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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解讀資管備案細則:禁止突破杠桿限制 優先級不再包賺了!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10-23/1047215.html

  上周五,私募資管新規三箭齊發。記者註意到,實際上早在2016年7月1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為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私募資管產品備案管理要求,根據《暫行規定》相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同意,2016年10月21日,基金業協會研究制定並發布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1~3號》。有業內人士指出,這三份私募資管備案新規也是變著法子降杠桿。為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邀請了旭誠資產陳贇、中興匯金王輝煌等私募人士對此進行解讀。

關於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1號——備案核查與自律管理的解讀

資管計劃需備案後才能開戶交易推薦時應說明業績比較對象

◎每經記者 楊建

NBD:資管計劃如何進行備案?不備案的話會有何影響?

陳贇:首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要及時進行資產管理計劃備案,接受協會備案管理和風險監測,真實、準確、完整地報送備案材料,對其真實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其次,是對資產管理計劃的設立、變更、展期、終止等行為進行備案,按時提交備案材料;最後,定期報送資管計劃運行報告和風險監測報告,發生對資管計劃有重大影響事件的,還應及時向協會進行報告。最為重要的是,所有資管計劃均應在協會完成備案並取得備案證明後,方可申請為其開立證券市場交易賬戶。

NBD:基金業協會將通過何種流程對資管計劃進行審查?

陳贇:協會接受備案不等於為管理人背書,防止不法機構曲解、濫用備案證明,誘導投資者作出錯誤判斷。此外,基金業協會將通過書面審閱、問詢、約談等方式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查,但基金業協會對資產管理計劃合規性存疑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咨詢、報告,亦可以對資產管理人進行現場檢查。

深圳某中型私募:協會接受資產管理計劃備案並不能免除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按照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產品信息的法律責任。接受備案不代表協會對資產管理計劃的合規性、投資價值及投資風險做出保證和判斷。投資者應當自行識別產品投資風險並承擔投資行為可能出現的損失。

NBD:資管計劃推薦時應說明業績比較對象的條款是怎樣的?

陳贇: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可以通過業績比較基準形式向優先級投資者進行推介,但應同時說明業績比較對象、業績比較基準測算依據和測算過程等信息。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業績比較對象應當與其投資標的、投資策略直接相關。

NBD:協會對私募資管計劃的審查及其紀律處分措施是怎樣的?

陳贇:基金業協會將加強對資產管理計劃的備案審查,對於違法違規及違反自律規則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基金業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采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單、公開譴責、暫行備案等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關於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2號——委托第三方機構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的解讀

防止變相配資 禁止私募服務非標資產

◎每經記者 楊建

NBD: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是否可以委托其資產委托人提供投資建議或下達指令?

陳贇:新規明確了產品投資建議的有權發送人,僅由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機構可為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投資建議服務。另外,明確禁止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影響管理人的投資操作,防止產品被用於變相配資。在嚴控場外配資的背景下,部分兼營配資業務的管理人假借發行產品名義設立配資資金池,根據委托人指令進行操作,此業務模式在當前監管體系下將難以繼續。明確禁止投資者直接或間接影響管理人的投資操作,防止產品成為劣後級投資者的配資工具。

NBD:私募管理人不得為投資於非標資產的資管計劃提供投資建議服務?

陳贇:新規對投資顧問資格標準做出了細化,明確指出了第三方機構作為投資顧問需提供的資質證明文件。另外,新規規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不得為主要投資於非標資產的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投資建議服務,對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影響較小,主要是對非標資產通道業務有一定的限制。此外,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妥善保管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投資建議及相關文件,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違規銷毀。

關於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3號——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解讀

細化結構化產品收益分配 優先級包賺時代結束了

◎每經記者 楊建

NBD:在結構化產品中,作為優先級是否需要承擔同樣的風險,能否通過結構化實現保本保收益?

陳贇:根據“利益共享、風險共擔、風險與收益相匹配”原則,所有投資者均應當共同享有收益、承擔虧損。新規明確規定原有劣後級投資者承擔全部虧損的設計退出歷史舞臺,但規定優先級投資者與劣後級投資者可以按比例進行收益與虧損分配。如優先級投資者承擔5%的收益或虧損,劣後級投資者承擔95%的收益或虧損,優先級仍然具有較強的“類固收”屬性。

某中型私募:核心是利潤分配,即優先級也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承擔損失,但優先級可以約定只承擔極小比例的損失。此外,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應當根據投資標的實際產生的收益進行計提或分配,出現虧損或未實際實現投資收益的,不得計提或分配收益,這很明顯是為防止優先級提前計提利息,也防止劣後級提前兌現虧損保障優先級。

NBD:業內流行具有“安全墊”風險緩沖產品是否意味著管理人“先行賠付”?

陳贇:實際上此次新規最大的變化就是,結構化資管計劃中,資產管理人可以通過以自有資金認購的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先行承擔虧損的形式提供有限風險補償,但不得以獲取高於按份額比例計算的收益、提取業績報酬或浮動管理費等方式變相獲取超額收益。

實際上這種以自有資金認購的資管計劃份額先行承擔虧損的形式提供風險補償的產品在中小私募成立之初發行的產品中較為常見,主要是因為這些私募在成立之初,號召力不強,在前期發行產品較為困難,所以只有以自有資金進行“先行賠付”的方式來吸引客戶,而一些中大型私募則幾乎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NBD:當資管計劃出現虧損時,劣後級資金是否可以追加增強資金?

陳贇:本條對結構化產品設計提出新的要求,雖規定不得約定劣後級投資者本金先行承擔虧損,要求不得提供增強資金,但可以通過設計為劣後級投資者承擔絕大部分虧損的條款,提供絕大部分增強資金,最大限度上保護優先級投資者的本金安全。以往的結構化資管計劃一般由劣後級提供增強資金,在不改變杠桿率的前提下避免資管計劃發生止損平倉的情況。而這次協會並未禁止提供增強資金,因此優先級、劣後級應當共同提供增強資金,但是共同承擔的比例未明確規定。

王輝煌:結構化資管計劃合同中不得約定劣後級投資者本金先行承擔虧損、單方面提供增強資金等保障優先級投資者利益的內容,並應根據投資標的實際產生的收益進行計提或分配,出現虧損或未實際實現投資收益的,不得計提或分配收益。這些規定無疑對管理人變相設立不符合規定的結構化產品作出了明令禁止。

NBD:資管計劃是否可以通過嵌套結構化產品,突破杠桿的限制?

某中型私募投資總監:首先資產管理計劃應當明確投資杠桿率,即:總資產與凈資產之比,並且與資產托管人共同明確投資杠桿的監控機制、預警指標及其被動超標的處理方案;此外資產管理人不得通過結構化將資產管理計劃異化為“類借貸”產品,為劣後級委托人提供配資業務,由優先級委托人向劣後級委托人提供資金,劣後級保證優先級委托人本金及其固定收益。

其次新規明確要求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嵌套投資於其他金融產品的劣後級份額,其中資產管理合同應當明確其投資類別,而且還明確約定投資範圍、比例,杠桿倍數等內容,而且資管計劃在投資其他金融產品的時候,應當穿透審查被投資的金融產品是否存在結構化、是否投資於其他金融產品的劣後級份額。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0055

鳴鏡高懸:炒賣「包賺」有惡果

1 : GS(14)@2016-09-06 04:39:39

中國樓市從今年年頭開始狂升,整體平均樓價同比上升40%比比皆是,即是說很多樓房的價格是以倍數上升。除了反映國內流動性過剩,資金缺乏投資出路外,也反映市民不再相信政府有決心壓抑樓價上升。過去10多年,不斷聽到中央政府要壓抑房地產泡沫,並不斷推出「史上最強」的政策。但每次樓市開始減慢,政府就擔心會影響經濟增長,導致社會不穩,立即放鬆政策;或反過來支持樓市,使樓市重拾升軌。中國樓市其實去年已因應政府政策明顯降溫,但去年下半年面對經濟明顯放緩,政府在無計可施下,又再推動樓市去保經濟增長,但這等如飲鴆止渴,絕大部份市民根本不能支持現在的樓價,且歷史已告訴我們沒有只升不跌的資產。其實過去30多年,每次國內投資市場開始下跌,政府都會出手並成功保升,所以絕大部份國內的投資者都沒有(也不需要有)風險控制的意識,因為覺得投資是「包賺」的,大部份投資者都會用盡各種手段,如離婚或高利貸等,務求以最高槓桿去投資,賺取最大的利潤。除了銀行貸款外,就連「自有」本金都可能是高槓桿而來的,這情況也是國內樓市及金融安全其中一個最大的風險源頭。香港政府應該以此為鑑,定立政策目標之後,要意志堅定地執行,每一次「狼來了」之後,要收服脫韁野馬只會越趨困難。張一鳴
mailto:[email protected]本欄逢周一刊出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905/1975996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7603

星爺賣製作公司四年包賺10億人仔

1 : GS(14)@2017-01-07 00:27:46

周星馳農曆新年又有賀歲劇上映,不過新戲未上畫,星爺公司就有好戲上演。新文化傳媒(深:300336)公佈,將與新文化實際控制人楊震華,共同斥資13.26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5億港元,買起周星馳旗下製作公司PDAL的51%股權。交易完成後,新文化及楊震華分別持股40%及11%,周星馳則持有49%。此表示,新文化系晉身PDAL最大股東,從星爺手中奪得公司話語權。今次交易,新文化與星爺有對賭嘅意味,周星馳承諾2016-2019四個財政年度,公司會淨賺共10.4億元,如果實際淨利潤不足,星爺將以現金補償或回購股份。換言之,其中2016-2019年的淨利潤目標分別不低於人民幣1.7億元、2.21億元、2.873億元和3.617億元。數據顯示,PDAL目前整體估值為26億元,2015年PDAL的收入為117.37萬元,淨利潤為34.84萬元,2016年首9個月的收入為8,117.51萬元,淨利潤為6,418.5萬元。截至去年9月底,其資產總值為8,422萬元。受消息刺激,周星馳旗下比高集團(8220)昨日炒起,收報0.177元,升0.014元或8.589%。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106/1988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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