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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生工程否認華邦嵩與周濱有關聯 公司高管接連離職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4-11-14/876046.html

惠生工程實際控制人華邦嵩。

停牌超過14個月的惠生工程,11月13日複牌股價即遭腰斬,報收0.83港元,跌幅58.08%。複牌前一日,該公司發布公告稱,旗下非全資附屬公司以及控股股東華邦嵩,因涉行賄罪遭內地法院起訴。該股2013年9月2日起停牌,停牌前報價為1.98港元。

惠生工程此前被卷入中石油高管貪腐窩案。公司稱,據向控股股東了解,並無證據顯示華邦嵩與周濱有關聯,公司已經透過華邦嵩的律師恢複與其聯系。

中石油曾是公司主要收益源

惠生工程是中國最大的私營化工EPC(即設計、采購及施工管理)服務供貨商,成立於1997年,於2012年登陸港股市場。公司招股書寫明了與中石油的密切關系。在2009年至2011年間,來自中石油及旗下9家獨立子公司的收益占惠生工程總收益比重分別是63%、80%及58.4%。

去年9月,中石油爆出窩案後,惠生工程大股東、董事局主席華邦嵩被曝因卷入中石油案而失聯。自去年9月2日,惠生工程股價從2.37港元一路狂跌16.46%至1.98港元後,公司在香港交易所[0.27%]突然掛出停牌公告,直到昨日才複牌。

停牌初期,公司方面發布公告稱,華邦嵩正在協助調查。直到今年3月7日,公司發布公告證實,創始人、實際控制人華邦嵩涉嫌行賄指控被內地公安機關逮捕。

根據公告,子公司惠生工程(中國)及其法定代表華邦嵩被起訴兩項罪名。第一是涉嫌提供非法利益,於2009年向惠生工程(中國)一名客戶的高級經理提供價值約762萬元人民幣的房產,另違反若幹刑事罪行而遭到兩項起訴。第二項控罪是串通投標罪,涉及於2004年在一個項目投標過程的違法事宜,據稱此特定項目為惠生工程(中國)帶來約6900萬元收益。

惠生工程表示,正咨詢其中國法律顧問以協助其回應此兩項指控及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權利及利益。在最壞情況下,如果任何一項或兩項指控同時被定罪,公司將會被處以罰金。公司董事會表示,上述指控不會對集團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構成重大影響。

公司否認華邦嵩與周濱有關聯

去年,華邦嵩被曝失聯後,有消息稱,其被調查是因為與中石油、周濱有關。

當時曾有媒體報道稱,在惠生工程與中石油合作的過程中,可能存在華邦嵩與中石油窩案的有關人員達成桌面下的交易。通過承接中石油項目,再將工程轉包給中石油相關公司或隊伍,涉嫌利益輸送。與此同時,惠生工程有多位高管出自中石油系統,而華邦嵩的控股股權也是替中石油系統內人員代持。

對此,記者昨日致電惠生工程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公司將應訴。該負責人還強調,公司從調查部門及相關起訴文件中了解到,此前傳言華邦嵩與周濱有關,華邦嵩或為其代持股份,但目前並無證據顯示兩人有所關聯。

昨日,中石油方面表示,對此事不作任何回應。

惠生連遭高層震蕩、貸款糾紛

在華邦嵩出事後,惠生工程便事端不斷。公司接連遭遇多名高管相繼離職、工作人員被調查、與多家銀行發生貸款糾紛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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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之子周濱被判18年,其妻賈曉曄被判9年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7944.html

6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濱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認定,被告人周濱和其父周永康共同利用周永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804.6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系周永康受賄共犯,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周濱夥同他人,利用其父周永康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4億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告人周濱身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國家限制買賣的物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還構成非法經營罪。同時認定,周濱具有自首、坦白、積極退贓、認罪悔罪等法定或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遂以其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9億元;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6億元;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02億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宣判後,周濱當庭表示,接受法院判決,不上訴。

案件審理過程中,司法機關充分保障了周濱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記者等社會各界人士旁聽了宣判。

6月8日,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周永康妻子賈曉曄的審判情況,賈曉曄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該微博披露,近日,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賈曉曄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賈曉曄犯受賄 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賈曉曄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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