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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湖北填湖占湖用於房地產開發問題依然存在

湖北省武漢官蓮湖西北部10個湖邊塘、硃山湖北部近200畝水面、湯遜湖約145畝湖邊塘均屬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規定應予保護的水域,但全部被劃出保護範圍,並作為建設用地出讓,在2013年以後被陸續填占用於工業和房地產開發。

國家有關規定要求,湖泊水域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圍網、圍欄養殖,已圍欄圍網的須限期拆除,但直到2015年,湖北省農業部門仍在違規發放水域灘塗養殖證,給湖泊水環境保護帶來巨大壓力。

4月14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向湖北省反饋督察情況時,引用督察談話時的一段內容:“這些年一些地方向湖泊要錢、要地、要房的趨勢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蠶食湖泊的問題仍在發生,讓人十分痛心。”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14日,督察組向湖北省黨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湖北省省長王曉東主持,督察組組長焦煥成通報督察意見,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作表態發言。

4月14日上午,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北省情況反饋會。攝影/章軻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焦煥成在反饋會上通報督察意見。攝影/章軻

反饋會上,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作表態發言。攝影/章軻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副組長、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在反饋會上。攝影/章軻

焦煥成說,2013年以來,湖北省狠抓庫區環境綜合整治,著力推進長江大保護,努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保障“一江清水永續”“一庫清水北送”做出了重大貢獻,但環境保護形勢仍不容樂觀,環境保護工作力度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尚有差距。

有地方“鉚著勁比發展速度”

督察意見認為,“湖北省部分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意見說,督察談話中,許多領導同誌認為,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門在環境保護方面說得多、做得少,重發展、輕保護的思想觀念沒有完全轉變。有的同誌反映,宜昌、襄陽兩個副中心城市鉚著勁比發展速度,別的沒趕上武漢,汙染程度趕上武漢了。還有人講,這些年一些地方向湖泊要錢、要地、要房的趨勢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蠶食湖泊的問題仍在發生,讓人十分痛心。

督察發現,2015年湖北省對地巿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中,主要經濟指標權重基本穩定,但生態環境類指標權重卻從上年13%-21%下降到6%-12%。一些地市考核導向更不合理,荊門、潛江等地將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情況列為環保部門年度評先評優的“一票否決”項。有些地方黨委一年到頭很少研究環境保護,2013年至2015年,鹹寧市委常委會從未研究環境保護議題。

2016年11月25日下午,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湖北武漢召開第一次組務會。攝影/章軻

2012年10月施行的《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規定,湖泊水域禁止養殖珍珠,禁止圍網、圍欄養殖,已圍欄圍網的須限期拆除,但直到2015年農業部門仍在違規發放水域灘塗養殖證,給湖泊水環境保護帶來巨大壓力。

督察意見說,2015年6月,湖北省經信委工作不嚴不實,將荊州群力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大元分公司、宜昌市福龍鋼鐵有限公司兩個已使用的淘汰產能指標再次作為鹹寧金盛蘭鋼鐵項目產能置換指標來源,不僅不利於大氣環境治理,也為今後優化產業結構帶來負擔。仙桃市建成區約50萬人口,建成的5座汙水處理廠,僅1座能正常運行,大量生活汙水、工業廢水排放到通順河。

上遊廢汙水直排 下遊阻斷河道

督察意見說,“湖北省水資源過度開發帶來的環境問題凸顯。”湖北省水利(水務)部門水資源開發利用統籌不夠,不顧自然資源承載能力盲目開發,一些河湖生態環境系統性、完整性破壞嚴重。

督察發現,湖北全省共建成水庫6275座,水電站1788座,漢江在流量減少的情況下,仍實施六級梯級開發,幹流流速降低,水體自凈能力下降,近年來年年發生水華。府澴河流域面積僅約1.8萬平方公里,建設水庫達888座,河流水體“湖泊”化,其中府河孝感段沿線共有涵閘56座、攔河壩8座,大多未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位於孝感的老府河,因上下遊被人為閘斷,長約19公里河流已成為一段死水,水質惡化嚴重。

江漢平原水系發達,但督察發現,上下遊各自為政,建設各類涵閘、水壩上萬座,水資源、水汙染糾紛不斷。四湖總幹渠上百條支渠兩千余座涵閘長期關閉,汙染物長期累積,汛期開閘排水時,常常導致下遊洪湖水質下降。通順河流經潛江、仙桃兩市,上遊潛江段因大量工業廢水和生活汙水直排,河水汙染嚴重,仙桃巿閘斷河道以阻斷上遊汙水,導致潛江段汙水長期積存。

湖北洪湖濕地自然保護區。攝影/章軻

“填湖占湖問題依然存在。”督察意見舉例說,武漢官蓮湖西北部10個湖邊塘、硃山湖北部近200畝水面、湯遜湖約145畝湖邊塘均屬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規定應予保護的水域,但全部被劃出保護範圍,並作為建設用地出讓,在2013年以後被陸續填占用於工業和房地產開發。

湖北省河流縱橫、湖泊眾多,被譽為“千湖之省”,湖泊已成為該省優勢突出的戰略資源。

第一財經記者13日晚從湖北省環境保護廳了解到,近年來,湖北省水面圍欄圍網養殖問題突出,對湖區庫區生態環境影響在逐年加劇。

2016年調查統計數據顯示,湖北省圍養面積約121萬畝,以湖為生,或從事湖泊漁業生產、捕撈的人口約100萬人,漁船近2.5萬艘。自2016年全省拆圍行動開始,截至2017年3月底,共拆除97.8萬畝,拆除率達80.3%。

但當地環保等部門也反映,拆圍後的湖區管理難度加大。目前,大部分地方只註重完成湖庫內圍欄圍網和網箱拆除,還沒能及時研究制定出臺漁民轉產轉業和相關安置政策方案。

另外,隨著拆圍工作的推進,許多原來圍網養殖的水面現已變成天然水域,造成一些地方非法捕撈現象增多,嚴重破壞了湖泊水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而現有的管理制度和漁政執法力量難以滿足管理執法需要,無法對拆圍後的湖庫進行有效管理。

督察意見也指出,湖北省湖泊非法養殖汙染突出,洪湖作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長期以漁業收費代替漁政執法,截至2016年11月拆圍前,珍珠養殖面積達9950畝,圍網養殖達15.5萬畝,水質從2011年的11類惡化到2016年的IV類。長湖、斧頭湖、網湖等也存在大面積圍欄圍網養殖和投肥養殖情況。

長江支流“好水變少、差水增多”

督察意見說,“湖北省長江環境保護形勢不容樂觀”。督察組說,目前湖北省長江支流總體呈現“好水變少、差水增多”的趨勢。東荊河潛江出境斷面2015年總磷、氨氮年均濃度分別較2013年上升200%、250%;通順河流經潛江境內僅15公里,水質急劇從II類惡化到劣V類,氨氮濃度最高超過130毫克/升;沮河宜昌段受磷化工企業排汙等影響,總磷汙染嚴重。

督察發現,湖北省沿江部分重化工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沿江8巿(州)87個工業園區,近50%未配套建設集中式汙水處理廠。布局在長江兩岸的部分重化工企業汙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偷排、超標排汙等問題時有發生。宜昌等地區磷化工行業無序發展,加重了長江支流及幹流總磷汙染。同時,碼頭、排汙口監管不力,一些非法碼頭和入江排汙口增加了長江環境風險。

此外,武漢市環境形勢嚴峻。監測數據顯示,2015年,武漢市166個湖泊中,水質優於III類的僅占4%,劣於V類的高達23%;與2013年相比,30個湖泊水質變差。生活汙水直排問題突出,青山區東部地區約1.7萬立方米/日生活汙水通過白玉明渠直排北湖,現場監測COD濃度高達161毫克/升。

督察組隨機抽查長江、漢江沿線60個雨水排口,有42個混入生活汙水。生活汙水處理廠汙泥違法處置情況較為突出,武漢正源汙水處理有限公司、漢西汙水處理廠多次偷排或亂倒汙泥。建築垃圾違規堆填於魚塘、蓄洪垸、農田等低窪之地,導致城市防洪防澇能力下降。

洪湖的漁民。攝影/章軻

在14日的反饋會上,督察組要求湖北省正確處理水資源開發與水環境保護關系,著力加強幹流、主要支流和重要湖庫環境綜合整治,嚴肅查處填湖占湖和非法傾倒建築垃圾違法行為,加快推進湖泊圍網圍欄珍珠養殖清拆,修複湖泊生態環境。繼續推進大氣汙染防治,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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