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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炒房的厚利 陳俊豪 - 中環馬戲團

http://centralmonkey.blogspot.hk/2014/02/blog-post.html
大型投資銀行 (英文為Bulge bracket) 裡面有多個前線部門,包括投資銀行部門 (investment banking division)、私人銀行、資本市場、銷售及交易部門、研究部門、資產管理等。投資銀行部門簡稱投行部門 (IBD),又稱企業融資部門,Corporate Finance Department,主要負責上市、集資及併購。因為投行部門的工作性質都較為高調,在很多公眾眼中,投行部門就代表了投資銀行。所以很多人都以為投行部門就是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

但事實上,大型投行部門不但不是投資銀行最賺錢的業務,投行部門的盈利貢獻甚至只佔大型金融集團極細的比例。過去十年,投資銀行最賺錢的部門是銷售及交易部門內,俗稱「炒房」的自營交易部。在金融海嘯時,「炒房」虧損嚴重。從此,投行聲稱已慢慢結束「炒房」。儘管如此,改組後的銷售及交易部門繼續為投行賺取厚利。以去年為例,高盛的交易部門佔了全年總收入的47%。

雙反,香港本地證券商生意一直慘淡:經營成本不斷上升,但交易收費不斷下跌。結業、被收購的本地券商為數不少。奇怪的是,本地券商位處香港,北望神州,理論上受美國次貸、歐債危機影響最少 。投行面對大風大浪的國際金融市場,更嚴峻的經營環境,但成績比在身處在「會生金蛋的」香港交易所的本地券商表現好好多。究竟投行的交易部門是怎樣賺錢?

一般散戶買賣股票,透過經紀或網上平台也好,只要到價,港交所的對盤系統就會把買賣雙方的盤配對,只要交易數量對,即成交。因為交易量不大,數個散戶的買賣並不會影響市價。所以,散戶不需像大戶般,入貨擔心會扯高價位,出貨擔心引起拋售。有時,知名的投資者出貨更可能引起恐慌,令大戶的貨沒人接之餘,更可能會發生「人踩人」的慘劇。大戶不斷被市場盯著,要輕輕的來,輕輕的去,一點也不容易。這樣就為投資銀行提供了賺錢的機會。

如大戶要出貨,又容易找到買家的話,可以透過投行的「黑池」、高頻交易、亦可委託投資銀行找買家,進行「大宗交易」 (Block Trade)。這些「大宗交易」的買賣價及條款都是買賣雙方私下訂立,因此不會影響港交所的市價。問題是,如果大戶要錢唔要貨,在短時間內又找不到買家,那怎樣好呢?交易部門賺大錢的機會就來了!投行可以低於市價,用低成本把貨接下來,這樣帳面就已賺了一筆。只要個市未有大跌,之後小心賣,務求不要影響市價,就掂。這樣的交易每天在市場大量發生,為市場提供流動性,對交投量不大的市場非常重要。對投資銀行的代價是資本都會壓在收回來的貨上,銀行亦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問題是,如果個市大升,作為交易部門的主管的你,會否要求同事盡快清倉?抑或是,你希望同事慢慢賣,拖一時得一時,幫公司賺多點錢,自己賺多點bonus?又如果,賣唔切,市急跌,又怎樣?這就是金融改革的關鍵。

當美國前聯邦儲備局主席伏爾克雪茄伏 (Paul Volcker) 構想伏爾克規則 (Volcker Rule) 時,他的想法非常簡單:銀行不應該用股東及公眾的存款來賭來炒賣,因此要禁止銀行進行自營交易。大家都大概知道炒賣是甚麼,並不難理解。伏爾克規則最初的草稿亦很簡單,只有數頁紙。然而,要定義「炒賣」卻很難。如同光頭一樣,大家都知道光頭的人大概是怎樣,但要精確定義光頭卻很難:要有多少根頭髮、頭髮有多稀疏、髮線有多後才算禿頭?投行究竟是真的幫客戶接貨轉賣,還是炒賣?前者,有實際需要,要取替的話對金融市場影響極巨且深遠。後者難以定義。這是導致伏爾克規則終定稿有963頁,2826個附註,而且複雜到沒有人真的能看懂。亦因為文件太複雜,官員準備時間不足,伏爾克規則有不少有爭議的條文及漏洞。到了現在,伏爾克規則已沒有大殺傷力,不會對投行的業務、盈利有重大影響。華爾街的大行充分利用他們在華盛頓的影響力,又贏了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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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廠厚利逼不得已?

(前言:香港情況有點不同,香港的公共醫療制度雖然不能稱完美,但在相當低的稅率下能有此服務質素、價錢已是難得,在會計師胡定旭掌醫管局前香港市民在公立醫院用藥只需付象徵式費用,胡定旭推出所謂表列藥物要求市民以市價買新藥後情況雖然有所惡化但對大多數市民而言仍算可以付擔,相比外國所謂先進國家而言或沒有切膚之痛...雖然香港人被地產商、會計師的壓榨,藥廠的謀利能力已算是九牛一毛;


回想當日香港政府竟找自家公共醫療千瘡百孔的美帝專家研究改革香港優勝得多的,不亦搞笑乎?)

專利對於世人是福是禍向有爭議,單以藥物為例,相信不少讀者都聽過批評說藥物生產成本極低,但在專利下一顆生產成本三兩塊的藥物售價可達三兩萬,令不少病人尤其身處發展中國家明明不是患有不治之症,但阮囊羞澀而無辜丟了性命,而且除非家境實在富裕否則遇上長期病恐怕大多人也支持不了多久。

然而藥廠堅稱若非以專利保證強大利潤,科學家便沒有興趣花時間研究,而且藥物研究風險極高,雖然成功的藥物能一本萬利,但失敗項目也不少,成功藥物的暴利有相當部份是為了抵消失敗項目的損失!

對於只有暴利才能誘惑科學家研究的說法請讀者自行比對威廉.洪堡的意見(學者不應受政府壓力左右更不應為錢!),至於後者最簡單方法莫如查看藥廠數字:

以歐洲實力最雄厚藥廠德國拜耳(Bayer)2011年財務報告,其銷售額為365.28億歐羅(下同),生產成本為179.75億,大約為49.21%(每一顆藥邊際成本固然可能只是三兩塊錢,但生產成本包括廠房機件等固定成本,有興趣的讀者可查閱管理會計有關成本章節)。

至於研究費用又是多少?與上述數字相比可能令人出乎意料:只花了29.32億(8.03%),莫說是與生產成本比較,甚至不及銷售及行政開支(104.50億,28.61%)三成!

回看2010年財務報告上述幾項比例相差無幾,可見大藥廠有關成本相當穩定,為公平也參考與德國並駕齊驅的美國藥廠,輝瑞(Pfizer)2011年數字是銷售額674.25億美金(下同),生產成本為150.85億(22.37%)、銷售及行政開支194.68億(28.87%),但研究費用也只有91.12億(13.51%)!

兩者成本結構固然有點差異,但比例相當吻合:研究成本固然不少,但相比生產成本還是少得多,雖然部份藥物是大藥廠通過收購而非自家研發而來,但研究開支相對其他成本差異實在太大,已足夠推翻坊間說法藥物生產平而(包括失敗項目)研究貴的說法,至於藥廠是否藉專利以“謀取暴利”請讀者基於藥廠自家提供數字自行判斷了。


昨日有朋友說你也太久沒寫blog了吧,這也沒法子,近來真是忙得不可開交,不過這朋友之言不能置之不理,加上也想看看會計界朋友尤其被稱為會計界俊男作家的苦瓜大人(bittermelon)看法,姑且將手上所寫其中一段抽出來(苦瓜大人不傳神自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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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麗珍:持股19年獲厚利 政府欲收割?

1 : GS(14)@2011-06-18 11:15:59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9f31992d-a1ab-49ed-accf-b30064b41932-711719?query=%E6%8A%95%E8%B3%87%E5%8D%9A%E5%AE%A2%20not%20%E6%8A%95%E8%B3%87%E5%8D%9A%E5%AE%A2%E5%AE%A4,P
2 : GS(14)@2011-06-30 22:05:21

2樓提及
政府唔拎住tradelink 的話, 報關界可能會多一場仗


未來呢間公司就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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