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股轉公司放寬四板企業轉新三板條件 “綠色通道”非必要

四板掛牌企業到新三板的“轉板”通道從制度層面正在被逐漸打通,場內市場與場外市場的正進入良性互動階段。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多家券商機構獲悉,11月9日上午,全國股轉公司掛牌業務部更新窗口指導,放寬四板掛牌企業轉到新三板的條件,之前區域性股權市場需要通過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即經過“綠色通道”驗收,而今這不再是其“轉板”的必要條件。

據悉,股轉公司對於“曾在區域股權交易場所進行掛牌”的新三板擬掛牌公司,根據是否進行過“融資和股權轉讓”分為兩類,未進行融資及股權轉讓的,按照“區域停牌、股轉申請、區域摘牌、股轉掛牌”的流程進行;有過融資和轉讓的,應嚴格遵守國發(2011)38號文在報告期內不得存在突破“三非”的情形。

所謂“三非”情形包括,第一,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第二,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少於5個交易日;第三,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權益持有人累計超過 200人。

今年8月,股轉公司掛牌部曾在窗口指導時要求,從區域性股權交易所轉到新三板的企業,要求原地方交易所通過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驗收,同時企業必須滿足股東人數不超過200人、交易期為T+5等條件。

在新的指導中,原地方交易所通過驗收不再是必要條件。一家券商新三板業務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這是更合理了,以前因為部分市場的企業不合格就導致對這些市場做一刀切的判斷,不受理來自這些市場的企業。其實不管市場合不合格,企業合格就可以了。市場沒有經過驗收並不能做出企業違法違規的判斷。”

由於天津股權交易所沒有經過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驗收,因此曾在天津股權交易所掛牌的企業一度不受到股轉公司歡迎。

值得關註的是,盡管監管層多次提及四板轉到新三板的轉板機制,但是目前,四板企業到新三板掛牌仍需要走先摘牌後掛牌的流程。

一位券商人士告訴記者,除非區域股權市場和股轉公司進行戰略合作,否則不會開設綠色通道。此次股轉公司在轉掛牌流程上也有所放寬,允許四板企業不摘牌先申請,待新三板掛牌成功後從地方交易所摘牌。

2014年1月,山東省金融辦與股轉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確定雙方共同建立齊魯股權交易中心和全國股轉系統的有機對接機制。隨後齊魯股權交易中心在2014年10月份及2015年2月份舉行了兩次企業集中轉板。

前述券商新三板負責人指出,“建立四板到三板轉板機制的前提是存在大量的企業需求,目前來看這種企業數量很少,完全沒有必要建立轉板機制。而且現在掛牌趨嚴,直接轉不太可能。地方交易所掛牌公司從法規上不屬於公眾公司,中介機構出具的報告也不夠規範。”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2914

湖北四板掛牌企業數量突破2000家

第一財經記者從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下稱“武交中心”)獲悉,湖北四板掛牌企業數量突破2000大關,達到2023家,其中“股份公司板”1208家,“科技板”758家,“青年創新創業板”57家。湖北四板的主要業務指標在全國40家區域性股權市場中躍居前列,其中掛牌企業總數、掛牌股份公司家數、縣域特色產業板塊、市場的成長性等指標,排名全國第一;托管企業家數、托管總股本和融資總額等指標,排名全國第二。

據武交中心董事長龔波介紹,武交中心2011年11月17日揭牌成立、啟動運營,首批掛牌企業13家;雖然經過一年的艱苦努力,但到2012年底時,僅新增8家掛牌企業,出現了負增長,同比下降38.46%。第三年開始,中心掛牌企業數量開始出現緩慢增長,2013、2014年分別新增139家和191家。自2015年開始,武交中心掛牌企業數量開始呈現“井噴式”增長:2015年新增463家,同比增長142.41%;2016年,武交中心各項業務指標全面增長,其中,新增掛牌企業1209家,同比增長161.12%,是2011年中心成立時掛牌企業數量的93倍。

龔波說,2023家掛牌企業主要分布在制造業,農、林、牧、漁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等行業。其中,制造業企業1134家,占總掛牌數的56.06%,主要集中武漢、在黃岡、荊州、荊門、鹹寧、孝感等地區。“股份公司板”1208家,“科技板”758家,“青年創新創業板”57家;累計成交52.18億股,成交總金額93.64億元;共為340家企業完成股權融資1010筆,實現融資總金額579.94億元,其中股權直接融資287.72億元,股權質押融資292.22億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9551

為“四板”劃紅線 國務院重申屬地監管

從貴金屬、原油、郵幣卡、微盤,到“原始股”、“優先股”,再到私募債,地方交易所風險事件一波接著一波。進入2017年以來,監管層密集召開高級別會議,部署對非法交易場所的檢查和監管。

證券和期貨交易更是具有特殊的金融屬性和風險屬性,直接關系到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而且,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基礎層,俗稱“四板”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風險更加不容忽視。特別是在互聯網金融助推之下,交易所風險防控亟待提升。

1月11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李克強總理再次重申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要求,並從經營範圍、運營主體、投資者適當性以及監管權屬方面劃出“紅線”。

重申38號文

2011年,《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發布,根據“38號文”安排,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正式成立。

自發布以來38號文發布以來,聯席會議已召開三次。1月9日召開的第三次聯席會議上,監管層部署開展一次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回頭看”活動,計劃用時半年。

值得一提的是,聯席會議特別關註到部分股權交易場所違規上線私募債產生兌付風險的問題。

與此同時,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重申38號文要求,並對區域性股權交易所定位和監管權屬做出明確。

一是要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在規範中發展,發揮其主要服務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積極作用。但是對目前跨區域經營的,要求抓緊調整規範。二是規定各省(區、市)和計劃單列市區域性股權市場由1家機構負責運營。對同區域多家運營機構的,要求積極穩妥整合。

三是重申要實行合格投資者制度。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交易的,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法人機構、合夥企業以及具備較強風險承受能力和一定規模金融資產的自然人等。

四是明確監管權屬。其中,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按規定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實施監管,並承擔風險處置責任。而證監會則負責對發行證券的範圍、交易方式、持有人數量等制定規則,並對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

作為聯席會議的牽頭部門,證監會先後出臺多個文件,規範區域股權市場。2012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後,證監會發布《關於規範證券公司參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指導意見(試行)》,對中介機構參與地方股權市場做出規範。

更系統的規範文件是在2015年。在《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17號)和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做出部署之後,證監會發布《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基本定位、功能作用、監管體制、監管底線、市場規則和支持措施等作出了規定。

當時證監會提出,按照負面清單的思路進行管理,並計劃推出專門服務於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小微證券公司試點,引導依法設立的私募投資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

《辦法》自2015年6月開始征求意見,10月份證監會表示“擬報國務院批準後發布”,但是之後遲遲沒有出臺。

防風險、降杠桿

證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全國已設立40家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掛牌企業1.35萬家,展示企業5.4萬家,累計為企業實現各類融資規模達到6450億元。

過去兩年新三板市場發展迅速,這讓市場各方對“四板”市場也充滿想象。上海、前海、天津、齊魯等多個股權交易中心都從交易制度、企業結構等方面嘗試創新。

期待已久的“政策紅利”並沒有出臺,迎來的反而是更加嚴厲的監管措施。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結構中,區域股權市場被定位為“私募股權市場”,監管層對其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能力寄予厚望。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也提到,要以有力的協同監管“逐步降低企業杠桿率”。

同樣強調的是風險防控。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反複強調“防控金融風險”,而包括股權交易所在內的地方市場卻風險不斷。各地交易所良莠不齊,問題繁多。

有券商場外市場部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四板”市場在股權質押、私募債業務當中都存在不合規,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嚴格,甚至有中介機構撮合交易,最基本的掛牌業務也不夠規範。

“近期‘四板’市場以及其他交易所,風險問題有所擡頭。這也是國務院為何重申38號文的要求。”原太平洋證券副總裁、企巢新三板學院院長程曉明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核心問題是缺少流動性,交易不足,無法解決資本市場的定價問題,很難發揮股權融資的功能,一直以來發展都比較困難。

但是私募債等所謂創新措施,並不屬於地方股權交易市場的核心職能。他認為,股權融資可以實現投融資雙方的風險共擔,但是債權融資不能。因此股權融資能夠支持創新、支持小微,債權融資不能。所以,要真正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還是要發展股權融資。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2030

“四板”新規出臺:嚴禁跨區經營 叫停違規私募債

國務院辦公廳1月26日下午印發《關於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 國辦發〔2017〕11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定位是主要服務於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

“一些區域性股權市場跨區域經營沖動強烈,個別市場已形成跨區域經營甚至向全國覆蓋的格局。”證監會發言人鄧舸在答記者問中表示,區域性股權市場不得為異地企業私募證券發行或股權融資提供服務,也不得為異地企業私募證券或股權的轉讓提供服務。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發現,文件還專門對近期備受爭議的私募債做出了規定。要求區域性股權市場不得違規發行或轉讓私募債券。“區域性股權市場須停止私募債的發行和轉讓,”據鄧舸介紹,按照《通知》要求,存量私募債要到期兌付了結。值得註意的是,《通知》對交易方式也做了明確,禁止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證券轉讓,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證券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

禁止跨區經營

自新三板擴容至全國以來,中小企業與資本市場的互動關系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俗稱“四板”)也得到快速發展,場內創新層出不窮,掛牌企業家快速增長,券商等中介機構也將四板市場作為重要布局領域。

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40家區域性股權市場(除雲南外其他省市均已設立),掛牌企業1.74萬家,展示企業5.94萬家,2016年為企業實現融資2871億元。

作為目前多層次股權市場的重要基礎層,市場定位、投資者門檻、監管權屬、交易細則等都不夠成熟。監管層也關註到一些區域股權市場跨區域經營的現象,以及其中蘊藏的問題。此次《通知》中明確提出,“區域性股權市場不得為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外的企業私募證券或股權的融資、轉讓提供服務”。

“從實踐情況看,一些區域性股權市場跨區域經營沖動強烈,個別市場已形成跨區域經營甚至向全國覆蓋的格局。”據鄧舸介紹,跨區域經營導致監管責任主體不明,容易出現違規運作甚至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集資的問題,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實踐中已發現有少數跨區域掛牌企業涉嫌從事非法活動。

鄧舸表示,《通知》對跨區域經營的規定,與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的監管體制是相適應的,有利於防止因市場覆蓋範圍與監管覆蓋範圍不一致帶來的監管懸空問題,有利於引導區域性股權市場圍繞省內中小微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按照《通知》要求,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區域性股權市場將不得為異地企業私募證券發行或股權融資提供服務,也不得為異地企業私募證券或股權的轉讓提供服務。對於《通知》發布前異地企業私募證券或股權已經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掛牌轉讓的,將面臨限期清理。

跨區經營的背後,是市場定位不清。此次《通知》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是主要服務於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臺。

“我國企業數量眾多,層次差別也較大,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都有融資需求,如何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一直是個難題。”鄧舸表示,長期以來,資本市場的發展重心在公開市場,而作為私募性質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卻基礎薄弱,需要盡快補上這個“短板”。

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於充分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功能作用,彌補現有公開市場的不足,有利於區域性股權市場與滬深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形成錯位發展、有序銜接、功能互補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區域性股權市場是服務中小微企業的金融基礎設施和公共平臺,不是完全競爭性的市場主體,目前少數省市設立了多家運營機構,存在重複建設問題,也容易引發惡性競爭,甚至釀成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對於“一省一家”運營機構的規定,鄧舸解釋稱,這一規定明確了運營機構名單管理要求,有利於遏制部分地方新設沖動,整合資源辦好區域性股權市場,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長遠健康發展。

叫停私募債

近期區域市場私募債風險事件頻發,暴露出四板市場在業務領域的創新沖動。此次《通知》做出明確,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或轉讓證券的,限於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程序認可的其他證券,不得違規發行或轉讓私募債券。

“近年來,區域性股權市場在股權融資和轉讓服務之外,探索開展私募債的發行和轉讓服務,”鄧舸稱,但由於缺乏統一的業務及監管規則,不同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業務模式存在較大差異,在操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變相突破私募發行界限、投資者適當性未有效落實、跨區域發行等不規範行為,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與運營機構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不相匹配。

而《通知》要求區域性股權市場不得違規發行或轉讓私募債券,這一規定體現了在規範中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有利於區域性股權市場立足基本定位,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集中精力開展股權融資和轉讓業務,為中小微企業融資、降低杠桿率提供支持。

按照《通知》要求,區域性股權市場須停止除股票、可轉債之外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轉讓,其中就包括禁止私募債。對於存量的私募債,到期兌付了結。據鄧舸介紹,近期相關省級人民政府需按要求,摸排存量私募債的風險,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預案,做好風險防範化解工作。證監會將結合市場發展狀況和風險管理能力等因素,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其他證券服務進行充分的評估和論證,條件成熟後按程序推出。

區域性股權市場實行合格投資者制度,合格投資者包括依法設立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法人機構、合夥企業,金融機構依法管理的投資性計劃,以及具備較強風險承受能力且金融資產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通過拆分、代持等方式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或單只私募證券持有人數量上限的做法都被禁止。

另外,不得采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證券轉讓,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證券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

由於區域性股權市場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新事物,還面臨一些政策不銜接、不配套的問題,影響了其功能發揮。據鄧舸介紹,為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規範發展,《通知》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在職責範圍內采取必要的措施,為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規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其中證監會將一方面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出臺支持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在職責範圍內出臺相應政策措施。目前證監會正在研究擬出臺四項措施。

一是推動新三板與區域性股權市場建立合作對接機制,推進具備條件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開展新三板推薦業務試點工作。二是支持證券公司參控股運營機構,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業務活動,督促引導證券公司提供優質高效服務。三是支持依法設立的私募投資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壯大合格投資者隊伍。四是支持運營機構以特別會員方式加入中國證券業協會,接受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和服務。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3905

證監會為四板市場定規 投資門檻定為50萬

日前證監會正式發布《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明確地方政府與證監會的職責劃分、投資者門檻及禁止跨區域經營。《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還明確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證券,應當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合格投資者的標準除了機構投資者外,還包括在一定時期內擁有符合證監會規定的金融資產價值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投資經歷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業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自然人。

《辦法》共7章,53條,主要作了以下制度安排:

一是總則。明確了《辦法》的立法目的和適用範圍,根據《通知》對省級人民政府和證監會職責分工作了細化,對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以下簡稱運營機構)的職責和條件以及名單管理等作了規定。

二是證券發行與轉讓。明確了區域性股權市場證券發行、證券轉讓的條件和程序,建立了合格投資者標準及穿透核查制度,對信息披露提出了基本要求。

三是賬戶管理與登記結算。明確開立證券賬戶的機構及其審查義務,建立了投資者資金管理制度,對證券的登記、存管、結算的辦理機構和相關制度作了規定。

四是中介服務。明確了運營機構可開展的中介業務範圍及其應承擔的義務,對區域性股權市場不得跨區域經營,可以與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建立合作機制等作了規定。

五是市場自律。明確了區域性股權市場的信息系統建設、信息報送的要求,運營機構制定的業務操作細則和自律管理規則應當符合規定並備案,依法履行自律管理職責、處理好投資者投訴、防範化解市場風險。

六是監督管理。明確了現場檢查可采取的措施,對行政處罰、監管措施、市場禁入、誠信監管等作出了規定,為監管執法提供依據。

除了業務規則,此次《管理辦法》中還包含了相對應的處罰措施。

例如,《管理辦法》規定運營機構或者開立投資者賬戶,存放投資者資金,辦理登記結算業務的機構為有效履行職責,或者業務規則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責令限期整改,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整頓並更換有關責任人員。

此前,國務院有關文件和《通知》對區域性股權市場雖提出了基本行為底線,但沒有具體處罰措施,這需要《辦法》草案明確違法違規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以確保《通知》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與此同時,在私募證券發行以及投資者適當性方面,《管理辦法》也根據《通知》所要求的框架做出了具體要求。

《管理辦法》中要求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證券時,不得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向特定對象發行累計不得超過200人;證券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轉讓時,證券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同時,在區域性股權市場轉讓證券的,不得采取集中競價、連續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投資者在區域性股權市場買入後賣出或者賣出後買入同一證券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不得通過拆分、代持等方式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或單只私募證券持有人數量上限。

下一步,證監會將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加強對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對市場規範運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場風險進行預警提示和處置督導,在職責範圍內采取必要的措施,為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規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8035

253家荊州企業集體掛牌四板 刷新單場掛牌紀錄

253家湖北荊州企業近日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集中掛牌,刷新了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成立以來,單場掛牌企業數量最多的紀錄。

當日掛牌的253家企業中,股份公司板企業155家,科技板企業98家,覆蓋了裝備制造、醫藥化工、輕工建材、紡織服裝、電子信息、農副產品加工等荊州6大支柱產業,其中有135家屬於先進制造業,70家屬於現代農業產業。

荊州市常務副市長鐘芝清介紹,截至目前,荊州市共有上市公司8家,上市後備企業“金種子”公司1家,新三板掛牌公司8家,設立產業基金3支,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企業總數達到467家。

據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董事長龔波介紹,此次荊州企業集體掛牌,創造了湖北四板市場的多個“第一”:荊州以467家掛牌企業、275家股份制企業,四板掛牌總數和股份公司數兩項指標在湖北省17個市州中均排名第一;創造了湖北乃至全國四板市場單場掛牌企業數量最多、單場掛牌股份公司最多的雙紀錄。

截至本月23日,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共托管登記企業3428家,托管總股本1302.34億股;掛牌交易企業2664家,其中“股份公司板”1571家,“科技板”1036家,“青年創新創業板”57家;共成交61.26億股,成交總金額111.33億元;累計為340公司開展股權融資業務1269筆,實現融資總金額666.65億元,其中,股權直接融資296.14億元,股權質押融資370.51億元。

此內容為第一財經原創。未經第一財經授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轉載、摘編、複制或建立鏡像。第一財經將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如需獲得授權請聯系第一財經版權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dujuan @yicai.com。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0501

獨家 | 津粵浙魯缺席證監會首批“四板”名單,私募債風險未完全暴露

近日,證監會公布了第一批21家地方股權交易中心的備案名單,天津、浙江、廣東、山東等地交易中心未出現在名單中。

一位華北股交中心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可能與跨區域超範圍經營的整改、以及多家平臺整合為一家的進度有關。前幾年有很多四板掛牌企業向公眾兜售原始股的違規行為,跨區域經營可能存在監管空白的問題。如果一個地區有多家股權交易市場,則會引起無序競爭。

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區域股權市場已經基本完成跨區域經營整改,停止了私募債業務,不過私募債的風險尚未完全暴露,處置可能違約的私募債將是接下來一些地方股交市場的重要工作。

津粵浙魯缺席首批名單

近日,證監會公告,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中已有21家地方股權交易中心在證監會完成備案。記者發現,天津、浙江、廣東、山東等地交易中心未能出現在首批名單中。

區域股權市場是資本市場的一部分,是股權市場金字塔的基層,在新三板之下,主要為中小微企業的直接融資提供服務,所以也叫四板市場。

接近天津股權交易所(下稱“天交所”)的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天津有兩家股權市場,天交所和天津濱海國際股權交易所(下稱“濱海國際”)。由於本輪全國整頓要求第一個地區只能保留一家股權交易市場,因此兩家交易所就誰來主導整合的問題一直在協調。

4月28日,天交所和濱海國際發布聯合公告,2010年成立的濱海國際將成為天津市唯一的區域股權市場,在市政府正式宣布後,2008年成立的天交所將停止新增業務,存量業務由濱海國際有序整合、妥善處理。

此外,黑龍江是此前股權交易中心數量最多的地區,有黑龍江省綠地股權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哈爾濱股權交易中心、北方工業股權交易中心三家運營機構。黑龍江省金融辦去年曾表示,將推進三家交易所的整合。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區域股權市場本來是為中小微企業服務的單位,如果一個地區有好幾家,可能會出現盲目追求掛牌企業數量和融資,容易出現風險,市場過多也不利於監管。

去年1月9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召集多部委和各地金融監管部門參加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系會議,其中要求省級政府按類別整合域內的交易場所,原則上一類一家,以保持必要規模,避免無序競爭。

隨後,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四板市場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關於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股交市場由省政府監管、承擔風險處置責任,一省一家,證監會提供指導,制定全國統一的四板業務和監管規則。

《通知》重申,禁止地方股權市場跨區域經營,如果有為外省企業掛牌、融資的,要限期清理,防範化解風險。

“深圳之前是全國企業的都能做,現在證監會規定了,就只能做廣東省內的,但存量的就只能放在那,也沒法回購,新的業務不能再開展了。”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下稱“前海股交”)一位人士告訴第一財經。

他表示,前海股交已經得到監管的認可,基本的備案流程已經走完,但可能要等到下一批名單公布。

關於地方股交所跨區域經營,前述華北股交中心人士告訴記者,這存在監管空白的問題。“前幾年有很多四板掛牌企業向公眾兜售原始股的違規行為,如果是異地掛牌企業,本地股交中心最多是摘牌。但如果是本地掛牌企業,本地政府就可以協調工商等部門對企業實施監管。”

今年2月底,上海股交中心完成了281家上海以外地區掛牌企業的清理工作。上海股交中心黨委書記、總經理張雲峰告訴第一財經,這些掛牌企業涉及投資者數千人,超過20家企業的主要股東進行了質押融資,清理工作難度較大,需要針對不同企業安排不同的安置方案,還需要做好企業、投資者、中介機構、各地區域股權市場的對接。

在多家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的官網上,記者已經查詢不到有異地企業的信息。

私募債風險突出

四板市場對我國的資本市場建設有特殊的意義。滬深證券交易所服務的都是成熟、大型的上市公司,但是中小微企業的股權融資一直是境內市場建設的短板。

到2016年底,全國共有40家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17000多家,還有59000多家的展示企業,當年為企業實現各類融資共2871億元。

證監會副主席趙爭平去年曾表示,“區域性股權市場是紮根並服務於本地的中小微企業,服務面廣、普惠性強,如果辦好了,可以開辟一片直接融資的新天地。”

另一方面,地方股權交易中心也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創新創業企業的重要抓手。前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股交中心已經有市場化、公開和比較嚴格的審核條件將一部分優秀的篩選出來,政府實施補貼政策的時候可以直接選擇掛牌企業。

以北京股權交易中心為例,每家在其標準板和科技創新板掛牌的公司可以獲得5萬元獎勵,通過科技信貸產品融資或者發債直接融資的,可以享受40%的貼息比例。

不過,四板市場還存在法律地位不明晰、監管責任未落實、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易釀成金融風險。

2016年12月,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的“僑興債”違約兌付風波爆發,事件將四板市場私募債產品的監管漏洞、風控缺失暴露無疑。借助互聯網快速傳播,私募債不得公開宣傳、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等“紅線”均被突破。

過去四年里,私募債在各個地方股交市場發展迅猛。以前海股交為例,該平臺上已累計發行174期共315億元私募債,產品的期限在6個月到10年之間,收益率在8%-12%,目前還有250多億元私募債尚未到期。

華東一位股交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一家未在首批名單中的地方股交中心發行了大量地方政府私募債,這些公共事業部門的發行人很可能不會兌付,過去靠滾動發債還能維系,現在明令禁止私募債後,可能存在後續到期大量違約的風險。

記者還了解到,有一家入圍首批名單的地方股交中心曾進行違規擔保,將私募債拆分為1萬元起購,強制公司員工購買,最後債券違約造成投資者普遍虧損。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去年1月答記者問時表示,近年來,各區域股權市場在探索私募債發行和轉讓時存在較大差異。一些地區通過拆分、代持等方式,規避了投資者數量和門檻等監管要求,將高風險的私募產品銷售給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自然人投資者。

2017年7月1日,《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正式實施,按規定,地方股交中心除了股票和可轉債之外,不得發行包括私募債在內的其他證券。

“我們去年業務就轉向可轉債了,不讓做的現在沒做。之前有征詢意見,我們也提出私募債存量處理的問題,但是沒有結果。”前述前海股交人士告訴記者。

前述華北股交人士認為,私募可轉債到期以後,就轉成中小微企業的股權了,因此不存在違約的問題,但是如果不能確保收益,那麽可轉債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將比較有限。目前存量的私募債將采取自然到期的方式處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3352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