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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回複雲南電改難題:堅決打擊阻撓改革進程做法

中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正在緊密進行中。但個別地方在改革過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難和問題。作為全國“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地區”的雲南便是其中之一。

近日,就當地“配售電業務開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雲南省能源局和昆明配售電有限公司向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作出反映,並得到回複。5月12日,國家能源局官網公布了《關於雲南增量配售電業務改革有關問題的複函》(下稱《複函》)。

根據《複函》,雲南省能源局和昆明配售電有限公司所反映的問題,主要包括增量配電網配電費、增量配電網接入輸電網、電力市場化交易公平競爭等八大問題。

其中,關於增量配電網配電費問題,昆明配售電有限公司提出,按照《雲南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雲南電網2016-2018年輸配電價文件的通知》,10千伏配電網接入110千伏變電站應交上遊的輸配電價為0.07元/千瓦時,但有人認為接入電網企業的110千伏變電站出線端的輸配電價應為0.1692元/千瓦時,這樣10千伏增量配電網就沒有相應的過網費。

對此,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在《複函》中稱,根據《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和《雲南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雲南電網2016-2018年輸配電價文件的通知》的規定,增量配電網接入省級電網共用網絡,應當按照接入點電壓等級執行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

《複函》舉例,增量配電網接入110千伏變電站的10千伏出線端,應執行10千伏輸配電價,即0.1692元/千瓦時;若接入110千伏變電站的高壓側,則應執行110千伏輸配電價,即0.07元/千瓦時。增量配電網內電力用戶的配電價格,按用戶所在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扣減該配電網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執行。

關於增量配電網接入輸電網問題,昆明配售電有限公司提出,他們就呈貢信息產業園區增量配電網並網、接入工作與電網企業溝通對接,困難重重,影響了呈貢信息產業園區增量配電網建設的推進工作。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就此在《複函》中稱,按照《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要求,配電網運營者享有公平接入電網的權利,電網企業應按照電網接入的有關規定以及電網運行安全的要求,向項目業主無歧視開放電網,提供便捷、及時、高效的並網服務。因並網互聯產生爭議的,可以按照《電力並網互聯爭議處理規定》,提請國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處理。

此外,《複函》稱,國家能源局正在組織編制接入電網管理辦法,制定《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修訂《電力市場監管辦法》,將進一步明確電網接入原則和流程,完善監管措施,進一步加強對電網企業等有關市場主體的監管,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秩序。同時,鼓勵試點地區探索制定配電網接入相關辦法,明確配電網接入標準。

關於電力市場化交易公平競爭問題,昆明配售電有限公司提出,雲南售電公司首批註冊10家,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占比較大,目前電網企業以“代報”的方式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競爭,一方面利用其壟斷優勢對社會資本售電公司形成壓倒性的競爭優勢,另一方面加大對流失到其他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的幹擾和威脅。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就此在《複函》中稱,“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是中發9號文明確的電力體制改革架構,售電側改革是本次電改的重要內容。我們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堅決打擊任何市場主體違反公平競爭,阻撓改革進程的做法。同時,我們將適時組織開展改革成效評估,如電網企業售電公司在競爭性售電業務領域確實處於壟斷地位,阻礙市場公平競爭,我們將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

“和其他重大的改革一樣,電改極其不易。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難題是很正常的。”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這需要我們一邊改革一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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