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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鍋爐室炒港股 港監管機構難查 陳茂峰

1 : GS(14)@2014-03-10 22:48:4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310/news/ec_ecq1.htm


【明報專訊】有個北京朋友告訴我,說有家公司向他招手,管理200多人的「呼叫中心」(即call centre)。這個呼叫中心的工作就是打陌生電話,找人買幾隻香港創業板的股票,並協助他們開香港股票帳戶。朋友說這家公司很厲害,所建議的股票都是賺錢的。我一聽就覺得是「鍋爐室(boiler room)」騙案。客戶帳戶開在哪家證券公司不重要,重要是客戶「落嗒」買股票。這些客戶和騙子都在大陸,香港監管機構要查也無從入手。

煽動客戶買 公司高位出貨

所謂鍋爐室騙案,其實很簡單,就是炒高出貨,英文說的pump and dump。在美國和加拿大,一直都有小規模的證券公司操作鍋爐室騙案,炒作在納斯達克的店頭(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 簡稱OTCBB)和粉單(Pink Sheet)市場掛牌買賣的小公司。這些公司市值細小、交易稀疏、流通量低、透明度低。

鍋爐室券商的經紀們,工作就是打電話給陌生人,遊說陌生人在公司開戶、委託他們買該等股票。該等股票在鍋爐室券商操控下,股價穩步上漲,但成交量總不多。陌生人如果通過別的證券公司買該股,買不到多少;如果通過鍋爐室券商,則買到的股數會較多。如此這樣,股票價格大漲小回,經紀不斷的煽動這些客戶盡快買、盡多買、不要沽。這邊廂散戶密密入貨,那邊廂有關人士密密出貨。到有關人士已經清倉,賺夠了錢,鍋爐室券商則反過來建議客戶沽貨。客戶掛牌沽貨,卻苦無買家。鍋爐室券商的經紀們還大條道理,解釋自己/公司沒有看錯,只是市場沒有流通性。客戶到最後虧得一塌糊塗,欲哭無淚。

與大股東合謀 操縱股價

現在還在上映的電影〈華爾街之狼〉,主角佐敦貝爾福特(Jordan Belfort)就是在1990年代經營鍋爐室,炒作細價股,欺騙了1513個客戶共2億美元。在1998年,佐敦貝爾福特因證券詐騙和洗黑錢罪名成立,被判4年監禁及賠償受害人共1.104億美元。但他只服了22個月牢獄便恢復自由身,賠償只付了1160萬美元,即判案要求的10%而已。

操作鍋爐室的證券公司不一定持有炒作公司的股票,更多的是與有關公司的大股東合謀,操縱該股,製造長升長有假象,炒高股價讓有關人士高價出貨。鍋爐室券商從中分肥及收取報酬。在鍋爐室騙案中,鍋爐室券商通常是協助他人操控股價,容易牴觸法例。

一些券商索性自己坐盤,以低價從大股東或其他途徑大量收集該股,吸乾街貨。券商然後炒高出貨,袋袋平安。這種券商有個很貼切而恐怖的稱謂,叫 chop shops(ṃ客店)。美國現行的證券法,是容許券商坐盤的莊家行為,因為自己坐盤須承擔投資風險,沒有說必賺無疑,因此執法當局很難舉證證明券商是操控股價,難以入罪。

中國多龐氏騙案 集資後失蹤

過去10多年,在中國大陸的金融詐騙事件多不勝舉,絕大多數是龐氏騙案的類型,騙子募集足夠的資金後,便失了蹤。最近多年則是以高槓桿炒倫敦金、炒外匯、炒期貨等,在大市波動時給客戶斬倉、吃掉按金。像上述的鍋爐室騙案,倒是新生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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