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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啟紅涉內幕交易受審

http://magazin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246461&time=2011-04-09&cl=115&page=all

首位廳級幹部涉嫌內幕交易犯罪,揭示國企高管和政府高官之間的曖昧利益關聯
財新《新世紀》 記者 賀信

 

  李啟紅承認了對她的全部指控。4月6日至7日,這位廣東省中山市原市長,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成為迄今為止涉嫌內幕交易犯罪的首位廳級幹部。

  這是一場毫無懸念的審判。檢方指控:李啟紅夥同家人及企業高管實施內幕交易,獲利1983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下屬子女入學等提供便利,受賄50萬元。「我尊重事實。」李啟紅反覆說,聲音乾脆利落。

李启红成为迄今涉嫌内幕交易犯罪的首位厅级干部。明剑/CFP
李啟紅成為迄今涉嫌內幕交易犯罪的首位廳級幹部。明劍/CFP


  每當公訴人和李啟紅在案情細節上有異議時,李啟紅即迅速回歸「良好的態度」。和大多數出庭受審的官員一樣,她感慨「對不起組織的培養」,說到激動處聲音哽咽。

  另三名被告——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及弟媳林小雁——在法庭上表現平靜。他們都在悔罪前提之下,利用有限空間為親屬爭取最好結果。例如,小家庭中的女人們一致表示:男人對於違法交易及獲利性質均不知情。

  惟一的例外,出現在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用集團)原總經理鄭旭齡身上。他否認了全部指控,理由是:集團公司重組消息,早在他任職之前就在社會上傳得「沸沸揚揚」。

  而一同受審的公用集團原董事長譚慶中則曾在證詞中說,得知中國證監會介入調查後,鄭旭齡自知事態嚴重,竟在辦公室向他當面下跪,以求保護。

  鄭旭齡在被告人中位列第二。按照檢方指控,譚慶中僅把內幕信息透露給了女市長的丈夫;鄭旭齡則將消息透露給了他的同學、同事等人,他自己亦與家人共同參與了內幕交易,並從中獲利近290.8萬元。

  持續兩天的庭審,以李啟紅再次當庭懺悔告終。她反覆說:直到紀檢辦案人員將《證券法》讀本交給她閱讀,她才明白觸犯了刑法。

  然而,一市之長自稱「法盲」難以服眾,國企高管和政府高官之間的曖昧關係,或許才是解析此案的關鍵。

為了「感謝市長」

  公用集團成立於1998年10月,是中山市國有資產系統中最大的企業,負責對中山市公用事業類國有資產的投資、經營和管理。公用集團為上市公司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山公用)控股股東,持有6489萬股,佔28.79%。

  2007年2月,中山市市委、市政府對公用集團的產業架構進行了調整,通過行政劃撥的方式,將路橋、工程施工等板塊資產劃出公用集團。其時,李啟紅剛上任中山市市長一職不過一個月。

  按照李啟紅在法庭上的陳述,在她任職市長前,中山公用是一隻垃圾股,她支持集團將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二者換股吸收合併,是為了在股票市場吸收更多資金,促進中山經濟發展。

  接近中山官場的人士說,李啟紅著力彌補中山的金融短板,股市上的「中山板塊」表現亦被其視為政績之一。曾任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總經理、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總經理的譚慶中,作為金融專業人才被引入。

  2007年3月31日,調整後的公用集團的產業架構涵蓋了供水、污水、市場、天然氣、環衛、信息管線、投資等。在此期間,譚慶中出任公用集團法人代表、董事長、總裁等職務。

  李啟紅對譚慶中可謂有知遇之恩。不過,在後來司法機關的調查中,正是譚慶中的供述,率先為各種障眼法撕開了一角帷幕。「譚後來感覺特別對不起李啟紅一家。」接近案件調查的知情人士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

  重組前,公用集團經營傳統業務,中山公用則立足租賃、金融等資本運作。為實現換股吸收合併,譚慶中又引入了曾與他在銀河證券同事過的鄭旭齡。鄭 於2006年7月調入公用集團,後擔任總裁助理及發展規劃中心經理,負責包括資產重組在內的重要事宜。案發前,鄭旭齡已升至集團公司總經理。

  2006年底起,公用集團整體上市計劃擺上議事日程。翌年5月,譚慶中將初步構想告訴鄭旭玲,之後兩人一起研究該方案可行性,相關內幕交易也由此起步。

  檢方起訴書等司法材料,描述了李啟紅從知曉利好信息到通知家人建倉,再到轉移贓款及至東窗事發的過程。

  按譚慶中在法庭上的表述,前期工作在保密狀態下進行,例如鄭旭齡繞過多個主管領導蒐集財務數據,以至於主管數據統計的財務總監都沒有驚動。2007年6月11日,譚慶中向時任中山市委書記的陳根楷匯報了方案,陳同意後安排李啟紅具體負責此事。

  後來譚慶中要求鄭旭玲準備一份材料,並於6月26日向李啟紅全面匯報情況。這份名為《公用集團上市建議書》的文件,亦強調了重組保密事宜。

  2007年7月3日,李啟紅、譚慶中、鄭旭玲等人飛赴北京,就中山公用重大資產重組初步方案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匯報,獲得支持。2007年6月11日至2007年7月3日,即為內幕信息的「價格敏感期」。

  此時股票市場已有積極回應,至7月4日中山公用停牌時,股票已經連拉兩個漲停。而在此之前,相關被告人建倉行為已經完成。2007年6月中旬,譚慶中主動將重組事宜透露給林永安。

  在法庭上,李啟紅說,在赴北京向證監會匯報期間,「譚慶中向我建議買點中山公用的股票,因為資產重組之後股票可能會漲。」譚慶中則說,李啟紅讓 其丈夫林永安聯繫,而他認為由林出面購買股票身份更為合適。至於他踰越職業操守的動機,譚表示,目的是感謝市長李啟紅推動中山公用重組。

  現年57歲的林永安,曾任廣東省國際關係調研室駐中山辦事處副主任,後下海,成為中山市第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則是李啟 紅的弟弟李啟明。這個只有房屋建築三級資質的企業,原本只能承接樁基工程等簡單業務,但在中山多個工程和房產項目背後都有其身影。

  李啟紅家族後來一共籌集了677萬元投入股市。譚慶中後來在接受調查時供述說,他原以為李啟紅只會投資一二十萬元,「沒想到會買那麼多」。

內幕大交易

  在後來李啟紅家族籌集入市資金的過程中,內幕消息再次傳播。2007年6月下旬,李啟紅和林永安商量後決定購買股票,並告知弟媳林小雁。據林小雁供述,李啟紅當時對她說:「(中山公用)可能要重組,嘗試一下吧。」

  最終的677萬元資金由三部分構成:李啟紅和林永安夫婦出資236萬元,林小雁和李啟紅弟弟李啟明夫婦出資350萬元,林小雁本人出資91萬 元。這些資金由林小雁分別轉入其弟弟林偉成賬戶400萬元,轉入其朋友劉贊雄賬戶277萬元。之後林小雁委託其朋友關穗騰負責操作買賣中山公用股票。

  2007年8月20日,中山公用復牌,上市公司同時發佈關於換股吸收合併公用集團及定向增發收購鄉鎮供水資產的預案公告。至9月10日,公司股票價格連續形成14個漲停,較7月3日停牌前收盤價漲了約2.8倍。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兩賬戶在股票停牌前累計買入89.68萬股,後於2007年8月20日復牌後,陸續賣出股票,盈利1983.2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李啟紅家族成員均未表示實質性異議。李啟紅的兩位辯護人、來自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的鄭敏和鐘云潔則在法庭上表示,應該在李啟紅確定的200萬元資金及相關收益基礎上考慮量刑幅度。

  本案中其他被告人的建倉行為與之類似。鄭旭齡家族投入近88萬元,賬面收益為290.8萬元。他還將消息透露給他的中學同學、中山市公務員鄭浩枝,鄭浩枝夫婦和鄭旭齡共同投入近170萬元,賬面收益約420萬元。

  另一個收益大戶是公用集團企管部經理周中星,周同時也是鄭旭齡的中學同學。周總共投入680餘萬元,賬面收益近1810萬元。

  根據深交所數據顯示,中山公用復牌當日,該股當天全日成交量為487.55股, 換手率放大61.92倍,達到30.83%。而來自三家中山的券商營業部的累計賣出金額即高達1.34億元,按照當日收盤價計算,一共拋出了430.87萬股。

  這一資金異動很快引起中國證監會的注意,由此開始了持續三年的調查。接受調查人員逐漸由外圍操盤人員及賬戶登記人向核心人員延伸。業內人士介紹 說,中國股市每天發生資金異動數以千計,若非知情人士舉報,調查人員很難確認相關賬戶之間的關聯。不過,司法材料及庭審均未透露相關舉報信息。

市長「不以為意」

  在接受調查過程中,相關人員還想方設法抽走資金且私下訂立攻守同盟。「這或許和李啟紅等人沒有把證券監管放在眼裡有關。」中山本地接近案情的人士分析說。

  據檢方起訴書稱,2009年12月,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找到李啟明,向其調查林小雁買賣股票情況。在調查中,李啟明得知林小雁買賣股票獲利1000餘萬元。

  2010年4月初,李啟明向林小雁提出從中轉出1000萬元,用於收購其他公司20%的股權,並要求將錢轉入其合作夥伴郭長棋賬戶。之後,林小雁讓其弟弟林偉成分三次轉賬,以代為持股名義存在郭長棋名下。

  事實上,相關掩飾行為早在中國證監會2007年第一次調查後就已經開始。譚慶中在法庭上表示,他和李啟明、林小雁夫婦會面多次,反覆分析在買賣過程中有無漏洞瑕疵。

  2008年夏天,譚慶中從上海請來一位叫劉豔芳的律師。按司法材料及當事人筆錄,這位律師指出:資金在李啟紅親屬之間流動,難免引起監管部門注意。她建議以借款形式對資金流動重新包裝以應付調查。

  劉豔芳來自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金融為其專業特長。她被要求協助案件調查,但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劉豔芳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當時她只是到中山吃了一頓飯,之後對方就法律問題進行諮詢,對方並沒有透露具體身份。

  檢方指控,2007年底,李啟紅、林永安、林小雁、李啟明商量決定向證監會調查人員提供虛假口供,謊稱從林永安銀行賬戶劃入劉贊雄資金賬戶的 236萬元是借給林小雁的,不知道是用來購買股票。另外,林小雁指示其弟弟林偉成假稱從李啟明賬戶劃至其賬戶的350萬元,是林偉成向李啟明借來買股票的 借款。有關當事人均簽署了借據,簽署時間倒簽至股票交易之前。

  接近案件人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李啟紅對上述描述持有異議。她曾告訴偵查人員,中國證監會調查時,她正在長春出差,對有關調查並不知 情。不過譚慶中在法庭上說,向律師諮詢後他曾向李啟紅匯報,後者也清楚證監會正在調查,李啟紅對是否違法「不以為意」,她擔心的是「消息傳播出去後社會影 響不好」。

證券市場「嚴打」

  2010年5月18日,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明確了操縱證券市場和內幕交易的立案追訴標準。此後,《人民日報》連發五篇文章,矛頭直指證券市場問題。

  5月28日凌晨4點,調查人員帶走了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當天晚飯後又帶走了譚慶中。29日,剛從北京出差回來的鄭旭齡在廣州白雲機場被直接帶走。期間,譚慶中妻子在黃岡口岸被警方截獲。譚的妻子已加入澳大利亞國籍,平時在國外照顧其一子一女。

  時隔一天,李啟紅在5月30日下午6時15分左右正式被中央紀委帶走調查。此前,李啟紅早已聽到調查風聲,因此還特意回家看望了老父親。

  5月30日晚間10點多,廣東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稱,李「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5月31日上午9時許,中山市緊急召開了處級以上幹部會議,通報李啟紅因涉嫌內幕交易「落馬」。

  這是迄今公開的信息中,第一次出現正廳級官員因涉嫌內幕交易受到組織調查。此案的爆出,亦與嚴厲打擊證券市場犯罪的導向相呼應。有關材料顯示,李啟紅案經由中央領導批示,由公安部指令廣東省公安廳查處。

  李啟紅案開庭之前,有關案件細節經由《南方日報》高調曝光。廣東省紀委副書記趙振華在受訪時表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的涉案人員,為規避監管、逃 避打擊,一般不直接參與交易,往往借助或指使其他人間接進行證券交易,以掩人耳目。另外,提供內幕信息成為一些不法分子拉攏領導幹部的新形式。

  由廣東省紀委主管辦案領導就個案發表意見實屬罕見,這表明案件受到中央決策層高度關注。知情人士透露,李啟紅案未來可能會被中央紀委以典型案例形式通報。

  然而,公眾關心的一個重要問題在李啟紅一案中並未提及。中山公用於2007年8月20日復牌,正是2007年股市「5•30」大跌之後,之後股 價連續形成14個漲停,表現實屬搶眼。接近中山公用高管團隊的業內人士表示,可以合理懷疑,還另有莊家操縱股價。不過,時至今日,尚未見監管部門對此的回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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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莊」李啟紅

http://finance.ifeng.com/stock/special/zsgy/20110411/3845312.shtml

《財經》記者 王培成 張鷺

得知丈夫林永安已被警方控制,時任廣東省中山市市長的李啟紅,給市公安局負責人打了一個電話。「先帶走配合調查。」電話那頭回覆。這是2010年5月30日14時左右。

不到三個小時,李啟紅本人亦於家中被中央紀委帶走。據其日後在庭審中回憶,彼時的她「人都傻了,腦袋像炸開一樣」。

當日晚間,廣東省紀委通報李啟紅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問題被查。並非巧合的是,中山市最大的上市國企、市值過百億元的中山公用[17.04 1.31% 股吧]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山公用,000685.SZ)當晚宣佈次日停牌。

此前的5月29日凌晨,中山公用董事長譚慶中及其妻吳曼萍在家中被帶走,總經理鄭旭齡被警方控制。相繼被調查的人數達十餘人,除上述人員,還包括李啟紅的弟弟李啟明、弟媳林小雁等近親,以及相關私募基金的高管。

近一年後的2011年4月6日,涉案的十名被告於廣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李啟紅因涉嫌內幕交易罪、洩露內幕信息罪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其餘人亦各自分領相應指控。

法網之內,包括權力頂端的市長及其親屬,與之往來密切的上市公司高管及身邊人;而漏網之魚,既有連續拉升14個漲停的身份不明的主力,亦不乏與上市公司存在關聯的國有企業,以及如過江之鯽的外圍跟風者。

在已披露的證券個案中,這是迄今第一例正廳級官員被訴內幕交易罪,其涉及人員之多,獲利金額之巨,操作手法之隱蔽,堪稱罕見。中山公用的重組涉及當地多個部門,任何環節的參與者都可能成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在保密制度闕如與監管仍存漏洞的當下,鋌而走險者眾多。

雖然同涉內幕交易罪,但與「問題首富」黃光裕兄弟、廣發證券[33.48 0.30% 股吧]原 總裁董正青等市場作手不同,李啟紅案的意義在於將刑責延伸至腐敗鏈條的上端——權力中樞。實際上,中山公用案突破了傳統的單點線性合作,而是以市長這一地 方最高行政長官之便利,將行政權力、國有資本、市場作手匯於一體,內外互動,上下其手。這已凸顯某些權力向證券市場成規模滲透,亦警示重建監管追責體系的 真空與艱難。

「隱形人」

廣州市越秀區倉邊路28號,庭審當天的廣州市中院門外,氣氛緊張非常。

法警提前一個小時即在大門設障,數輛警車泊於路側,無法入場的外地記者於大門外徘徊。位於四樓、可容納90餘人的第二法庭座無虛席,連視頻會議室都坐滿前來旁聽的相關人員。

在包括證監會人員在內的旁聽者見證下,十名證券「隱形人」次第現身。除李啟紅外,還包括林永安、李啟明、林小雁、譚慶中、鄭旭齡,以及中山公用關聯企業的中層鄭浩枝及其妻子陳慶云、周中星及其身邊人費朝暉。

「領銜」出庭的李啟紅,身著看守所黃色馬甲、黑色囚服,頭頂斑白,面容憔悴略呈「高原紅」,觀之與普通農婦無異。甫入法庭的李即用目光在旁聽席搜尋家屬,並微笑、點頭致意。

身負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和受賄三項指控,李啟紅在庭審過程中,除短暫的哽咽、失控以外,多數時間表現平靜,思維清晰,應對如常。

對於上述三項指控,她當庭一一認領,僅在涉案金額、洩露內幕信息的細節上提出異議。李啟紅認為,自己僅以內幕交易為案由被「雙規」,其餘兩宗罪系主動交代,應認定為自首情節。

在談及對自己的行為有何認識時,她強調深感「痛心」,因不懂《證券法》,最初以為自己犯了事「就是個行政處分」。應中央紀委要求,她將自己「50年來最慘痛的教訓」寫成悔過材料,其中包括她認為一位高級別領導幹部需要學習的法律種類。

回答問題的間隙,她不時回望旁聽席上的獨生女兒,臨淵舐犢,其情也哀。

起訴書指控,在2007年6月11日至7月3日之間,亦即中山公用的前身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用科技,2008年10月更名為中山公用)重組的價格敏感期內,上述人員之間分別有洩露內幕信息、利用信息買賣股票並獲利的行為。

但企業重組的時間跨度,遠比司法認定的價格敏感期要大,一切有待重新梳理公用科技的重組之路。

操盤手

公用科技為中山市一家國有上市企業,在2007年以前業績平平,主要資產為中山市各鎮區農貿市場,租賃服務為其主營業務,2006年營業收入5600萬元,利潤2100餘萬元。

相比之下,其母公司中山公用[17.04 1.31% 股吧]事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公用集團)可謂家底雄厚。在重組前,公用集團的資產主要為中山市供水公司、污水處理公司,以及廣發證券[33.48 0.30% 股吧]15%股權。由於廣發證券有上市預期,故這一金融資產可謂「金疙瘩」。

中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情況長期不佳,如何整合旗下混亂的國有資產並將其做大,成為中山市領導的一塊心病。在此情況之下,擅長資本運作的譚慶中的出現,可謂適逢其時。

譚慶中,早年曾任職中山市的銀行及信託部門,後擔任與此案關係較密的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總經理。此後,他赴上海虹口區就任銀河基金總經理。因中山市與上海虹口區是友好城市,譚慶中利用自己在上海政商兩界的資源,實際擔任著中山市駐上海聯絡員的角色。

2006年5月,譚慶中被中山市委、市政府任命為公用集團董事長,後兼任公用科技董事長。另一位涉案的高管、譚的「銀河系」老部下鄭旭齡,亦隨之出任公用集團高管。這對搭檔由此成為公用科技重組的主要操盤手。

履新後,譚慶中牛刀初試,將大量贏利交叉、歷史遺留問題較多、產權不清的資產成功剝離。譚氏資本運作的思路契合了李啟紅的想法,兩人由此進一步親近。

「早在2006年初,公用科技確定的整體上市方案只是統一水務市場。」中山公用原董事長林眺寰介紹,但由於在收購鄉鎮水廠過程中遇到阻力,整體上市方案未能正式啟動。

同期,公用集團將廣發證券15%的股權注入上市公司公用科技的傳言不斷。這為二級市場的炒作提供了新的題材。

「官員散戶」

自2006年下半年起,公用科技吸收合併公用集團的預期越來越強烈,由於此前重組方案已經多次討論與徵求意見,該消息已在市政府內部和職能部門即已傳開,並在二級市場引起反應。

公用科技股價從5月8日的每股3.11元穩步上漲到2006年底的4.33元,成交量逐步放大。

接近廣發證券中山四路營業部內部人士告訴記者,該營業部離市政府比較近,公職人員大多都在此開戶,2006年下半年「當時也曾有多位朋友建議我買入公用科技」。

一位接近政府部門的人士介紹,當時這些「官員散戶」等了很長時間,公用科技重組的信息遲遲未能發佈,不少持有者選擇在2007年5月前後賣出,此時,公用科技股價一度上漲至12.28元。雖然未能趕上日後16個漲停板的超級盛宴,但獲利也有兩三倍。

7月,公用科技先是剝離了長期虧損的控股子公司新迪能源給中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後公用集團以旗下的竹院、環城、坦洲等三個農貿市場作價,代中山實業償還了部分債務。這被視為是公用科技重組上市前奏的信號。

從公用科技交易異動日的營業部買賣詳細數據看,2006年7月31日當天漲幅為9.98%,銀河證券中山證券營 業部和廣發證券中山營業部共買入資金約399萬元,佔當天買入量的7%。10月24日,該兩家營業部買入金額近698萬元,佔當天買入量的11.7%。 2007年3月1日到5日,連續三天累計漲幅達20%以上,其中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共賣出635萬元,位居第二大賣出營業部。該兩家營業部頻繁出現在交易 異動日,足以看出該股票在中山本地備受「追捧」。

「連賣菜的阿姨都告訴我,公用科技遲早會拉上去。」當地一家證券營業部的部門主管告訴《財經》記者。

知情人士分析,這個時期基本特點應該是,消息傳開,各路聞風炒作者紛紛入市。

公用科技曾應深交所之命自查發現,公司董事、副總裁胡卓章的配偶茹豔華曾在2007年5月10日到11月10日三次買賣公用科技股票。高管親屬買賣該股票的不僅僅是茹豔華,有些手法較為隱蔽,系通過委託賬戶買賣。

親手操刀重組

57歲的李啟紅土生土長於中山,自1968年6月以來,先後任職於石岐鎮、煙墩區、市婦聯,後任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市委秘書長等職務。2007年初,李啟紅由黨務轉入行政,就任中山市市長。

因其文化水平較低,加之早年任職的部門被認為是「閒職」,在當地人印象中,即便日後官至市長,李亦難脫「居委會大媽」形象。

從2007年1月正式就任市長直至落馬,李啟紅在其主政三年半任內,既有修路等「常規動作」,亦有改善外來務工者福利與整合水務之舉,不乏「重視民 生」的民間口碑。其於商界更多的印象,仍是著力於發展金融業,如引進一些外資銀行與國有商業銀行、推動地方商業銀行改革、發展農村信貸等。

2007年2月1日,剛就任市長一個月的李啟紅率團到公用集團調研,公司董事長譚慶中提出對公用集團「利用資本運營手段實施資產重組」。李啟紅明確表示,公用集團提出的水務整體上市、收購證券公司等都值得進一步研究探討,按「先易後難,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的原則實施。

5月,譚慶中將公用集團整體資產注入公用科技的構思告訴鄭旭齡,共同研究資產重組的可行性。6月11日,譚慶中向中山市委匯報,擬將公用集團優質資產注入公用科技,實現整體上市的計劃。後決定由李啟紅具體負責此事。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各方利益協調方面,中山市委、市政府給予了大力支撐,李啟紅甚至親自「披掛上陣」,扮演「說客」角色。

其中,針對五家自來水廠的收購工作遇到極大困難,部分資產原屬鄉鎮企業,權屬不明。經李啟紅等協調,資產權屬等問題才破例得以解決。

隨後,譚慶中要求鄭旭齡準備一份關於重組的詳細方案,並於6月26日向李啟紅全面匯報了整體上市的進展。

7月3日,李啟紅、譚慶中、鄭旭齡等人向中國證監會匯報了公用科技重大資產重組的初步方案。次日,公用科技(2008年8月更名為中山公用[17.04 1.31% 股吧])股票停牌。8月20日,上市公司股票復牌並發布了關於換股吸收合併公用集團及定向增發收購鄉鎮供水資產的預案公告。

公訴機關認為,2007年6月11日,公用科技重大資產重組這一內幕信息已形成,6月11日至7月3日則為價格敏感期。

作為國有資產,公用集團何時劃入公用科技,有賴於行政命令。從企業提出重組意向到重組初步方案公告,歷時一年多,如此漫長的重組過程,李、譚、鄭是 企業重組直接參與者和進程掌控者。作為直接負責此事的最高行政官員,李啟紅既是這個時間點的決策者,也是較早的內幕信息源之一。

洩密「夫妻店」

2007年5月至6月,譚慶中多次向李啟紅匯報重組事宜。起訴書指控,6月中旬,譚慶中在辦公室約見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向其洩露有關公用科技重組的內幕信息。但在庭審現場,譚對此細節提出異議,他聲稱,當時系林主動到辦公室諮詢股票是否會漲價。

起訴書還稱,6月下旬,李啟紅與林永安商定後,在家中向弟媳林小雁洩露上述消息,並讓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錢幫助買賣公用科技股票。隨後,林小雁從林永安存款賬戶中轉出人民幣236.5萬元,從其丈夫李啟明存款賬戶轉出人民幣350萬元,加上自有資金,共籌集人民幣677萬元,借用其弟林偉成和同事劉某的名義在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辦理了證券賬戶並分別轉入400萬元和277萬元,指使朋友關某負責買賣。

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賬戶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計買入89.68萬股(計人民幣669.33萬元),後於9月18日至10月15日陸續賣出,賬面收益人民幣1983.24萬元。

但在庭審中,李啟紅對此部分事實認定提出三點異議:其一,她讓林小雁代買200萬元的股票,多出的36.5萬元不知情;其二,買股票系自己個人決定,未與丈夫商量——林永安在法庭上對這點異議予以確認;其三,她讓林小雁代買股票時,是林告訴她股票會漲,而非她向林洩露。

同樣的交易發生在另一家庭中。6月11日,鄭旭齡利用上市公司董事的職務便利,向身邊人鄭浩枝洩露了重組信息,並向鄭浩枝借用證券資金賬戶買賣公用科技股票。鄭浩枝將該內幕信息告訴其妻陳慶云,讓其籌集資金購買。

6月12日至20日,陳慶云從其姐賬戶轉出人民幣75萬元,鄭旭齡從其岳母賬戶轉出人民幣95萬元,分別轉入鄭浩枝在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的資金賬 戶。6月14日至21日,該賬戶由鄭旭齡操作,累計買入公用科技股票19.08萬股(計人民幣169.57萬元),9月10日賣出,賬面收益人民幣 419.76萬元。

此外,周中星亦在價格敏感期內從鄭旭齡處獲知內幕信息,以其妻和母親名義在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開設證券賬戶,共買入公用科技股票88.44萬股(計人民幣670.83萬元),並於2007年10月8日至10日賣出,賬面收益人民幣1809.75萬元。

該窩案最後一名被告費朝暉,根據鄭旭齡的授意,將自己的證券和銀行賬戶借給鄭使用,導致鄭及妻子在價格敏感期內買賣,賬面收益人民幣290.80萬元。

最後的瘋狂

庭審中,李啟紅頗感委屈地自辯道,在她決定買股票之前,經過媒體炒作,股價已經在漲了。

雖然身為企業重組的決策者,但對資本市場並不瞭解的李啟紅,在利用內幕消息炒股獲利的過程中扮演了一個「搭便車」的角色。

上市公司半年報顯示,2007年6月30日——也就是自7月2日起連續16個漲停板的前夜,公用科技的前十大流通股持有者之中,有四家為突擊入股並在日後崩盤前精準出逃,分別是:長盛同智優勢成長混合型基金、張麗芬、蔡愛萍、深圳市銀控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深圳銀控)。

其中,深圳銀控已於2009年底註銷,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接受媒體採訪,在被問及該筆精準投資的「訣竅」時表示,「不太記得了。」

此外,同樣名列流通股前十的中山市振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山振業),也像前述四家一樣,得以獲利並全身而退。從公用科技2006年年報看,中 山振業持有公用科技股數超過678萬股;到2007年中報時,中山振業依然持有269萬多股,其後在三季度全部拋空,按股價走勢測算,中山振業獲利應在 8000萬元以上。

中山振業有國資背景,其法定代表人歐陽澤生,同時也是公用集團副總經理,中山市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山實業)亦為中山公用[17.04 1.31% 股吧]的控股股東中匯投資所代管。存在如此關聯關係的投資行為,卻並不見於上市公司的自查結果。

後來視為瘋狂的連續漲停始於7月2日,禮拜一。這天,公用科技開盤即出現跳空高開,毫無徵兆,突然漲停,7月3日也是漲停。上述知情人指出,這屬於停牌前消息提前洩露,知悉該消息的人員立刻買入該股票,市場立刻作出反應。

據上述接近廣發證券[33.48 0.30% 股吧]中山營業部知情人士透露,在漲停前一天,公用科技在中山市某酒店召開相關停牌重組會議,連該酒店的相關負責人都得知了該信息。

7月3日晚間,公用科技董事會公告,公司從7月4日起停牌,原因是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公用集團通知,將在近期討論重大事項,事項方案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8月20日,禮拜一。一塊懸起長達一年的石頭終於落地:公用科技董事會當日發佈重組方案,以每股8.15元的價格吸收合併公用集團,其中包括廣發證 券15%股權,共計37347萬股,佔總股本的62.35%。同時定向增發五家鄉鎮自來水公司,總價值5.54億元,折合6807萬股,佔總股本的 11.36%。

自該方案公佈後,從8月20日到9月10日,公用科技連續14個交易日漲停,股價從8.18元急速飆升至31.1元,漲幅達380%。加上此前7月2日和3日,連續16個交易日漲停。

前14個漲停,日均成交量不足1000萬元,平均換手率不足0.5%。9月10日,又一個禮拜一。最後一個漲停板當天成交金額15.13億元,換手率達30.83%,市盈率達320倍,均為公用科技歷史之最。

深交所盤後披露的公開信息顯示,當日公用科技賣出前五大席位中的前三均來自中山本地的營業部,分別為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中信證券[12.62 -0.55% 股吧]中山松苑路營業部和廣發證券中山四路營業部。交易所數據還顯示,三家營業部當日累計賣出金額高達1.34億元,按照當日收盤價計算一共拋出了430.87萬股。

9月11日,該股開盤即暴跌,當天跌停,成交金額達7.91億元,換手率達17.02%。

據檢方材料,9月10日,因同時獲得鄭旭齡授意,鄭浩枝、費朝暉分別從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廣發證券中山營業部賣出股票,成功脫險,賬面收益各為419.76萬元和290.8萬元。時間節點把握精準。

不過,與當天中山市三家營業部1.34億元巨量賣出相比,目前確認涉嫌參與內幕交易的金額僅不到1000萬元。

而頗具諷刺的是,上市公司在8月23日至9月1日的股價異動期間,五次發佈報告稱,「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07年10月22日,公用科技曾上到歷史最高點每股34.7元。蓋因兩天前公告,公用集團和中彙集團董事會同意公用科技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公用集團。

2008年2月25日,最終證監會有條件通過該方案。消息傳來,26日暴跌6.68%,引發中山市當地股民討論,分析人士認為,公用科技在2007年已經被大肆炒作。此後,公用科技股價便一路下跌,持續低迷。

「那段股價異動期內,我們這有很多虛假的委託賬戶,但他們大多數不來這裡買賣,是通過網上、電話委託,我們這個營業部後來查出很多虛假代理賬戶。」一位接近銀河證券中山營業部人士透露。

內幕交易衝動

一位知情人士對《財經》記者透露,在李啟紅內幕交易案由證監會稽查局移交中央紀委後,又查出其他犯罪事實。但在本次公訴中,其他經濟犯罪事實被輕描淡寫,即兩筆金額總計不過50萬元的受賄事實。

相關司法文件稱,2006年至2010年,李啟紅利用職務便利,為梁松枝擔任中山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等職務提供幫助,並解決其子女 入學問題,收取後者現金40萬港元;另一筆10萬元賄款來自中山絲綢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關天計,接受後者有關海關進出口事宜的請託。

上述兩筆賄款雖數額不大,但與中山公用[17.04 1.31% 股吧]內幕交易案同一時間並進,可見其貪腐之慾難收。《財經》記者獲知,證監會對李啟紅所涉內幕交易案秘密調查多時,但因無強制司法手段,在收網階段經中央紀委介入,公安等部門配合方獲突破。

廣東省紀委副書記趙振華對此案評價道,提供內幕信息成為一些違法者拉攏領導幹部的新形式,個別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有意無意」地將內幕信息透露給所求領導。

事實上,類似中山公用內幕交易這種操作方式,已成潛規則。一位資深證券投資從業者對《財經》記者表示,國家公職人員參與洩露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比較常見,李啟紅被查,有「殺雞給猴看」的效應。

尤其是地方國有背景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涉及的部門往往眾多,包括國資委、發改委、金融辦等多個部門,容易發生洩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操控股價的情況。這也是目前監管者遇到的難題。

在李啟紅案發之前,2009年的*ST高陶[39.41 1.34% 股吧](600562.SH)內幕交易案牽出南京市經委原副主任劉寶春。劉利用職務之便獲得內幕信息後,通過其妻子賬戶買賣股票獲利720萬元。該案在2010年6月29日一審,但相關紀錄立即被李案刷新。

中國資本[6.00 0.00%]市 場,內幕交易「隊伍」越來越壯大,監管和查處的難度和阻力卻越來越大。類似案件呈現出多級傳遞、多向傳遞的態勢,出現了一些窩案、串案,其操作手法更加隱 蔽、複雜,逃避監管、抗拒執法的趨向與能力明顯增強。像李啟紅這樣身居要津職務,手執信息之源而不直接參與交易,在司法認定上存在現實難題。

據統計,自2008年5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實施以來,中山公用所在的上市平台深交所,共有147家公司申請股票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 組。其中45家在停牌後直接復牌退出重組程序,20家在披露重組預案後重組無果而終。其真正原因,相當部分是因為停牌前的股價異動和異常交易受到監管機構 核查和輿論壓力。

在近日召開的「內幕交易認定與處罰專題研討會」上,彙集了中央紀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及證監會等20多個單位的相關負責人。證監會副主 席姚剛在會上稱,近年來內幕交易案件呈現如下特徵:案件絕對數量有較大增長,相對數量上也佔據證監會執法工作的較大比例;案發環節上,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是 易發區、高發區;涉案主體上,除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的高管、工作人員,還有證券公司等市場中介機構的人員,甚至涉及相當級別的黨政幹部,法人單位參與內幕交易的情況也存在。

這一表述,與李啟紅案呈現出的特徵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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