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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國大集團違規減持嘉凱城被限制交易2個月

深交所12月26日晚發布的市場監管動態顯示,國大集團違規減持嘉凱城(000918),被實施2個月的限制交易措施。

上周,深交所共對 26 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進行調查,涉及證券 20 只、證券賬 戶 23 個、證券公司 22 家。共對 34 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涉及證券 33 只。共調閱證券賬戶資料 297 份,電話警示 34 次,出具限制交易警示函 1 份, 並向證監會上報 6 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公告稱因浙江國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減持嘉凱城的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的有關規定,屬於情節嚴重的異常交易。本所根據《證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從 2016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18 日止對浙江國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證券賬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另外,深交所還就敏感期交易股票,向恒寶股份(002104)董事、副總裁兼財務總監趙長健發出監管函予以警示。就持股 5%以上股東短線交易,向永東股份(002753)股東深圳市東方富海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方直科技(300235)股東孫曉玲發出監管函予以警示。就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票買賣違規事項,向森源電氣(002358)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發出監管函予以警示。

上周,針對一家會員因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到位,導致個別投資者違規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問題,深交所對其采取口頭警示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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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廊坊等11城被列為今年傳銷重點整治城市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工作的意見》,意見表示,將廊坊、北海、南寧、南京、武漢、長沙、南昌、貴陽、合肥、西安、桂林市列為2018年傳銷重點整治城市。

意見透露,當前打擊傳銷工作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蔓延態勢迅猛,亟需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整治,異地聚集式傳銷活動雖總體可控,但在一些重點地區仍較為突出。

意見要求全面落實打擊整治網絡傳銷“四步工作法”,即“線上監測、線下實證、多措處置、穩妥善後”。

線上監測,是指運用互聯網技術監測發現網絡傳銷案源線索。重慶、浙江、泉州、深圳等總局網絡傳銷監測點單位要不斷豐富數據歸集渠道,完善監測模型,完善風險指數,監測發現網絡涉傳行為及信息,準確研判;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不斷完善傳銷監測預警平臺,依托系統內網監、互聯網廣告監測等職能,嵌入網絡傳銷監測功能模塊,借助互聯網公司技術優勢,增強網絡傳銷監測發現能力。

線下實證,是指案源線索及監測成果的查證和運用。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接到上級單位轉辦、外地移送的案源線索後,要建立臺賬,迅速開展線下實證工作,並及時向總局競爭執法局匯報實證結果。線下實證的主要方法有:一是與公安、金融等部門進行信息比對;二是與銀監部門合作,查詢對公賬戶及參與人員賬戶,分析資金交易流水;三是與12315投訴舉報信息、政府公開信息、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日常監管檔案信息等進行比對實證;四是收集分公司、關聯公司註冊登記情況;五是進行實地檢查,實施現場查證等。

多措處置,是指根據線下實證結果,區分情形分類進行處置。一是對有苗頭尚未實施傳銷行為或違法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較輕的,要靈活運用提醒、約談、告誡、行政查處、發布風險預警提示等多種幹預措施,配合運用企業登記註冊、商標註冊、廣告監管等圍欄手段,努力消滅傳銷苗頭隱患,避免坐大成勢;二是對違法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較大,但未達到刑事追訴標準的,要加強行政查處;三是對違法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嚴重,達到刑事追訴標準或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時果斷移送公安機關,協同打擊。

穩妥善後,是指在查處傳銷案件過程中,特別是對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措施打擊的重大傳銷犯罪案件,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教育遣返、維穩等後續處置工作。要加強輿情信息收集,密切關註涉穩動態,突出屬地維穩責任,在黨委政府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善後工作,嚴防出現大規模群體性事件。

意見稱,要廣泛開展無傳銷創建工作。基層社區、村鎮是打擊聚集式傳銷的第一線,是無傳銷創建的基本單元。

在做好“無傳銷社區(村)”創建的同時,今年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大張旗鼓開展“無傳銷網絡平臺”創建工作,壓實互聯網平臺企業責任,減少網絡傳銷信息源,切斷網絡傳銷傳播擴散渠道,深度凈化網絡空間,營造風清氣正網絡環境。

意見指出,“無傳銷網絡平臺”創建工作以深圳網絡傳銷監測治理基地與騰訊微信平臺監測合作為起點。總局競爭執法局及各網絡傳銷監測點單位、監測治理基地負責全國性有重大影響力的互聯網平臺,各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各類互聯網平臺,按照平臺功能甄別分類,加強監管,強化平臺對信息內容的自我審查職責,引導其開展行業自律,自覺履行社會責任,通過關鍵詞過濾、敏感詞屏蔽等手段,凈化網絡空間環境,努力構建無傳銷網絡。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約談整改,經提醒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同時,要加強與互聯網平臺方的合作,引導平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積極配合執法機關查處網絡傳銷違法行為,全面鋪開網絡反傳銷宣傳工作,助力執法機關網上網下打擊傳銷工作。

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橫向之間及與平臺企業的信息交流與互動,分享“無傳銷網絡平臺”創建經驗心得,交流涉傳打傳信息,促進形成政企聯合“以網管網”的群防群控態勢,及時消滅和阻斷網絡傳銷信息傳播的途徑和載體,最大限度壓縮網絡傳銷發展蔓延的空間。

意見表示,經過多年打擊整治,異地聚集式傳銷在全國範圍內已經得到明顯遏制,但在一些地區仍然頑固存在。根據2017年傳銷舉報投訴情況,現將廊坊、北海、南寧、南京、武漢、長沙、南昌、貴陽、合肥、西安、桂林市列為2018年傳銷重點整治城市。2017年已經取得較大成效的廊坊、合肥等城市要鞏固已有成果,嚴防傳銷反彈。重點城市名單每年更新一次,總局競爭執法局適時對重點城市開展督導檢查和驗收,並根據情況對名單進行調整。對整治工作長期不見起效的城市可直接約談黨政主要領導,責令限期整改,並在一定範圍內予以嚴肅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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