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受賄5000萬欲升副省被騙 陜西國土原廳長被判無期

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王登記,不甘於仕途止步正廳級,通過掮客活動,希望可以升任副省級官員。其仕途升遷未果,落馬後舉報掮客詐騙。

王登記為此支付5350萬元,其中5000萬是王登記從一名煤老板處受賄而來。此受賄款是王登記8筆受賄指控中最大一筆。

第一財經1℃記者獲悉,近期,王登記受賄案已由河北省廊坊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定,王登記受賄額總計6624.34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司法文書顯示,王登記所涉受賄指控全部來自於煤礦領域。

中紀委直接帶走調查

現年62歲的王登記,曾任煤炭主產地之一的陜西省榆林市市長。

2006年4月,王登記轉任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2013年3月,59歲的王登記辭任國土資源廳廳長,轉而被任命為陜西省政府參事室參事,退居二線。

2014年10月28日,陜西省人大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王登記因涉嫌受賄,接受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本人提出辭去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請求。王登記落馬的消息由此得以公開。

2014年11月初,新華社旗下媒體的報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王登記被中紀委直接帶走調查。王登記案相關司法文書證實了這一點。2015年5月22日,最高檢發布消息,河北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登記(正廳級)決定逮捕。

2016年9月,陜西省紀委宣布,王登記在任榆林市市長和國土資源廳廳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違紀並涉嫌犯罪,對其作出“雙開”處分。

受賄錢物全部來自煤老板

1℃記者獲悉,王登記受賄案已於2016年10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

廊坊中院一審判決認定,王登記在擔任陜西省榆林市市長、陜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期間,接受黃陵縣江源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江元、榆林市神通路橋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文兒、神木縣中雞鎮李家畔東興煤礦投資人王世春等8家單位及個人的請托,為他們在探礦權審批、礦產資源整合、劃定礦區範圍、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這些單位及個人的錢物,總計6624.34萬元。

王登記擔任榆林市市長、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的幾年,正逢煤炭黃金十年。榆林市是陜西省最大的煤炭產區,煤炭行業的黃金十年中,榆林市下屬的府谷、神木等縣通過煤炭開采,經濟實現迅速騰飛。掌握著煤炭開采重要權力的正是國土資源部門。

司法文書顯示,王登記的受賄事實總計8起,收受的金額少則20萬元,多則5000余萬元。向其行賄的全部為煤炭企業及其負責人。除了錢款,他們還送給王登記江詩丹頓手表以及為他在西安市購買房產。

榆林市榆陽區長城煤礦負責人高崇樓,希望可以擴大資源面積。2009年10月,高崇樓得知王登記生病正在吃中藥,需要冬蟲夏草作為藥引子,高崇樓找到西安市一家保健品店,一次性購買了80萬元的冬蟲夏草,王登記派人將東西取走。2011年1月,高崇樓又找到王登記,希望其幫忙盡快辦理擴大後的煤炭井田的采礦證,將100萬元現金裝進一個酒箱子,送到了王登記家中,王登記予以笑納。最終,省國土資源廳為長城煤礦擴大了2.4平方公里采礦面積,並辦理了采礦證。

受賄買官

王登記最大一筆受賄金額為5350萬元,他將這筆錢全部用於“買官”,並準備借此升任副省級幹部,但最終卻發現自己“被騙”了。

2006年,王登記轉任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時年52歲,正值仕途升遷的最佳時期。王登記也自認為還有機會升職。升到副省級幹部,是他的最大願望。

2009年,神木縣店塔鎮石砭煤礦法定代表人高置林找到王登記,通過他辦理了石砭煤礦搬遷手續。2011年初,新礦批了下來,高置林又找到王登記,希望他能幫忙重新調整並擴大礦區範圍。2011年下半年,省國土資源廳批複了重新劃定的礦區範圍,比原址擴大了近3平方公里。早在2010年4月,高置林為了感謝王登記的幫助,送上了350萬元現金。送錢時,高置林按照王登記的指示,將錢放到一輛轎車的後備箱內。

2012年,王登記已經年滿58歲,距離退休年齡越來越近,為了能升任副省級幹部,他開始想各種辦法。和他的名字僅一字之差的王登廣最終成為王登記選定的買官“掮客”。王登廣的具體身份,在王登記案判決書中並未提及,僅提到此人已被另案處理。

王登記對王登廣深信不疑,王登廣提出,想升任副省級,至少要花幾千萬。

王登記便很快找到高置林,希望他可以為此提供資金支持。“我能往上走一級,對你也是有好處的”。高置林對王登記的要求沒有回絕,明確表示願意出錢支持。

隨後,高置林分兩次將5000萬元匯入王登廣的賬戶。為了掩蓋要錢的事實,王登記安排王登廣給高置林寫了一個借條,將這筆錢做成一個借貸關系。之前王登廣已經從高置林處借過5000萬元,王登廣隨即在一份股權轉讓協議上寫了質押1億元的字據。王登記將高置林之前送給他的350萬元,也交給王登廣用於活動。王登廣多次保證,事情應該可以辦成。

但僅幾個月後,王登記的美夢破滅,其因年齡到期而被宣布退居二線。2014年10月,王登記“落馬”。

司法文書顯示,王登記認為,他找王登廣買官的事情,實際是被王登廣騙了。他由此舉報王登廣詐騙,並認為這一情節應該屬於立功表現。王登記的這一理由,也由律師在庭審中提出,以此作為對王登記減輕處罰的依據之一。一審判決認為,這一情況屬於王登記認罪的具體表現,不屬於立功表現。對這一辯護意見未予采納。

王登記將5350萬元受賄款交給王登廣用於買官,王登廣如何支配了這筆錢,王登廣涉嫌犯罪的事實又有哪些,是否屬於詐騙犯罪等情況,官方尚未發布相關信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4072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