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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擴大,QFII資金匯出比例和鎖定期都取消了!

周二晚間(6月1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公布了關於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外匯管理的兩項重要規定,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開放。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匯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辦理相關資金匯出。二是取消QFII、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本金鎖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據投資情況匯出本金。三是允許QFII、RQFII開展外匯套期保值,對沖境內投資的匯率風險。

一位已獲得投資額度的機構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以上三條是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相關的比較關鍵的條款,取消資金匯出的比例和鎖定期,旨在給投資者提供便利。只有資金“出”得更方便,投資人“進”的意願才會更強烈。同時,提供投資風險對沖的工具,也可吸引更多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

外匯局表示,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的精神,日前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下稱《規定》),人民銀行會同外匯局發布《關於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境內證券投資相關管理,進一步便利跨境證券投資。

QFII是一國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一項過渡性的制度。我國於2002年11月5日正式出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次年7月有了第一單交易。在此後的十余年中,隨著資本項目可兌換的不斷推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這一通道在不斷開放和優化。

2016年2月,外匯局曾經發布過相關規定,進一步放寬QFII的準入條件和簡化審批流程。核心是不再對單家機構設置統一的投資額度上限,而是根據機構資產規模或管理的資產規模的一定比例作為其獲取投資額度(基礎額度)的依據。與此同時,簡化額度審批管理。對QFII機構基礎額度內的額度申請采取備案管理;超過基礎額度的,才需外匯局審批。

按照當時的要求,對QFII投資本金不再設置匯入期限要求;允許QFII開放式基金按日申購、贖回。並且,將鎖定期從一年縮短為三個月,保留資金分批、分期匯出要求,QFII每月匯出資金總規模不得超過境內資產的20%。

當時,市場解讀此舉是監管層根據國際收支形勢進行的擴大資金流入措施。長遠來看,是為了促進投資便利化,有序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更早之前,2015年10月,外匯局就曾經簡化QFII的額度管理,在現有政策框架下為跨境證券投資提供更多便利。

根據外匯局官網發布的數據,截至2018年5月30日,共有287家機構獲得QFII投資額度的審批,合計金額994.59億美元。共有196家機構獲得RQFII投資額度審批,合計金額6158.52億元人民幣。

今年時值改革開放四十周年,中國宣布了一系列金融對外開放的新舉措。4月,外匯局時隔36個月之後,重啟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額度的審批,被認為是監管層進一步放松跨境投資管理的信號。而此次QFII/RQFII投資限制的全面取消,進一步體現了我國推動金融和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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