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老崔拿範冰冰說事,國稅總局和群眾都關心“稅了嗎”

知名主持人崔永元怒懟範冰冰一事近日持續發酵。

風波的開端是崔永元在微博上放出一條“你不用演,你是真爛(1)”的博文,爆出多張演出合約照片,矛頭直指演員範冰冰。

隨後崔永元再次發博文稱,某演員簽一大一小雙合同,小合同1000萬元,大合同5000萬元,這5000萬元為何要偷偷摸摸拿?怕啥?

輿論據上述信息猜測範冰冰采用“大小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並認為這一舉動有可能是為了逃稅。

範冰冰工作室則發表聲明回應稱,相關媒體及網絡用戶散播所謂“範冰冰拍攝4天片酬6000萬”謠言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針對範冰冰的誹謗。

2017年,範冰冰因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獲金雞獎最佳女主角。

崔永元幾乎以“每日更新”的頻率,持續爆料和反駁,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註。

就明星片酬的運作,第一財經記者曾多次做過報道。比如,去年對該行業有直接管轄權的四大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電視劇網絡劇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下稱《意見》)後,影視圈內震動不小,但業者紛紛提出:核心問題是怎麽落實。

“這一天終於來了,但來得有些晚了。”一家文娛類上市公司的高管對第一財經表示。

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通報,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片酬的應對運作

相較於網友與媒體表現出對天價片酬、明星的 “大小合同”等問題的關註,影視圈則幾乎一片平靜。

“大家還是在輿論聲浪中靜靜地觀望,我也一樣,畢竟像對明星片酬的運作,所謂大小合同並不是什麽新鮮事。”一位資深影視制片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去年9月的《意見》要求,各會員單位及影視制作機構要把演員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範圍內,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

管理部門的初衷是為了管控不合理高片酬,弘揚“戲比天大”的職業精神,但是執行起來就難說了。

“市場還是有對策的。”當時,上述資深制片人就這樣表示,“比如可分兩個大小合同,一個是明星片酬合同,一個是以明星所在公司或工作室的名義的制作費合約;或者擔任多個職務,拿到制片人、監制等多份職務的酬勞等。”

北京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傳爐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次崔永元爆出的大小合同,應該是所謂的“陰陽合同”,大小應該指兩個合同的標的數額大小不一樣,大標的額為“陰合同”,而小標的額為“陽合同”。“陽合同”或用於備案,或展示給外人看,顯示其合法合規或常規交易;“陰合同”用於真實履約,有隱藏不可告人之目的或有偷逃稅款嫌疑。

“事實上,陰陽合同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見到,比如房屋買賣簽陰陽合同就是為了省稅,減少房屋交易環節各種稅收。由於明星收入高,因此避稅逃稅動機大,明星簽署陰陽合同或有一定的普遍性。”朱傳爐說。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目前娛樂明星的薪酬征稅辦法,是按照勞務費個人所得稅計算的。根據相關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減去收入額的20%,稅率為20%。

而應對的第一種方法就是崔永元公布的大小合同,一份合同是作為繳稅依據之一;私下里再簽一份合同,其中明星所得費用比給稅務部門報的費用要高;第二種方法是分期付款,也就是私下達成協議通過分散支付的方法逃避加成征收的稅額;第三種方法是稅後薪酬,也就是明星拿“稅後片酬”。

無論是哪一種,其實都是增加制作方出品方的投資成本。

6月3日,江蘇省地稅局發文稱,按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朱傳爐告訴第一財經,之所以選擇讓江蘇地稅局去核實,主要應該是範冰冰的公司或工作室在江蘇無錫。

根據天眼查信息,範冰冰為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和無錫唐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傳爐說,按照流程,稅務機關的稽查人員將根據現有線索去調查,如果有逃稅行為將給以立案,調查核實相關證據進行處理,補繳稅款和滯納金,甚至可能處以相應的罰款。如果涉及刑事責任應需要移送公安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稱,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難壓天價片酬

頭痛又無奈的投資者,並非沒有辦法應對“明星高片酬”。

第一種就是以片酬入股的形式。較為典型的案例與華誼兄弟有關。2015年,李晨與馮紹峰等6名藝人共同成立了東陽浩瀚影視娛樂有限公司(下稱“東陽浩瀚”),註冊資金為1000萬元,其核準日期為2015年10月21日。一天後,當時停牌3個月的華誼兄弟發布重大資產收購計劃,擬以7.56億元收購東陽浩瀚的藝人股東或藝人經紀管理人合計持有的70%股權。也就是說,這家剛成立的公司第二天即以10.8億元的估值賣出了70%的股權。

但這次並購因項目估值過高、明星股東突擊低價入股等情況備受關註,也引發了諸多質疑。中國證監會也開始對於這類收購案進行整治。2016年6月17日,證監會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就是出品方聯合抵抗“娛樂圈明星高片酬”現象。今年4月,騰訊視頻、優酷、愛奇藝三家視頻平臺巨頭發表聯合聲明,指向規範影視秩序、凈化行業風氣,其中就包括“共同抑制不合理的高片酬現象”。

但曾有出品方表示,即便不請一線流量明星,請二線、三線甚至過氣的中年明星,他們的片酬報價也不低。

如此,市場對於明星高片酬的毒瘤就真的毫無辦法了嗎?“關鍵還是輿論場對 ‘天價片酬’的態度,本身就有兩派。”資深影視制片人王璐表示。

一部分人認為,演員片酬過高,就會減少編劇、布景、道具等方面的投入,導致影視作品粗制濫造;也有人認為,演員片酬是市場自發形成的,應該靠市場來自行調節,畢竟演員是收視率和票房的最主要保障因素。

有律師曾提出過“針對演員天價薪酬等問題”立法,但多數業界人士還是希望隨著市場秩序進一步優化、行業協會力量不斷增強,通過建立更合理、更理性、更完善的電影產品預算體系解決問題。

市場的問題能否通過稅收和法律層面解決?

國外體育藝術明星收入就是通過稅收調節。2014年,美國NBA籃球明星喬·約翰遜的年薪約為2318萬美元,而扣稅後實際到手的薪水是1250萬美元(約合8023萬元人民幣),為美職籃第一;排名第二的則是身處得克薩斯州的德懷特·霍華德,他的年薪是2144萬美元,扣稅後實際得到1237萬美元。

偷逃稅款的則被交給法律,巨星更不例外。2016年7月,巴塞羅那法院認定,阿根廷前鋒、巴塞羅那球星梅西及其父親豪爾赫·梅西涉嫌偷逃稅款罪名成立,兩人均判處入獄21個月。去年5月,西班牙最高法院駁回了梅西的上訴維持原判。除被判入獄外(實際處以緩刑),梅西和其父親還需分別繳納200萬和130萬歐元的罰款。

球星梅西因偷逃稅款嫌疑出庭受審。(資料圖來源:網絡)

法院認為,梅西在2007年到2009年之間通過建立於烏拉圭等地的空殼公司隱藏近1010萬歐元的肖像權收入,在稅務方面共犯下三樁罪行,逃稅額達到410萬歐元(約合3070萬元人民幣)。

“我們應對明星的收入進行全口徑管理,除了出場費、代言費、廣告收入,股權轉讓也應該納入管理口徑。未來個稅改革時,是不是可以考慮把高收入階層納入綜合計征。”王璐對第一財經表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5282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