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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爆當局稱慣例 拒書面交代康文署刪「國立」劇團總監:仲有法治?

1 : GS(14)@2016-04-01 15:38:03

■糊塗戲班團員羅淑燕(左)稱沒因「去國立」事件感委屈;旁為魏綺珊(中)及陳文剛(右)。張柏基攝


【本報訊】劇團糊塗戲班團員在舞台劇《第三謊言》場刊的履歷中,原先刊登了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中「國立」二字,但遭康文署刪走。事件主角、該劇目執行監製羅淑燕首度開腔,披露康文署多次強調刪除「國立」字眼是慣例,更拒以書面交代原因。劇團藝術總監陳文剛質疑當局未有明文規定,卻以潛規則作審查,「咁香港仲有法治?」促當局嚴正交代。記者:王家文 陳沛冰康文署斥資主辦的舞台劇《第三謊言》,由糊塗戲班製作,於上月18至20日演出。該劇場刊在上月初印製,負責場刊的執行監製羅淑燕昨表示,首次把場刊內容交給康文署核對時,對方刪除了其畢業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的履歷中「國立」二字,並稱因慣例不會刊登「國立」字眼。




「極之擔心溫水煮蛙」

羅多次追問「國立」是否屬敏感字眼,涉政治因素不能刊登,對方不作回應或領取指示後,重申是慣例,也不能使用學校英文全名「Taipei National University of the Arts」,提出以簡稱「北藝大」取代。羅斷然拒絕,其後再電郵署方要求書面解釋有否條例規定不能用「國立」二字,「佢用電話講唔會書面回應」。羅說原打算抽起自己的履歷,免影響劇團,但獲團員力撐,便改為刊登手持母校的學位證書照片,保住母校尊嚴,並引用該劇對白:「喺一個冇自由嘅國家生活,冇創作自由,冇言論自由,咁就足夠?」作無聲抗議。她說最初感氣憤,但從不覺委屈。羅稱這是她首次遇上被審查,「作為藝術工作者,唔係你打我,我就要打番你一拳,咁係冇意思。既然我知道有乜規則,就要繞過佢,或用自己方法去做我堅持嘅嘢」。審查被揭破,源於劇團藝術總監陳文剛在該劇第二及第三場謝幕時向觀眾披露,團員也在網上替羅抱不平。「我哋擔心如果連名稱都被審查,日後會唔會將審查範圍收窄到作品、言論甚至創作上,呢個就好得人驚,我哋極之擔心一個溫水煮蛙嘅情況出現」。陳文剛表示,印製場刊跟演出時間非相接近,當時沒揭露因免表演受影響,對演員和觀眾都是不負責任。惟事件曝光後,康文署至今仍拒絕交代原因,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僅稱作檢視,但拒道歉及承諾不重犯,特首梁振英也不作回應。




魏綺珊:發聲非為對抗

陳文剛促當局必須清楚交代,不能以潛規則行事,「我哋好擔心,如果冇條文仍可繼續執行,呢啲係可以引伸到其他任何嘢,咁香港仲有法治?」他指「去國立」非單一事件,更擔心影響日後與台灣交往,甚至聘用台灣畢業的演員,呼籲業界團結捍衞創作自由。劇團行政總監魏綺珊強調,即使劇團受資助,跟政府也是對等關係,今次發聲非為對抗,「如果咁理性發聲都被打壓,唔止我哋嘅團,業界甚至全香港都應該要擔心」。業餘舞台表演者兼公民黨副主席陳淑莊指,若「去國立」是慣例,情況更加恐怖,「係唔係傳媒要跟黨姓,攞政府資助要跟政府姓?」康文署重申會深入了解事件,並探討如何與相關團體加強溝通。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01/1955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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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取消演出毋須理由

1 : GS(14)@2016-04-01 15:38:03

【本報訊】本港現有47個從事戲劇、舞蹈及電影等團體接受藝術發展局資助,受資助團體每年最少1次要負責製作康文署主辦的節目。署方主要提供場地及宣傳等;藝團則獲發製作費,負責演出、燈光及音響等。康文署會跟藝團簽訂合約,合約沒列明印刷品禁用某類字眼,但握有演出的「生殺大權」,有權隨時取消演出而毋須理由。



演出前後不得接受其他聘約


根據康文署與資助藝團的合約,其中一條款列明:「政府有權隨時取消或縮短表演者的演出或任何與演出有關的宣傳,而毋須敍明理由」;若取消演出,雖然政府仍會支付有關酬金,但同時代表政府的責任即完全解除,「表演者亦無權再向政府提出進一步的要求」。合約也有其他較嚴苛條件,如規定表演者除非獲政府同意,否則演出前後一個月期間,不得於香港及澳門接受其他受薪或無薪聘約。糊塗戲班行政總監魏綺珊坦言,經歷「去國立」事件後,對政府有權取消表演而毋須理由的條文更感不安,更覺刺眼。劇團藝術總監陳文剛也擔心日後可能出現刪減或取消表演的情況,「原來條條文喺度,呢個就得人驚」。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現時很多表演場地都屬康文署管轄,藝團本身已沒議價能力,政府更不應設立嚴苛條款,「就算政府有啲唔合理要求,劇團都有可能要屈服,因為肉隨砧板上,好容易用雞毛蒜皮嘅原因,限制表演自由」。■記者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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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活動藝團報大觀眾人數9倍

1 : GS(14)@2016-11-24 07:30:13

【本報訊】康文署會定期舉辦文化活動讓市民參與,惟審計署發現,康文署轄下的觀眾拓展辦事處,於2015/16年度以1,580萬元,委聘45個藝團舉辦觀眾拓展活動,但有藝團涉嫌報大觀眾人數,其中一場商場音樂會,藝團匯報有300人參與,審計署現場觀察只30人參加,且不少觀眾只是路過或停留片刻後便離開。觀眾拓展辦事處於2000年初成立,負責與藝團及教育機構合作,在社區及學校籌辦活動,提高市民和學生對表演藝術的認識及欣賞能力。2015/16年度辦事處共籌辦逾千項觀眾拓展活動,當中包括委聘藝團任文化大使,在社區舉辦557項外展活動,共有15.4萬人參加,較2011至12年度的11.8萬增加31%。惟審計署發現,參與藝團有報大數之嫌。審計署派員出席6月兩個藝團音樂會,其中在黃大仙一商場舉辦的免費音樂會,有關藝團向康文署匯報觀眾有300人,但審計署現場發現只有30至50名觀眾不等,參加者更多為途人,欣賞片刻便離開。另一場在油麻地社區會堂舉行的免費音樂會,審計署人員到場後發現,音樂會舉行期間仍有免費門票派發,少數人在音樂會開始後進場,亦有少數人在結束前已離開,現場約有80名觀眾參與,但藝團卻向康文署匯報有250名觀眾,審計署認為藝團高估音樂會參加人數。審計報告中未有透露藝團名字,但記者翻查社區計劃活動6月的節目表,發現負責黃大仙商場活動的是中樂團「竹韻小集」,負責油麻地音樂會的為中樂團「華夏音樂促進會」。



音樂訓練計劃成本貴

審計署建議康文署要向藝團提供清晰指引,說明如何計算社區計劃的參加人數,並確保藝團遵從。康文署接納有關建議,會檢討有關情況及會就計算出席人數制訂清晰指引,以提高準確度及一致性。審計署又關注康文署整體觀眾拓展活動人數下跌,由2014/15年度的119.8萬人,減少14%至2015/16年度的102.9萬人。而康文署轄下音樂事務處舉辦的音樂訓練計劃成本極高,2015/16年度訓練班成本達3,750萬元,人均成本高達5,981元,原因之一為部份訓練班學員少至一人,遠低於每班5至10人的標準。■記者嚴敏慧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24/1984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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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規則批場打壓7.1遊行 慶委會奪維園 民陣轟康文署屈機

1 : GS(14)@2017-05-13 01:52:18

■區諾軒(前排中)質疑慶委會何以與慈善有關。朱永倫攝



【本報訊】多年來的7.1大遊行起點均為維園足球場,但康文署日前以慈善團體可優先預訂為由,將6月底至7月初維園足球場使用權批給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下稱慶委會)。主辦7.1大遊行的民陣昨召開記者會反擊,質疑康文署以潛規則批場予慶委會是「屈機」;又指民陣沒後備方案,並已向康文署申請以維園草坪和噴水池為起點。記者:呂浩然



民陣昨稱康文署將今年7.1維園6個足球場使用權,全租給由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和特首梁振英等任榮譽贊助人的慶委會,民陣指他們已按規定,提早3個月、於4月3日申請,質疑為何署方卻批給慶委會。而康文署於前晚深夜回應,指當局早於3月15日收到慶委會申請,於6月下旬至7月初使用維園6個足球場舉辦創科展覽;又指慶委會為慈善團體,且同樣有提早3個月申請,因而獲優先預訂。斥「慈善」為名打尖民陣召集人區諾軒反擊康文署,指慶委會申請舉辦的創科展覽日期為6月下旬,一般理解下旬意思應為20號之後,但慶委會於3月15日提出申請,仍獲康文署接納;他亦不理解慶委會既為慶回歸團體,何以與慈善有關,亦不明白創科展覽與慶回歸有何關係。



■維園足球場乃多年來7.1大遊行的起點;圖為去年7.1維園的情況。

申用草地及噴水池

區續斥,民陣早在申請今年元旦日遊行時,已口頭詢問過康文署申請7.1大遊行的日期,當時署方表示不會考慮3個月前的申請;而4月1、2日為周六、日,非政府辦公時間,民陣才於4月3日申請。區指慶委會是慈善團體已「屈咗你機」,當局更以潛規則處理慶委會申請,指摘慶委會精心計算整個申請程序來「贏到民陣」。目前民陣不單止申請不到以維園足球場作大遊行起點,亦未申請到政總公民廣場作遊行終點。區稱民陣未有後備方案,強調會考慮一切可能;民陣昨亦已入紙申請使用維園草地和噴水池作遊行起點。本身為資訊科技界議員的公專聯莫乃光亦批評,他不認識慶委會,不知道該會對業界有何認識,希望慶委會「唔好攞我哋創新科技做藉口」。工黨張超雄則炮轟,50年前親中陣營有鬥委會發動六七暴動作暴力抗爭,如今有慶委會打壓市民的和平示威。公民黨楊岳橋則嘲諷慶委會應為「㷫委會」,提早幫忙宣傳7.1大遊行,鼓動港人記得7.1上街。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12/2001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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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委會涉偷步申請場地  康文署率先批民陣借維園搞7.1遊行被拒

1 : GS(14)@2017-05-13 01:57:45

■民陣每年均會發起7.1大遊行,並以維園為起點;圖為去年的遊行情況。資料圖片



【本報訊】盛傳國家主席習近平將於下月底至7月1日來港,民陣按慣例於4月初申請6個維園足球場作為7.1大遊行的起點,但康文署將場地批給由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特首梁振英擔任榮譽贊助人的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舉辦慶回歸活動,也是03年後首次。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批評康文署因習近平來港而「洗太平地」,指無論政府如何打壓,7.1大遊行一定如期舉行。記者:姚國雄



■民陣於fb專頁講述申請被拒的來龍去脈,區諾軒(圓圖)指7.1大遊行一定如期舉行。



民陣今年7月1日大遊行,申請於維園足球場和草地作為起點,並以政府東翼前地(俗稱公民廣場)作為終點,並與以往一樣,於4月初入紙申請6個維園足球場作為7.1大遊行的起點,但康文署前日致電民陣,拒絕民陣申請,至於民陣同時申請了維園草地作為起點,則未有結果。民陣召集人區諾軒引述康文署指,因為有其他團體當日要使用足球場,故不能批給民陣:「今次佢(康文署)嘅講法係有個內部指引,話如果有兩個團體申請同一個地方,佢哋會根據團體嘅性質來決定批個場畀邊一個」,又稱另一申請團體「性質優先過我哋」,該團體申請時間橫跨6月及7月,「變相不批准我哋7.1遊行申請」。而從民陣手上搶到維園足球場的團體,正是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除張曉明梁振英擔任榮譽贊助人外,候任特首林鄭月娥也是榮譽會長。區強調按足程序,在遊行前3個月(4月3日)提出申請:「點解有團體可以優先用呢個場地?會唔會因為呢個團體係有政府性質,就要畀佢哋申請先?」區又質疑,慶委會「偷步」租場故意封殺民陣,也不排除政府有政治考慮:「呢件事好明顯係配合咗習近平喺回歸20周年(訪港),洗太平地嘅計劃,明顯唔希望市民出嚟反對政府。」又指林鄭作為慶委會榮譽會長,當選後說要吹和風,也說要重開公民廣場,故不應封殺民陣:「你做榮譽會長嘅團體,都要霸咗我哋(想租的足球場),你呢啲係咩嘅和風呢?」


區質疑配合習近平訪港

康文署回覆本報查詢稱,署方於本年3月15日收到慶委會的申請,在6月下旬至7月初舉行慶祝回歸活動,該活動為一科技展覽會;而康文署亦於本年4月3日收到民陣的電郵,申請於6月30日及7月1日借用維園6個足球場及中央草地及音樂亭舉行7.1遊行。署方稱若不同機構申請在同一時間同一場地舉辦活動,會按優先次序考慮預訂申請。慶委會秘書處陳小姐回覆本報指,該會是早於4月3日前提出申請,較民陣更早;又稱活動是由6月底開始,為期「好幾日」,但未能提供實際開始至結束日期。被問到慶委會會否讓給民陣舉辦遊行,陳指作為秘書處職員,不能決定和回應此提問,只可說維園足球場乃公眾地方,是開放給所有公眾人士申請。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11/2001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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