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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修公司法 香港自閹經濟

2013-01-17  NM  
 

 

上週四,美國傳統基金會公布,香港連續第十九年獲得最自由經濟體的桂冠。同時,這個以自由經濟蜚聲國際的金融中心,爆出政府正修訂公司條例,要限制公眾查閱董事資料。新例若通過,酒樓食肆突然執笠,無辜被炒的打工仔,追討欠薪無門,更無從得知,原來前老闆左手執笠、右手開新鋪。記者亦無法再靠查冊踢爆官員利益衝突,好像發展局長陳茂波夫婦經營劏房、行會成員林奮強涉嫌偷步賣樓等事件,此後便輕易瞞天過海。銀行前線員工對政府封鎖重要公司記錄,更是憤怒,事關接受信貸和物業按揭前,往往要靠查冊證明客人身家清白。二○一一年銀行上報的懷疑洗黑錢個案多達一萬七千多份,今後要堵截污糟錢就難上加難。美國傳統基金會的兩名經濟研究員接受本刊專訪,表示擔心新例是政府透明度下降先兆。他們又進一步警告,大陸共產黨扼緊香港資訊,並利用特區洗黑錢,是重大危機:「如果香港政府做不好,兩年後很大機會失去自由經濟一哥的位置。」

上週二,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公司條例,傳媒才知道,在去年七月已獲立法會通過的公司條例中,包括了一則附例,隱藏了魔鬼細節——以後董事的身份證完整號碼,禁止讓公眾查閱,而公司董事可只申報通訊地址,無須像現時般登記住址。一時間,附例被記者協會、勞工團體等多個界別炮轟。其實早在○九年的公眾諮詢中,銀行公會、大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等專業團體,皆反對限查董事資料。當時銀行公會更表明,有關修訂或會影響銀行監察洗黑錢活動。但上週,銀行公會開始轉口風,銀行公會主席洪丕正說新條例對銀行反洗黑錢,「唔係好大影響」。銀行大班雖然口硬撐政府,但一眾前線銀行職員卻不吐不快。滙豐銀行客戶經理Maisy(化名)向本刊大吐苦水:「我哋日日都做公司查冊,要監察洗黑錢,但而家公會將個波踢去前線員工度!」

難防洗黑錢

各間銀行皆會向員工發出監察洗黑錢的指引,有些銀行更會定期向金管局更新一張特別名單( caution list),Maisy解釋:「九一一之後,我哋要留意恐怖分子。另外名人、政客、賭業人士,都會特別留意佢哋會唔會透過開戶口或者物業買賣等洗黑錢!見到崩牙駒、梁振英個名,都會小心啲啦!」銀行金融界這due diligence(盡職調查),主要透過查冊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的記錄,核對客戶提供的身份證、住址、公司等資料有否作假。「有次有個客來開新戶口想借錢,我查番佢間公司有乜股東,先知原來佢係何鴻燊個親戚!咁銀行就唔可以借錢俾佢啦!」即使看似無關重要的董事住址,原來有時亦可以查出客戶的「蠱惑招」,Maisy舉例:「有個客佢講到自己好有錢,不停幫其他客開LC,即係銀行信用票,等嗰啲公司可以同其他銀行借錢,後來我一查,發現原來佢住居屋!梗係唔批啦!」根據香港法例,銀行如發現有任何可疑交易,銀行必須向由海關及警方組成的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現時公司註冊處的本地公司數目,多達一百萬間,每月平均有超過一萬二千五百間新公司成立,而銀行業界二○一一年上報的可疑交易個案,竟多達一萬七千一百九十四份。

阻礙貿易營商

銀行監察洗黑錢不周更會惹上官非。去年七月,美國參議院調查委員會,狠批滙控阻止洗黑錢不力,讓恐怖分子、毒販等有機可乘。而滙豐在香港的分行,更是其中一個黑錢的中轉站。滙豐最終遭美國司法部檢控,罰款一百五十億港元。渣打同樣被美國當局祭旗,指替牽涉洗黑錢活動的伊朗客戶隱瞞身份,最終要賠五十二億港元和解。「我哋就好似踢波嘅守門員,幫緊金融體系守住個門口!而家身份證又睇唔晒,又無咗住址,如果個客用假文件,要查證就難咗好多!」Maisy最後感嘆:「唔開戶口就怕被人投訴,開就怕被人告!」香港中小企業聯合會早前明言,擔心新例令中小企無法查證新客戶底細,以防他們是負債或空殼公司。身兼該會永遠榮譽顧問,人稱玩具大王的蔡志明,直言新例對生意「肯定有影響」:「我哋而家多數接外國客。外國客想同香港廠家做生意,佢一定會同銀行或者自己去攞資料,睇吓你到底點,查啱咗先同你做生意,而家無得查唔知佢點同你做,可能會做少咗啲生意囉!」政府去年諮詢時,得商界大力支持新例,擔心公開董事資料會揭露私隱,蔡志明卻笑言:「我唔怕俾人睇,因為都睇開o架喇,做生意都無乜秘密嘅,你俾人查有時方便好多!」又補充:「如果第二個國家都可以查,你唔可以查,人哋咪覺得麻煩啲囉!」

新例董事資料俾邊個睇?

走回頭路

上週四,美國傳統基金會與《華爾街日報》發布的二○一三年經濟自由度指數,香港連續十九年成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當時基金會已指受到貪污問題影響,香港法治評分於全球首五個最自由經濟體中「包尾」。本刊聯絡專門負責研究經濟自由及增長,並每年負責帶領其他專家一同發表經濟自由度指數的James Roberts,他直言有關查閱董事個人資料的新例,對香港的經濟自由度指數或會有影響,會長期密切監察:「長遠來說,任何政府透明度下降的先兆都好重要,香港最大的優勢就係法治,有好清晰的遊戲規則,對房地產權有很大保障,同埋用法治對付貪腐,所以這或許會顯示了政府開始背向強而有力的法治保障,長遠對香港有負面影響。」香港走回頭路,把有利營商的公司資料封鎖,形同與大陸的禁閉環境接軌。現時內地的查冊系統,禁公眾查董事的身份及資料,只有部分律師可透過關係,前往工商局翻閱檔案。《紐約時報》早前揭發了前總理溫家寶家族,透過同鄉及年邁母親名義,坐擁二十七億鉅富時,部分資料亦是要靠香港查冊。而本港記者近年亦不時靠公司查冊踢爆權貴的利益衝突,例如行會成員林奮強偷步賣樓、發展局長陳茂波夫婦疑經營劏房等,過程中要靠身份證號碼及住址核實身份。如今港府借此閹割新聞自由,令記者對貪官污吏的監察能力大大削弱。James Roberts提醒,「新聞自由對於每一個國家都好重要,美國有一個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每一年都會發表民主指數,任何打壓新聞自由的行為都會反映在內,而我哋個指數同佢哋其實關係密切,所以對長期經濟自由來說,這肯定是有負面影響的。」

便利貪污申延

而另一位專門研究中國問題的亞洲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Derek Scissors則諷刺:「我係專門研究中國問題,但係都係早幾日睇報紙先知道呢條條例!」他關心內地與香港發展關係緊密,共產黨或會利用香港洗黑錢:「我喺九十年代回歸時期住過香港,○一年我喺香港講過,香港金融市場的透明度同資訊披露會是一個持續的挑戰。如果共產黨想隱瞞高官嘅身家,而逼香港減少披露資訊,會係一個危機。」他又提醒,現時排經濟自由度指數第二及第三位的新加坡及澳洲,隨時後來居上:「如果大陸問題仍然存在,香港有兩個可能。第一係香港政府施政欠佳,有關指數兩年內會下滑。就算香港政府做得好好,如果內地將自己嘅貪污問題推向香港,內地太大,同香港太近,十年後,香港不可能在自由經濟下生存。」現時香港行之已久的公司條例,源自一九三二年。○六年政府開始重寫公司條例,由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負責,因為英國曾經有董事被激進分子恐嚇及滋擾,當地在○六年改公司法時,乾脆不再公開董事身份證及住址。港府於○九年就草案進行第一份擬稿諮詢時,亦有樣學樣,一併諮詢董事的個人資料應否公開。在公眾諮詢後,政府稱五十三份意見書中,有四十三份支持遮蓋身份證號碼部分數字,包括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等。當時勞工團體如職工盟、工聯會及街工,因擔心新例實行後,無法助打工仔追討僱主欠薪,縱容無良僱主,齊聲反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質疑:「究竟政府點樣決定邊啲意見聽邊啲唔聽?係唔係以量取勝?如果係我聽日叫晒所有會員寫信!」

議員走漏眼

法例在去年七月交上立法會,正值本港立法會史上最長的一次拉布戰,於是市民記得人民力量的黃毓民、陳偉業、社民連長毛個個在會上雄辯滔滔,市民記得王國興為反拉布寫大字抗議,卻沒留意當日審議的,正是新公司條例。當時泛民除黃毓民、陳偉業、長毛外,全部投下贊成票。而早應在立法會公司條例草案委員會做最前把關的泛民議員,包括何俊仁、涂謹申、余若薇、湯家驊,佔當時委員會人數四分一。他們在立法會大會上最終亦投下贊成票,通過公司條例。身為大律師的湯家驊,老貓燒鬚讓政府輕易修法,他一見記者即為自己開脫:「當時我同時處理緊競爭法,真係好忙,嗰時我同余若薇輪住開會。」他說當時建制派支持修例,差唔多所有商界都贊同,其間有人提過傳媒公眾知情權問題:「但係嗰時你哋傳媒都無出聲啦。」又說:「公司註冊唔係為傳媒而設,當時覺得法律唔可以一次過保障名人同普通人,要平衡私隱。又考慮到提出修訂的話,分組點票都一定過唔到啦。」最後向記者無奈一笑:「大家都睇漏眼。」而何俊仁則解釋:「當時我哋反對過,但成個社會都無興趣!有開記者會想講成條公司條例,你記住連記者都無興趣,都無人嚟!」他指當時商界議員包括梁君彥、黃定光等,對新例大力支持:「嗰時同佢哋嗌交,梁君彥話你哋班律師只係方便自己做嘢,我話你咁針對我職業,我可唔可以話你哋生意佬想避債、逃避責任?」現時雖然新公司條例已通過,但因為包括董事個人資料等附屬法例,仍須在今年分批提交立法會審議。最後一線生機是,泛民正連同工聯會,希望可以在分組點票中推倒附例,令新公司條例無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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