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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12分鐘內同於總行存同額現金 替李國寶提款文員:冇畀錢曾太

1 : GS(14)@2017-01-22 01:56:58

【審訊第9日】【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控方指控曾妻鮑笑薇收下獲發數碼電台牌照的雄濤廣播股東李國寶35萬元,有關講法建基於李國寶的文員在東亞銀行總行從李的戶口提取35萬元現金後,12分鐘內曾太同於總行要求存入相同金額到聯名戶口。有銀行職員稱,記得該次交易因「好少可做幾十萬港幣現金存款」,但說記不起見過曾太。至於負責從李國寶戶口提款的文員昨供稱,她從未見過曾太,亦沒有交過錢給她。記者:黃幗慧控方昨向陪審團解釋曾蔭權與妻鮑笑薇在案發其間的存款過程,2010年7月16日,曾太在同一早上先後將7.3萬元及35萬元存入與丈夫的聯名戶口,之後再兩度將5萬元及32萬元存入。夫婦跟着將戶口大部份存款轉做100萬元人民幣定期,但至11月提前終止定期,將80萬人民幣過戶至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即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持有的公司。據早前曾蔭權向傳媒稱,80萬人民幣是用作交租予黃楚標。



「好少做幾十萬現金存款」


控方昨共傳召3名東亞銀行職員作供,先傳召負責接收李國寶的文員交來35萬元現金支票的職員洪海燕。洪指當日李的文員入票,銀行紀錄顯示交易時間為9時20分。她便將支票過機,打上交易時間,然後到倉提取現金。錢倉主管用數錢機點算,她將錢拿到櫃位,再數多一次。法官陳慶偉好奇問洪,銀行職員都非常小心,是否會分別用數錢機及人手點算銀紙?洪表示已忘記。陳官再問,會否因涉銀行主席的錢而數多次,洪答:「唔會。」隨即引來庭上一陣笑聲。洪說最後將錢交給李的文員。洪稱,由到倉取現金至交給文員,全程大約18至23分鐘。換言之,文員於9時38至43分取得款項。控方傳召兩職員,均有份處理曾太的存款。據曾太入數紙交易時間,當天9時55分她於同一總行將金額同是35萬元的現金,存入跟丈夫的聯名戶口。職員田婉萌稱不確定曾太當天是否在銀行,但像曾太這種客人,經理或會在會議室接待,然後拿錢到櫃位交職員數錢,確定數目正確就將入數紙過機,需時5至10分鐘。另一職員黎尚文指沒親眼見到曾太,但記得該交易,因「好少可做幾十萬港幣現金存款」,通常他收到客戶要求存錢後約用10至15分鐘數錢。以兩職員證供及入數紙紀錄推算,曾太應在9時40至50分要求存款。綜合3名銀行職員作供,李國寶文員於9時38至43分提走35萬元,至曾太則於9時40至50分要求存入同額現金,兩者最多相距12分鐘。但控方傳召的李國寶文員莊淑嫻指其做法是按李國寶秘書指示,拿現金支票從銀行大樓21樓辦公室到樓下總行提款,提款後通常都會交回李的秘書或助手。對於7月16日的過程,她說已忘記。辯方問莊過去有否見過曾太、或將錢交給她?莊均表示「冇」。聆訊下周一繼續。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1/1990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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