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的反智行為 止凡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3/06/blog-post_8.html早兩日看過曾淵倉博士的專欄, 當中提及近期市場的反智行為。雖然平日市場都有不少反智行為, 令止凡甚少留意大行意見及市場動向, 但近期大市的反應的確非常反智, 原來曾博士也有同感。
原因是由於美國聯儲局大量印銀紙買債救市, 這些印出來的銀紙令資產價格水漲船高, 當中包括股市, 因而股市的表現好像不再是經濟的好壞來決定, 而是印銀紙的速度。
於是, 近期全球市況的高低, 就取決於美國數據, 但是被相反的演繹。即每當美國的數據好, 包括經濟增長、失業率之類見有好轉時, 大市就會跌。因為美國經濟數據好, 大家就會怕美國聯儲局會退市, 減印銀紙及買債, 所以股市資金會流走。相反亦然, 數據差就大市升, 十分反智。
發現這樣的情況可以怎麼樣? 曾博士就教大家不要亂入市, 因為今天的市場風高浪急, 行為又如此反智, 亂入市隨時成為大戶點心。
而我則認為還是價值為本, 這始終是投資基礎, 個市將升將跌不用太介懷, 反而大市越高低起伏的話, 價格與其真實價值的偏離就越容易以大幅度出現, 長線價值投資者在這個時刻的買入賣出機會能大增。
如果大市風平浪靜, 一家公司的價格大概反映她的價值, 但當市場亂來時, 價格可能無故大幅超越其價值, 這是沽貨獲利的好機會。相反, 價格亦可能因為反智行為而大幅低於其價值, 不用說, 這一定是拾便宜貨的好機會吧。
Investing for Dummies: 反智投資法(原創:P) Consilient_Lollapalooza
http://blog.frankyfan.com/2013/07/investing-for-dummies-p.html如果有朋友要我說明怎樣在股市賺錢, 我一直以來都很難說得清. 我自己也未必可以做到, 怎樣有信心"教"人呢? 同時, 我知道投資的難度不比做外科手術容易, 不比畫一幅畫簡單. 英國股神幾十年功力, 在香港被"KO", 十年也只是BB班, 怎樣在股市賺錢, 其實這問題跟怎樣hijack capitalism一樣呢.
不過, 答問題的精神就是嘗試, 難度我們有問題, 便知難而退嗎? 人類能夠發展出那麼多東西, 就是因為有班傻瓜去思考答唔倒既問題, 從而得到啟發及嘗試, 付出行動, 再幸運地或受神的安排而產出今日的發展. 因此, 我覺得還是要試試看.
如果要在股市賺錢, 我覺得跟做任何事情一樣, 要記清楚根本的原則:
1 目標是要在股市賺錢.
2 一得一失, 有機會賺錢即是有機會蝕錢.
3 成事在天, 我們只能盡人事, 所以也要樂天知命.
如果一個外行人, 想在股市專業投資者也未必生存倒的股市中賺錢, 要做的是不要做蝕錢的事, 同時可以簡單地, 不用任何知識地操作. 因此我有以下的建議操作.
1 在股災時, 人們悲觀時開始留意股市. 怎樣知道股災, 看雜誌封面, 周圍的氣氛, 大家是否蝕了很多錢. 股市最好跌幅超過30%, 50%更佳, 70%就大機會了.
2 留意著市場走勢, 如果悲觀維持, 而股市跌速以減緩. 便分三或五注買入. 設止蝕(最多是2% of你所有資金).
3 之後便可以不看經濟, 不看公司, 不看股價, 只看自己的組合, 如果賺夠2%則加碼, 如果蝕則沽清, 隔一段時間再重來一次, 直至成功為止. 你在股災後開始做這事, 可能會被斬一兩次, 但最後你總會捕捉到升浪.
4 買什麼: 是但買指數, 買一些不會倒閉的. 不要說匯豐, 它是會倒閉的. 只選沒有債務的. 如港交所, 騰訊這些.
5 這時你已在賺錢, 可以設你的目標價沽出, 或等待氣氛轉好, 例如雜誌封面說大牛市, 指數目標大升, C9在抽新股中獲利分享. 這時可以分段沽出.
6 心法是對一切知識及資訊拒絶, 不要分析公司, 經濟, 股價等. 因為你根本沒有知識去分析, 而你得到的資訊很有機會是垃圾資訊, 是有人有意發佈的.
7 最後平常心, 食幾多穿幾多整定的. 賺錢蝕錢也不是你的對與錯, 是命運. 盡在人事, 成事在天. 這點是最重要的心法, 所以放在最後. 人很多時認為自己努力了, 便應該有收成. 在股市不是這樣的.
我明白以上的方法是匪而所思, 莫明奇妙. 因為我們已經對投資有一套既定的想法, 認為要去分析去了解, 要投資先求知. 這是明白的. 然而這些之後還有更大的真理, 而我是基於以下幾點去設計以上的方法的.
1 我們對金融一無所知, 學左都唔會明. 很多知識倒不是知識, 是抄過來安撫心靈恐懼的憑據吧了, 離道甚遠. 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有時間去深入了解. 自知無知比不知自己無知更有智慧.
2 股市長遠是上升, 而且同時大部份人蝕錢, 少部份人獲賺. 因此, 在股市大跌, 遍地屍骸地開始買入, 即使無知, 也可能獲利甚豐. 相反, 即使股神在股市癲峰, 最多都係蝕少D吧了, 你說誰較可取?
3 我提倡反智, 因為股市入面太多太多知識及資訊, 而我們根本沒有足夠的方法論去處理. 我們雖然不能time the market, 但我們可以time our luck. 在成功時加碼, 不成功時減碼, 再嘗試. 在一個有利的時機, 開始做這極簡單的事, 順應天命. 對比人定勝天, 更加容易.
4 最後, 我們都是人, 想好好地生活. 時間有限, 所以做一件事, 回報/投入就是效率. 反智投資法的投入極少, 而回報則應該可以輕易打敗基金, 而且風險有限. 作為一個外行人, 不要太貪心. 如果不滿意, 則可考慮全身投入戰場, 跟江湖高手決一死戰, 看看能否令自己心息. 我相信大部份人, 有自己的志向, 都會懂得選擇.
反智投資法, 其實也是我的投資方法的極簡化版, 是我誠意精簡的心血結晶. 我想這方法見仁見智, 但暫時我覺得這是外行人最簡單, 最好的方法, 未來有機會才慢慢改良及再簡化.
小即是美. 如果不能簡單說明, 便是不懂了. 投資一定要複雜嗎? 能夠接受就是這麼簡單嗎? 這是最核心的問題呢. Enjoy~
反智動物:波鞋水滸傳 柳俊江
1 :
GS(14)@2013-04-14 13:49:59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 ... t/20130414/18227137
懂事以來,就對Michael Jordan籃球場上的英姿情有獨鍾,常在電視機前看得如癡如醉,在錄影機逐格重播。那時回鄉探親,看見一位朋友穿着一件「喬丹牌」(內地譯米高佐敦為邁克爾.喬丹)的T-shirt,說這是貨真價實的Michael Jordan!當時我指着那個黑色山寨剪影恥笑上好幾分鐘,告訴他世上只有Nike的Jordan Brand,沒有「喬丹牌」;只有Jumpman Logo,沒有Qiaodan Logo。想不到十幾年後,山寨品牌「喬丹」入稟福建法院,反告米高佐敦本人損害公司名譽,要求賠償800萬美元!爆炸力堪比渡輪上那位強國男說:「我可以不尊重自己!怎麼樣!」那份厚顏無恥,小弟五體投地。
十億山寨王
李寧、安踏、匹克等國內體育品牌在香港上市,價值上百億,經常被人冠以「內需股」概念之名炒上炒落,可見中國體育用品市場龐大之端倪。就連山寨出身的牌子,近年竟然紛紛進身億元企業。以「喬丹」牌為例,主要市場是內地二、三線城市,以「一人一啖口水都浸死你」的策略,主攻中、低消費市場,2008年收入達到11億元人民幣,2010年收入竟然達到29億元(正牌Nike旗下的Jordan Brand去年收入大約是17.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108億元,但在中國的收入不及「喬丹」)!
阿迪王與艾佛森
梁山有得撈,各路大盜小偷也沿此路進。上網搜尋一下中國的山寨體育牌子,好笑過睇黃子華。除了喬丹,還有喬丹王、喬丹高比(Jordan Kobe)、喬丹亞曼尼(Jordan Armani)等等。其中表表者非「阿迪王」莫屬,從其名字到三角Logo,擺明車馬抄adidas(內地名阿迪達斯),宣傳口號則把原來的「Nothing is Impossible」改為「一切皆可改變」。adidas曾經控告阿迪王,最後法院裁定「阿迪王」牌子沒有侵權。官司卻起了副作用,讓網民大肆炒作,不斷在網上改圖,創作「潮文」。「阿迪王」乘勝追擊,明刀山寨,明槍調侃,用比低俗更低俗的網絡營銷,最後是紅了牌子,賣了鞋子。「阿迪王」曾在淘寶促銷中創出了15分鐘賣1,000雙球鞋的紀錄,每年銷售過億元人民幣,搖身一變成「福建省知名品牌」,甚至登堂入室,贊助NBA和西甲球員,和adidas同時在綠茵場上競逐。
另一個同樣引人入勝的故事,有關另一位「籃球戰神」 Allen Iverson。話說2001年Iverson帶領76人隊殺入總決賽後,遠在福建晉江的中國商人靈光一閃,登記了「艾佛森」的商標。一直取其名義製造山寨籃球用品,做低檔買賣。去年這個山寨之中的小角色,平地一聲雷,竟然把Iverson真身娶了回來做壓寨夫人,雙方正式簽署了代言人協議。據說是因為Iverson面臨破產,也考慮到在「法治中國」裏,他根本沒有取回肖像權的勝算。入鄉隨俗:不吃白不吃,明白在天朝只能輸少當贏,倒也識趣。
喬丹釋法
說回「喬丹」的案件,為何要反過來控告佐敦?原來是山寨王忽然富貴,劍指A股主板上市。中途竟殺出籃球之神,入稟控告「喬丹」侵犯其姓名權,大有可能影響其上市作價。發達大計受阻,寨中兄弟自然喊打喊殺。在內地逛過體育用品店的朋友可能都有印象,「喬丹牌」的門市,經常用一種令佐敦擁躉非常難受的營銷方法:重複播着佐敦的比賽片段,貼着佐敦本人的海報。這種潛移默化的效果十分顯著:我隨便和內地朋友聊到這個牌子,竟有很多人以為「喬丹」是美國品牌,由佐敦本人創辦營運!可是現在他們卻自詡:「喬丹牌」是「民族品牌」、「國家馳名商標」,在內地有幾千間門市,穩步增長,貨真價實。而「喬丹」只是歐美一個普通姓氏「Jordan」,不特別指「Michael Jordan」,而且沒有中國國籍的人,不在中國姓名權的保障範圍內!一般相信,佐敦要在內地的司法制度下打贏喬丹,可能性甚微。
喬丹牌十多年來用米高佐敦肖像名義行銷,到現在卻冒大不韙反控佐敦,還狡辯得振振有詞。有說「中國法律不是用來執行的,而是用來解釋的」,正好是這個意思。正如《基本法》草委譚耀宗解釋:《基本法》的「普選」,並無具體說是要普及而平等。在中國的法制下,普選定義尚且能夠由當權者自由解釋,更何況區區一個「邁克爾.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