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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審前羈押率已降至38.3%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5108

(新華社/圖)

80%的人犯罪屬於一時失足,對於這些犯罪嫌疑人,如果不加區別的羈押,反而可能導致交叉感染;有時,他們還會感到被社會拋棄,轉而對抗社會。

“蘇州全市檢察機關受理的移送審查起訴案件,審前羈押率為38.3%。”

2017年6月1日,在中央政法委組織的“專家和媒體記者走進司法體制改革第一線活動”中,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閔正兵透露的這一數字,引起了多名刑事訴訟法學專家的興趣。

據《法制日報》報道,最高檢理論研究所研究員但偉曾對全國20家基層檢察院進行統計,2004年至2009年間,上述檢察院羈押率全部超過90%。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顧永忠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目前,全國檢察機關的平均羈押率約在70%左右,“蘇州的犯罪人員結構中,85%都是外來人口,不羈押的話管理起來難度更大。他們的羈押率可以降得這麽低,讓我很意外。”

依據刑事訴訟法,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顧永忠表示,在尚未確定有罪的情況下,嚴格限制羈押,才能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保障人權。

據蘇州市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王勇介紹,蘇州不到40%的羈押率,部分歸因於刑法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的修改。一次是《刑法修正案(八)》將醉駕入刑,一次是盜竊罪的量刑標準上調。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對“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由檢察院批捕羈押,而醉駕和小額盜竊只能判處拘役,不符合批捕標準,不能進行審前羈押。“尤其醉駕,蘇州每年大約有3000人,擴大了基數,讓羈押率一下降下來十幾個百分點,”王勇說。

但相同的法律法規之下,為什麽蘇州的羈押率明顯低於其他地區?王勇認為,這與近年來公安、檢察機關多年磨合、理念漸趨統一有很大關系。“我們覺得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不影響刑事訴訟進程,盡量取保。”

“80%的人犯罪屬於一時失足,主觀惡性不強。”王勇舉了一個例子,有人為了幫妹妹籌措學費,盜竊了兩名室友的30000元人民幣。“雖然盜竊金額很高,但是主觀惡性很低,還不如扒竊了500元的慣偷,”王勇說。對於這些犯罪嫌疑人,如果不加區別的羈押,反而可能導致交叉感染;有時,他們還會感到被社會拋棄,轉而對抗社會。

據統計,2010年,蘇州市的羈押率為73%,2011年為63.9%,2012年為50.8%,2013年為42.5%。“這說明他們不是一天之間做到的,是一點點努力的結果,以後還可能更往前推進。”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王敏遠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這種漸進的努力需要觀念上的突破,必須勇敢邁出第一步。

蘇州市政法機關還與兄弟省份簽訂互助協議,以保證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時到案。他們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打開手機微信定位功能,且每天至少發送一次語音信息。

在許多公安、檢察機關人員看來,審前羈押不僅方便訊問,並且不可能出現嫌疑人脫逃的情況。而取保候審則有脫逃的風險。盡管進行了多方努力,蘇州每年仍有不足1%的取保候審嫌疑人脫逃。

“必須承認,脫逃肯定有社會危害性。但取保候審時,一部分損害修複的社會功能就已經完成了。比如盜竊的已經賠償了,降低了被害人的損失。”王勇認為,取保候審脫逃的社會危害性不會很大,不能因噎廢食。

對此,專家們還表示,2014年啟動的刑事速裁程序和2016年啟動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都會對降低羈押率帶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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