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多地發布價改實施意見 北京將加大巡查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0022.html

北京明確,將研究交通擁堵收費政策,並推進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改革。

北京市5日全文發布《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圍繞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治理“大城市病”等核心任務,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深化價格改革,完善政府定價制度,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健全價格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快建立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協調的價格體系,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意見提出,到2020年,北京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將全部放開,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政府價格管理更加科學,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科學、規範、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

為此,意見提出了十二大任務,包括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完善有利於汙染治理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健全有利於緩解交通擁堵價格機制;加快資源能源領域價格改革市場化步伐;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分類推進其他公共服務價格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定價規則;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深入推進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執法;積極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等。

意見特別提到,將圍繞緩解交通擁堵,加快推進占道停車管理體制改革和電子收費系統建設,調整占道停車收費標準,完善停車收費政策。落實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定期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進行調整。落實《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研究交通擁堵收費政策。按照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總體安排,推進北京市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改革。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發布,新一輪價格機制改革開啟。文件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範、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目前,北京、內蒙古、福建、遼寧、河北等地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意見已經出臺,其他省份的的實施意見正在按程序上報黨委、政府審議或在抓緊研究擬定工作方案。

附:北京市價格機制改革十二大重點任務:

(一)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加快實施企事業單位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方面分區域價格政策,大幅度提高企事業單位在城六區的擴張門檻;積極協調推進差別電價、水價政策落實,研究差別氣價政策,促進節能減排和產業優化升級,引導產業合理布局。

(二)完善有利於汙染治理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全面落實各項排汙收費政策,實現排汙費應收盡收。根據汙染物治理成本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相關排汙費標準,加快研究季節性排汙收費政策,使企業排放各類汙染物承擔的支出高於主動治理成本,提高企業主動治汙減排的積極性。調整完善危險廢物處理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完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加強收費管理。按照“汙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原則,合理調整汙水處理收費標準。

(三)健全有利於緩解交通擁堵價格機制圍繞緩解交通擁堵,加快推進占道停車管理體制改革和電子收費系統建設,調整占道停車收費標準,完善停車收費政策。落實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定期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進行調整。落實《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研究交通擁堵收費政策。按照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總體安排,推進本市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改革。

(四)加快資源能源領域價格改革市場化步伐。按照國家關於電力、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總體部署和時間安排,統籌推進本市輸配電價、輸配氣價改革工作,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進一步完善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促進居民節約用能。推進居民供熱價格改革,完善兩部制熱價,充分發揮計量熱價的激勵引導作用

(五)理順醫療服務價格。落實本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部署,按照“總量控制、結構優化、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註重價格改革與醫保、衛生行業監管等綜合改革的政策銜接。

(六)分類推進其他公共服務價格改革。落實國家教育收費管理政策,逐步放開民辦學校的學歷教育收費標準,推進民辦教育市場化。制定本市司法鑒定服務、公證服務、部分律師服務和中小學教材收費政策。分類推進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改革。梳理有線電視收費政策,研究高清交互數字電視收看維護費標準

(七)建立健全政府定價規則。動態調整《北京市定價目錄》,對納入目錄的政府定價項目,堅決管細、管好、管到位。鼓勵和支持第三方提出定價、調價方案建議,豐富政府定價形式。研究制定政府定價行為規則,完善政府定價辦法。修訂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的成本監審目錄,研究制定輸配電成本監審辦法和天然氣配氣成本監審辦法,強化成本監審在價格改革中的支撐作用;進一步健全成本監審結論公開制度,促進政府定價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

(八)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針對存在市場競爭不充分、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的市場領域,分行業制定價格行為規範和指南,由事中事後監管向事前引導防範轉變,切實增強價格監管的預見性、針對性和科學性。制定本市價格行政處罰決定書公示辦法等規範性文件,提高執法公信力。

(九)深入推進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執法。加大對停車收費、機動車檢測、房屋中介服務等價格放開領域,以及教育、醫療、通訊、旅遊、物業管理等社會關註領域收費問題的巡查、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價格壟斷案件線索收集機制,拓寬案件信息來源渠道。積極探索開展反行政壟斷調查,依法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壟斷行為。密切關註重點領域的競爭狀況,著力查處達成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等壟斷行為。根據國家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相關安排,研究制定本市實施規則和方案。

(十)積極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充分發揮四級聯網的12358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作用,鼓勵消費者和經營者共同參與價格監督。加快推進價格誠信建設,建立經營者價格信用檔案,強化信用約束。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參與價格社會監督。積極倡導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發揮示範作用,逐步實現“政府規範引導、協會協調服務、商家誠信守法、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局面。

(十一)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豐富價格綜合調控手段,加強價格與財政、投資、產業、物資儲備等政策手段的協調配合,加強通脹、通縮預警,用好用活價格應急調節資金,完善農副產品價格保險機制和市場調控儲備制度,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加快健全價格監測制度,拓寬監測信息收集渠道,加強價格指數體系的分析應用,完善價格預警應急機制。建設本市統一、權威的價格信息發布平臺。

(十二)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進一步健全涉及民生領域價格政策與中低收入群體生活保障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價格政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落實和完善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完善特殊群體臨時救助政策,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9511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