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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繼放開公募後,保監會放開險資投香港創業板

來源: http://www.gelonghui.com/portal.php?mod=view&aid=1852

本帖最後由 晗晨 於 2015-4-1 08:55 編輯

【重磅】繼放開公募後,保監會放開險資投香港創業板
作者:格隆匯評論員

一、再次突發!5萬億公募後,10萬億保險資金接踵南下

港股要瘋!港股中小盤股要瘋!港A股要瘋!香港雞血不能停的節奏!

在上周五中國證監會剛剛放行5萬億公募資金投資港股後,剛過去短短三天時間(其中還包括周六周日兩個休息天),中國保監會送出更大厚禮:放行10萬億險資投香港創業板(截止15年2月末,險資運用余額為9.55萬億元)!

3月31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中國保監會關於調整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核心內容一條:拓寬險資境外投資範圍。具體包括:

1、首先,拓展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受托投資範圍,將險資投資境外的市場,由香港市場擴展至45個國家或地區;
2、其次,擴大境外債券投資範圍,將可投債券等固收品種由BBB級以上評級,調降為BBB-級以上評級品種;
3、增加香港創業板股票投資——這是這次《通知》險資新政亮瞎眼的地方!

保監會對此的解釋是:2012年發布的《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放開了險資投香港主板市場,經過兩年多的運作,保險機構境外股票投資取得了一些經驗,此時,放開香港創業板投資,能夠給予保險機構更多的自主選擇空間,有助於優化境外股票資產配置。同時,由於香港創業板很多上市公司的實際業務在境內開展,放開香港創業板股票投資,也符合黨中央及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要求。

以上政策,傳統解讀不外乎反應了國家對資本開放的態度和方向,鼓勵資金全球配置,分散風險,以及保險資金認可港股中小盤股票珍珠白菜價的估值優勢的認可。

夠嗎?當然不夠。

以上政策的行業層面直白解讀應該是:

既然港股遍地黃金,就不能讓公募基金這個呆瓜獨吞好處。險資必須急行軍去搶,這樣不僅“有助於優化境外股票資產配置”,而且"也符合黨中央及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要求"。不僅搶主板,連老千股橫行的創業板也不要放過,徹底擼它一遍;

更高大上的廟堂層面的直白解讀其實是:

如果受各種基金合同、契約嚴格監管約束的公募基金(陸軍)的子彈威力還不夠,那就讓更粗魯更彪悍的保險資金(海軍)接著上!讓子彈接著飛——我們有的是子彈,宜將剩勇追窮寇,不拿下香港這個彈丸之地,誓不收兵;

風向已經再明確不過了。如果把放開公募基金投資港股看做類似1947年劉鄧大軍千里躍進大別山,吹響戰略反攻的號角,那麽,放開保險資金投香港創業板,則無疑就是1948年林彪四野百萬大軍入關:從此摧枯拉朽,勢如破竹。一年後,一個全新的中國誕生!

在證監會放開公募的時候,格隆匯評論員曾經做出如下評論:在香港股票便宜如白菜,A股已明顯產生泡沫的背景下,當A股資金的節操遇上港股的性感,可能只有巴菲特那句經典名言能夠反映目前情況:簡直就像一個許久未嘗女色的男人進了美女如雲的後宮一樣!

這確定是一個經年難遇的歷史性投資機會,格隆匯再次呼籲:務請珍惜,及時行動!

請再次重溫格隆匯3月25日向全市場發出的號召:

從今日起,面朝大海,出暖花開,旗幟鮮明做多“港A股”!

二、這次行動與上次(三天前放開公募)行動有何不同

1、強烈的政治暗示:再次明確了中央對香港這個熊孩子的不舍不棄與厚愛。

中央不但沒有拋棄香港,甚至允許國家隊投資香港接近邊緣化的創業板,這背後的意味,稍微有點敏感性的人都應該清楚;所謂中央會拋棄香港,香港會邊緣化,這些杞人憂天的驚人之語可以休矣;

2、中央在下一盤資金閉環流動的大棋

已經非常明顯,證監放開公募,保監放開險資,看似互不相關的行業個案,實則是廟堂層面自上而下刻意為之的戰略棋局。為了避免A股過度暴漲導致的市場波動,以及資本獲利離場出逃,最合理的辦法當然是施展各項政策,通過一定渠道(滬港通與深港通)引導資金在A股與港股之間相互切換,以此留住資本,同時銀行外匯也不出表——這是一個完美的閉環。格隆匯評論員大膽預測:放開公募,放開保險只是第一波,第二波的攻擊,不出意外,未來深港通100%會提速!

炒股跟黨走,賺到沒朋友!

3、這個東西(險資投香港創業板)的暗示性比實質性利好更大

這是官方在背書香港市場的投資價值,官方背書香港小票和創業板:連老千和熊橫行出沒的創業板都能買了,更何況港股的中小盤股呢(當然,創業板也有一些貌似性感票,比如TMT中的IGG(8002)、中國信貸(8207)、中國創新支付(8083)、中國支付通(8325)等)?請大膽買,放心買!這個和格隆匯號召大家旗幟鮮明做多港A股的中心思想不謀而合。

4、這次行動(放開險資投香港創業板)遠比放開公募更激進

這體現在三點:

A、險資金額比公募大;
B、如前所述,與脫光褲衩站在陽光下的公募基金不同,險資更粗魯更彪悍(如有不服,請找安邦單挑);
C、不像公募基金要修改合同,或者發新基金才能進軍港股,放開險資是即時生效。公募是起個大早,趕個晚集,他們是真正的“解放軍”;
三、怎麽辦:繼續、堅決無腦做多“港A股”
1、港股必將A股化,港股原有的節操將粉碎成渣,很多性感的中小票股價會漲得讓人不敢相信(關鍵,漲了一倍,回頭一看,還比A股便宜N多)。請,請積極響應格隆匯號召,旗幟鮮明做多港A股;

2、絕對遠離毒品,適當遠離大票。香港大票一直都是外資的天下,大票鬼子手里拿的多,你敢買,他就敢賣。絲毫不建議去解放他們。讓他們看不懂我們的節奏和邏輯吧,讓他們躲在角落哭泣吧;

3、這是一次經年難遇的歷史機遇,是港股全面重新定價的系統性機會,請務必、務必珍惜。如果你這個時候還在糾結有焦糊味的A股是不是還有大牛市,還在猶豫要不要買港股,你會從此喃喃自語:——曾經有一個機會擺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

4、請鎖定格隆匯——這個全中國唯一專業定位港股專職深度研究的中國人海外投資平臺!

風已起,風力在逐漸加大。做一頭幸福的豬吧,趁國家隊入場之前,去搶錢吧,盡情偷跑吧,掠奪吧!



附:《通知》原文


保監發〔2015〕33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加強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監管,進一步擴大保險資產的國際配置空間,優化配置結構,防範資金運用風險,同時為適應相關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政策的變化,我會決定調整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相關規定,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的專業人員數量和資質的要求,調整為應當配備至少2名境外投資風險責任人,風險責任人包括行政責任人和專業責任人,其責任內容、資質條件、履職和培訓要求、信息報告和處罰事項等參照《關於保險機構投資風險責任人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3〕28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機構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香港設立的資產管理機構受托管理集團內保險機構的保險資金開展境外投資時,投資市場由香港市場擴展至《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保監發〔2012〕93號,以下簡稱《細則》)附件1所列的國家或者地區金融市場。

三、保險資金投資境外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性債券、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等固定收益類產品時,計價貨幣不限於國際主要流通貨幣,應具備的信用評級由“發行人和債項均獲得國際公認評級機構BBB級或者相當於BBB級以上的評級”調整為“債項獲得國際公認評級機構BBB-級或者相當於BBB-級以上的評級”。

四、保險機構投資境外的股票由《細則》附件1所列國家或者地區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掛牌交易的股票擴展為上述主板市場和香港創業板市場掛牌交易的股票。

五、保險機構申請境外投資委托人資格應當具備的“具有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條件,調整為“具有經營外匯保險業務的相關資格”;申請境外投資委托人資格需要提交的“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複印件”相關材料,調整為“經營外匯保險業務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自有資金開展境外投資參照《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細則》和本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保監會
2015年3月27日     


答記者問:
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中國保監會關於調整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麽?

答:2012年10月,我會發布《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發布以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步伐明顯加快,投資規模持續增加。截至2014年12月末,保險資金境外投資余額為239.5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1465.8億元),占保險業總資產的1.44%,比2012年末增加142.55億美元,增幅為146.96%。保險機構逐步開始保險資產全球化和多元化配置,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活躍度與影響力日漸提升。

2014年8月,《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發布,明確提出要加大保險業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力度,拓展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範圍。同時,經過兩年多的實際操作,保險機構對境外市場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和把握,也積累了一些境外投資經驗,培養了境外投資團隊,適當放寬境外投資範圍條件基本成熟。為加強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監管,進一步擴大保險資產的國際配置空間,優化配置結構,防範資金運用風險,中國保監會制定了《中國保監會關於調整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有關政策的通知》,調整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的有關規定。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答:《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內容:

一是在風險管控方面,調整境外投資專業人員資質要求。由於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采取了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投資的模式,該專業機構投資團隊資質已有較高要求。因此,《通知》將委托人的境外投資專業人員數量和資質要求,改為保險機構應當參照《關於保險機構投資風險責任人有關事項的通知》實施境外投資風險責任人制度,至少配備2名境外投資風險責任人,落實境外投資業務風險責任。

二是適當拓寬境外投資範圍,給予保險機構更多的自主配置空間。《通知》拓寬了境外投資範圍:首先,拓展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受托投資範圍,將其受托集團內保險資金投資境外的市場,由香港市場擴展至《細則》允許的45個國家或地區金融市場;其次,擴大境外債券投資範圍,將債券等固定收益類產品應具備的信用評級由發行人和債項均獲得BBB級以上的評級調整為債項獲得BBB-級以上的評級,以符合國際投資慣例;再次,增加香港創業板股票投資。2012年發布的《細則》放開了香港股票主板市場投資,經過兩年多的運作,保險機構境外股票投資取得了一些經驗,此時,放開香港創業板投資,能夠給予保險機構更多的自主選擇空間,有助於優化境外股票資產配置。同時,由於香港創業板很多上市公司的實際業務在境內開展,放開香港創業板股票投資,也符合黨中央及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要求。

問:《通知》具有哪些重要意義?

答:當前,人民幣國際化趨勢日益明顯,國家“一帶一路”建設需要保險資金更多的海外布局。在這樣形勢下,中國保監會調整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的有關規定,拓展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範圍,有利於推動保險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實施資產多元化配置,分散投資風險,獲取更穩定的投資收益,體現了進一步開放和深化改革的政策意圖,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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