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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明年將控量保價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5868

資料圖:商店內的茅臺銷售櫃臺。 (新華社/圖)

如果說“雙十一”一瓶53度飛天茅臺促銷價699元只是部分電商吸引流量的行為,那麽目前市場上茅臺批發價普遍逼近819元/瓶的出廠價,江西、雲南、上海等地部分區域甚至跌破“紅線”,出現價格倒掛的現象,則說明茅臺面臨前所未有的銷量困境。

面對這樣的局面,有消息稱,茅臺高層已召開內部會議,急推多項“救局”措施。11月19日,一份《茅臺高層會議紀要》開始流傳。

對於這份紀要,茅臺一正式經銷商證實了其真實性。茅臺酒北方一經銷商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表示:11月19日,茅臺酒廠領導給我們開會表態,不會降價,明年茅臺酒市場供應量肯定會比今年少。

明年將控量保價

這份《茅臺酒高層會議紀要》主要內容包括:一、關於串貨和亂價的檢查和處罰;二、專賣店政策;三、推出茅臺酒三個新品;四、電商管理;五、重申茅臺量價政策。

而在這五點內容中,外界更關註的是第五點。在重申茅臺量價政策中,貴州茅臺酒官方明確提出4點: 茅臺出廠價格不會降價;不提前執行2015年計劃,2014計劃用完即止; 2015年茅臺不增量,供貨量小於或等於2014年茅臺投放量;不允許低於各地聯誼會制定價格批發銷售。

茅臺酒北方一經銷商也向《每日經濟新聞》證實,“茅臺酒廠領導在19日會上跟我們講,茅臺不會降價,也不可能降價。如果降價一是對不起茅臺經銷商,二是對不起消費者,三是對不起貴州茅臺的投資人。

今年,茅臺公司為沖業績,放量不少,但隨之而來,價格也持續走低。據前述《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茅臺一大型經銷商表示,茅臺價格走弱主要是受茅臺酒放量,市場供大於求影響,為了沖業績,今年茅臺酒市場銷售量在1.5萬噸甚至以上。茅臺前三季度業績數據不好看,主要是有兩點原因:一是以999元/瓶進行團購的大戶少了很多,二是茅臺年份酒銷售停滯,以前每個經銷商都有年份酒配額,現在年份酒賣不動,茅臺只能全靠普通茅臺酒數量來補充,沖業績。

如今為了穩定經銷商,公司宣布明年不再增量,這在業內人士看來,乃明智的決定。北京否極泰基金執行合作人董寶珍表示,茅臺此舉意在穩住經銷商心理預期,“放出信號稱不降價,又表示2015年不再放量,就是為了穩住經銷商的信心。”

不過,也有分析師表示,未來或不排除茅臺通過其他方式增加供應,具體情況還要看之後的業績如何。

茅臺告1919“低價傾銷”難度大

據悉,對於早前“雙十一”期間低價促銷的電商,茅臺官方做出封殺。茅臺官方稱:凡不經銷售公司同意的向電商供貨(的經銷商),一經查實,即行處罰。凡向某電商(1919)供貨立即解除合約,不管賣的什麽價格。

另外,據《法制周末》消息,茅臺集團已於近日將四川1919酒類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1919”)告上了法庭,訴其低價傾銷。此前,11月11日,1919參與了雙11促銷活動,53度飛天茅臺的促銷價是699元/瓶。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欲告1919低價傾銷,茅臺勝算較小。

“在國內法里有3部法律都針對低於成本價的銷售行為有所規範,即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3部法律對於‘低於成本價銷售’行為的界定分別有不同的構成要件。”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孟雁北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反壟斷法在對低於成本價銷售的行為進行規範時,要求經營者具有一定市場支配地位,這時才認定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從這個角度講,1919很難具備市場支配地位。”孟雁北說。

“而反不正當競爭法里則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價的價格銷售商品’。雖然它沒有要求經營者一定要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低價銷售需滿足‘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才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而且通常只有比較強勢的經營者低於成本價銷售才是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孟雁北進一步說。

孟雁北表示,從目前來看,1919只賣一天,從商業的正常判斷來講,一天的低價銷售是不足以讓競爭對手退出市場的。從這個角度來看,雖然不清楚1919低價銷售行為的真正目的是什麽,但至少能證明其不是為了排擠競爭對手。

“從現有的證據以及報道來看,是不太可能構成這樣一個不正當競爭行為或不正當價格行為的,只能把1919的行為看作是激烈的價格市場競爭。”孟雁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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