善率為16%,但到了第6年效用遞減,改善率僅剩下1%

【延伸閱讀】台灣名師觀點 強制排名制度,須搭配配套措施

1980年代有一波「No rating(不分等級)」的實驗,但到了分紅時,還是得要分等級論功行賞,做得不好,反到變成「黑箱作業」。企業是否要實施「強制分配」和「強制分等」,還是要回歸到「考核」的初衷。假如不考核就可以達到把績效和潛能最大化的目的,那就不必「庸人自擾」。但那要有很成熟的企業文化、主管和員工,才能做到。

一般的組織畢竟跟這種理想狀態落差很大,如果員工尚未有自我管理能力、主管對績效的標準不一, 需要採取一些「強制」機制。這是把複雜問題簡單化,短期雖不完美但聊勝於無的標準,長期希望能養成新習慣、新能力。

「強制」必有副作用,台灣或中國企業最常見的副作用是過度競爭,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例如東方的溫情主義讓主管不想得罪人,因此讓新人當炮灰,或輪流讓員工當墊底者,有的主管太執著於淘汰最後10%的人,則會懲罰了好部門裡的優秀員工,反而獎賞到平庸部門的才能平平者,造成「A」不一定是真A ,「C」也不一定是真C 。

為了不讓手段變成目的,首先,企業要努力溝通,讓大家清楚「強制」的必要性及目的,還該有配套措施:員工上訴管道、懲罰惡意操作的主管、獎賞有效執行的主管。而且讓大家知道,未來若不強制就能達到目的,必將取消。

同樣, 微軟也為了取消「強制」建立了配套措施,例如強化了「Connect」的反饋機制,增加員工與主管及時的非正式面談等。記得,別為了強制而強制!(文●李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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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停留佔資源 強制火化吃官司 殯儀館裡的「常住戶」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2190

一具屍體,在殯儀館裡停留了14年,耗費55萬元,燒壞3個冰櫃。這種現象並非個案,「保存最久的已近二三十年」。

由於強制火化法定措施的缺失,實踐中常有家屬以拒絕火化遺體為談判賠償問題施壓,雖情有可原但構成對屍體處置權的濫用。

因一場血案被殺的楊金鳳,在河南省新鄉市殯儀館裡躺了14年,成為該館頭號難題。

這五千餘天裡,楊金鳳的遺體每天耗去大約24度電,保管費用已累計達55萬元,先後燒壞了3個冰櫃。

除了楊金鳳外,目前新鄉殯儀館無法處理的「常住戶」還有十多具。嚴重的時候,由於各種問題而無法處理的遺體就約佔全館可用冰棺的四成。

全國多地殯儀館也面臨同樣處置難題:如果繼續存放將造成資源侵佔,如果按程序強制火化則還會吃官司。

接來的麻煩

一張發黃的接屍卡至今仍保存完好。

2014年7月6日,南方週末記者在新鄉殯儀館的這張接屍卡上看到,接屍時間為2000年5月26日,遺體姓名為楊金鳳,接屍地址為「二監獄門口有人等」,聯繫單位為「二監獄」,簽字人為監獄的職工衛愛民。

楊金鳳是河南省新鄉市牧野區平原鄉八里營村的農民。和丈夫孔凡景結婚沒幾年,孔就因為盜竊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出獄後沒多久,孔凡景又因強姦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羈押在位於新鄉的河南省第二監獄。其間,楊金鳳一個人含辛茹苦地撫養著孔亮姐弟倆。

2000年2月,楊金鳳到監獄探監時,聽管教幹部說孔凡景有越獄未遂的行為,她深感失望,向孔凡景提出了離婚,並向新鄉市郊區法院(現為新鄉市牧野區法院)遞交了離婚起訴書。

然而,臨死楊金鳳都未能如願把婚離成。2000年5月26日上午9時許,新鄉市郊區法院王村法庭在省第二監獄二號接見室內設置臨時法庭,審理兩人的離婚案件。10時許,臨時法庭正在進行法庭事實調查時,孔凡景猛然撲向楊金鳳,當孔凡景拔出事先準備好的刀子時,審判長和書記員呼喊著逃離了法庭。

楊金鳳當場死亡,孔自殺未遂,後來因殺人罪被執行槍決。

楊金鳳被殺害的當天下午2時許,河南省第二監獄的工作人員衛愛民便通知新鄉殯儀館將楊的屍體運到了殯儀館。

最終,臨時法庭的審判長和監獄內的管教人員都因玩忽職守而被處罰。但是楊金鳳一家並未得到任何賠償。因此,楊金鳳的親屬們至今未到殯儀館處理楊金鳳的屍體。

「沒賠償,怎麼火化?火化了,我們連證據都沒有了!」楊金鳳的家屬說,經過十多年的奔波,原郊區法院和二監獄仍未達成賠償協議。新鄉市政法委的多次協調也以失敗告終。

南方週末記者調查發現,全國多地殯儀館似乎都陷入到了這個困境中無法擺脫。程新明是中國殯葬協會直屬刊物《中國殯葬新聞週刊》的主編,多年的採訪報導經歷,讓他對該行業也頗有研究。

程新明在電話中告訴南方週末記者:「長期存放遺體的這個問題很普遍,省會城市的殯儀館最嚴重,保存最久的已近二三十年。」

山東濟南市殯儀館中無人認領的屍體已經佔用了很多冰箱資源。該殯儀館的工作人員說,這些無人認領的屍體多數是未能偵破的案件,其餘為無名屍。濟南市殯儀館也多次向上級公安部門反映,「但就是一直解決不了」。

河南鄭州殯儀館目前保存了七八十具無人認領的屍體,最長的保存時間已有近二十年。鄭州市殯儀館工作人員向南方週末記者抱怨:「這些年一些刑事案件未能及時偵破,這些屍體就一直保存在殯儀館,每天都產生很大費用,都讓殯儀館來埋單。」

殯儀館屢屢敗訴

無奈之下,新鄉殯儀館將河南省第二監獄告至法院。

新鄉市殯儀館的館長王忠洲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當時是河南省第二監獄通知殯儀館去拉死者的遺體,監獄的工作人員還在接屍卡上籤字了,因此河南省第二監獄對此負責。

2012年3月28日,新鄉市衛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監獄不屬於喪事承辦人的範圍,殯儀館應按照相關規定處理楊金鳳的遺體。法院判決監獄酌情承擔5萬元的屍體存放費。

新鄉市中級法院也駁回了殯儀館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儘管監獄職工衛愛民在殯儀館的接屍卡上籤字,但其主觀上並沒有與殯儀館簽訂保管合同的真實意願,且接屍卡中也沒有關於對屍體進行保存的相關約定,故監獄和殯儀館構成的保管合同法律關係主張不能成立。

最終,河南省高院也駁回了新鄉殯儀館的再審申請。調解和法律的兩種手段都失效後,王忠洲說,「如何處理楊金鳳的屍體走入了死胡同。」

殯儀館告家屬的,也往往以失敗而告終。

2006年7月22日,嘉興人費惠英死於一場交通事故。第二天,嘉興市公安局秀洲區分局交警大隊將其送到了嘉興火化殯儀館冷藏保管。此後,遺體再無人過問。肇事者因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費惠英的三位直系親屬因此獲賠十七萬餘元人民幣。刑事案件迅速結案,當事人的屍體卻久久仍未火化。

三年後,嘉興火化殯儀館向嘉興市秀洲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費惠英三位親屬支付三年的遺體冷藏費共計九萬餘元。

不過,法院判殯儀館敗訴。理由是,死者遺體是由交警部門送往殯儀館,無證據顯示死者親屬有將遺體交由殯儀館保管的意思,即雙方沒有合意行為,所以死者三位親屬與殯儀館並不構成合同關係,所以對於死者遺體保管產生的費用,三位親屬並無合同上的義務。

即使殯儀館與家屬有約定的,也不一定能解決問題。

2006年6月12日,福州人王國柱被害死亡。一個星期後,當地派出所通知殯儀館可以火化遺體。之後,王國柱的家屬曾多次到殯儀館續約,最後一次停屍合約約定時間為2007年5月16日。雙方約定,如果超出規定時間未辦續停屍體手續者則視為同意由火化場將其屍體火化。2007年6月25日殯儀館將王國柱遺體火化,隨即被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決福州殯儀館賠償家屬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誰有權處理

目前現行的適用處理遺體的法律、法規,最主要的是2013年修訂的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但涉及遺體處理的條文依然沿用1997年時的提法:「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南方週末記者注意到,各地以政府文件形式陸續出台了相關的規定。

按照《河南省殯葬管理辦法》,非正常死亡者的遺體火化,憑死亡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還規定,運至殯儀館的遺體應在七日內火化。「喪事承辦人逾期未辦理的,殯儀館報主管民政部門批准,並報公安機關備案後,可以火化遺體。」

有的地方專門為無人認領屍體的處理出台文件。比如2004年11月起廣州市政府開始實施《無人認領屍體處理辦法》,規定無人認領屍體由民政部門在本單位公眾服務網和殯儀館公告欄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60天內仍無人認領的,殯儀館可以對屍體進行處理。

由於公安機關未出具楊金鳳的死亡證明或者遺體處理通知單,新鄉殯儀館無法將其火化。

「近幾年來,新鄉殯儀館就接到了多起家屬的訴訟。因此,即便有規定我們也不敢輕易將沒有人處理的遺體火化。」新鄉殯儀館的副主任梁紅星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殯儀館面臨的現實困境是,即便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程序將遺體強制火化,仍可能引發死者家屬的訴訟,處置不當甚至還會引起家屬長期上訪。

受訪的學者認為,政府規範性文件的約束力並不高,且對喪事承辦人的權責沒有做出明確規定,致使無人認領屍體問題無法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教授認為,接屍卡是一個書面合同,可以用合同法來約束雙方關係。楊立新說,是誰將遺體送到殯儀館的,殯儀館就和誰形成合同關係。針對非正常死亡的情況,屍體若由公安部門等第三方移交給殯儀館,簽字有轉交手續,就相當於第三方和殯儀館產生了保管合同關係。

北京大學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尹田教授則認為,一般而言,屍體的處置權歸家屬。尹田說,對死者遺體的處置,是死者近親屬的權利也是對社會應盡的義務,當屍體無繼續保存必要時,死者親屬應及時予以火化。實踐中常有家屬以拒絕火化遺體為談判賠償問題施壓,雖情有可原但構成對屍體處置權的濫用。「對此,應當設置強制火化的法定措施。」

2013年,在四川省兩會上,有人大代表專門提出《關於對非正常死亡屍體處理予以地方立法的建議》,呼籲四川制定針對非正常死亡屍體的火化規定,對無理拒絕火化的非正常死亡屍體,予以強制火化。但未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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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將強制啟動分層機制 銀行間債市遊戲規則全面改寫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99107

中國銀行間債市即將啟動全新的交易規則。據財新《新世紀周刊》報道,央行將強制啟動債市分層機制——希望仿照國際成熟債市的經驗,以做市為核心,打造一個分層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包括做市商分層和投資者分層,即小的投資者直接和做市商(Market Maker)交易,做市商再與經紀商(Broker)交易;同時通過限制交易方式、縮小交易對手方範圍等,最大程度地降低利益輸送空間。其提到,做市商和投資者分層機制創新堪稱去年債市風暴中一系列債市規則重整中最根本、最動筋骨的重頭戲。繼去年4月的債市風暴後,央行全面梳理了銀行間債市的多個環節,從丙類戶資格、債券發行、異常交易監測、信息披露、網上交易、DVP結算制度,一直到從業人員資格等,幾乎等於全面再造債市交易規則。“這次做市商分層機制的核心作用有兩個:一是提高流動性,完善定價機制;二是解決之前銀行間債市一對一詢價的道德風險。這是此前銀行間債市最大的兩個問題。”報道引述一位國開行人士說。報道原文請點擊這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6215

拿什麽拯救盧布?俄考慮強制企業賣出外匯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1959

周五,彭博報道,俄議員提議強制企業賣出外匯,稱俄企應在銀行帳戶收到外匯的七個工作日內,賣出最多達50%外匯收入。俄議員出此“狠招”,旨在拯救盧布。周四俄央行加息後盧布不漲反跌,周五布油再跌3%令盧布雪上加霜,今年盧布已暴跌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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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彭博新聞社報道,五名國會議員遞交了一份議案草案,其中要求俄羅斯企業在銀行帳戶收到外匯收入的七個工作日之內,賣出最多達50%的外匯收入。俄羅斯央行有權下調議案中提出的50%上限。

此前,俄羅斯敦促以出口為主的公司,如俄國企OAO Rosneft公司將盡可能多的外匯收入換成盧布,以緩解盧布壓力。前幾日,俄財政部提議,政府應派代表商討賣出外匯方面的政策。

不過,上月俄總統普京在APEC峰會上曾表示,俄羅斯不計劃限制資本流動性。俄央行新聞處對此議案回應稱,強制要求企業賣出外匯違反了行政限制。

昨日,俄羅斯央行宣布加息100個基點,將基準利率從9.5%提高至10.5%,這符合市場預期。然而,盧布不僅未漲,反而暴跌,並創下歷史新低。

今年以來,由於西方制裁俄羅斯、油價暴跌至五年多新低,俄羅斯作為石油出口大國經濟嚴重受損,俄羅斯經濟2009年來首次陷入衰退。今年盧布兌美元暴跌43%,頻頻刷新歷史新低。在彭博追蹤的170多國貨幣中,盧布是排在烏克蘭貨幣格里夫納之後,表現第二糟的貨幣。

周五,美元兌盧布飆升到57.986的歷史新高,但兩分鐘內迅速回落到55.94,不過後又上漲到57.33。市場人士稱,這看起來像是俄央行在幹預市場,但這最終難敵油價下跌帶來的貶值趨勢。周五,布油再度暴跌3%,目前美元兌盧布57.5430,盧布當日下跌2%。

2006年,俄羅斯央行取消了外匯管制,允許盧布完全自由兌換,也放寬了對投資者限制。在那之前,監管當局要求企業在轉移資金時用專用帳戶和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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