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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匯能源風險幾何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1-30/100467237.html

  過去兩三年間,弱市中的大牛股廣匯能源(600256.SH),財務現狀與行業風險開始備受爭議。

  11月28日,廣匯能源董秘倪娟來京與機構投資者、分析師面談,詳細介紹廣匯能源的發展現狀,為投資者釋疑。

  自從經過與控股股東廣彙集團的資產重組,變身為能源企業後,這家位於新疆、民營背景的上市公司,股價一飛衝天,且相當堅挺。11月的近10日內,大盤兩次跌破2000點,廣匯能源的股價逆市維持在14元以上的高位。與其他能源企業如冀中能源(000937.SZ)、中國神華(601088.SH)等10倍左右的市盈率不同,廣匯能源的市盈率直進仍維持在40倍以上。市場人士無不以發掘到廣匯能源這樣的黑馬公司作為成功的象徵。

  廣彙集團對廣匯能源傾囊相向的是液化天然氣(下稱LNG)、煤化工、煤炭等能源業務。但能源項目的資金需求巨大,投資週期長,在等待產能釋放的期間,還需要承擔能源產品價格下降或其他週期性因素影響,多個項目齊頭並進,更考驗著廣匯自身的管理能力。

  與巨大的資本性支出幾乎同步的是,廣彙集團大量質押上市公司股權向銀行貸款,比例高達70%。一些市場人士認為,這是廣匯能源目前在會計處理上頗為激進的內在動力:保持賬面好看,以維持現行高股價,降低資金鏈的壓力。

  針對市場對廣匯能源半年報財務問題的種種質疑,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曾於8月20日發出責改通知。「證監會已經盯上廣匯能源了,等著看它2012年的年報吧。」投資人說。

  「廣匯能源實際控制人和機構投資者充分溝通,目的就是為了穩定股價。」一位投資公司高層人士表示。最近一年多,包括公募、私募基金在內的多位機構投資者代表到訪廣匯能源,市場人士的看法越發分歧:雖都看好其進入能源行業的中長期前景,但對相應的風險如何估量,卻莫衷一是,甚至諱莫如深。

  近日來,廣匯能源一直居於券商融資餘額的前五位。雖然融資意味著做多,但「有賣才有買,這說明對廣匯能源,現在市場分歧很大。」上善若水投資公司合夥人兼投資總監侯安揚說。

報表粉飾爭議

  在持續兩年多的看好之後,2011年底,市場開始出現質疑的聲音。

  廣匯能源上市之初是一家從事花崗岩石材加工業務的公司,2007年開始轉型,先後剝離了非能源業務,廣彙集團從2009年起向上市公司置入LNG、石油開發等資產。2012年三季報,廣匯能源單季度實現了1.31億元的淨利潤,同比下降35.78%。2012年前三季度其主營業務利潤率只有19%左右。

  利潤還來自營業外收入如轉讓資產。9月,廣匯能源以12億元轉讓其全資子公司瓜州廣匯能源物流公司持有的伊吾廣匯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伊吾能源)9%的股權,預計貢獻淨利9.89億元。截至2012年上半年,伊吾能源淨資產僅為2億元。伊吾能源由廣彙集團在2011年6月出資成立,主要從事煤炭的開採加工及銷售,至今尚未開展業務,2011年無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及投資收益,但淨利潤為104.70萬元。

   利潤亦來自投資收益如委託理財,上半年有59筆,累計委託資金57.88億元,實現收益914.36萬元,另有一筆利率21.6%、數額為1.5億元的委託貸款。

  維持賬面好看的另一個辦法是將利息、費用等資本化,不計入當期。

  廣匯能源的哈密煤化工項目竣工近一年,2012年9月生產出甲醇並銷往湖北,11月下旬也已有穩定的LNG產品產出,但至今仍未納入固定資產。

  一位投資能源化工產業的人士提出,「如果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估計每年會減少約1億元利潤。另外每年會有約3億元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為在建工程,計入財務費用,減少當期利潤。」

  會計專家、無憂會計網創始人馬靖昊認為,如果在建工程中的生產線都製造出產品或辦公樓都已經入住了,居然還未轉為固定資產,任何沒辦理竣工決算的託辭都是狡辯。

  倪娟向財新記者表示,將在12月的董事會確認該項目是否達到驗收狀態及轉固的標準,一旦確認,就會進行轉固並計提折舊每年約4.03億元,隨後正常實現銷售和計入利潤。

  廣匯能源還有巨額的長期待攤費用,且增長幅度大,其中90%以上為剝離成本。2011年三季度末,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的剝離成本僅為幾千萬元,隨後一路飆升,2012年初為4.76億元,6月底漲至8.71億元,到三季度長期待攤費用已達10.55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和同行業煤炭業上市企業相比,廣匯能源長期待攤費用佔總資產的比重明顯高於全行業平均水平,為4.97%,而大多數企業則不足1%。

  廣彙集團、廣匯能源審計師大華會計事務所會計師郭春俊告訴財新記者,按照會計準則,露天煤炭開採的剝離成本可以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這塊我們和當地的稅務部門也溝通過,稅務方面也比較認可。」倪娟亦回覆,露天礦的剝離費用一般先在待攤費用過渡,待採掘煤達到設計量時再按設計的采剝比分攤進入採礦成本。

  對廣匯能源財務粉飾的爭議,到三季報出爐後再被熱議,雪球網上有關帖子引發多空雙方激烈的爭議。

  一位關注廣匯能源的機構投資方研究人士認為,費用等資本化率如此之高在國內確實罕見,但是國外能源行業不少企業有更高的資本化率,「關鍵是看未來的利潤能否補足這塊被資本化了的利息或者費用」。

 

大股東財技騰挪

  扮靚報表的目的也許比較複雜,但可以輕易觀察到的一個動機是,廣彙集團質押了所持廣匯能源的大部分股權,股價保持穩定很重要。

  截至2012年11月1日,廣彙集團所持廣匯能源股份15.04億股,質押比例達到近70%,按照當日股價計,市值達162.49億元,以此估計,股權質押貸款額至少在50億元。

  廣匯能源的股價在2010年探高至49元/股後回調,近一年以來整體呈現上行走勢,2012年初從20元左右上漲至5月底的27元左右,隨著每10股轉增8股的實施,股價壓縮至15元附近,但表現仍遠好於大盤。

  倪娟稱,股權質押情況符合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正常資金周轉需求,2011年以來已完成的解押達11筆,不存在任何資金風險。

  「如此高比例的質押股權,說明大股東想要拚命融資。」上善若水投資管理公司合夥人兼研究總監岳大攀指出。

  為了發展能源業務,尤其是在2009年拓展了上下游產業線之後,廣匯能源債務負擔呈直線上升之勢,雖然資產負債率未達到警戒線,但負債規模由2009年年初的24.26億元,到2009年末至48.31億元,再到2012年三季度,負債已達到126.89億元。

  「集團的負債情況更引人關注。」岳大攀分析。廣彙集團資產負債率由2008年的56.67%上升到2009年的63.63%,此後三年一直在67%左右,似乎不高。但負債規模則每年以近50%的速度增長,2009年廣彙集團負債197.40億元,至2012年上半年,已達546.80億元。其中銀行貸款是最主要的融資渠道,長期、短期借款在2011年底為200億元左右。

  「我們到境外取得能源上游資源再銷往國內,受到國家政策的支持。只要一說有項目,銀行全都搶著給我們貸款。」倪娟告訴財新記者。前期國開行給予廣匯能源6.79億美元的授信額度,期限13年,寬限期66個月,利率僅3%。

  烏魯木齊市工商銀行當地支行的一位信貸人士告訴財新記者,能源企業的融資除了可以走商品融資的渠道,亦可以用拿到批覆之後的項目來融資,「這算是對能源行業的一種支持」。

  截至目前,廣彙集團及其子公司已發行未兌付的債券累計89億元,其中過半兌付日期在2016年、2017年。今年8月,廣匯能源計劃再發行不超過20億元的短期融資券。

  此外,廣匯能源在2011年5月非公開發行募集21.4億元,為上市十年首次定向增發,「主要原因是實際控制人孫廣信不願意攤薄其股權。」廣匯能源的一位高層人士說,「三年之內不會做股權融資。」孫廣信在廣彙集團持有74%的股份,廣彙集團持有廣匯能源43.10 %的股份。

  「廣彙集團少數股東權益和歸屬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相差不多,即集團控制人通過控股的形式控制了大約兩倍於自身的資產。」岳大攀指出。截至2012年上半年,廣彙集團重要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權益由年初餘額68.01億元增長為110.08億元。

  岳大攀分析,所有者權益的增長一般來自三方面,增發股票、收購子公司及利潤滾存。扣除每年滾存的利潤,可以看到廣彙集團通過增發、收購造成的所有者權益在2009年之前增長緩慢,而後則開始陡然上升,由約42億元急漲至92億元。

  「在股權槓桿的基礎上使用債務槓桿,就能實現用1元錢撬動六七元錢的效果。」岳大攀說。廣彙集團2012年6月股東掌控的淨資產是153億元,通過控股其他公司併入121億元,由此本金為274億元,負債547億元,總資產就達到了821億元,這有效地降低了表面的資產負債率。

  從其發債的公開財務數據看,廣彙集團債務規模大幅增長,但利潤的增長尚未能同步。其利息保障倍數從2009年開始逐年下降,至2011年,該指標分別為10.37倍、7.39倍、4.98倍。

  根據2012年廣彙集團半年報,經營活動淨現金流量淨額為-7.75億元,而2009年到2011年均在20億元以上。現金淨增加額亦從2012年轉為負值,為-12.15億元。從2011年末開始,廣匯能源的應收賬款增長較快,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增加,存貨亦增加很多。從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與流動負債的比率來看,2009年到2012年三季度呈下降趨勢,從0.35下降至0.14,顯示其短期現金流覆蓋不足。

  「高槓桿是把雙刃劍。使用如此高的槓桿來募集資金,假如資金投入的業務好,那就會大賺,相反就麻煩了。」上述從事煤炭化工行業投資的人士表示。

   「集團三大主營業務中,房地產和汽車服務業發展較為成熟,資金需求已經基本能自給自足,資本支出主要集中在能源業務上。」 銀河證券石化行業分析師王強指出。

 

狼進了獅子莊園

  重重疑慮之下,10月底,多家機構投資者赴新疆對廣匯能源進行了實地調研。深圳東方港灣投資管理公司董事總經理但斌在其微博上透露,通過與廣彙集團董事長孫廣信溝通,對淖毛湖礦區及煤化工工廠的調研和所見,打消了之前的疑慮。但當財新記者聯繫但斌時,他卻表示對廣匯能源不夠瞭解,還是要問行業專家。

  廣匯能源是民營企業中較為罕見的挺進能源領域的上市公司。2004年,廣彙集團建成鄯善LNG項目,投資15.75億元,主要用於購買中石油吐哈油田的天然氣。

  「和中石油合作七年,沒有一年實際產量超過3.5億方,始終不會讓你吃飽。」廣匯能源的一位高層人士表示,「七年間漲價11次,從0.21元/方原料氣漲到1元/方。」

  廣匯因此走向了尋找自有資源之路。2009年,廣匯能源以4052萬美元收購TBM公司49%股權,獲取其在哈薩克斯坦東部擁有的天然氣、原油等資源勘探許可證49%的權益,齋桑油氣田項目總投資6.8億美元,2012年11月廣匯能源稱對該項目追加逾6.89億美元的投資,預計年產5億立方米天然氣。廣匯能源為此修建了115公里跨國天然氣輸氣管道,目前該管道還剩位於兩國邊境軍事管制區的最後3公里未建成,廣匯能源公告稱已獲兩國官方批覆,將盡快完成管道的鋪設和對接。

  據知情人士介紹,齋桑項目還有100萬噸-110萬噸/年的稠油預期產能,「目前還沒有拿到原油進出口牌照,油暫時運不回來。」上述高層人士表示,但預計很快將有突破,石油這塊的產能釋放預計在2015年。

  在新增LNG項目和煤化工尚在投資期的階段,廣匯能源2011年新增煤炭銷售為主營業務。

  廣彙集團目前擁有新疆淖毛湖煤田東部的探礦權,集團承諾待完成前期的巨額的勘探等費用投入,直至能產生效益時再注入上市公司,「集團從未要過上市公司一分錢。」倪娟表示。

  2011年上半年廣匯能源實現煤炭銷售的淨利4321.08萬元。2011年實現煤炭銷售342萬噸。倪娟稱,預計2012年煤炭銷量在700萬-800萬噸,增長超一倍。但今年煤炭價格走低,7月,寧煤入甘又搶佔其市場份額,對廣匯能源的煤炭銷售略有衝擊。業內不少專家對2013年煤炭整體銷售價格依然持悲觀態度。

  「我們打算對地銷至礦區周圍蘭炭廠的煤炭漲價。9月後我們認識到淖毛湖的煤炭是國內罕有的油氣含量高的煤炭,現在賣1噸都覺得可惜。」 倪娟說。

   「我們預計明年煤炭市場會有一些恢復性增長。」另一位廣匯能源的高層人士預計到2013年年底,公司盈利狀況能有較大改觀。

  上海彤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是廣匯能源的機構投資者之一,其研究總監詹凌燕此前為申銀萬國煤炭行業分析師,她在其微博上表示,在2011年9月前往廣匯調研之前,她對廣匯能源將煤炭銷售至蘭州甚至更遠的成本等問題很擔憂,但經過調研,她認為甘肅是廣匯能源值得奮鬥的疆場。

  「能源歷來是大國企傳統領地,民企涉足,相當於狼進入了獅子莊園。」新疆東西部經濟研究院院長唐立久表示,廣彙集團這一戰略是正確的,即最大限度地先行獲取可觀煤炭和境外油氣資源儲量,但能否掌握和建立起多聯產模式的綜合能力,把已經獲取的資源穩定地轉換成產品、現金流和利潤,才是真本事。成功的關鍵在於與政府、央企關係處理,投資節奏把握,轉化模式選擇及內部管理。

機會下的風險

  機會雖不小,但眼下無論煤炭、煤化工產品還是LNG,效益都不盡如人意。

  廣匯能源累計投資近80億元的哈密煤化工項目,試生產階段長達一年,當前的生產負荷為50%以上,至今沒有實現收益。廣匯能源此前預測,該項目的年均銷售收入為32.22億元,年均利潤總額21.12億元。

  但現在不少業內人士指出,哈密煤化工項目的產品定位可能存在偏差,投入巨大,達產、達標期過長。

  「11月27日晚,此項目的最後一個產品LNG已經實現穩定生產,此後產能會很快提升,預計明年1月可開始貢獻利潤。」倪娟稱。

  煤科總院北京煤化工分院副院長陳亞飛認為,目前國內醇醚等煤化工產品產量過剩,利潤率薄。比如甲醇的銷售市場主要在東部地區,新疆地區儘管成本較低,但運輸成本高導致市場競爭力降低。因此廣匯能源能否實現此前的收入和利潤預期,還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倪娟稱,哈密煤化工在產出甲醇的同時會產出LNG產品及部分其他副產品。整個項目轉固後的折舊為4.03億元/年,合計所有生產成本和費用約12億元。但從產品銷售看,該項目生產LNG5億方/年及22萬噸的焦油之類的副產品銷售能沖抵所有的生產成本和費用,甲醇就算賣1元/噸都賺錢。廣匯能源的甲醇產品出廠價為1800-1850元/噸。

  隨著對淖毛湖煤炭含油量較高的品質的全新認識,哈密煤化工二期項目打算轉變方向,朝煤炭分質利用發展,對煤炭低溫分流提煉油,同時將分離的甲烷氣體製造成LNG,該項目預計將於明年年初啟動,投資大約80億-100億元。

  但有機構投資方研究人士認為,煤制油項目在國內外的運用並不普遍,雖然技術難度不大,也有一些較小規模的項目已運行成熟,廣匯能源擬形成1000萬噸規模的煤制油,對相關的先進設備和穩定可靠的技術有較高要求。

  受石油和煤炭價格下跌的影響,當前國內LNG市場從緊缺轉向過剩,LNG市場價格降至盈虧平衡點水平。中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天然氣分析師徐博指出,「廣匯能源作為LNG陸基銷售(即通過陸地運輸)第一大提供商的地位已經被崑崙能源所取代,因為中石油和中石化近兩年新推出的LNG項目很多,並且佔有很好的上游資源。新疆的運輸距離太長了,廣匯能源的LNG業務目前只能侷限在西北發展。」

  安迅思天然氣分析師黃慶則認為,廣匯能源現在有加氣站下游分銷體系,可以規避一部分市場資源過剩的風險。根據安迅思數據,全國LNG加氣站共385座,其中中石油最多,大約為100座,廣匯能源為80座,目前新疆境內絕大部分加氣站都是廣匯的。

  對於10月25日廣匯能源子公司廣匯石油參與國土資源部頁岩氣探礦權招標,廣匯能源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此舉是順應政策號召,目前投入僅限於一些研發成本,未來三年都不預期有突破。

  廣匯走的煤炭、LNG、天然氣、煤化工的多聯產轉換模式,對資金的需求總量以千億元計。據集團公司2011年審計報告,七個主要在建能源項目的預計總投資額將達到199.69億元,截至2011年底已經投資84.76億元(包括已投資完畢的哈密煤化工項目)。目前,廣匯在能源上游、物流配套、下游項目仍在同時推進大量項目,需要持續的資金支持,累計需耗費資金預計約251億元,其中紅淖三鐵路項目,在未來兩年需支出資本約104億元。

  在受到多重壓力和約束之下,廣匯能源的項目產出速度低於預期變成了現實,而亟待投入的資金缺口還有幾百億元。「除了鄯善、哈密以外,廣匯能源又在喀木斯特、吉木乃、哈薩克、啟東、寧夏、南疆等多處鋪開了多個戰場。對股票市場是題材多多,但項目都要平行推行,資金壓力很大。如果公司沒有很好的全面提升管理能力,搞不好可能閃了腰。」一位對廣匯能源長期觀察的企業研究者表示。

   「與其他企業不同,我們的增長是階梯式的,一個項目沒有達產時增長為0,但達產時增長會跳到100%。」倪娟舉例稱,2014年下半年,紅淖三鐵路運行半年時間,鐵路運力帶來的運費增長將是爆髮式的。

  「我本人持觀望態度。」一位曾在華夏基金供職的投資者說。華夏基金是最早投資廣匯能源的機構投資者。

  「企業生生死死,不是投資人可以斷言的。我只能說,從現在的公開資料和數據判斷,廣匯能源現在的估值對風險估計不足,太貴了。」一位能源行業的海外投資人如此認為。■

  本刊記者楊璐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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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神華包頭煤制烯烴項目看廣匯煤化工的真實盈利水平 天地俠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afa4bb01014din.html
昨晚,中國神華公司公告,中國神華只收購包頭煤制烯烴項目。這明顯是上市公司給集團實驗項目買單。

經初步測算,擬收購資產對應的於 2012 年 6月 30 日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佔本集團2012年6月30日合併財務報表下歸屬於本公司股東權益(2313.64億元)的比率低於6%,擬收購資產對應的 2012 年上半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佔本集團 2012年上半年合併財務報表下歸屬於本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51.81億元)的比率低於 3%。

也就是說,截止2012年6月30日,包頭煤制烯烴項目,淨資產低於138億元(實際應該接近該數目),淨利潤低於7.5億元。整個項目的淨資產收益率,不及神華正常業務的一半。包頭煤制烯烴項目的真實盈利水平,是非常受質疑的。

這就是中國上市企業和控股集團兩體制的弊端。

神華包頭煤制烯烴項目,淨資產遠遠高於廣匯的哈密煤化工,負債率也遠遠低過廣匯的哈密煤化工,但是,就這樣,今年上半年神華包頭的淨利潤還不到7.5億元。如果按照全負債經營,計算資本利息的話,那神華包頭的煤制烯烴項目,應該是不掙錢的買賣。

神華包頭煤化工如此,全負債經營的廣匯哈密煤化工能將奈何?

廣彙集團的過人之處在於,去年就將上市公司600256的房地產業務,置換成了集團手中燒錢的煤化工新能源股權,未雨綢繆呀!

另外,12月21日,廣匯能源全天融資買進1.7237億元,融資餘額升值29.2649億元,遙居A股融資榜首。第二名包鋼稀土600111的融資餘額為22.6721億元。

廣匯能源的融券餘額僅僅0.2578億元。不要說,廣匯不漲,是因為市場做空,這只是賭徒們的一個美麗的藉口。

由於融資融券賬戶,本來就需要股票資產做抵押,綜合來看,這29億元的融資買進盤,總賬戶持倉應該在90億元水平,其中大部分底倉也應該是廣匯能源的股票,一共6億股!

2012年,中國上市公司和資本市場的最大賭局,無疑正在廣匯能源600256上演!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1695

轉載:《環球企業家》——廣匯賭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afa4bb01014d1i.html

千呼萬喚始出來。125日,廣匯能源(600256.SH)發佈公告稱,哈密「年產120萬噸甲醇/80萬噸二甲醚、5億方LNG(液化天然氣)」煤化工項目已全面投產,且已產出合格LNG產品。

不過,本刊記者調查獲悉,哈密煤化工項目不容樂觀,設備長期故障導致不能正常生產;核心技術人員流失嚴重,使得技術力量越來越薄弱,招來的畢業生還不能形成「戰鬥力」,快到青黃不接的地步。

「現在還是試車階段,問題還是很多,最主要的是人力資源跟設備問題,而且人員流失嚴重是煤化工面臨的最大問題。」一接近廣匯能源的權威人士表示。

歷時6年、投資額達到七十多億的煤化工項目,是廣匯能源被外界質疑最多的投資項目。實際上,廣匯能源近幾年在能源領域上中下游千億級別的巨額資本開支,鮮有項目確認收入。

2011年廣匯能源實現營收45.6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僅為5.4億元,而廣彙集團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金額也僅為24.7億,要支撐如此龐大的資本開支,作為民營企業的廣匯,如履薄冰。

不過,近幾個月內,一個個迎合投資者口味的利好消息接連推出。

全國首家實施員工持股計劃、邀請以私募大佬深圳東方港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但斌為首的60多位投資大腕入疆調研、控股股東廣彙集團及一致行動人在二級市場增持股份、獨立董事增持股份、頁岩氣投標、煤化工全面投產……廣匯能源的系列利好組合拳密集在最近三個月內打出。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上半年,廣彙集團質押了其持有的廣匯能源幾乎全部的股權,佔公司總股本的40.83%(廣彙集團持有廣匯能源43.94%股權),融資所得大部分投入到廣匯能源的項目;此外,廣彙集團持有的廣匯房地產公司75%的股權亦在去年發債時被質押,而發債所得16億資金中13億投入廣匯能源的煤化工項目。

房地產被廣彙集團稱為「錢袋子」、「米袋子」,在廣匯數次危機中,都提供了現金支持。由於長期的房地產調控,廣匯房地產收入在2011年大幅下滑,且在建項目眾多,後期投資規模較大,資金需求承壓。「錢袋子」囊中羞澀,廣匯騰挪空間已經非常有限。

截至2011年底,廣彙集團資產負債率上升到67.4%,負債總額為455.7億,較上年大幅增長56.04%。而針對市場對廣匯能源半年報財務問題的種種質疑,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曾於820日發出責改通知。

廣彙集團董事局主席孫廣信壓上了廣彙集團的大部分家當,希望在不斷擴張的能源版圖中博得豐厚回報,但緊張的財務狀況和巨大的行業風險,亦使得這一佈局顯得步步驚心。

 

煤化工泥潭掘金

煤化工已經成為廣匯能源的一塊招牌,但這類業務到目前為止並未產生收益,並成為廣匯能源的資本支出大戶。

哈密「年產120萬噸甲醇/80萬噸二甲醚、5億方LNG項目」煤化工項目,廣匯能源從2006年與廣彙集團共同籌備建設,並於2011128日竣工,今年上半年末該項目的在建工程餘額高達77.2億元,但該項目至今依舊列在在建工程裡面,未轉入固定資產。

此舉被認為是避免計提折舊,進而美化報表利潤。

對於質疑,廣匯能源發佈公告稱:哈密新能源項目應根據自身生產裝置及工藝特點,制定相應的綜合驗收標準,即整套裝置持續穩定生產達到一定時間,合格產品產量達到一定的設計能力以上,通過整體驗收後,基建項目方可正式轉為固定資產,工程進度與投資進展情況與是否轉固定資產並無直接關聯。

隨後,廣匯能源制定了基建轉固定資產標準、固定資產分類及使用年限。以廣匯能源於公佈的折舊年限表計算,該項目如果轉固,年均折舊費用接近4億元,加上歷年累積的近7億元資本化利息需要逐步攤銷,廣匯能源極有可能因為哈密項目轉固而使每季度減少約1億元的淨利潤,這對前三季度淨利只有8.5億元的廣匯能源而言,並非小數目。

125,廣匯能源發佈公告稱該項目已經全面投產,但對轉固一事,廣匯稱達到之前制定的轉固條件後才正式實施。

根據轉固條件之一的整套裝置持續穩定生產達到1個月以上計算,122日產出合格的LNG,該項目最早於明年1月份轉固。

廣匯能源不得不面對的另一個嚴酷現實是,產品將出,但銷路已成問題。

按照當初的規劃,甲醇是中間產品,最終外銷的將是二甲醚。目前,天茂集團、瀘天化、威遠生化、蘭花科創皆有二甲醚業務,盈利狀況不佳。

或許正是考慮到投入與產出不成正比,今年6月,另一家上市公司赤天化急於將已投產的二甲醚項目股權脫手。

面對行業整體低迷的境況,廣匯能源表示將甲醇也納入外銷範疇,不過,這是從一個產能過剩的行業殺到另一個產能過剩的行業。

「現在技術沒什麼大問題,關鍵是成本比較,任何新的煤化工,發展都有一個過程,沒有規模經濟效益上不來,事實上,神華等企業搞煤化工項目,都達不到規模化生產,再加上產業政策不明確,國家一些部門對煤制油等一直也是態度曖昧。」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吳忠瑚表示。

 

能源版圖構想

「現在能源這塊鋪的攤子比較大,資金非常緊。」一接近廣匯的券商人士表示,其實廣匯能源之前並不是一家能源企業。

廣匯能源以石材加工為主業於2000年在上交所掛牌交易,隨後主營業務不斷變更。2009年剝離石材業務,2011年整體剝離了房地產業務,在今年上半年又剝離了物流業務,同時將公司名稱由「新疆廣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由「廣匯股份」變更為「廣匯能源」。

「最開始我們是以石材加工為主導產業上市的,但石材加工產業的利潤太薄了,那時證監會也沒什麼關聯交易方面的要求,所以就把房地產銷售這塊放在上市公司裡,因為這塊收益比較好,而開發和物業一直在房產集團,但後來證監會對關聯交易越來越嚴格,這樣就把房地產銷售剝離出來。」一位已退休的廣彙集團高管說。

在廣匯能源母公司廣彙集團層面,除廣匯能源外,還有汽車服務、房地產兩大主業,「一開始什麼都做,餐飲、娛樂、房地產,到後面做石材加工,逐步轉向做能源、汽車銷售,最後定格成房地產、能源和汽車銷售三大板塊,目前已經由房地產轉型成以能源為龍頭,相比較而言,能源板塊的資金佔比更大一些。」前述已退休廣彙集團高管表示。

2012年被廣匯能源稱為轉型元年。在2012年半年報中,廣匯能源宣佈公司已轉型為以能源開發為主業的上市公司。

縱觀整個廣匯能源的產業佈局,廣匯搞煤化工,並花大力氣涉足煤炭、天然氣、石油等上游資源開發,甚至在外國搞油氣開發,目標是為了給自己的清潔能源業務提供戰略支持。

2002年,廣匯能源斥巨資進入液化天然氣領域,經過不斷的戰略轉型,由中國最大的陸基LNG清潔能源供應商向擁有「煤—煤化工—LNG」、「天然氣—LNG」兩條產業鏈的一體化清潔能源企業轉變。

但現實是,第一條產業鏈還沒展現出應有的效果,第二條產業鏈由於被中石油、中石化等國內能源巨頭擠壓而施展不開,不得不到國外尋找油氣資源。

「對於能源項目,國家都是配給國有企業的,不直接配給民營企業,只有等到有項目了,才會配一些資源,比如深加工等。」一業內人士如是表示。

2006年廣匯能源籌備煤化工項目之時,就計劃與已有的液化天然氣產業相結合,希望成為主業突出的清潔能源公司。

6年過去了,2012年上半年,LNG業務實現營業收入5.96億元,佔比達29.28%,實現營業利潤1.91億元。但據本刊記者查實,廣匯能源的主營業務LNG從來沒有達到全產能生產。2011年全年生產LNG3.4億立方米,而液化天然氣項目當初的設計產能為年產5億立方米LNG

「天然氣是國家壟斷的,液化天然氣業務國家不給氣就沒辦法,廣匯這塊其實做的不多,因為給他的原料比較少,一直不滿負荷。」新疆當地一能源領域權威人士透露。

而這一死穴逼迫著廣匯不得不另謀出路,走向鄰國哈薩克斯坦收購油氣資源。

2009年,廣匯通過控股孫公司Luxembourg控股合併收購荷蘭Rifkamp公司100%股權,以獲得其持有的哈薩克斯坦Tarbagatay MunayLLP公司49%權益,從而間接擁有哈薩克斯坦齋桑油氣區塊49%權益。

廣匯能源仍在建設當中的吉木乃LNG項目,屆時將直接利用來自齋桑的油氣資源。2012年半年報顯示,吉木乃LNG項目已累計投入6.7億,工程進度為99.1%

不過,齋桑油氣田目前仍處於勘探階段。

多家券商均表達了對該項目的擔憂,認為存在政治風險,這也是很多投資者關注的焦點。

但廣匯對該項目信心滿滿,1117日,廣匯能源發佈公告稱,投資金額由原計劃總投資金額6.8億美元調整至13.7億美元,新增投資6.9萬美元,較之前增加一倍。不過,廣匯能源並沒有將其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範圍,而是採用權益法核算長期投資,此舉則被認為是將虧損計入表外。

同時,富蘊的煤化工項目也在如火如荼進行中,一期工程設計為年產40億立方米LNG,遠期規劃則為120億立方米LNG,遠超過哈密一期5億立方米LNG2012年半年報顯示,富蘊煤炭綜合開發前期工程已經累計投入4.5億。

此外,為提高能源運輸效率,廣匯還自己修建公路、鐵路。截至今年上半年,淖柳公路項目已累計投入4.1億,工程進度為62.3%。紅淖三鐵路建設項目,目前正在進行前期工作,已經投入7996萬。鵬元評級出具的廣彙集團債券跟蹤評級報告顯示,紅淖三鐵路項目預計2012-2014年間需支出資本約104億元。

至此,廣匯所構想的能源版圖輪廓隱約可見,但支撐如此大投入的工程項目,作為一家2011年營收只有45.6億元的民營企業,需要怎樣的驚天財技?

 

緊張的頭寸

「我在廣匯的一二十年期間,外界對廣匯的非議就一直沒有停止過。」前述廣彙集團已退休高管表示,如果說有什麼困難,就是廣匯一直面臨資金壓力。

2011年年報顯示,廣匯能源2012年資金需求量為110億,資本支出有增無減。

2012年內到期的12.7億銀行借款,廣匯能源採取先還後貸、轉貸或續貸等方式繼續延長借款期限。

此外,還計劃通過銀行借款、票據融資、融資租賃、信託等方式融資67.3億元,還有通過非公開定向發行債券融資工具方式或向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融資不超過30億元人民幣。

2012年半年報顯示,廣匯能源在建的8個項目,除煤化工有通過資本市場增發融資外,其餘項目資金來源均為自籌或金融機構貸款。

2006年籌備時,廣匯能源便計劃於2007年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募集煤化工項目資金。但直到2011年才發行成功,最終通過非公開發行淨募集資金21億元,同時成功發行20億元公司債,解了煤化工項目投入的燃眉之急。

「很多次度過危機,都是因為孫廣信成功的資本運作。」前述退休高管表示。

孫廣信手下亦不乏金融專才,如廣匯能源前任董事長王力源在加入廣匯前,曾任伊犁州信託投資公總經理、新疆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助理等職。王已於去年離任,對於王的離任市場亦多有猜測,而現任董事長尚繼強和孫廣信一樣同為行伍出身。

不過,此次廣匯的騰挪空間已經非常有限。

在整個資本運作中,廣彙集團起著更為核心的作用。廣彙集團目前已經質押了其持有的廣匯能源幾乎全部的股權,佔公司總股本的40.83%,通過質押向中航信託、華寶信託、光大銀行、甘肅信託、陝西國際信託、華融國際信託、長安國際信託、重慶國際信託等獲取長短期借款。

2010年底,中信信託甚至成為廣彙集團的第二大股東,20111月,中信信託將其持有的9.08%的股份轉讓給了新疆創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而孫廣信持有的廣彙集團的股份從2010年底的72.1%下降到2011年底的69.6%

廣彙集團甚至在2011年發行16億元公司債,直接投入13億元至廣匯能源的煤化工項目。

在此次發債中,廣彙集團將其所持有的新疆廣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75%股權以及8100萬股廣匯能源股票作為質押資產。廣彙集團此次壓上了自己的重頭家當。

房地產業在廣匯內部被稱為「錢袋子」、「米袋子」,在廣匯20多年的發展中,每當廣匯遇到資金危機,房地產總能給予現金流支持。

不過,除了廣匯房地產75%的股權被質押外,「錢袋子」也開始囊中羞澀。

2011年,廣匯房地產業務實現收入44.9億,較上年減少33.40%,主要是因為受房產調控政策影響,新開盤小區和可供銷售樓盤項目較上年減少。同時,廣匯目前在建房地產項目較多,重點項目後續投資規模較大,尚需投入42.8億,資金需求承壓。

此外,廣匯的三大主業之首的汽車業務,從目前來看,多年的急速擴張已經令其自顧不暇。

中國債券信息網顯示,2012年廣匯汽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發行了兩期中期票據,總額為18億。廣匯汽車三季度財務報告顯示:流動負債從176.57億元增加到222.35億元,實現淨利潤11.08億元,但商譽卻從42.60億元增加到59.75億元,實現利潤還不及17.15億的商譽增加值,巨額商譽懸頂,未來盈利承壓。此前一度傳言廣匯汽車將於2013年上市,以解除資金飢渴。

截至2011年底,廣彙集團資產負債率上升到67.4%,近幾年負債總額大幅增長,且負債結構日益惡化。2011年負債總額為455.7億,較上年增長56.04%,其中流動負債為290.7億,佔負債總額比例達到63.8%;非流動負債為164.9億,較上年增長51.3%,主要是公司能源項目的建設貸款。

轉讓股權融資也成為廣匯的神來之筆,今年9月份,廣匯能源發佈公告稱,擬出售全資子公司瓜州廣匯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持有伊吾廣匯能源開發有限公司9%的股權,轉讓給新疆中能頤和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本次股權轉讓價格為12億。

值得一提的是,伊吾能源的淨資產僅為2億元。

此次交易中,廣彙集團亦向中能頤和轉讓其持有的伊吾能源6%的股權。

實際上,廣匯能源目前產生現金流的業務只有鄯善LNG項目和煤炭銷售等業務,龐大的能源版圖,大部分仍在燒錢。

 

孫廣信的攻與守

「哈密自然環境本身就惡劣,很多人都不願意來這兒上班,再加上待遇不如同行業好,以及中層管理不懂業務等,人員流失很嚴重,目前新能源的管理還是沒有改變。」前述接近廣匯的權威人士表示,「這麼大的工廠,誰想會成現在這個樣子。」

在廣匯一位內部人士看來,雖然是民營企業,但廣匯的大企業病還是比較明顯。

不過,這絲毫不影響孫廣信在新疆當地的光環,提起孫廣信,新疆當地業內人士均嘖嘖稱奇。

長袖善舞是新疆當地受訪的業內人士對孫廣信的一致評價。「國家控制的項目,他們都能去分一杯羹,能量不一般。」一新疆當地業內人士表示。

「幾乎好地段的房地產項目都被廣匯拿到了,比如烏魯木齊市政府搬遷後,著名的紅山景區周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一接近孫廣信的人士透露。

廣匯房地產曾創造了全國唯一在首府城市佔領73%的房地產市場份額的業績神話。

行伍出身的孫廣信被業內習慣稱為新疆首富,1989年復員創業,在2012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上,他以195.3億元位列第14名,孫極富個人魅力,「跟他一聊,就不由自主想買他的股票。」一位接近廣匯的券商人士如是說,「中國是缺能源的地方,新疆的能源又非常富裕,這塊如果定位比較好的話,應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不過,政策變化給廣匯的未來增加了幾分不確定性。「據說有幾個項目沒給批,受了很多限制。」前述接近孫廣信的人士透露。

在廣匯能源的轉型元年,資本市場已經開始用腳投票,公司股東名單中機構扎堆的景象不再,截至630日,持有廣匯的基金多達120個,其中不乏中國人壽、行業規模前十的基金,但截至三季度末僅剩下26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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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博時精選10億元老鼠巨倉到廣匯能源600256 天地俠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afa4bb010198kf.html
10億元巨額老鼠倉,博時精選股票基金經理馬樂被查!詳情請見7月26日《經濟觀察報》記者李保華的文章《監管系統查出巧合賬戶原博時基金經理被控制》(附後)。

資料顯示,截止2013年6月30日,廣匯能源600256為博時精選股票基金第三大重倉股,其共持倉2710萬股,持倉市值佔基金淨值的4.89%。貴州茅台與五糧液分別為博時精選第一、第二重倉股。

博時精選,2012年年底持倉廣匯能源僅100萬股,2013年一季度大舉增倉1489萬股到1589萬股。考慮二季度廣匯能源10送5,這些股票折合2383萬股,博時精選二季度依舊加倉327萬股。

另外一隻博時基金,博時新興成長股票基金2013年一季度也大舉建倉廣匯能源,持股從2012年年底的區區30萬股,大舉增倉到1511萬股,但6月底其基金中報,已無持倉廣匯能源的蹤跡。

今年以來,在公募基金大舉增倉廣匯能源的同時,以證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為平台的私募基金大戶,融資買進廣匯能源的金額,也從年初的18億元,一舉最高增加到48億元,位列各大上市公司股票融資買進金額的前三名。

廣匯能源600256,以其52.56億的股本,頭頂公募基金一哥王亞偉與孫建波的無限光芒,挾帶私募價值投資明星但斌的推崇備至,2013年二季度,市值一度高達到770億元,位列A股市值前40名的行列。

以博時精選股票基金10億元老鼠倉為突破口,徹底調查近幾年來,廣匯能源600256背後龐大的公募、私募基金交易,一定能擰出中國金融市場裡一連串、一大串的基金老鼠倉來!


《監管系統查出巧合賬戶原博時基金經理被控制》

《經濟觀察報》李保華

騰訊財經鏈接:http://finance.qq.com/a/20130726/017927.htm

在藍籌股持續低迷、小盤股不斷瘋狂、演繹新高的A股,公募基金爆炒小盤股的道德風險正成為一個新的課題。

經濟觀察報(微博)從多個渠道獨家獲悉,一位博時基金原基金經理馬樂近期已因兩個可疑賬戶被控制。馬樂在2011年4月12日至2013年6月21日期間,曾任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博時精選」)的基金經理。兩個可疑賬戶部分股票與博時精選的持倉高度重合,其中一個賬戶的資金高達十億元,主要通過小盤股的先進先出獲利豐厚。

這對於7月23日開始接任博時基金總經理的吳姚東而言,可是一個壞消息。

本報多次聯繫馬樂,其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博時基金相關人士表示,馬樂已經從博時離職,對馬樂目前的情況並不瞭解,公司沒有接到任何被調查的信息。

揪出巧合賬戶

一位基金公司的人士透露,今年5月份,時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的馬樂和家人準備出境游時,發現其已經被邊控。

大約一個月後,6月21日,博時基金公告稱,馬樂因個人原因離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同時沒有轉任公司其他崗位。這意味著馬樂辭別了博時基金。

「馬樂因為涉嫌內幕交易在7月初就已經被相關部門控制。」上述基金公司的人士稱,由於馬樂是辭職後才被控制的,具體是哪個部門出手目前不得而知。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透露了這一事件的發現過程:深交所的交易監控系統查出,有一個資金總量達10億元的賬戶,其倉位特別是小盤股的倉位,與博時精選的倉位高度重合。監管部門順藤摸瓜,還查出了另外一個隱秘賬戶,該賬戶可能是由馬樂間接控制,賬戶資金從不到1000萬元通過股票操作炒到了3000萬元。

接近交易所的人士也向本報透露了馬樂目前已經被控制及有兩個賬戶涉嫌內幕交易的說法,但沒有透露具體的賬戶金額和獲利數量。不過,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人士,基本認同兩個賬戶涉及金額分別為10億元和3000萬元的說法。

「兩個賬戶應該主要都是通過對博時精選倉位中的小盤股進行先進先出的操作來獲利。小賬戶的操作相對靈活,其操作可能追溯到馬樂任基金經理之前。」一位接近馬樂的人士稱,馬樂人很聰明,健談,也非常勤奮,在博時內部很被看好。

公開信息顯示,馬樂從2006年7月起至辭任基金經理,歷任博時基金公司研究員、研究部公用事業與金融地產研究組主管兼研究員、特定資產投資經理。

2011年4月12日,有5年證券從業經歷的馬樂被提拔為基金經理,與余洋共同管理博時精選基金。2011年5月4日,余洋離任博時精選的基金經理,該基金由馬樂單獨掌管。

博時基金方面稱,馬樂已經從公司離職,對其目前的情況並不瞭解。博時基金一直在合法合規地運營,目前沒有收到任何被調查的消息。

如果馬樂涉嫌向上述兩個賬戶進行利益輸送,將這可能是國內公募基金史上最大的老鼠倉。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已經有包括上投摩根原基金經理唐建、南方基金原基金經理王黎敏、交銀施羅德原投資總監李旭利和交銀施羅德原基金經理鄭拓等10人涉嫌老鼠倉而被查處,其中4人承擔刑事責任。被處罰金額最高的是交銀施羅德原投資總監李旭利。2012年底,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李旭利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800萬元人民幣。同時,其違法所得一千餘萬元予以追繳。此前據證監會通報,李旭利涉嫌通過控制的兩個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期於自己管理的基金買入和賣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獲利1000多萬元。

根據2009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其中將「老鼠倉」行為規定為犯罪,罪名補充規定(四)將該罪確定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最高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盤股的道德風險

博時精選股票成立於2004年6月份,Wind資訊截至7月24日的統計數據顯示,從最近三個月、六個月、一年、兩年、三年和五年的同類回報來看,博時精選股票的排名分別是149/150、139/146、138/143、112/130、109/123和81/92,幾乎處於同類墊底的位置。但該基金在2007年的牛市中獲得了較為領先的回報,所以其總回報和年化回報排名處於前三分之一左右的位置。

本報統計的數據顯示,在馬樂接任前,博時精選的2010年報顯示,博時精選共持有60只股票,其中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合計只有9只,佔當時基金資產淨值的14.57%和當時基金中股票資產淨值的17.16%。如果剔除中小板市值較大的蘇寧電器,另外8只小盤股佔當時基金中股票資產淨值的比例只有7.89%。

公開信息顯示,蘇寧電器在2010年曾超過千億市值,按市值算,已經超越了絕大部分的主板股票。

馬樂在2011年4月份接任博時精選的基金經理後,博時精選迅速進行了較為激進的調倉,大量加倉了小盤股。2011上半年,該基金大幅加倉金融、地產類股票,隨後又減持了部分大盤藍籌股,加大了小盤股的配置。

上述接近深交所人士表示,交易所是從兩個可疑賬戶中大賬戶裡的小股票與博時精選持倉的高度匹配,進一步確認上述兩個賬戶之間存在關聯。

博時精選2012年報顯示,其持有的65只股票裡有27只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佔基金股票資產淨值的比例為26.53%。儘管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在2011年和2012年快速擴張,但對小盤股調倉的幅度也非常巨大。截止到2013年7月24日,該基金總規模為71.95億元。

洽洽食品和美盈森兩隻小盤股票分別在今年一季度末和二季度末進入了該基金前十大重倉股名單。

此外,博時精選的業績基準是75%×富時中國A600指數+20%×富時中國國債指數+5%×現金收益率。而公開信息顯示,富時中國A600指數包含中國深滬兩個市場流通市值最大的600家上市公司。博時精選的持倉顯示,其持有的絕大部分小盤股都不在這600家之列。

2013年以來,大盤股和小盤股的走勢分化越來越明顯。在藍籌股持續低迷的同時,創業板絕大部分股票都創出了新高。二季度末,基金重倉持有的創業板股市值達404.34億元,創歷史新高。

近期網絡上流傳一個熱帖《一位基金經理的懺悔》,引出了基金聯合炒作小盤股控盤以做高業績的話題。

「小盤股暴漲的巨額收益讓很多基金經理有動力鋌而走險做內幕交易,更多的基金經理只是因為更為隱蔽或者金額較小等原因沒被查出來而已,公募基金爆炒小盤股的道德風險正成為一個新的課題。」上述接近深交所人士稱。

一位私募基金負責人也透露,在一些暴漲的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中,公募基金高位入市接盤的案例屢見不鮮,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幫人出貨,但這種操作方式取證非常困難。

儘管倉位經過大幅調整,但馬樂在接任博時精選的基金經理27個月的時間裡,並沒有扭轉該基金的頹勢。新浪財經關於離任基金經理的統計數據顯示,馬樂的任期回報為-14.98%,同類基金平均回報為-13.04%,處於同類基金後一半的位置。Wind的上述統計分析也可看到,在最近1年裡,博時精選的下行風險為15.0386,大於同類平均;收益標準差為0.0280,大於同類平均;綜合該基金的下行風險和波動率在同類基金中的排名,該基金過去一年風險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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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上市公司的新難題 「天地俠影」PK 廣匯能源案

http://www.infzm.com/content/95536

一個在互聯網上連續質疑中國股市各種「造假」行為的個人投資者,被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刑拘。

汪煒華針對廣匯能源的質疑,往往只是推理,並沒有證據支撐。這也是一直以來質疑上市公司者普遍缺失的地方。曾有網友提出過這點,但汪認為這應該交給證監會去調查。

這種質疑者正在成為一個日益蓬勃的新群體。如何處理他們與公司之間的爭議,成為最新的難題。倘若汪煒華如其所堅稱的那樣並未從中獲得不當利益,則此案的處理結果很有可能成為一個風向標。

「警察來了」,2013年10月12日上午10點20分,用手機發了這條連標點都沒打的微博之後,汪煒華失去了自由。

當天下午,警方向汪的家屬出具了「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的《拘留通知書》。兩天後,汪煒華從中國最東面的上海,被押送至最西面的烏魯木齊,羈押在當地一間看守所裡。

在網絡上,他叫「天地俠影」。這個ID以投資大師朱利安·羅伯遜(老虎基金創始人)一張經典黑白側臉照為頭像,活躍在新浪微博、雪球(一個投資者社區)等社交網站上,對中國股市裡的幾乎所有群體——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券商、小股東、證監會以及股市本身——時常報以尖銳的指責,是小有名氣的「刺頭」。中國股市裡各方的「造假」問題,是其最常抨擊的問題之一。

生活中,43歲的汪煒華,是一位與妻兒安逸地生活在澳大利亞的「全職股民」。他此前是墨爾本大學一位網絡通信領域的研究員,過去長年生活在校園裡。三年前辭職,成為個人投資者。

「很宅、書生氣太重」,是家人對他的評價。儘管在澳大利亞生活了十幾年,他堅持拿中國護照,並曾公開說因孩子們拿了澳大利亞護照「很難受」。

汪煒華突然被帶走後,其妹夫於淼已委託律師在烏魯木齊會見了他。被羈押在烏魯木齊的半個多月裡,汪只被提審了兩次。不過,警方對其律師表示,汪的情況不適宜取保候審。

於淼也托律師問他是否同意「低頭認個錯」,以便斡旋和解,但至10月28日,汪堅決拒絕。

「其實我們已在這附近盯了好幾天」

「他這次已回國待了3個月,正好也該回去了,聽說被公司報案後,家裡也提過讓他趕緊回澳大利亞,他不同意,覺得自己沒錯,也沒當回事。」

汪煒華此次被警方帶走,與一家新疆公司廣彙集團有關。在這家公司向其所在地烏魯木齊的警方報案後一個多月,汪煒華因「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當地警方刑拘。

廣彙集團是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涉足能源、房地產、汽車服務和機械工業等產業。公司實際控制人孫廣信,是《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的常客,2013年以225.7億元的財富值排在第26位。

2012年10月以來,汪煒華不斷在網上對廣彙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廣匯能源(600256.SH)提出種種質疑,大到其投資項目的價值、財務手法的合規性,小到公司公告裡的筆誤。

廣匯能源是被汪煒華隔三差五「貶損」的上市公司之一。貴州茅台、中國建材和蘇寧云商等幾家上市公司也是他長期質疑的對象。汪煒華亦以此為傲,他的個人博客名就叫「投資,從質疑開始」。

40歲以前,汪煒華先後就讀和工作於五所大學,擁有自動化控制和網絡通信兩個領域的碩士、博士學位。但他卻公開說自己「流著金融的血液」、「投資是我的生命」。

他時常在博客裡提及自己並不算長的資本市場經歷:1990年代在新加坡留學時,他短暫投資過期貨,2006年後開始在澳大利亞股市投資股票,2009年開設博客評論中國股市。在參加了一些模擬炒股活動後,他於2010年進入A股市場,時虧時賺,自稱在摸索從業餘走向專業。

在2013年8月下旬,除了一貫的發帖質疑,汪煒華還通過電子郵件向中國證監會、新疆證監局舉報稱,廣匯能源「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規」。

根據汪當時張貼在微博上的郵件截圖,其舉報內容來自對廣匯能源中報內容的分析和推測。這個舉報行為亦曾引來不少媒體的關注與報導。

8月27日,一位自稱「廣彙集團督查預警部」的員工,加了汪煒華的QQ,稱集團上下欽佩汪的執著,並試圖與汪交流。

但汪聽到對方提及自己是在「詆毀」廣匯能源後,只是回應說「我只是獨立的投資人,也不曾融券做空廣匯,背後更沒什麼資本的力量」,以及「願意和孫廣信交流」(幾個月前孫曾在股東大會的交流活動中表示願意見見「天地俠影」)。沒待對方表明意圖,便直接把對方刪除。

當晚,廣匯能源發佈澄清公告,列舉了一些自查情況,否認了汪煒華的「推測性言論」。

此後,在廣匯能源官網的投資者互動平台裡,公司對此事回應稱,「已經正式採取相關法律措施與司法程序」,同時還告知媒體:「天地俠影」近兩年來就一直在網絡上發表一些對公司不利的信息,對投資者有誤導作用,公司已向相關部門報案。

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在廣匯能源發佈澄清公告之後,多家新聞網站出現了一條沒有作者署名的文章《廣匯能源發佈澄清公告資本圈「秦火火」或遭起訴》,把「天地俠影」與秦火火、網絡造謠等時下熱門詞語聯繫起來。

第二天,8月28日,汪煒華再次向證監會發去郵件,稱有網友告訴他「某些人試圖給我扣一頂敲詐的帽子」,並表示自己「無法接受」廣匯能源在澄清公告裡對自己行為的定義——某些個人利用網絡虛擬身份,屢屢憑藉主觀臆斷對公司進行的惡意評判和謠言惑眾行為。

此時,汪煒華也把這起風波告訴了家人。他2013年6月回國探親,和父母、妹妹一家居住在上海。

「他這次已回國待了3個月,正好也該回去了,聽說被公司報案後,家裡也提過讓他趕緊回澳大利亞,他不同意,覺得自己沒錯,也沒當回事。」於淼說,「我不炒股,根本不知道廣匯是一家很有實力的企業,以前只知道有個籃球隊叫廣匯。」

採訪過汪的一位記者,當時也在QQ上提醒他「說話小心點」,汪只是回答說,沒事,謝謝關心。

此後,汪煒華照常活躍在網上,包括談論廣匯能源。大約是因為這起風波,9月他在微博上提議,證券法理應規定投資者、記者第三方合理質疑上市公司的權利;也抱怨「在中國,如果大膽質疑上市企業存在嚴重問題,上市企業就扣你一個帽子『秦火火』」。

沒有任何徵兆,10月12日上午,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官和陪同的上海警察,在上海敲開了汪煒華妹妹家的門,並對家裡進行了搜查,帶走汪煒華和家中三台電腦。「其實我們已在這附近盯了好幾天」,一位烏魯木齊趕來的警官對於淼說。

當天下午,警方向汪的家屬出具了「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的《拘留通知書》。兩天後,他被帶到烏魯木齊。

(李伯根/圖)

「天地俠影」的下落

就在汪煒華被警方帶走的第二天,10月13日深夜,一則《「天地俠影」被抓 廣匯能源「做空」警報解除?》的文章,出現在網上。

此時,外界知情者並不多,一些財經社區網友和財經媒體還在四處打聽「天地俠影」的確切狀況。

就在汪煒華被警方帶走的第二天,10月13日深夜,一則《「天地俠影」被抓 廣匯能源「做空」警報解除?》的文章,出現在網上。

這篇署名為「鄒光祥」的文章稱:13日,人民網記者從新疆有關方面獲悉,因在網絡上大規模發佈報告質疑廣匯能源,一名網名為「天地俠影」的網友12日在上海被新疆警方控制,罪名可能涉及造謠誹謗和破壞邊疆經濟社會穩定。文章還提到,接近廣匯能源的知情人士稱「廣匯能源懷疑有人惡意做空和造謠誹謗」。

不過,這篇文章並沒有出現在人民網上,只是在網絡上流傳。經向內部人士瞭解,鄒光祥並不是人民網記者,而是其附屬機構人民網財經研究院的一位評論員,負責該網站財經頻道一些評論文章的撰寫。

鄒向南方週末記者解釋,因為案件還在進行中,人民網並沒有簽發這則稿件,於是他張貼在自己的個人博客和微信公共賬號上了。

此後幾天,鄒又發表了兩篇有關廣匯能源的文章,一篇發在其微信公共賬號上的《熱點直擊:廣匯能源獲准主導開發新疆喀木斯特礦區》,一篇是刊發於人民網的評論《有效監管、依法打擊資本市場網絡謠言》。兩篇文章,均將「天地俠影」事件與「國家層面部署開展打擊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相聯繫。

經南方週末記者檢索,2013年6-9月,鄒在人民網上發表過多條有關廣匯能源的稿件:《廣匯聯手殼牌或重構中國能源格局》、《「哈氣」來襲 廣匯能源海外戰略「結果」》、《市場負面情緒釋放 金融機構力挺廣匯能源尋因》等。

不過,關於這一事件,始終沒有官方信息,烏魯木齊警方始終未就此事發聲。

10月21日,汪煒華的朋友代其將《拘留通知書》照片張貼在汪的微博上,「天地俠影」的下落,才算真正被外界所確知。

與廣匯的恩怨

汪煒華質疑的一種類型,是通過推理提出疑問並判斷其造假。另外一種,則是針對廣匯能源投資項目的真正價值進行事實上的質疑。

因為在社交網站上的發言極為頻繁,汪煒華與廣匯能源「交惡」過程可謂「全程直播」。

汪煒華為什麼會「挑」中廣匯能源,外界無從得知。僅從其網絡發言來看,兩位明星「大佬」對這個公司的關注,可能是某種刺激。

從2009年開設博客以來,汪煒華無數次表達過對「資本大佬」們的不屑。他曾說過,股票是否掙錢是其次,發現問題,挑戰權威,挑戰市場,是股票投資的樂趣所在。

廣匯能源,正是一些「大佬」們的關注所在。2012年10月20日,汪煒華看完網友發佈的一篇廣匯能源分析後評論說,「一直感覺,廣匯能源就是公司和王亞偉一起吹起來的大泡泡。」王亞偉是一位「明星」基金經理,廣匯能源曾被其所管理的基金重倉持有。

隨後他在和網友的討論中說道,自己「沒興趣研究」這個公司,但聊著聊著,他就開始分析廣匯能源的產品細節。

第二天一早,他又看到了另一位「明星」私募但斌等人組成調研團前去新疆拜訪廣匯能源,但斌在微博上說此行「大腕云集」。汪煒華稱,沖這四個字,「逼著」自己把廣匯能源的中報看了一遍。

自稱「花了兩個小時」看完中報,他得出的結論是廣匯能源「必死無疑」——這是汪在網絡上一貫的語言風格。在評價其他上市公司時,他用過的詞語有「離破產不遠」、「已經垮了」、「銀行黑洞」……激動起來,證監會也被他痛罵。

這天下午,他在網上張貼了一篇三千多字的分析文章,根據對公司中報等資料上的一些細節的分析,提出了「財務欺詐」的結論。比如,他認為該公司某項目早已竣工,但77億元的在建工程沒有納入固定資產,是公司意圖通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來調整公司利潤指標。

這篇文章在雪球網裡引來了稱讚和批評,有人說「有點魯莽」,他連新疆都沒去考察過就「大叫」,也有人建議他「用詞緩和一點,不要用結論性判斷」,但他堅稱自己說的是「事實」。後來,他在微博上解釋過自己的風格:我不喜歡說模棱兩可的話……我喜歡斬釘截鐵,這樣錯也能錯得明白。

在此後一年裡,他多次在各種細節上對廣匯能源的財務問題提出類似這樣的質疑和判斷,亦讓廣匯能源不得不一再澄清應對。比如廣彙集團2013年初發佈的一次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裡,被他留意到公司控制人孫廣信持有的70幅字畫估值高達35億元。

這是汪煒華質疑的一種類型,通過推理提出問題,並判斷指責廣匯存在違規、造假等行為。另外一種,則是針對廣匯能源投資項目的真正價值進行事實上的質疑。

比如,廣匯能源2011年參股了位於哈薩克斯坦東部齋桑地區的一個油氣項目,汪煒華發文說,「哈薩克斯坦東部、北部、中部沒有油氣田分佈」。後來在廣匯能源股吧裡流傳的一篇《「天地俠影」十宗大罪狀》文章裡,這一句話是其罪狀之一。

汪煒華在微博上曾說過,這句話引述自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撰寫的一篇題為《哈薩克斯坦石油與天然氣的開發現狀》的文章。南方週末記者的確在使館網站上找到了這篇文章,不過也發現這一說法的確存在爭議——在另一些石油類專業期刊上,南方週末記者查詢到,也有其他文章提及,在上世紀80年代蘇聯曾勘探過齋桑地區,並認為可能有油氣藏,2005年後新的勘探認為此地區蘊含巨大油氣潛力。

另一個他後來受到指責的說法,是其文章裡提到的,廣匯能源哈密淖毛湖煤田「煤層厚度僅15米,埋藏深度平均130米」。這一涉及資源價值的數字,與廣匯能源的說法並不一致。

汪引述的是全國地質資料信息網上,新疆煤田地質局161煤田地質勘探隊2008年完成的《新疆伊吾縣淖毛湖煤田廣匯露天礦勘探報告》,這份資料也曾在廣匯能源公告裡被提及。

根據南方週末記者的查證,這個煤田被多次勘探,其煤層平均厚度數據,還有過19米、25米和30米等多種說法,其中30米的說法來自2012年的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為廣匯能源出具的一份報告。地質專業人士指出,不同鑽井結果不同,勘探數據之間有差異很正常。

目前廣匯能源在回覆投資者諮詢時使用的是30米這一最大口徑。

而130米埋藏深度的說法,在汪引述的那份勘探報告中並未看到。有可能是他把報告中的「地層厚度」的概念,錯誤地等同於「埋藏深度」。

汪煒華的連續質疑,也曾吸引到財經媒體跟進報導。此後,廣匯能源在官網投資者互動平台上,對此先後回應稱:

針對部分以不知名媒體及個人名義發佈的各種不實消息及言論,以達到脅迫上市公司獲取不法收入目的的惡劣行徑,公司也決不姑息,保留運用法律手段追溯的權利!

與無知小人針鋒相對,並不能展示公眾公司的投資價值與經營智慧,反倒落入空方陷阱。

不過,在發表第一篇分析廣匯能源的文章中,汪煒華就在開頭寫了條聲明:「本人從不做空,沒有融券賬戶,更不持有任何相關的廣匯能源融券頭寸」。這一年來,他十次以上反覆重申自己只看空,不做空。遇到聊得來的,就多解釋一句「國內融券成本太高了,不想給證券公司打工」。

質疑的缺環

這只是推理,並沒有證據支撐。這也是一直以來汪煒華質疑鏈條的缺環。曾有網友提出過這點,但汪認為這應該交給證監會去調查。

幾番過招,汪煒華算是上了廣匯能源的「名單」,2013年中的股東大會上,廣匯控制人孫廣信表示願意見見「天地俠影」,汪聞訊後也在微博上回應:「下次回國,有可能,我樂意去新疆廣匯看看」。

而研究廣匯能源,也成為汪的日常功課。2013年8月初,他發了條微博說,中報陸續出台,至今一份未讀,今年他最想讀的中報只有兩份。一份是廣匯能源,另一份則是同樣被他持續「貶損」的貴州茅台(那也是資本市場「大佬」們廣為關注的一隻股票)。

沒有想到的是,正是這份他所期待的中報,成為了他被拘的導火索。

8月23日晚,廣匯能源發佈了有關十大股東的中報補充報告,一個名列第四大股東的自然人張建國引起了汪的關注。經與其他網友一同「挖掘」,發現了一位新疆商人張建國,其名下公司曾從廣匯能源獲得過1.5億元委託貸款。

借此,他得出的結論是:廣匯能源通過放貸給張的公司,再假手於張個人,通過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融資加槓桿,買進超過5000萬股的廣匯能源股票,也就是廣匯能源曲線炒作自家股票,「嚴重違規」。

不過,這只是推理,並沒有證據支撐,外界也不可能看到廣匯能源的資金流動情況。

事實上,這也是一直以來汪煒華質疑鏈條的缺環。曾有網友提出過這點,但汪認為這應該交給證監會去調查。

起初,廣匯能源並沒有對此進行回應,直到後來汪向證監會舉報。

根據於淼的描述,證監會回郵要求汪向新疆證監局郵寄舉報信,汪嫌麻煩只是找了新疆證監局的電子郵箱發了郵件過去,並沒正式郵寄,「也不知道算不算數」。

至於為什麼要舉報,汪在微博上曾說,「我本沒想過要向證監會舉報……廣匯迷們群起攻擊我本人。」因持續「唱空」廣匯能源,汪煒華早已成為一些廣匯能源小股東的眼中釘,在股吧裡他們稱汪為「天地瞎眼」。

8月27日,廣匯能源發佈澄清公告,確認了第四大股東的確是獲得貸款的新疆商人張建國,但列舉了貸款歸還和股票購買的時間記錄的不吻合,否認存在曲線炒作自己股票的行為。

在此前後,廣匯能源向警方報案。廣匯能源投資者關係部對南方週末記者稱,主要是針對「天地俠影」這個網絡ID發表不實言論的「損譽」行為進行的報案。因為當時只知道「天地俠影」這麼一個匿名網絡ID,無法走民事訴訟渠道,所以選擇報警。

一個多月後,「警察來了」。

10月下旬,向南方週末記者回憶這段風波時,於淼一次次說道,「汪煒華在國外待久了,太不瞭解國情。」

拒絕「低頭認個錯」

家裡建議他「低頭認個錯」,但汪表示拒絕。

「天地俠影」的案情,在個體投資者中引起波瀾。

在雪球網上,一位名為「william頭盔」的網友2012年曾和汪同期質疑過廣匯能源,當時他說汪像一個「黑暗騎士」。但現在,「william頭盔」的頁面上,這些帖子已經看不到了。

另一位網名為「歲寒知松柏」的知名質疑者則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以後當然會注意(發言尺度),「我沒人罩著,但上有老下有小」。「歲寒知松柏」是深圳一名財務工作者,2012年他曾對一家食品公司發起過質疑,也曾被汪煒華稱讚為「草根的勝利」。當時,「歲寒知松柏」也曾被公司報警,刊發其質疑的網易公司也一併涉案,但此事再無下文。「歲寒知松柏」和網易方面均表示,一年多來沒有被警方問話。

微博上,網友「釋老毛」給證監會主席發了一封公開信,希望證監會在尊重司法公正的條件下合理干預,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另一位自認為是因天地俠影「做空」遭巨大損失的廣匯能源股東、網友「愛吃肉的一一」發言稱,公開、公正、公平的法制環境是國家必須保證的。

當外面的世界為此爭論不休時,汪煒華已經在看守所裡度過了半個多月。

據律師會面時瞭解,至10月28日,汪煒華在烏魯木齊只被提審過兩次,警方訊問了汪涉及廣匯能源的言論依據,他逐一做了解答,也問及他是否受人指使,他說沒有。除此外,警方並沒向汪提及其他涉案事由。

僅從其刑拘罪名來看,「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指向的是: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最高刑期達五年。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諸多刑事案件中,刑拘時使用的罪名和最後提請檢察院批捕的罪名,並不一定相同。

也有網友稱汪屬一個「四人團夥」,但放出這一消息的人士稱「不方便談論此事」。而於淼和新疆當地接近警方的人士均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尚未聽說有別人同案被拘。

南方週末記者聯繫了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宣傳科,對方稱「不瞭解情況」、「不接受電話採訪」。

汪煒華則將希望寄託在證監會身上。也許是因為曾經向證監會發郵件舉報和求助過,汪煒華提醒律師留意證監會的新聞發佈會,希望有媒體問問證監會是否知情。

10月2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此公開表態說:「目前不掌握此事具體情況……證監會一直以來都支持並且歡迎社會各界對資本市場參與各方加強監督,但這種監督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理性、客觀,避免誤導市場。」

於淼已委託律師詢問了汪煒華是否同意「低頭認個錯」,以便斡旋和解,但汪表示拒絕。

「家裡建議他低頭,是因為擔心一個人在那邊受苦,但我們並不認為他真就犯法了,心裡很矛盾。」於淼說,「如果他真『有問題』,為什麼不在聽聞對方報案後,提前返回澳大利亞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0227

「天地俠影」PK廣匯能源案跟蹤報導: 警方為何指控「損害商業信譽罪」

http://www.infzm.com/content/98693

一位個人投資者質疑一家上市公司,為何被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

四個多月過去了,汪煒華(網名「天地俠影」)依然還在看守所裡。

2013年10月,因持續在互聯網上撰文質疑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汪煒華在上海家中突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人員「帶走」。當年10月12日,汪煒華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刑拘,一個月後,改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汪煒華過去是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一位網絡通信領域的研究員,長年生活在校園,四年前辭職,成為個人投資者。此後,他以「天地俠影」為網名,活躍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網站上,不時對中國資本市場裡各個角色發表激烈批評,是個網絡上小有名氣的「刺頭」。

經過超過4個月的偵查,該案2014年初已偵查終結,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由烏魯木齊警方移送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但檢方尚未就此提起公訴。

2014年3月5日下午,汪的辯護律師嚴義明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其獲悉案件近期已被檢方退回警方補充偵查。但截至發稿時,南方週末記者未能聯繫上烏魯木齊警方就此進行確認。

一天立案,四月偵查,多地取證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稱,該案起於2013年9月2日「受害單位」廣匯能源的報案,次日該局即「經過審查」立案偵查。

在這次報案中,廣匯能源證券部部長張玉對警方表示,「天地俠影」的「虛假言論」被「多家媒體不經核實地轉載」後,監管機構要求廣匯能源股票停盤、寫書面情況說明並發布澄清公告,公司信譽嚴重受損,股價大幅下跌,市值縮水兩百餘億元。公司認為,公司股價下跌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廣匯能源是過去兩年裡被汪煒華重點指責的幾個上市公司之一。這家上市公司隸屬於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廣彙集團,在當地涉足能源、房地產、汽車服務和機械工業等產業,實際控制人孫廣信是《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前列的常客,2013年以225.7億元的財富值排在第26位。

在近一年積怨基礎上,2013年8月,汪煒華向證監會舉報廣匯能源涉嫌「曲線炒賣自家股份嚴重違規」一事,成為廣匯能源向警方報案的導火索。

當年10月12日,汪煒華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刑拘,一個月後,改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汪煒華被帶走後,外界議論頗多,有支持者認為事有不公為其捐款應訴,也有反對者拍手稱快,更有流言稱其隸屬「團夥」作案,但烏魯木齊警方一直保持緘默。

《起訴意見書》是司法機關首次對汪煒華案進行完整披露,汪的辯護律師查閱後發現,文中稱「偵查查明」汪煒華於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網上「捏造並散佈詆毀廣匯能源的虛假事實,多次發表歪曲事實的報導」。

警方列舉稱汪煒華在東方財富網股吧27篇帖子、新浪博客35篇博文、新浪微博上百個帖子、雪球74篇文章,並經《投資快報》、《金證券》、《第一財經日報》、《北京青年報》、網易財經、鳳凰網、財經網、人民網-財經頻道、北青網、《現代快報》等媒體轉載,「嚴重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南方週末記者現在查閱到的這些媒體同期針對廣匯能源的相關報導,並未發現對汪煒華網絡文章的「轉載」,而主要是由汪煒華的質疑引發出記者獨立撰寫的新聞報導。在上述媒體的部分報導中,汪煒華曾作為記者的採訪對象之一出現。

警方指控,汪煒華發表歪曲事實的報導,直接詆毀廣匯能源,致使公司四次發佈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其商業信譽。

此外,警方還「查證」稱,多位投資人對汪煒華的「虛假信息信以為真,低位拋售廣匯能源股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68萬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認為汪的行為符合最高檢和公安部下發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二)》中「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根據警方移交檢方的證據資料,在汪煒華被拘後,烏魯木齊警方曾先後奔赴東莞、杭州、北京、南京等地,對因其「舉報」而受損的多位從事不同職業的個人投資者進行詢問筆錄,並提取他們的股票賬戶記錄,這即是上述1468萬元損失金額的來由。

「犯罪動機」不詳

長達九頁的《起訴意見書》裡詳細描述了汪煒華的「犯罪事實」,但是沒有一句話提及其「捏造和散佈詆毀廣匯能源的虛假事實」這一行為的動因。

實際上,從訊問筆錄來看,警方曾就此反覆詢問過汪煒華:

「微博中所有文章都是你發的嗎?」

「全都是我本人寫的,都是本人發的。」

「是誰讓你發的這些東西?」

「沒有別人指示,是我自己發的東西。」

……

在被問及「為什麼一直針對廣匯能源」時,汪煒華的回答與過去在網上的自述一致:因為但斌、王武等眾多私募、公募經理人來新疆受到廣匯能源的「高規格接待」,同時網上有一些讚美廣匯能源的文章,自己認為是過度「鼓吹」,由此開始關注並研究這家公司。通過公司年報等公開資料,他認為廣匯能源「實際贏利能力很差」。

在此之外,警方還檢查了汪煒華電腦和手機裡的資料,並奔赴北京、上海等地詢問了多位在QQ上與汪煒華聊過廣匯能源的朋友或記者,但並無「突破」。

比如,在被作為證據移交檢方的幾份筆錄中,警方曾向《證券市場週刊》編輯何凌楓詢問其向汪煒華約稿的事由,何回答,自己在網上看到汪煒華寫的一些公司分析文章,覺得有部分「寫得挺好」,出於工作原因,就向他約稿。不過,在案發前汪煒華只提供過一篇稿件,尚未刊發,汪覺得「過了時效性」就撤了回去。

警方詳細詢問了稿件報酬情況,何回答說,這篇稿件承諾的費用是千字300-500元,不過由於稿件並未刊登,實際上這筆錢雜誌社並沒有支付給汪煒華。

《經濟觀察報》記者張力在筆錄中對警方稱,「我比較看好汪煒華的股票分析能力,曾向他諮詢過一些問題,但彼此沒有任何經濟往來」。

一個細節是,警方留意到汪煒華在與一位兒時認識的同鄉好友曹峰通過QQ聊到廣匯能源公開聲稱要採取訴訟手段時,汪說過一句「可惜我不是光桿司令,不然真不怕」。但被問及這番對話,曹回答說,「我感覺他只是說自己還有父母老婆孩子的,所以不是一個人,我認為他不是說自己背後還有什麼人支持他。」

在警方調查所獲的諸多證據材料裡,除了上述稿酬承諾,並沒有其他涉及對汪煒華在質疑廣匯能源風波中「獲益」情況的描述。

在被警方問及「怎麼看汪煒華的行為」、「你認為他為什麼說這些話」之類的問題時,幾位記者、朋友給出的回答包括:「不瞭解國情」、「提高博客點擊率,達到出名的目的」、「說話比較一針見血,比較專業,能吸引大眾眼球,僅此而已」。

五點涉嫌犯罪之處

《起訴意見書》裡對汪煒華提出了五點涉嫌「犯罪事實」的指控,均是汪煒華案發前在網絡上與力挺廣匯能源的投資者公開爭論過的發言內容。

涉嫌犯罪的「事實」之一,是2012年10月汪煒華在一篇名為《廣匯能源資本巨像必將坍塌!》的文章裡提到廣匯能源哈密淖毛湖煤田的煤層厚度、埋藏深度和剝離率數據問題,警方稱汪「不顧廣匯能源已公示的且經國家權威部門審核的數據,憑其主觀臆測,簡單地使用除法編造出虛假數據,並借此斷言廣匯能源煤炭只能虧損,此言論對於股市屬重大利空,嚴重擾亂了證券交易市場,嚴重損害了廣匯能源在證券市場的信用程度和名譽。」

對於煤層厚度問題,據南方週末記者在其案發初的查證,這個煤田被多次勘探,在歷年相關報告和報導中,煤層平均厚度的數據存在多種說法,地質專業人士指出,不同勘探得出的數據存有差異這是正常情況。廣匯能源官方認定的對其最有利的一個數字,而汪採用的是對廣匯能源最不利的一個數據。

至於在埋藏深度和剝離率兩個數據上,在警方進行訊問時,汪煒華堅稱,自己使用的算法是「行業標準」。在另一份詢問筆錄中,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的專業人士告訴警方,剝離率專業稱謂叫剝采比,有一套專業的計算方法,需要納入諸多指標,汪採取的簡化算法「沒有意義」。

根據南方週末記者向多位專業人士詢問,汪煒華很可能存在概念和計算錯誤。而汪煒華在文章裡,正是基於概唸錯誤的數據和「沒有意義」的計算方法,做出了廣匯能源煤炭只能虧損的判斷。

「事實」之二,是2013年7月汪煒華在一篇《廣匯能源,黔驢技窮!》的文章裡,指責股價正在大跌的廣匯能源,為一項股票回購計劃申請的停牌行為,是「赤裸裸的操縱股價」,目的是應對跌勢,「保護四十多億元的市場融資盤」。

在訊問中,汪對此解釋,一般來說公司回購股票是不用停牌的,廣匯能源這屬特例,他甚至懷疑廣匯能源利用停牌時間去籌款。

警方指控,經過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查證,廣匯能源的行為是符合相關規定的,汪是未經科學調研的情況下,武斷做出結論,並稱其文章經多家權威媒體轉載後,造成二級市場負面影響,導致公司復盤後股價大跌,單日市值蒸發了32.6億元。

不過,南方週末記者查閱了多家財經媒體對這次停牌的報導,並未找到對汪煒華文章的直接「轉載」,但確實有不少報導提出與他相同的質疑,包括引述他的觀點。

在《辯護意見書》中,汪煒華的律師回應稱,「姑且不論汪的結論是否正確,但其邏輯分析過程是合理的,儘管這種先停牌後回購的做法是經過證券交易所批准同意的,但汪對這一做法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自己的觀點或質疑,並無不可」。

「事實」之三,即是汪煒華被拘的導火索。2013年8月,他在廣匯能源最新披露的中報中,發現一個名列第四大股東的自然人張建國,又有一位同名的新疆商人,其名下公司曾從廣匯能源獲得過1.5億元委託貸款。他據此推測,廣匯能源通過放貸給張的公司,再假手於張個人,曲線炒作廣匯能源股票。他認為這說明了公司在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規」,並向證監會發郵件進行舉報。事實上,汪煒華是看不到廣匯能源的資金流動情況的,他這種「推測」只是一種邏輯分析,而不是基於某種證據。

當月底,廣匯能源發佈澄清公告,確認第四大股東的確是獲得貸款的新疆商人張建國,但列舉了貸款歸還和股票購買的時間記錄不吻合,否認存在曲線炒作自己股票的行為。隨後,公司便向烏魯木齊警方報了警。

根據訊問筆錄,汪煒華曾向警方複述了他在網上撰寫過的推理過程,警方問他有否向廣匯能源提出「這個懷疑」,汪回答說,「沒有,我為什麼要給廣匯提……向證監會舉報就夠了。」警方再問汪,為什麼在得到明確答覆後,仍堅稱廣匯能源違規,「難道這還是質疑嗎?」汪回答說,「讓法院來定吧,如果法院說我歪曲事實,我就認了;但我還要說,如果證監會今年沒有認定張建國這種行為違規,不代表以後證監會就不會認定了。」

警方在調取了相關股票賬戶記錄等證據後,做出的偵查結論,與廣匯能源的澄清公告一致。據此,警方指控汪煒華「未做任何調研」的「惡意歪曲」,「嚴重誤導投資者」、「嚴重損害廣匯能源的商業信譽」。

汪煒華的律師對此給出的辯護意見是——汪是「符合資本市場邏輯關係的正常演繹和合理質疑」,並非「惡意歪曲」。

「事實」之四,是汪煒華2012年12月一篇《越來越有意思了,東哈沒石油?!》的文章。這篇文章稱,哈薩克斯坦東部沒有油氣資源分佈。

汪煒華這句話,針對的是廣匯能源參股的一個位於哈薩克斯坦東部齋桑地區的油氣項目。在他被拘之前,這句判斷就已經惹怒了許多支持廣匯能源的投資者。汪煒華為此還特意解釋過,這句話摘自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撰寫的一篇題為《哈薩克斯坦石油與天然氣的開發現狀》的文章。

經南方週末記者核查,確實在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網站上找到了這篇文章和上述表述,但也發現這一說法的確存在爭議——在另一些石油類專業期刊上,還有其他文章提及,在上世紀80年代蘇聯曾勘探過齋桑地區,並認為可能有油氣藏,2005年後新的勘探認為此地區蘊含巨大油氣潛力。

警方同樣詢問了汪煒華為什麼沒有就其所查閱的大使館報告內容向公司詢問,汪解釋,自己只是提醒投資者不要輕易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詞,特別是海外投資,因為在這類海外投資中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的例子很多。

此外,汪和之前在網上發言時一樣,承認自己沒有經過實地調查,只是查閱了一些官方和廣匯能源的報告。

而警方認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行為,是根據國家能源規劃,經過中哈兩國多個部委審批的項目,並已投入數十億資金進行勘探,多次公佈項目進展。但汪煒華「置事實於不顧,未經考證,仍然轉載他人寫的文章……言論含沙射影,暗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存在問題,必然誤導投資者,使廣匯能源投資價值大打折扣」。

對於此,其律師在《辯護意見書》裡強調,汪煒華所述內容來自官方文章,屬「可供公眾查閱的具有公信力的公開信息」。

「事實」之五,是汪煒華2013年5月在微博上說「廣匯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幫企業,哪怕這家公司公開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場追捧……是中國資本流氓市場裡的一塊又黑又髒的遮羞布」,這也是他在網上一貫的語言風格,在評價其他上市公司時,他還用過「已經垮了」、「銀行黑洞」等尖銳詞語,激動起來,證監會也被他如此痛罵。

警方對此指控稱,汪煒華使用「赤裸裸的語言」直接詆毀廣匯能源。汪煒華則解釋,這是自己唯一一次稱廣匯能源為「黑幫企業」,因為當時廣匯能源的一家運輸合作夥伴公司正在公開指責廣匯能源修建路況很差的簡易公路,並使用非國家標準的運輸車輛,運費低廉被迫超載,造成多起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該公司還在微博上傳一些控訴廣匯能源員工私設路警隨意攔截罰款等的資料,於是汪得出了廣匯「運作像黑幫企業」的「結論」,並通過其在新浪微博上的個人賬號如此發言。其律師亦辯護稱此為「個人自由觀點的正常表達,且該言論微博只被轉發4條,影響甚微」。

在筆錄中可以看到,汪煒華嚴詞抗議了警方對自己的指控,稱指控是在「顛倒黑白」,堅稱自己「無辜」,所有質疑都是基於「廣匯公告及網上公開信息」。有意思的是,南方週末記者在相關訊問筆錄中看到,汪煒華至少兩次,在警方提審末尾循例問到「有什麼補充」時,還額外向警方提出了一些他還未及公開發表的對廣匯能源資金流動的質疑。

「我的案件就是『皇帝的新裝』的故事,現在你們以法律的名義指控我,就好比沒穿衣服的國王,來指控說真話的小男孩一樣……希望法律能盡快還我個人清白。」在2013年12月的一次訊問筆錄裡,汪煒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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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俠影」PK廣匯能源案跟蹤報導 一切歸零

http://xueqiu.com/6344686730/28105302
一位個人投資者質疑一家上市公司,為何被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

  四個多月過去了,汪煒華(網名「天地俠影」)依然還在看守所裡。

  2013年10月,因持續在互聯網上撰文質疑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汪煒華在上海家中突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人員「帶走」。當年10月12日,汪煒華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刑拘,一個月後,改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汪煒華過去是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一位網絡通信領域的研究員,長年生活在校園,四年前辭職,成為個人投資者。此後,他以「天地俠影」為網名,活躍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網站上,不時對中國資本市場裡各個角色發表激烈批評,是個網絡上小有名氣的「刺頭」。

  經過超過4個月的偵查,該案2014年初已偵查終結,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由烏魯木齊警方移送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但檢方尚未就此提起公訴。

  2014年3月5日下午,汪的辯護律師嚴義明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其獲悉案件近期已被檢方退回警方補充偵查。但截至發稿時,南方週末記者未能聯繫上烏魯木齊警方就此進行確認。

  一天立案,四月偵查,多地取證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稱,該案起於2013年9月2日「受害單位」廣匯能源的報案,次日該局即「經過審查」立案偵查。

  在這次報案中,廣匯能源證券部部長張玉對警方表示,「天地俠影」的「虛假言論」被「多家媒體不經核實地轉載」後,監管機構要求廣匯能源股票停盤、寫書面情況說明並發布澄清公告,公司信譽嚴重受損,股價大幅下跌,市值縮水兩百餘億元。公司認為,公司股價下跌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廣匯能源是過去兩年裡被汪煒華重點指責的幾個上市公司之一。這家上市公司隸屬於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廣彙集團,在當地涉足能源、房地產、汽車服務和機械工業等產業,實際控制人孫廣信是《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前列的常客,2013年以225.7億元的財富值排在第26位。

  在近一年積怨基礎上,2013年8月,汪煒華向證監會舉報廣匯能源涉嫌「曲線炒賣自家股份嚴重違規」一事,成為廣匯能源向警方報案的導火索。

  當年10月12日,汪煒華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被刑拘,一個月後,改為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

  汪煒華被帶走後,外界議論頗多,有支持者認為事有不公為其捐款應訴,也有反對者拍手稱快,更有流言稱其隸屬「團夥」作案,但烏魯木齊警方一直保持緘默。

  《起訴意見書》是司法機關首次對汪煒華案進行完整披露,汪的辯護律師查閱後發現,文中稱「偵查查明」汪煒華於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網上「捏造並散佈詆毀廣匯能源的虛假事實,多次發表歪曲事實的報導」。

  警方列舉稱汪煒華在東方財富網股吧27篇帖子、新浪博客35篇博文、新浪微博上百個帖子、雪球74篇文章,並經《投資快報》、《金證券》、《第一財經日報》、《北京青年報》、網易財經、鳳凰網、財經網、人民網-財經頻道、北青網、《現代快報》等媒體轉載,「嚴重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南方週末記者現在查閱到的這些媒體同期針對廣匯能源的相關報導,並未發現對汪煒華網絡文章的「轉載」,而主要是由汪煒華的質疑引發出記者獨立撰寫的新聞報導。在上述媒體的部分報導中,汪煒華曾作為記者的採訪對象之一出現。

  警方指控,汪煒華發表歪曲事實的報導,直接詆毀廣匯能源,致使公司四次發佈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其商業信譽。

  此外,警方還「查證」稱,多位投資人對汪煒華的「虛假信息信以為真,低位拋售廣匯能源股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68萬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認為汪的行為符合最高檢和公安部下發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二)》中「其他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根據警方移交檢方的證據資料,在汪煒華被拘後,烏魯木齊警方曾先後奔赴東莞、杭州、北京、南京等地,對因其「舉報」而受損的多位從事不同職業的個人投資者進行詢問筆錄,並提取他們的股票賬戶記錄,這即是上述1468萬元損失金額的來由。

  「犯罪動機」不詳

  長達九頁的《起訴意見書》裡詳細描述了汪煒華的「犯罪事實」,但是沒有一句話提及其「捏造和散佈詆毀廣匯能源的虛假事實」這一行為的動因。

  實際上,從訊問筆錄來看,警方曾就此反覆詢問過汪煒華:

  「微博中所有文章都是你發的嗎?」

  「全都是我本人寫的,都是本人發的。」

  「是誰讓你發的這些東西?」

  「沒有別人指示,是我自己發的東西。」

  ……

  在被問及「為什麼一直針對廣匯能源」時,汪煒華的回答與過去在網上的自述一致:因為但斌、王武等眾多私募、公募經理人來新疆受到廣匯能源的「高規格接待」,同時網上有一些讚美廣匯能源的文章,自己認為是過度「鼓吹」,由此開始關注並研究這家公司。通過公司年報等公開資料,他認為廣匯能源「實際贏利能力很差」。

  在此之外,警方還檢查了汪煒華電腦和手機裡的資料,並奔赴北京、上海等地詢問了多位在QQ上與汪煒華聊過廣匯能源的朋友或記者,但並無「突破」。

  比如,在被作為證據移交檢方的幾份筆錄中,警方曾向《證券市場週刊》編輯何凌楓詢問其向汪煒華約稿的事由,何回答,自己在網上看到汪煒華寫的一些公司分析文章,覺得有部分「寫得挺好」,出於工作原因,就向他約稿。不過,在案發前汪煒華只提供過一篇稿件,尚未刊發,汪覺得「過了時效性」就撤了回去。

  警方詳細詢問了稿件報酬情況,何回答說,這篇稿件承諾的費用是千字300-500元,不過由於稿件並未刊登,實際上這筆錢雜誌社並沒有支付給汪煒華。

  《經濟觀察報》記者張力在筆錄中對警方稱,「我比較看好汪煒華的股票分析能力,曾向他諮詢過一些問題,但彼此沒有任何經濟往來」。

  一個細節是,警方留意到汪煒華在與一位兒時認識的同鄉好友曹峰通過QQ聊到廣匯能源公開聲稱要採取訴訟手段時,汪說過一句「可惜我不是光桿司令,不然真不怕」。但被問及這番對話,曹回答說,「我感覺他只是說自己還有父母老婆孩子的,所以不是一個人,我認為他不是說自己背後還有什麼人支持他。」

  在警方調查所獲的諸多證據材料裡,除了上述稿酬承諾,並沒有其他涉及對汪煒華在質疑廣匯能源風波中「獲益」情況的描述。

  在被警方問及「怎麼看汪煒華的行為」、「你認為他為什麼說這些話」之類的問題時,幾位記者、朋友給出的回答包括:「不瞭解國情」、「提高博客點擊率,達到出名的目的」、「說話比較一針見血,比較專業,能吸引大眾眼球,僅此而已」。

  五點涉嫌犯罪之處

  《起訴意見書》裡對汪煒華提出了五點涉嫌「犯罪事實」的指控,均是汪煒華案發前在網絡上與力挺廣匯能源的投資者公開爭論過的發言內容。

  涉嫌犯罪的「事實」之一,是2012年10月汪煒華在一篇名為《廣匯能源資本巨像必將坍塌!》的文章裡提到廣匯能源哈密淖毛湖煤田的煤層厚度、埋藏深度和剝離率數據問題,警方稱汪「不顧廣匯能源已公示的且經國家權威部門審核的數據,憑其主觀臆測,簡單地使用除法編造出虛假數據,並借此斷言廣匯能源煤炭只能虧損,此言論對於股市屬重大利空,嚴重擾亂了證券交易市場,嚴重損害了廣匯能源在證券市場的信用程度和名譽。」

  對於煤層厚度問題,據南方週末記者在其案發初的查證,這個煤田被多次勘探,在歷年相關報告和報導中,煤層平均厚度的數據存在多種說法,地質專業人士指出,不同勘探得出的數據存有差異這是正常情況。廣匯能源官方認定的對其最有利的一個數字,而汪採用的是對廣匯能源最不利的一個數據。

  至於在埋藏深度和剝離率兩個數據上,在警方進行訊問時,汪煒華堅稱,自己使用的算法是「行業標準」。在另一份詢問筆錄中,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的專業人士告訴警方,剝離率專業稱謂叫剝采比,有一套專業的計算方法,需要納入諸多指標,汪採取的簡化算法「沒有意義」。

  根據南方週末記者向多位專業人士詢問,汪煒華很可能存在概念和計算錯誤。而汪煒華在文章裡,正是基於概唸錯誤的數據和「沒有意義」的計算方法,做出了廣匯能源煤炭只能虧損的判斷。

  「事實」之二,是2013年7月汪煒華在一篇《廣匯能源,黔驢技窮!》的文章裡,指責股價正在大跌的廣匯能源,為一項股票回購計劃申請的停牌行為,是「赤裸裸的操縱股價」,目的是應對跌勢,「保護四十多億元的市場融資盤」。

  在訊問中,汪對此解釋,一般來說公司回購股票是不用停牌的,廣匯能源這屬特例,他甚至懷疑廣匯能源利用停牌時間去籌款。

  警方指控,經過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查證,廣匯能源的行為是符合相關規定的,汪是未經科學調研的情況下,武斷做出結論,並稱其文章經多家權威媒體轉載後,造成二級市場負面影響,導致公司復盤後股價大跌,單日市值蒸發了32.6億元。

  不過,南方週末記者查閱了多家財經媒體對這次停牌的報導,並未找到對汪煒華文章的直接「轉載」,但確實有不少報導提出與他相同的質疑,包括引述他的觀點。

  在《辯護意見書》中,汪煒華的律師回應稱,「姑且不論汪的結論是否正確,但其邏輯分析過程是合理的,儘管這種先停牌後回購的做法是經過證券交易所批准同意的,但汪對這一做法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自己的觀點或質疑,並無不可」。

  「事實」之三,即是汪煒華被拘的導火索。2013年8月,他在廣匯能源最新披露的中報中,發現一個名列第四大股東的自然人張建國,又有一位同名的新疆商人,其名下公司曾從廣匯能源獲得過1.5億元委託貸款。他據此推測,廣匯能源通過放貸給張的公司,再假手於張個人,曲線炒作廣匯能源股票。他認為這說明了公司在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規」,並向證監會發郵件進行舉報。事實上,汪煒華是看不到廣匯能源的資金流動情況的,他這種「推測」只是一種邏輯分析,而不是基於某種證據。

  當月底,廣匯能源發佈澄清公告,確認第四大股東的確是獲得貸款的新疆商人張建國,但列舉了貸款歸還和股票購買的時間記錄不吻合,否認存在曲線炒作自己股票的行為。隨後,公司便向烏魯木齊警方報了警。

  根據訊問筆錄,汪煒華曾向警方複述了他在網上撰寫過的推理過程,警方問他有否向廣匯能源提出「這個懷疑」,汪回答說,「沒有,我為什麼要給廣匯提……向證監會舉報就夠了。」警方再問汪,為什麼在得到明確答覆後,仍堅稱廣匯能源違規,「難道這還是質疑嗎?」汪回答說,「讓法院來定吧,如果法院說我歪曲事實,我就認了;但我還要說,如果證監會今年沒有認定張建國這種行為違規,不代表以後證監會就不會認定了。」

  警方在調取了相關股票賬戶記錄等證據後,做出的偵查結論,與廣匯能源的澄清公告一致。據此,警方指控汪煒華「未做任何調研」的「惡意歪曲」,「嚴重誤導投資者」、「嚴重損害廣匯能源的商業信譽」。

  汪煒華的律師對此給出的辯護意見是——汪是「符合資本市場邏輯關係的正常演繹和合理質疑」,並非「惡意歪曲」。

  「事實」之四,是汪煒華2012年12月一篇《越來越有意思了,東哈沒石油?!》的文章。這篇文章稱,哈薩克斯坦東部沒有油氣資源分佈。

  汪煒華這句話,針對的是廣匯能源參股的一個位於哈薩克斯坦東部齋桑地區的油氣項目。在他被拘之前,這句判斷就已經惹怒了許多支持廣匯能源的投資者。汪煒華為此還特意解釋過,這句話摘自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撰寫的一篇題為《哈薩克斯坦石油與天然氣的開發現狀》的文章。

  經南方週末記者核查,確實在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網站上找到了這篇文章和上述表述,但也發現這一說法的確存在爭議——在另一些石油類專業期刊上,還有其他文章提及,在上世紀80年代蘇聯曾勘探過齋桑地區,並認為可能有油氣藏,2005年後新的勘探認為此地區蘊含巨大油氣潛力。

  警方同樣詢問了汪煒華為什麼沒有就其所查閱的大使館報告內容向公司詢問,汪解釋,自己只是提醒投資者不要輕易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詞,特別是海外投資,因為在這類海外投資中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的例子很多。

  此外,汪和之前在網上發言時一樣,承認自己沒有經過實地調查,只是查閱了一些官方和廣匯能源的報告。

  而警方認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行為,是根據國家能源規劃,經過中哈兩國多個部委審批的項目,並已投入數十億資金進行勘探,多次公佈項目進展。但汪煒華「置事實於不顧,未經考證,仍然轉載他人寫的文章……言論含沙射影,暗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存在問題,必然誤導投資者,使廣匯能源投資價值大打折扣」。

  對於此,其律師在《辯護意見書》裡強調,汪煒華所述內容來自官方文章,屬「可供公眾查閱的具有公信力的公開信息」。

  「事實」之五,是汪煒華2013年5月在微博上說「廣匯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幫企業,哪怕這家公司公開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場追捧……是中國資本流氓市場裡的一塊又黑又髒的遮羞布」,這也是他在網上一貫的語言風格,在評價其他上市公司時,他還用過「已經垮了」、「銀行黑洞」等尖銳詞語,激動起來,證監會也被他如此痛罵。

  警方對此指控稱,汪煒華使用「赤裸裸的語言」直接詆毀廣匯能源。汪煒華則解釋,這是自己唯一一次稱廣匯能源為「黑幫企業」,因為當時廣匯能源的一家運輸合作夥伴公司正在公開指責廣匯能源修建路況很差的簡易公路,並使用非國家標準的運輸車輛,運費低廉被迫超載,造成多起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該公司還在微博上傳一些控訴廣匯能源員工私設路警隨意攔截罰款等的資料,於是汪得出了廣匯「運作像黑幫企業」的「結論」,並通過其在新浪微博上的個人賬號如此發言。其律師亦辯護稱此為「個人自由觀點的正常表達,且該言論微博只被轉發4條,影響甚微」。

  在筆錄中可以看到,汪煒華嚴詞抗議了警方對自己的指控,稱指控是在「顛倒黑白」,堅稱自己「無辜」,所有質疑都是基於「廣匯公告及網上公開信息」。有意思的是,南方週末記者在相關訊問筆錄中看到,汪煒華至少兩次,在警方提審末尾循例問到「有什麼補充」時,還額外向警方提出了一些他還未及公開發表的對廣匯能源資金流動的質疑。

  「我的案件就是『皇帝的新裝』的故事,現在你們以法律的名義指控我,就好比沒穿衣服的國王,來指控說真話的小男孩一樣……希望法律能盡快還我個人清白。」在2013年12月的一次訊問筆錄裡,汪煒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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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俠影”PK廣匯能源案跟蹤報道: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引發的刑案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3211

廣匯能源旗下的新疆哈密淖毛湖煤田。網友“天地俠影”被刑拘的原因之一,便是對這一煤田的煤層厚度、埋藏深度等數據的真實性提出質疑,並推斷出廣匯能源可能存在財務欺詐。 (CFP/圖)

因為在網上發文質疑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汪煒華被刑拘已近十個月。檢方對其的指控,最終鎖定在他發表的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至其案發,這條微博總共被轉發4次。

“合理推測”還是“捏造事實”;“故意攻擊”還是“正常評論”……此案的審判結果,事關批評公司的尺度。

“廣匯崩盤,就會影響新疆的穩定;否定孫廣信(廣匯集團董事局主席),就會影響新疆的穩定。”

2014年8月8日,汪煒華(網名“天地俠影”)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一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法院一審開庭。代表“受害單位”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匯能源)出庭的新疆天成律師事務所主任董新勝律師,在庭上如是說。

被告人汪煒華戴著腳鐐和手銬出庭。此時,距他從上海家中被烏魯木齊警方帶走,已近十個月。兩位辯護人——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嚴義明、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江華,均為其作無罪辯護。

庭審持續了近十個小時,控辯雙方激烈交鋒。公訴方天山區檢察院建議對汪煒華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當事人汪煒華並不願意接受有罪判決,他在堅稱無罪之余,還當庭表示,“如果真要判有罪,不在乎再多關幾個月”。此前,他曾經拒絕取保候審。

截至8月13日,此案尚未宣判。

是不是打擊報複

律師嚴義明在庭審中明確表示,如果最終汪煒華被判處有罪,他本人將實名向證監會繼續舉報廣匯能源。

生於1971年的汪煒華,擁有兩個碩士學位和一個博士學位,40歲以前的人生主要在校園里度過。

四年前,他從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辭職從事個人投資,並以“天地俠影”為網名,活躍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網站上,不時對中國資本市場各個角色發表激烈批評,是一個網上小有名氣的“刺頭”。

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是汪煒華著重“點評”的幾家公司之一。其大股東廣匯集團,是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

2013年10月12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在上海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將汪煒華刑事拘留;隨後,又把他帶至烏魯木齊關押。同年11月15日,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其批準逮捕。

為汪煒華一案,烏魯木齊警方用時約四個月,飛赴全國各地“偵查取證”。2014年1月,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把汪煒華案移送檢方。不過,此後案件又兩次被檢方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至今年6月16日,由天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控,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汪煒華利用互聯網,以“天地俠影”的網名撰寫多篇文章,多次被點擊和轉載。汪煒華捏造並散布廣匯能源中報嚴重作假,存在嚴重財務欺詐等虛假信息,造成廣匯能源多次被相關部門要求發表澄清公告,嚴重損害了其商業信譽。

8月8日,此案一審開庭。雖然起訴書內容只有短短一頁半,但控辯雙方交鋒激烈,庭審持續了近十個小時,至北京時間21時許方告結束。

作為“受害單位”廣匯能源委托出庭的訴訟代理人,董新勝律師在庭審中用相當多的時間,介紹廣匯能源和廣匯集團取得的成績和榮譽。

汪煒華的辯護律師則提出,汪向證監部門的舉報,戳到了廣匯能源的“痛處”,才導致其向警方報警,然後推動司法機關抓捕汪。這在時間上,也相當“吻合”。“廣匯能源此舉,有報複之嫌。”

董新勝律師對此回應,廣匯能源的報警行為“不是打擊報複”,更不是對汪煒華向證監會等監管機構舉報廣匯能源後做出的報複之舉。因為在廣匯能源的多次公告中,公司都寫明了,“將永久保留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追訴的權利”。

嚴義明律師在庭審中明確表示,如果最終汪煒華被判處有罪,他本人將實名向證監會繼續舉報“廣匯能源曲線買賣自家股票”之事。

一個相關細節是,汪煒華案被檢方退回補充偵查時,曾要求警方核查中國證監會和新疆證監局是否收到汪煒華的舉報,以及是如何處理的。但烏魯木齊警方給出的回複報告是:“我局已向新疆證監局發函並通過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與其溝通,‘均無果’。”

被羈押近十個月的汪煒華,出庭時精神不錯,相當健談,不時有情緒激動。他的父母也出現在旁聽席上,這是兒子被帶走後,他們第一次相見。

廣匯能源董秘、副總經理倪娟,帶著一批員工前往旁聽庭審。倪娟中途曾離席通過電話通報庭審情況,對於南方周末記者提出的問題,倪娟則以“我不清楚”回應,就匆匆離去。

“我的成名作”

“廣匯能源將會成為我的成名作。”檢方稱,這就是汪煒華的“犯罪動機”。

汪煒華被抓後,他持續質疑廣匯能源的動機一度在網上引發猜測,亦有說法認為“背後有團夥作案”。

這些揣測早已存在,汪煒華曾多次在網上發帖解釋:對廣匯能源的關註起於看不慣但斌等“明星”私募、公募經理人被廣匯能源高規格接待,過度“鼓吹”。

在發表第一篇分析廣匯能源的文章時,汪煒華就在開頭寫了條聲明:“本人從不做空,沒有融券賬戶,更不持有任何相關的廣匯能源融券頭寸”。此後近一年里,他十次以上反複重申自己只看空,不做空。

從持續約半年的偵查及兩度補充偵查結果來看,雖然警方對此奔赴多個省市調查取證,調取了汪煒華多位家屬的股票賬戶,對多位在QQ上與汪煒華聊過廣匯能源的朋友或記者進行筆錄,但並無“突破”。

警方偵查階段,曾多次問汪煒華,“誰讓你發的這些文章”。汪回答說,“沒有別人指示,是我自己發的東西”。

這個背景下,汪煒華是否“故意”在網上發布針對廣匯能源的“虛假信息”,成為法庭上控辯雙方主要爭議之一。

檢方認為,汪煒華的文章和評論,有些帶著感情色彩,屬於主觀故意。

汪的辯護律師則稱,帶著感情色彩,並不代表汪是“故意”去攻擊廣匯能源。辯護律師認為汪煒華不存在“故意”的緣由——他從來不是廣匯能源的員工,從未買賣過廣匯能源的股票,與廣匯能源沒有任何業務往來,也不存在商業競爭關系。

不過,警方偵查中,從2013年7月汪與家人的QQ聊天記錄里找到一句話,“廣匯能源將會成為我的成名作”。檢方稱,這就是汪煒華的“犯罪動機”。

在這段對話里,汪煒華把扳倒了藍田股份的劉姝威引為榜樣。劉是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研究員,2001年她的文章揭開了當時正大紅大紫的上市公司藍田股份的財務造假,致其最終退市。這是一個震動中國資本市場的事件,劉姝威因此成名,當年被評為中央電視臺“2002年經濟年度人物”和“感動中國-2002年度人物”。

這段聊天記錄中,在家人問扳倒廣匯能源對你有什麽好處時,汪煒華說,混跡資本市場,需要個人威望。在法庭上,汪煒華解釋,這段對話“僅僅只是與家人的一句閑聊”。

汪煒華說,他寫的批評文章,不僅僅包括廣匯能源一家,還有中國建材等幾家上市公司,這些文章同樣都是發布在自己的博客或微博等社交網站上。

瀏覽他在多個社交網站的個人頁面可以看到,除了廣匯能源,貴州茅臺、中國建材和蘇寧雲商等幾家上市公司也是他長期抨擊的對象。汪煒華亦以此為傲,他的個人博客名就叫“投資,從質疑開始”。

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

在事實性資料基礎上所做的財務欺詐等結論,屬於“捏造事實”,還是“評論”、“合理推測”,是雙方爭鋒最激烈之處。

與年初烏魯木齊警方出具的一份長達九頁的起訴意見書相比,起訴書已濃縮至短短一頁半。檢方對汪煒華的指控,最終鎖定在他發表的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

三篇博客,均為汪煒華在分析文章中推斷廣匯能源存在財務欺詐等行為。而涉事的一條微博,原文為:“廣匯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幫企業,哪怕這家公司公開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場追捧……是中國資本流氓市場里的一塊又黑又臟的遮羞布”。

這種語言,是汪煒華在網上一貫的風格。至其案發,這條微博被轉發了4次。

檢方認為,汪煒華上述言論屬於“虛假信息”,造成廣匯能源多次被相關部門要求發表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法庭上,辯護律師出具了汪煒華這些言論所依據的事實和數據,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公告和地質勘探報告等公開資料。控辯雙方對於這部分內容本身,並沒有爭議。

但是檢方認為,汪煒華在這些事實性資料基礎上所做的結論——財務欺詐、操縱股價、曲線買賣自家股票和黑幫企業,屬於“捏造事實”。而汪煒華的辯護律師回應稱,這部分有的屬於汪煒華的“評論”、“觀點”,有的是其根據事實給出的“合理推測”,不屬於捏造。

這是當日庭審時兩方爭論最為激烈的問題之一,也是汪煒華一直以來質疑的缺環——他的文章結論,往往來自推理,一些涉及公司財務操作、資金流動等方面的情況,他作為局外人並無任何實質性“證據”。

早前在網絡上,也有網友向他提出了這一點,但汪煒華認為這應該交給證監會去調查,而不是自己。

“汪煒華不是專業新聞單位或機構,他是作為個人在網絡發布自己的觀點和評論,如果這樣的行為定義為犯罪,顯然會極大抑制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輿論監督的熱情,與證券市場監管的基本理念、公民言論自由保護的思想相悖。”

一份受辯護律師委托,由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出具給法院的法律咨詢意見書提出,在金融證券領域,當“言論自由”遭遇“商業信譽”,應側重保護前一權利,因為資本市場本身是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市場,這種特征加大了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風險。而上市公司涉及公共利益,對投資者而言,信息公開和輿論公開殊為重要,監管部門也多次表態歡迎輿論監督。資本市場是一個高度專業化市場,有一定投資經驗的投資者,依據公告等公開信息,經過合理推論發表觀點,對於監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幫助投資者做出理性判斷,具有積極意義。

之前被警方列入起訴意見書的另一項“罪狀”,則未出現在最後的指控中。

這項“罪狀”是,汪煒華根據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報告,質疑廣匯能源參股的一個油氣項目,實際位於哈薩克斯坦沒有石油的“東哈”地區。

最初,盡管汪指出了發言出處,警方還是稱其“置事實於不顧,未經考證,仍然轉載他人寫的文章……言論含沙射影,暗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存在問題,必然誤導投資者,使廣匯能源投資價值大打折扣”。不過,檢方將案件退回警方補充偵查時,曾要求公安調取和確認汪煒華的這部分言論來源,並最終去掉了這部分指控。

“其他嚴重情節”

檢方稱,汪煒華的文章,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而不是“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

對比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和天山區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可以看到,對汪煒華言論帶來的相關利益方損失情況的描述,出現顯著變化。

最初廣匯能源報案時稱,“天地俠影”的“虛假言論”被“多家媒體不經核實地轉載”後,監管機構要求廣匯能源股票停盤、寫書面情況說明並發布澄清公告,公司信譽嚴重受損,股價大幅下跌,市值縮水兩百余億元……公司股價下跌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在2014年1月形成的起訴意見書中稱,汪煒華在網上大量發表捏造散布詆毀廣匯能源的文章,並經《投資快報》、《金證券》、《第一財經日報》、《北京青年報》、網易財經、鳳凰網、財經網、人民網、財經頻道、北青網和《現代快報》等國內主流媒體轉載,嚴重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和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給廣匯能源投資者帶來嚴重經濟損失。

除了列舉廣匯能源股價下跌帶來的市值蒸發數據作為佐證,起訴意見書還稱,已查證多位投資人因受汪煒華“虛假信息”影響,低價拋售廣匯能源股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68萬元。

在汪煒華被拘後,烏魯木齊警方曾奔赴東莞、杭州、北京、南京等地,對幾位不同職業的個人投資者進行詢問筆錄,並提取他們的股票賬戶記錄作為受損證據。

這些“損失”,正是汪煒華被控損害商業信譽罪的立案追訴依據。

此後,檢方在案件退回公安補充偵查過程中,曾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汪煒華涉案言論的媒體轉載情況和核實轉載原因。而公安補充偵查完畢後提交的補充偵查報告書,沒有提交轉載情況,並稱無法核實轉載原因。

南方周末記者也曾查閱過這些媒體同期針對廣匯能源的報道,發現主要是由汪煒華的質疑引發出記者獨立撰寫的新聞報道。在上述媒體的部分報道中,汪煒華作為采訪對象之一出現。

8月8日的庭審中,董新勝律師強調,汪煒華的文章,造成了廣匯能源股價的不正常下跌,經“有關專家估算,損失四十多億元……有的投資者,一個人就損失三千多萬元”等。

對此,汪煒華的辯護律師提交了上證指數和廣匯能源等能源類上市公司股票走勢圖,用以佐證汪煒華文章發表期間,廣匯能源股價走勢與上市指數及同類公司走勢相似,並未嚴重偏離。而幾位“受害”投資者賣出廣匯能源股票時段,上證指數和同類公司股價也發生嚴重下挫。

據此,汪的律師們認為,廣匯能源股價變動存在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原因,不能把投資者受損與汪煒華的行為簡單扯上因果關系。

雖然廣匯能源和汪煒華兩方律師就這個問題在法庭上出現爭辯,但在最後提起公訴時,上述媒體轉載、廣匯能源股價下跌以及投資者損失情況均未在起訴書中被提及,只稱汪煒華的“虛假信息”,造成廣匯能源多次被相關部門要求發表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

檢方在法庭上也明確表示,廣匯能源的股價損失,包括股民損失,已不在公訴方指控的範圍內。

對於被訴內容,汪煒華的辯護律師表示,針對市場質疑予以公告說明情況,本就是上市公司的公開披露義務之一。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汪煒華被指控罪名的認定包括:“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檢方稱,汪的文章,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而不是“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

董新勝律師稱,汪煒華的文章,對廣匯能源的生產、經營、銷售,沒有造成影響,主要是對廣匯能源在資本市場上的信譽造成影響。

“不在乎再多關幾個月”

“這是我做律師以來,第一次遇到這種當事人拒絕取保候審的情況。”

天山區檢察院出具的隨起訴書提交給法院的一份量刑建議書稱,汪煒華“利用互聯網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以“損害商業信譽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罪名的法定刑期是兩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因為汪煒華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因此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汪煒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至今,汪煒華被羈押已10個月。這意味著,如果按照檢方建議判決,汪煒華將很快恢複自由身。

但汪煒華和他的兩位辯護律師均表示,即便如此,也不接受有罪判決。

嚴義明律師說,在案件由公安機關偵辦時,律師為汪煒華申請取保被拒,但移送至檢方後,檢方曾告知可以為汪辦理取保候審。不過,汪煒華拒絕了,他擔心一旦接受這個條件,案件可能長期拖延,而自己將不清不楚地背負“罪名”,並可能影響辦理出國手續等。

“我做律師以來,第一次遇到這種當事人拒絕取保候審的情況。”嚴義明說。

“都關了這麽久了,不在乎再多關幾個月。”法庭上,汪煒華說。如果法院一定要判“有罪”,“千萬不要判緩刑”,因為自己已經被關了將近十個月了。

“天地俠影”涉案的 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

汪煒華被最終指控涉嫌犯罪的第一篇博客,是《廣匯能源的資本巨像必將坍塌》。文中,汪煒華結合一些網上公開查閱到的地質機構勘探數據,對廣匯能源哈密淖毛湖煤田的煤層厚度、埋藏深度和剝離率數據的真實性提出質疑——由於這些數據的大小直接關系到財務報表中的長期攤銷費用計算,汪煒華據此推斷廣匯能源存在財務欺詐。

第二篇名為《廣匯能源,黔驢技窮》。汪煒華指責股價正在大跌的廣匯能源,為一項股票回購計劃申請的停牌行為,是“赤裸裸的操縱股價”,目的是應對跌勢,“保護四十多億元的市場融資盤”。

第三篇《廣匯能源: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紀》,是汪煒華被拘的“導火索”——他從廣匯能源2013年的中報中,發現一個名列第四大股東的自然人張建國,其名下公司曾從廣匯能源獲得過1.5億元委托貸款。據此,汪煒華推測廣匯能源通過放貸給張的公司,再假手於張個人曲線炒作廣匯能源股票。對此,汪煒華向監管部門進行了舉報。

涉事的一條微博,原文為:“廣匯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幫企業,哪怕這家公司公開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場追捧……是中國資本流氓市場里的一塊又黑又臟的遮羞布”。至其案發,這條微博被轉發了4次。

發布這條微博的背景是:當時廣匯能源的一家運輸合作夥伴公司,正在公開控訴廣匯能源修建路況很差的簡易公路,並使用非國家標準的運輸車輛,運費低廉被迫超載造成多起車毀人亡事故等。實際上,汪煒華轉發並評論了這家運輸公司就此所發的微博內容。

檢方認為,汪煒華上述言論屬於“虛假信息”,造成廣匯能源多次被相關部門要求發表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南方周末對此事件的報道。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事件回放

過去兩三年里,個人投資者汪煒華以網名“天地俠影”在社交網絡上發表多篇文章,通過分析與推斷,對多家上市公司提出質疑。

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是汪煒華2013年著重“點評”的幾家上市公司之一。其控股股東廣匯集團,是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公司董事局主席孫廣信,在2014年“福布斯富豪榜”上,以34億美元的凈資產名列中國內地富豪榜第27位、全球富豪榜第466位。

廣匯能源也曾幾次發公告,回應汪的質疑。

在自己的微博、博客等社交平臺上持續撰文批評廣匯能源大半年後,汪煒華采取了更進一步的行動。2013年8月下旬,他通過電子郵件向中國證監會、新疆證監局舉報稱,廣匯能源“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規”,並在網上“直播”舉報進展,此舉隨即引來不少媒體的關註與報道。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顯示,汪煒華的涉案,起於2013年9月2日“受害單位”廣匯能源的報案。次日,該局即“經過審查”立案偵查。

2013年10月12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在上海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將汪煒華刑事拘留並將其帶至烏魯木齊關押。同年11月15日,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其批準逮捕。

2014年1月,汪煒華被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移送檢方。此後,案件兩次被檢方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014年6月16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8日,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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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壟斷局面終被打破:廣匯能源獲首張民營原油進口牌照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107082

中國原油進口資質被國企壟斷的局面終於被打破。新疆廣匯能源成為國內首家獲得原油進口資質的民營企業。(更多精彩財經資訊,請到各大應用商店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周三晚間,廣匯能源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新疆廣匯石油有限公司獲得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質。

該公司在上交所公告稱,已收到商務部批複,允許新疆廣匯石油2014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20萬噸;新疆廣匯石油可根據市場情況將原油銷售給符合產業政策的煉油企業。

《中國證券報》援引業內人士觀點指出,廣匯能源獲得此資質意味著擋在民企頭上的天花板已經被捅破,這對於破除中國能源領域,尤其是石油領域的壟斷意義重大。

根據中國現有政策,原油進口分國營貿易和非國營貿易兩種。擁有國營貿易經營權的企業目前有5家,包括中聯油,中聯化,中海油,中化和廣東振戎,這種貿易沒有配額限制。

據中國經濟網,目前,共有22家企業擁有原油非國營貿易經營資質,2012年—2014年,中國對這部分貿易的配額是2910萬噸/年。但這些配額的完成量數字沒有公布。

此前,發改委發文稱,國企改革方面,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有序推進電信、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行業改革。而允許民營企業進口原油是開展油氣改革的重點方向。

新疆廣匯石油並不具備排產權限和能力。阿斯達克財經網援引業內人士消息稱,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油氣田項目進展順利,齋桑油田項目已具備原油生產能力。此次獲準進口原油配額,其海外原油有望轉運至國內銷售。

《每日經濟新聞》援引分析師消息稱,廣匯能源的原油銷售權申請也已提交,政策下發或為期不遠。安迅思息旺能源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張葉青認為,按照現有國家政策,廣匯能源至少還要過兩道關才能最終實現銷售:其一,廣匯自身獲得原油銷售權;其二,地方煉廠獲批進口原油使用權。

新疆廣匯石油是國內唯一一家同時擁有煤炭、原油、天然氣資源的民營企業。2013年,該公司獲得哈薩克斯坦齋桑油氣項目原油資源量11.639億噸,哈薩克斯坦南伊瑪謝夫油氣項目原油儲量2.1億噸。廣匯能源目前正在申請石油勘探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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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俠影”PK廣匯能源案終局:四條網帖質疑上市公司,被判“損害商業信譽罪”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8047

已投產的新疆廣匯新能源一期120萬噸煤制甲醇\85萬噸二甲醚及5億方液化天然氣項目。 (CFP/圖)

在押近一年半後,一個在互聯網上發帖質疑上市公司“造假”行為的個人投資者,終因“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放棄上訴。“天地俠影”案步入終局。

南方周末多次跟蹤報道此案,蓋因隨著表達渠道的日益便利和民眾對資本市場參與度的提高,互聯網上正湧現出越來越多的“天地俠影”們。而言論的邊界究竟應該在哪里,批評上市公司應持怎樣的尺度,成為一個新的話題。

新疆法院的本次判決,涉及了有關言論究竟是觀點還是捏造虛假信息,利益動機和定罪的關系等,留下了一個有關批評邊界的樣本,以待各界評說。

二十八下午,身在上海的嚴義明律師突然接到新疆烏魯木齊天山區法院書記員打來的電話,告訴他當天(2015年2月16日)法院已到看守所對他的當事人汪煒華進行了宣判:汪煒華犯損害商業信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事情要追溯到一年半前,2013年10月初,汪煒華(網名“天地俠影”)在上海家中突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人員“帶走”。至宣判之日,汪已在押近一年半,接近宣判的刑期。

汪煒華是一位個人投資者,過去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從事網絡通信領域研究工作。他以網名活躍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網站上,不時對資本市場里各個主體發表尖銳言辭,是個小有名氣的“刺頭”。

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是當年汪煒華在網上重點抨擊的幾家上市公司之一。因廣匯能源報案,汪被新疆警方帶走。

廣匯能源所屬的廣匯集團,是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涉足能源、房地產、汽車服務和機械工業等產業。公司實際控制人孫廣信有“新疆首富”之稱,是《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的常客,2014年以232.6億元的財富值排在第28位。

汪煒華被帶走後不久,便被烏魯木齊警方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實施刑拘,一個月後,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批捕,並於2014年6月由新疆烏魯木齊天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天山區法院進行審理。

當時在法庭上,汪煒華堅稱無罪。在此之前,他甚至拒絕了以“認罪”為前提的取保候審。

直到近半年後,此案才作出判決。

2015年3月3日,汪煒華的母親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盡管汪煒華要求上訴,但家里商量之後,最終決定放棄上訴,“我們太害怕了”。

目前該案上訴時效已過,這意味著曾震動資本市場的“天地俠影”案,終於如此收場,當然不排除仍有後續風波。

延期的審理加重的量刑

這個判決的下發時點,成為了一直堅稱自己無罪的汪煒華最終放棄上訴的關鍵因素。

2014年提起公訴時,天山區檢察院曾經提交給法院的一份《量刑建議書》稱,汪煒華“利用互聯網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以“損害商業信譽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罪名的法定刑期是兩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因為汪煒華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因此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汪煒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件在2014年8月開庭審理時,汪煒華已經羈押了10個月,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這意味著,如果法院按照檢方建議的判處一年以下刑期,汪煒華在案件宣判後就能恢複自由身。

不過,三個月到期後,天山區法院於2014年9月和12月兩度做出延期審理決定,理由包括“合議庭認為本案屬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等。

2014年12月末,汪煒華70歲的母親通過他的個人微博發表公開信,質疑“如此簡單明了的案件,為何司法程序走得這樣艱難,甚至蹊蹺”。

一個隨之而來的尷尬問題是,隨著案件審理的延期,汪煒華實際羈押時間一天天超過了檢方建議的量刑時間,嚴義明曾抗議稱這個做法“損害到汪煒華的人身合法權益”。

至2015年2月除夕之前宣判時,汪煒華已羈押了一年四個月,而一審判決給出的一年六個月刑期,恰好比這個羈押時間略長。

這個判決的下發時點,成為了一直堅稱自己無罪的汪煒華最終放棄上訴的關鍵因素。

汪煒華母親說,如果上訴,又需要經歷一套司法程序,參照之前的案件進程的“拖沓”,很可能一年六個月刑滿也不能完結案件,甚至會拖到兩年乃至更久,即便上訴,二審也還在烏魯木齊進行。

在和律師商量過後,汪家決定放棄上訴。在電話里,汪煒華的母親哽咽著反複向南方周末記者強調,放棄上訴不是汪煒華的意思,這是她這個做媽媽所提的要求,“人能盡快出來就是最大的幸福”。

汪煒華在澳大利亞的兩個孩子,每次與奶奶視頻通話時都問,爸爸還有多久才回來。過年時,兩個孩子分別給汪煒華寫了一封短信,家里請律師帶給汪,汪又通過律師回了一封短信給孩子。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認定為“捏造”的證據

汪煒華在QQ聊天時的一些言論,最終也被法庭確認為其犯罪證據。

從判決書來看,汪煒華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捏造”的網上言論,與檢方起訴指控內容一致。

這些言論來自汪煒華的三篇新浪博客和一條微博,這三篇博客總計近八千字,主要是汪煒華對廣匯能源公告信息、財務數據的分析和推測。而稱廣匯能源是黑幫企業的那條微博,是廣匯能源和一家運輸公司發生糾紛時,他寫下的一句感悟,那條微博至案發時被轉發了四次。

法院認為,這些信息在網上被多次點擊和轉載,損害了廣匯能源的商業信譽。

判決書上列舉了15份庭審舉證和質證後,法院予以確認證據,用以佐證上述判決。這些證據主要包括,廣匯能源提供給警方的報案材料和澄清公告、警方從汪煒華電腦調取的QQ聊天記錄等資料、對汪煒華的訊問筆錄,以及向幾位曾經與汪煒華在QQ上談到過廣匯的家人、朋友進行的證人取證。

值得註意的是,過去汪煒華在QQ聊天時的一些言論,最終都被法庭確認為其犯罪證據。

這些QQ聊天記錄,包括汪煒華對家人說的一句“廣匯能源將會成為我的成名作”,以及汪煒華和朋友、相熟的媒體編輯提到“廣匯早晚要崩盤”“我估計廣匯要走德隆的末路了”“以後還是要細致些,特別是對廣匯”“對廣匯,我一追到底”等字句。

而對汪煒華所重點指責的廣匯能源財務等問題本身,除了當事方廣匯能源的自陳,法庭認定的證據中並沒有針對相關問題的司法或其他第三方的獨立調查。

被法庭認定為捏造的這些內容,汪煒華被抓前曾經發郵件向證監會和新疆證監局舉報,他當時還高調地在網絡“直播”舉報過程和內容,並引來媒體的關註和報道。

汪煒華被警方帶走之後,曾有媒體在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詢問過相關情況,當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目前不掌握此事具體情況……證監會一直以來都支持並且歡迎社會各界對資本市場參與各方加強監督,但這種監督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理性、客觀,避免誤導市場。

南方周末記者詢問了汪煒華的律師和家屬,他們均表示,汪被抓之後,舉報之事相關部門並沒有再給出新的反饋。

汪煒華所寫的這些內容,是分析與觀點,還是捏造事實,是此前庭審時控辯雙方爭論最為激烈的問題之一。

在法庭上,汪煒華的辯護律師曾經出具了多份汪煒華博客中推理所用的數據和資料,包括上市公司公告和地質勘探報告等公開資料。

但是檢方認為,汪煒華在這些事實性資料基礎上所做的結論——財務欺詐、操縱股價、曲線買賣自家股票和黑幫企業,屬於“捏造事實”。汪煒華的辯護律師則回應稱,這部分有的屬於汪煒華的分析和觀點,是他根據公開事實信息進行的個人判斷,不屬於捏造虛假事實。

這正是汪煒華一直以來的質疑缺環——他的文章結論,往往來自推理,一些涉及公司財務操作、資金流動等方面的情況,他作為局外人並無任何實質性“證據”。

早前在網絡上,也有網友向他提出了這一點,但汪煒華認為這應該交給證監會去調查,而不是自己來查。從他歸案後的筆錄內容來看,也依然是持這個觀點。

對於這個關鍵爭議,法院的認定是:汪煒華在博客文章中,捏造針對廣匯能源的虛假信息,並在互聯網上予以散布,符合損害商業信譽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已超越了發表觀點或分析結論的正常範疇,故對被告人和辯護人所持意見不予采納。

“資本市場是一個高度專業化市場,有一定投資經驗的投資者,依據公告等公開信息,經過合理推論發表觀點,對於監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幫助投資者做出理性判斷,具有積極意義。汪煒華不是專業新聞單位或機構,他是作為個人在網絡發布自己的觀點和評論,如果這樣的行為定義為犯罪,顯然會極大抑制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輿論監督的熱情,與證券市場監管的基本理念、公民言論自由保護的思想相悖。”這是受辯護律師委托、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為該案出具給法院的法律咨詢意見書中所陳意見。顯然,並沒有“打動”法院。

“無經濟利益”不影響定罪

法院認為,是否具有經濟利益並非該罪成立的主觀要件,故不予采納。

在法庭上,汪煒華和其辯護律師另一個著重強調的點,是汪煒華對廣匯能源的公開質疑“沒有任何經濟利益,不存在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的主觀目的”。

這也是從汪煒華開始撰寫文章抨擊廣匯能源之初就反複強調的:“本人只看空,不做空”。

被抓之後,關於他持續質疑廣匯能源是否存在利益動機一度在網上引發猜測,甚至流傳出說法稱他“背後有團夥作案”。不過,從持續約半年的偵查及兩度補充偵查結果來看,雖然警方對此奔赴多個省市調查取證,調取了汪煒華及多位家屬的股票賬戶,對多位在QQ上與汪煒華聊過廣匯能源的朋友或記者進行筆錄,並未發現汪煒華存在牟利行為或動機。

根據筆錄,警方偵查階段,也曾多次問汪煒華,“誰讓你發的這些文章?”汪一直回答說,“沒有別人指示,是我自己發的東西。”

根據過往公開報道,南方周末記者梳理了部分最終被判“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的案例,主要包括競爭對手惡意作為、因個人恩怨報複和做空牟利等情況,尤以第一種為多,並未發現類似汪煒華的情況。

對於這個爭議,法院給出的結論是:汪煒華發表博客時,多次使用惡意貶損語言,並作出確定性論斷,應當明知自己在互聯網上的言論必然損害廣匯能源的商業信譽而故意為之,符合該罪主觀構成要件,而其是否具有經濟利益並非該罪成立的主觀要件,故不予采納。

值得一提的是,判決中,廣匯能源所強調的“公司對新疆貢獻巨大,廣匯崩盤,就會影響新疆的穩定;否定孫廣信,就會影響新疆的穩定”等意見,法院認為與指控事實沒有法律關聯。

廣匯能源方面還強調,汪煒華的行為導致公司市值蒸發十億元,股民虧損嚴重。檢方最早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里稱,已查證多位投資人因受汪煒華“虛假信息”影響,低價拋售廣匯能源股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68萬元。

但在起訴書中,對這部分內容未做具體表述。法院判決書則認為,這部分“意見”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汪煒華希望家人把判決書貼在個人微博上供大家評說,但他的母親很猶豫,害怕在兒子平安歸來之前再惹出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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