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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理詐騙「無铫收費電視」八十萬元採購訂單判囚九個月

1 : GS(14)@2010-09-27 22:01:40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068.html

一名無铫收費電視有限公司(「無铫收費電視」)前助理經理,詐騙該公司批出四十三項總值逾八十萬元的採購訂單予兩間由其控制的公司,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
阮志偉,三十三歲,「無铫收費電視」行政及採購部前助理經理,承認兩項欺詐罪名。至於餘下一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時稱表示,香港作為一個商業社會,必須維護公平的招標制度。
裁判官稱,鑑於被告違反誠信,故須判處他入獄。裁判官續稱,本案並無特殊情況,故判處被告緩刑並不恰當。
李曉婷,二十七歲,接待員,因與案件有關亦被廉署拘控。她承認一項欺詐罪名。至於餘下兩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裁判官將李的判刑押後至十月十八日,以待李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李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後揭發上述欺詐罪行。
案情透露,阮於二○○五年五月加入銀河衛星廣播有限公司。該公司其後改名為「無铫收費電視」。
阮於三年後獲晉升為助理經理,其中一項職責是替「無铫收費電視」尋找合適的供應商。
案情透露,二○○六年一月,李在阮的要求下成立利燊無線電行(「利燊」)。為了隱瞞他才是「利燊」的真正負責人,阮要求李成為「利燊」的商業登記人。李當時是阮的女朋友。
二○○六年一月至二○○七年九月期間,「利燊」取得「無铫收費電視」十三項共值三十五萬九千多元的採購訂單。根據有關訂單,「利燊」須向「無铫收費電視」提供電線、數碼影像光碟及其他辦公室用品。
案情又透露,阮於二○○七年十月成立另一間名為和聯行(「和聯」)的公司。
二○○七年九月至二○○八年十一月期間,「和聯」取得「無铫收費電視」三十項總值四十四萬六千多元的採購訂單。根據有關訂單,「和聯」須向「無铫收費電視」提供印刷服務、電線、文具和小型工程服務。
案情亦透露,「無铫收費電視」若知悉阮在「利燊」及「和聯」有財務利益,該公司不會容許阮參與有關採購工作。
「無铫收費電視」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方漢權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呂珮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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