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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製 3年上公屋假象連長者優先及凶宅特快配屋計算 申訴署揭篤數

1 : GS(14)@2015-12-11 08:47:33

【本報訊】兩位特首曾蔭權及梁振英均先後在施政報告中承諾公屋申請人3年可上樓,房署數字亦顯示輪候時間平均3年。但申訴專員公署調查踢爆公屋3年上樓指標屬篤數,房屋署公佈的平均輪候時間原來將長者優先及凶宅特快配屋都計算在內,製造平均只需輪候3年的假象,實際上超過一半人要輪候超過3年,最長要等7年。記者:麥志榮申訴署過去5年接獲110宗公屋輪候時間過長的投訴,於是展開調查。目前公屋輪候冊上約有285,300宗申請,房署每季公佈公屋輪候時間,今年9月底為3.6年。但申訴署在分析輪候時間計算方式後,發現房署將一般家庭申請,連同3個長者優先計劃,及凶宅特快配屋等合共5條隊一併籠統計算。實際上不獲優先的一般家庭申請輪候時間更長。



平均輪候時間只計首配屋

申訴署又發現房署有內部分析各類申請人的輪候時間,並定期提交房委會討論。據房委會文件顯示,超過一半人要輪候超過3年,當中四分之一輪候超過4年。以3、4人家庭申請市區公屋為例,大部份都要輪候超過5年,最長要等超過7年。調查又顯示,平均輪候時間只計算由申請到首次配屋,若申請人拒絕首次編配,第二及第三次配屋並無輪候時間指標;有個案等了兩年半都未有第二次配屋。申訴署認為房署清楚告訴申請者,第二次及第三次配屋無時間指標,有助申請人拒絕第一次配屋前考慮清楚。申訴署曾要求房署公佈不同類別申請人與不同區公屋的輪候時間,供市民參考及監察。但房署拒絕,稱有關數據只供房委會討論之用,非供申請人估算輪候時間。而過往數據所反映趨勢不代表將來,對市民未必有用,更可能誤導申請人更改家庭人數及選區。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出,3年上樓已經成為公眾期望,房署計算輪候時間的方式誤導;又指房署稱公開詳細輪候數據未必有用,是武斷觀點,不敢苟同。她稱作為開明及問責政府,應公佈更多實際輪候時間資料,令申請人心裏有數,有助規劃住屋安排。房署在申訴署記者會後再回應指,房屋署毫無隱瞞,過去已多次指出近年平均輪候時間開始偏離平均3年配屋的目標,亦呼籲社會各方合作,加快開拓土地建造公屋。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211/1940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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