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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圈可點:科技「揩嘢」根深柢固

1 : GS(14)@2010-10-09 20:59:2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535366
在國慶當天,一家打正現今最熱門的中國雲端計算概念的內容傳輸網絡商( CDN)--中國藍汛通信( ChinaCache)在納斯達克上市,原定招股價 10至 12美元,最後以 13.9美元出閘,首日勁升 95%。
電腦用戶不少都聽過「 cache」,指電腦或伺服器內的高速緩衝儲存器,把被頻繁使用的數據儲起來,不用每次到原儲存處索取。 CDN網絡就是利用這概念,把互聯網上時常被下載的內容,策略地分放在較接近用戶的地方,令下載速度更快,長途通訊成本更低。現時全球最大的 CDN公司 Akamai, 1999年已經上市,當時已與香港的互聯網供應商、包括筆者當年服務的公司合作放置伺服器。
藍汛的創辦人王松在美國上市路演後返回北京,前幾天在微博自道:「在美國有很多人問我,為甚麼到美國上市?我回答:這次我們從亞洲一路來到美國,在亞洲大部份投資者問我們,甚麼是 CDN? Akamai是幹甚麼的?到了美國,美國投資者都問,你們同 Akamai有甚麼不同?中國的 CDN市場有甚麼不一樣?這就是我們到 NASDAQ的原因。」
當然,美國投資者不但懂高科技,更對中國經濟增長垂涎,科技公司在美國市場可達市盈率比中國和香港高,從 IPO角度,價高者得,無可厚非。王松指,今天美國網絡總流量約三至四成通過 CDN分發,中國不及於百分之五。美國投資者聽了,一字咁淺,看見的是錢。
投資者仍未改觀香港的創業板經已失敗,香港主板上市審批要求亦比 NASDAQ緊,如「 3年盈利」要求已把藍汛拒諸門外。雖然香港主板有騰訊( 700)這「奇蹟」,可惜未能令投資者對科技股改觀,對他們騰訊只是個股票號碼。
為甚麼市場依然看不到中國互聯網和科技產業的巨大商機?除了根深柢固的「 high-tech揩嘢」成見,自 2000年 dotcom爆破後,筆者亦看不到有多少技術營運經驗的科技人,像在美國和中國常見地被邀轉型金融投資。別說 IT人擔心技術在香港前景,沒有最高增長潛力的科技成份的金融投資,只食老本同樣令人憂慮。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082

可圈可點:開心員工 賺錢企業

1 : GS(14)@2010-11-13 10:40:2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656815
一個業界組織最近向專業人士會員進行調查,發現六成以上認為他們公司的香港員工,在 11和 12月花超過三小時使用公司分發的儀器(如電腦或電話),進行網上購物活動。一半以上回應者相信,企業會在每個員工損失相當於 1000美元以內的工作時間,約兩成的回應者甚至估計損失 1000至 5000美元。
筆者被傳媒問及這個調查結果,不禁感嘆,為甚麼又要把「上網辦私事」視為浪費公司資源?兩個月才「吞泡」三小時的員工,筆者認為已是模範員工!就算在工作時間內上洗手間、吃個下午茶餐、打個電話,還是發白日夢,想想晚上去哪裏吃晚飯,「浪費」的時間必然更多。筆者相信調查目的非要證明員工上網購物是浪費,但可惜卻被媒體當作焦點。
吞泡不限於互聯網筆者認為,今天的白領至專業員工,尤其所謂「知識」員工,如在工作環境裏有適當空間,得到老闆的信任,以他們的工作成果衡量生產力,而非斤斤計較,他們必更快樂,生產力自然更高。怎樣才是現代員工覺得有自由和空間的環境?筆者相信,正是容許他們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地做私人事,包括打私人電話或上 Facebook等,也可去網上購物,例如買張戲票。今時今日的打工仔,假設是沒有 OT人工的白領或專業人士,一星期超時工作也不只三小時,這老闆又點計?當然必定有人在工作時間過度地做私事,影響生產,這些情況同樣出現互聯網外,僱主過往多不會以量或時間限制,如員工講電話或去茶水間,所以不要針對互聯網。
只要工作性質許可,不影響工作,員工上網購物三小時又如何?開心員工最重要,不快樂、不甘心的人做甚麼也做不好。佳節臨近,美國傳出 Google向全球員工發放一千美元獎金和加薪一成,相反香港老闆卻想扣起夥計食飯時間的工錢。是 Google賺錢多,還是那快餐店?不要以為人家賺錢多才慷慨,對員工公平「闊綽」反而是他們大賺的原因!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544

可圈可點:用 Facebook別只看 Like

1 : GS(14)@2010-11-27 18:25:13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705700

Facebook在全球大行其道,不少大小企都用 Facebook營銷,筆者早前與一些中小企討論如何利用社交媒體,建議企業在「跳」進 Facebook前,先想想怎樣利用其他網上渠道,如網站、電郵或其他社交網絡服務如 Twitter、微博或論壇等,以及實體店舖或網上以外的廣告等,制訂相互配合策略。
與粉絲關係重質非重量

未說做甚麼,先看不應做甚麼。近年企業都開設 Facebook網頁,自然希望很多網友「 Like」,硬銷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常用的手法包括頻密地發訊息,甚至用「 Tag」的方法,把訊息或圖片「插」進別人主頁。將心比心,這些手法引人反感,得不償失。
在前述的聚會中,有企業問如何增加粉絲「 Like」的數目?他們的產品較專門,在 Facebook找粉絲有點大海撈針,雖然已經不使硬銷手段,只多提供有用資料,但始終不知從何入手。的確沒有魔法可增加粉絲數目,除了有些不良業者製造假賬戶篤數外,正確態度應是先自問究竟使用社交網絡的目的和目標是甚麼。
例如,筆者為那一家公司建議,與其關心粉絲數目,何不好好照顧和發展與現有顧客和粉絲的關係? Facebook或任何渠道不一定僅用作營銷,也可用來強化顧客服務。畢竟重新找個新客的成本,比保留舊客的成本高很多倍,所以,好的顧客服務和客戶關係管理,也是最好的營銷策略,大可先邀請現有客戶,透過 Facebook或其他渠道,與公司建立更緊密的訊息關係。反過來說,很多粉絲又如何?我們自己作為用戶也「 Like」了不少東西,但你還記得「 Like」過甚麼嗎?
互聯網和社交網絡的普及,令大家太過被其量方面吸引,不過,社交網絡的重心是關係,着重如何建立和發展這些關係,與過去企業使用廣告的宣傳是不一樣的,分別在於社交網絡關係應重質而非量,粉絲貴精不貴多。而要得到好結果,還是要看你拿這些關係來做甚麼。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808

可圈可點:遲來的 MyGovHK

1 : GS(14)@2010-12-04 12:24:0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730847

港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宣佈,將於下周一推出以賬戶為本的新網上服務平台「我的政府一站通」(
http://www.gov.hk/mygovhk),用戶建立 MyGovHK賬戶後,便可以單一賬戶名稱和密碼,透過個人化網頁,直接使用各項公共服務,而毋須分別登入個別部門賬戶或網站。
從此,市民可揀選自己常用的政府服務,加入自訂清單,連結至不同政府服務賬戶,以便直接使用服務。市民可建立個人化版面,按個人喜好選擇想接收資訊,和設立「我的日曆」和「我的待辦事項」查看有關繳費、付款等,並設定備忘提示。
方案兩年半前已建議

這些無疑都是市民等了很久的好消息。不過,筆者必須再次指出, MyGovHK這些「嶄新」服務,完全是我們公共專業聯盟於兩年半前( 08年 6月)發表的政策研究報告《電子政府與良好管治》內的主要建議。當時我們指出,政府網站功能應由資訊的提供及下載,轉為電子服務及網上公眾參與;隨着 07年 GovHK入門網站改革後,政府意識到不同使用者對網站有不同要求,但政府當時只能整合部份資訊提供,未能採取單一戶口讓市民使用多個部門的服務。
所以,當年我們向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提交政策研究報告,建議從「一人多戶口」改變為「一人一戶口」,更特別提醒「有關系統更應配備卓越的保安系統,適應不同服務的安全需要。」我們兩年半前已經提出一些海外政府的例子,特別是新加坡政府的 SingPass,早已提供單一戶,最少比香港領先了三年時間。筆者今天再特別回去 SingPass看看,他們已經發展至支援手機服務。
在互聯網時間計算,兩年半是很長的時間。當年的建議,今天才「成功爭取」,已經不足自滿了;當年我們建議也未包括與社交媒體和流動應用的結合,今天政府只不過是交了兩、三年前的舊功課。政府在宣佈 MyGovHK時指,將有更多網上服務陸續連接至 MyGovHK,於未來兩年分階段推出,只可回應一句:「今時今日,這樣的速度是不夠的!」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890

可圈可點:對維基解密的立場

1 : GS(14)@2010-12-11 16:01:2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754838

維基解密公開美國政府電報文件,被指帶來災難性影響;然而,除了多國政府和領導感尷尬外,是否危害到很多前線人員安全則尚未發生。
但美國政府對維基解密封殺,包括網址、儲存及付費等服務供應商,對創辦人欲加之罪的追捕,公眾心中有數。
筆者擔任主席的香港互聯網協會,就着維基解密事件發表了影響網絡自由表達非常關注的立場。
Wikileaks難被逼走

「最近,我們目睹一個因為國際媒體報道和政治詭譎而出名的網站,竟在互聯網上近乎消失。互聯網協會的創會原則,包括表達自由和反對任何歧視,因為這些都是保障互聯網的開放和有效運作的基本條件;而這次事件正好反映這些原則,在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
「雖然我們理解到維基解密的內容,令一些不同個人和國家感到非常關注,我們依然相信維基解密應與其他互聯網上的網站一樣,受到相同的法例和政策監管。表達自由不應被政府或私人機構加以限制。」
「互聯網從其設計佈局、恢復能力和協作,已成為設計理念的一部份。雖然一些機構聯手合作,令維基解密受影響,但仍未能把這網站內容完全封殺。這事件亦反映,取消一個網址,根本不是禁止通訊的有效工具,卻只會對全球互聯網及其開放式運作,帶來極大衝擊。」
「除非直到有人有理並有效力地把 wikileaks.org等域名移除,我們應以各種技術手法嘗試把域名重新建立,亦應尋找適當的行動追究和檢控那些惡意地企圖強迫該網站於網上消失的單位。」
維基解密事件將繼續發展,而事件經過了數周,各組織開始出來支持維基解密,向迫害阿桑奇的手段公開批評。
筆者相信事態發展將證明,要把這樣的網站逼走是非常困難的,而阿桑奇面對的法律程序,相信不會很快解決,但國際外交的秩序,必定重新改寫。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009

可圈可點:教育朱克伯格

1 : GS(14)@2010-12-18 16:39:3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778960

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獲封為《時代雜誌》全年風雲人物,反映這家公司和其社交網絡服務對全世界的影響力,不過, Facebook距離成為一家有系統、客戶服務水平達標、有社會責任的企業,還有好一段路要走。
為甚麼這樣說?這幾年來 Facebook一直為人詬病的,是很多人發現自己的賬戶「無緣無故」被暫停或刪除,之後卻投訴無門,多數結果不了了之,用戶只好放棄原有賬戶,之前建立的朋友和內容都失掉。對這些行動, Facebook往往不告訴用戶是否有人投訴,也不會解釋原因,一切都與中國那一句:「你自己知道自己做了甚麼」,不謀而合。
近期香港媒體都有報道,反對南生圍發展和「魚翅婚宴,人情七折」等 Facebook網頁管理員的個人賬戶被暫停,以致他們無法繼續管理這些群組或粉絲網頁。去年也曾經發生,「我相信可以召集十萬個厭惡民建聯的人」和悼念六四的群組被刪除;最近,據聞黃毓民和「馬草泥」任亮憲的個人賬戶,也被暫停或刪除。
投訴一多 即手起刀落

社運朋友和政治人物的自然反應,當然就是覺得被政治或言論審查,不過,筆者經過這幾年與國際人權組織,推動言論自由的組織研究和跟進,相信問題簡單得多, Facebook就是不會特別去了解投訴內容和理據,非英語內容更加少理,只要有一定數目的投訴,他們就手起刀落!
當然, 5億用戶中每天的投訴一定至少數以萬計,不過也不能成為沒有透明的程序、上訴渠道等措施和承諾的藉口!可惜,令我們又愛又恨的 Facebook就是這樣,至今仍不大願意面對公眾。
用戶自保,筆者會建議把群組和網頁的主旨和部份內容,以英文書寫,也盡量不要大量開立太多群組,發出太多訊息或,大量邀請太多用戶加入,因為始終這些都屬危險動作。
最近筆者與一些國際人權組織合作,開始與 Facebook建立渠道,討論與人權、新聞報道和社會運動相關的賬戶刪除或暫停個案。但要 Facebook成為對用戶和社會負責任的企業,恐怕還有好一段「教育朱克伯格」的路要走!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136

可圈可點: facebook灌水風不可長

1 : GS(14)@2011-01-08 13:37:4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847252
近來不少香港 facebook用戶都發現一個現象,就是越來越多他們並不認識的「人」,要求加入成為朋友。本來「三唔識七」的人要求在 facebook加為朋友並非新事,不過,最近這些做法似乎變得非常機動化,疑似「集團式經營」,令人懷疑背後動機,也要提醒用戶留意。
筆者試過於短短數小時內連續收十多個此系列的假帳戶「加為朋友」要求,情況這幾星期內可謂變本加厲。當一般 facebook用戶收到不認識的人要求加入為朋友時,他們會怎樣做?有些人從不加現實世界不認識的為 facebook朋友,但也有很多用戶比較開放,不少用戶其實根本不理人家是誰,「有求必應」。不過,不少本來較審慎的用戶使用 facebook日久,可能也放鬆了防範。
近期這些「集團式」假帳戶,有以下共通點:他們通常都用一張年輕人的照片,但帳戶裏就只上載過這一張;在他們的塗鴉牆上只寫過一個訊息,但無和朋友交談,有時有其他用戶會在牆上問「你是誰?」,亦例無反應,總之,唯一活動就是不停的加朋友!更明顯「集團式經營」的證據,是他們都是一個或以上的 facebook網頁的粉絲,例如甚麼「天才社」、美容或倉庫公司等。
防範非真人用戶

使用假用戶資料開帳戶,本已犯了 facebook使用條款。對用戶不單構成滋擾,也有洩露個人私隱的危機;這種手法,會令社交網絡市場推廣的形象受損,而且用誤導手法招徠的效果也成疑。筆者以前在本欄也說過, facebook營銷不應只看粉絲數目,這樣盲目地製造假帳戶,令香港「號稱」有近 400萬 facebook用戶,成為滲透率之「冠」,也反而令想正經、正當地為客戶做到可計算的實施效果的行家,更難向客戶矯正視聽。
至於用戶怎樣自保?筆者有些朋友明知也照加如儀,不過就把這些人放在特別的組別,限制權限;不過,不是所有用戶都懂得或肯花時間這樣與他們「玩」下去的,簡單點還是不要接受這些「非人」做朋友好了。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444

可圈可點:執法者別有法不依

1 : GS(14)@2011-01-15 15:07:5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871676

最近有英國傳來的一件小新聞,令筆者一位對私隱問題特別關心的學者朋友嘆說,有時 Google都會企硬在正確的一方,但政客卻慣常譁眾取寵,不甚可取!其實,筆者覺得 Google常常也會企得頗硬,不過,去年關於用戶私隱問題確實出了問題,這位朋友才對 Google印象不太好,那麼是甚麼事件令他改觀?
Google不隨意交出街景照

英國一名保守黨國會議員,最近因為 Google拒絕直接向執法當局提供街景視像資料,怒而批評英國的私隱法律浪費金錢。事件的起因是,這位議員的選區內發生了一宗偷車案,警方發現, Google的街景照片剛好拍到疑犯的樣貌和被偷的汽車,但根據 Google的守則,他們把這人的樣貌和汽車車牌都「矇」掉了,警察希望拿到原來的相片,但 Google堅持警方要先拿到法庭手令。於是這議員就大罵 Google浪費公帑,私隱法例也是「晒錢」!
其實,筆者認為,養着這種政客才是倒錢落海。不懂法律程序,只為一時之快,竟然倡議把程序犧牲,這種人不尊重法律,怎能放心給他們立法? Google的回應合理和得體:「我們只會在法律授權下,跟隨有效程序之後,才會提供資料,這對 Google和我們的用戶非常重要。」
如果執法部門會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直接要求拿取網絡用戶的個人資訊或其他私隱內容作調查用途,而不依程序取得法庭許可,這樣做非常不智,除了陷互聯網供應商於不義,還侵犯私隱及以不當手法獲得證供,結果隨時前功盡廢!
近年來,也有人要求簡化取證程序,甚至讓民事訴訟中的控告方,可以簡易程序拿到用戶資料,而不須要到法庭申請,例如在知識產權的民事訴訟上。不過,筆者並不同意,仍然認為為了保障用戶權益,和確保供應商不會上身,交由法庭把關是最合理和最平衡各方的辦法。
這些制衡是必須的,政客亂說可算是民粹式胡說八道,但執法部門真的這樣做是有法不依了!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550

可圈可點:香港是亞太區互聯網主角

1 : GS(14)@2011-01-22 16:42:4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895751

在 2月 15至 25日,香港會成為全亞洲的互聯網中心、焦點和主角,因為 APRICOT-APAN將在港舉行。甚麼是 APRICOT-APAN?
APRICOT 其實是「亞太區互聯網運作技術會議」的縮寫,於 1996年首次舉辦,為給亞太區互聯網的業者互相交流的平台,孕育不少區內互聯網專才。當年,互聯網剛開始在亞洲普及,但仍有不少地方還在起步階段,甚至未接駁到全球網絡, APRICOT就成為教育這些國家的互聯網先驅者的重要平台。
請來重量級講者

至於 APAN,就是「亞太學術網絡」的縮寫。 97年成立,是專為需要高性能互聯網應用的學術研發網絡,多年來他們的會議把區內外不同範疇的學者聚集,討論利用互聯網作學術研發相關問題。今年是首次 APRICOT和 APAN同時舉行,香港和兩個本地主辦機構——香港互聯網協會和 DotAsia機構,能夠得到大會的信心,顯示區內業界對香港互聯網產業的肯定。
這兩個會議,和以往一樣,其實還包含了不少其他亞太互聯網相關組織的聚會,例如負責管理和分發 IP地址的 APNIC(亞太網絡資訊中心)、 APIA(亞太互聯網聯會)及 APTLD(亞太頂級域名組織)等。所以,可說所有亞太互聯網話事人,都會滙聚香江。其實,於 97年香港回歸前, APRICOT曾在港舉辦,當年規模較小,今年的大會期望參與者會過千人,過半將來自海外。
會議的主題研講嘉賓更是重量級,先有被譽為「互聯網之父」的 Vint Cerf博士,他在 40多年前發明了 TCP/IP網絡制式,現在是 Google的副總裁兼首席互聯網倡導者,今次是 Vint首次在香港作大型會議的公開演說;微軟的全球高級副總裁張亞勤,可說是中國科技界的紅人,出版暢銷書和出席傳媒節目,粉絲無數;最後,還有研發新一代高速網絡的 Internet2的總裁 H. David Lambert。要了解更多,可登入
http://www.apricot-apan.asia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671

可圈可點:互聯網的「末日」?

1 : GS(14)@2011-01-29 16:53:4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920802

採用 IPv4標準的互聯網協議( IP)地址真的耗盡了。自從兩年前,全球的互聯網協會,包括我們在香港的分部,一直提醒業界,為這一天早作準備。一年前,我們根據負責分配互聯網地址的機構預算,以為這「末日」將於今年 9月來臨,結果, IPv4地址提前在這星期內隨時完全派完。
現在通用 IP地址的標準 IPv4,只支援大概 40億( 2**32)個網絡地址,很久前我們已經知道遲早用完。所以,互聯網工程任務小組( IETF)早在 1994年已認可新制式的 IPv6,可支援 2**128(約 3.4× 1038)個地址;維基百科指:「這等於在地球上每平方毫米( mm**2)有 6.7× 10**17地址。」原來末日反而帶給我們一勞永逸的重生方案,為何無人理?
也許,把問題拖到最後才處理是人類天性,但現在 IPv4地址真的用光了,還有何藉口? IPv4地址提前派完,除了因全球互聯網用戶數目不斷上升(國際電訊聯盟本周預測,全球網民總數今年內將超過 20億,達世界人口三分一以上),互聯網供應商囤積 IPv4地址也是另一原因。
所以新的 IPv4地址派完,不等同完全用完,不過用完的一天已不遠。
IPv4地址即將用完因此,這個星期我們終於看到,互聯網 IP地址要提升至 IPv6這事,終於被全球各地傳統傳媒報道,包括香港。事實上,採用 IPv6制式,在技術上根本不算難:絕大部份互聯網骨幹的器材,以至用戶端的操作系統如視窗甚至蘋果的 iPhone,都已支援 IPv6。但亦正因為在未來多年,兩種 IP制式必須共存,有些用戶會感覺成本上升,便延接納 IPv6。
被譽為「互聯網之父」、現任 Google的副總裁兼首席互聯網倡導者的 Vint Cerf博士,最近接受訪問時指出,雙制式共存會引發不少問題,可能一些儀器和防火牆等都會失效,帶來運作和保安上的危機,因此現在游說接受 IPv6可以告一段落,真的是落實的時間了。
在香港,至今 IPv6的支援亦只限於在大學網絡、政府內部主幹網絡、香港互聯網交換中心( HKIX)、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公司等,商業應用仍偏低,部份互聯網供應商自己也未支持 IPv6,實在反映缺乏危機意識。香港互聯網協會在過去兩年,主辦了多次 IPv6技術訓練和 IPv6World.Asia論壇,這教育工作今年會更加把勁進行, 2月在港主辦的 APRICOT-APAN大型業界會議,將是頭炮, Vint Cerf也會來港支持我們的活動。
莫乃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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