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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抽血”1.46萬億,超4個省份GDP總和!剛剛,監管層對TA亮劍了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2-17/1077248.html

近段時間以來,上市公司再融資一事,頻繁被新華社等官方媒體提起,證監會也曾在新聞發布會上有所表示,但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似乎一直懸而未落。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今日(2月17日)下午,證監會官方微信發布了題為《證監會完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規則 規範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文章,明確對再融資“亮劍”。

證監會到底是怎麽要求的?

證監會:已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

今日下午,證監會官方微信發布了有關再融資監管要求的文章。文中表示,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發布了《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以下簡稱《監管問答》)。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監管問答》主要內容為:

一是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不過,證監會特別表示,為實現規則平穩過渡,在適用時效上,《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實施,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即予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規則調整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新華社曾7分鐘連發兩文談再融資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進入今年2月以來,官方媒體頻頻對再融資發聲。

比如,2月9日16:45,新華社發布了一篇題為《IPO審核趨嚴再融資規模“瘦身” 上市公司融資“抽血”難了》的文章。文章稱,從近期定增市場呈現趨嚴的態勢看,防止定增套利、避免過度融資、引導“脫虛向實”是2017年監管政策的主基調。

當日16:52,新華社再度發表了一篇題為《防止“擴容恐懼癥”A股需要哪些“藥方”?》的文章,表示“求解‘擴容恐懼癥’,A股當先堵住再融資這個‘出血點’”。文章稱,“過度融資、融資結構不合理,募集資金使用隨意性大、效益不高……再融資種種亂象,已經被監管層納入視野。農歷猴年的最後一次例行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明確表示,下一步將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或單次融資金額過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現場檢查制度,督促保薦機構對在審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進行複核。”

早在1月17日,新華社就發布文章談及再融資問題。

彼時的背景是,A股市場受到新股擴容加速的影響,滬指和創業板指連續下跌,不少投資者憂心忡忡。在這樣的背景下,1月17日,新華社發文稱,“上市公司再融資門檻較低、規模較大,再融資後續的解禁減持,以及伴生的違法現象等,也讓市場擔心。數據顯示,2016年,A股市場整體募集資金(IPO、再融資合計)為18355億元,再融資額度達歷年新高。”

新華社上述文章最後一句話給市場各方留下了深刻印象:“據記者了解,目前監管層正在研究再融資相關政策。”

證監會早已表態:抑制上市公司過度融資

那麽,再融資市場到底處於一個什麽狀態呢?

據券商中國報道稱,2016年的最大權益融資,不是新股,而是增發!增發成為A股最強抽水機,一年的增發募資相當於2010~2013年四年總和1.45萬億(原文如此,編者註)。2016年A股增發募資總額達到1.46萬億元(原文如此,編者註),是新股募資的10倍,如將IPO、增發和配股合計,2016年的募資總額達1.62萬億元,變身為歷史第一位。

▲券商中國微信公眾號報道原文截圖

記者註意到,如果按照券商中國的數據,2016年A股增發募資總額1.46萬億,已經超過了去年海南省(4044億)、寧夏回族自治區(3150億)、青海省(2572億)和西藏自治區(1150億)四個省或自治區的GDP總和。

事實上,作為主管部門的證監會,對再融資問題早就做出了表態。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1月20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當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下一步還將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或單次融資金額過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現場檢查制度,督促保薦機構對在審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進行複核。”

新聞發言人稱,“現行再融資制度從2006年開始實施,至今已逾十年,有必要對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予以優化調整。總體考慮是嚴格再融資審核標準和條件,解決非公開發行與其他融資方式失衡的結構性問題,發展可轉債和優先股品種,抑制上市公司過度融資行為。”

分析人士認為,如上所述,證監會此前已非常明確地表示:要“抑制上市公司過度融資行為”。今天又明確表示要規範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為,那麽,瘋狂的、不規範的再融資,要到頭了。

每經編輯 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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