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前腐後繼」董永安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1-09/100458347_all.html#page2
 

  56歲的董永安正在等待司法判決。一個月前的10月9日,作為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的他,因涉嫌受賄犯罪,在許昌市中級法院出庭接受審判。

  檢方指控,董永安在擔任河南洛陽一拖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河南安陽市市長,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等領導職務期間,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17人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600多萬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1330萬元人民幣因尚未實際取得,屬犯罪未遂。

  作為河南省交通廳第四位落馬的廳長,董永安案令人關注的不僅僅是高達數千萬的涉案金額,還有交通廳長的「前腐後繼」。檢方的指控顯示,他在出任交通廳長之前,就已涉嫌受賄多年。值得深思的是,對於屢出貪官、各界聚焦的高危職位,組織部門的考察不可謂不慎,為何仍難阻「帶病提拔」?

「一拖」往事

  生於1958年的董永安,陝西西安人,1982年,畢業於西安交通大學主體動力工程專業,進入當時的洛陽第一拖拉機製造廠。

  作為十年浩劫後入學的第二批大學生,名校畢業的董永安被格外重視,很快就從一名普通的技術員,被提拔為動力分廠副廠長。1994年,年僅36歲的董永安已是整個集團公司的副總工程師。

  2004年初,時任一拖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的董永安,因業績突出,被提拔為安陽市委副書記、市長,並當選全國人大代表。

  2008年3月,董永安調任河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2010年底,董永安案發落馬。

  在一拖集團工作的22年中,尤其是擔任一拖集團領導職務後,作為專家型企業管理者,董永安曾因帶領一拖集團走出困境、減虧數億元而頗受好評。據《瞭望東方週刊》報導,2002年春,董永安曾對來訪的西安交大校友稱,上級要重獎他,被他婉言謝絕。

  然而,據檢方指控,早在董永安拒絕重獎之前五六年,他就已開始收受賄賂。1997年4月,董永安被任命為一拖集團副總經理。次年秋天,董永安收受了洛陽華倫拖拉機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倪瑞華第一筆賄賂。

  相關司法材料顯示,倪瑞華的華倫公司與一拖集團有業務往來,因此與董永安熟識。直至案發,倪瑞華與董永安都保持著良好的私人關係。從1998年至2003年4月,倪瑞華先後送給董永安港幣10萬元和人民幣20萬元,感謝董永安對他在公司業務合作中提供的幫助。倪瑞華也是董永安案中歷時最長的行賄者。

  2010年7月27日,倪瑞華因涉嫌行賄罪,被河南汝陽縣公安局執行逮捕,當年10月被批准取保候審。同年12月2日,倪瑞華因向洛陽市中院民三庭原庭長張國慶行賄30萬元,被汝陽縣法院認定犯行賄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三年。一審宣判後,倪瑞華沒有上訴。

  在倪瑞華案的起訴書與判決書中,均無其對董永安行賄的事項。不過,該案判決書顯示,倪瑞華主動供述了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認罪悔罪,因此從輕處罰。

  倪瑞華具體供述了哪些情況,相關司法材料未有明述,但董永安恰好也在2010年底案發。

市長大手筆

  任安陽市市長職位後,隨著職務的升高和分管領域的擴大,董永安涉嫌收受賄賂的手筆也迅速擴大。

  檢方指控,董永安在擔任安陽市市長短短四年間,涉嫌收受的賄賂總額佔據了2600多萬元指控金額的70%以上。受賄領域主要集中在項目選址、土地審批、土地出讓金、資產重組等方面。

  董永安涉嫌實際收受的最大賄賂,來自江西商人殷曉蒞。2004年八九月間,在廈門招商投資洽談會上,江西大華集團董事長殷曉蒞認識了正在帶領安陽市招商引資團參會的董永安。其間,大華集團與安陽市龍安區政府草簽了投資意向書。

  之後,董永安帶隊到大華集團考察,並去井岡山、景德鎮等地遊玩。相關司法材料顯示,董永安一行五人離開江西時,在南昌機場殷曉蒞送給他們五套瓷器,並意味深長地對董永安說:那套好一點的瓷器不要送給別人,你親自打開看一下。董永安說知道了——那套瓷器中裝有35萬元現金。事後,在董永安辦公室,董永安對殷曉蒞說:你上次送我的禮非常感謝。

  之後,殷曉蒞先後12次送給董永安430萬元人民幣、3萬歐元。殷曉蒞後來設立了安陽大華商貿發展有限公司,其開發的安陽大華商貿城項目在土地審批、土地出讓金返還等方面,均得到了董永安的鼎力幫助。

  董永安在安陽任職期間的受賄記錄,還有長長的名單,數額在5萬到30多萬元不等,包括6萬元代金券,達十餘筆,行賄者均為安陽當地商人。受託事項涉及土地出讓(三起)、銀行貸款(三起)、業務介紹(兩起)、糾紛調處(一起)、資產重組(一起)等。

1330萬未遂賄款

  在檢方的指控中,與董永安交往的商人中,有一個叫倪榮泉的人。2006年9月的一天,董永安跟倪榮泉閒聊,倪榮泉提出能否在安陽給他弄塊地蓋個酒店。董永安讓倪榮泉先去安陽考察考察,看看再說。

  當年10月中旬,倪榮泉一行來到安陽,董永安安排下屬帶著規劃局工作人員去看地方。中午吃飯時,董永安讓時任安陽市政府秘書長宋東昇和規劃局局長牛彥軍大力支持倪榮泉的投資。當晚,董永安叫來了分管招商引資的副書記李民慶,請他為倪榮泉在安陽建酒店提供幫助。李民慶表示安陽正在籌建五星級大酒店,並當即叫來了安陽市投資公司董事長商量。

  倪榮泉迅速成立了安陽華地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安陽華城國際綜合樓項目,該項目包括五星級酒店、寫字樓兩棟以及華城國際商住樓。在項目選址、資金運作、項目推進等環節,都得到了董永安的關照。

  據倪榮泉對偵查機關供述,為了感謝董永安,2007年10月的一天,倪榮泉在陪同董永安散步的時候,對董永安說:華城國際這麼大的工程,如果沒有你的幫助,怎麼也輪不到我倪榮泉賺這個錢。倪榮泉當時許諾給董永安500萬元。這次提議,董永安謝絕了。

  2008年的八九月間,董永安已經升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一天,陪董永安在洛陽西郊散步時,倪榮泉說,安陽華城國際商貿城項目他準備賣掉,能賺2000萬至3000萬元,他再次提出500萬元酬謝之事。董永安沒有同意。倪榮泉又表示,乾脆在上海或北京幫他買一套房子,再遭董永安婉拒。

  董永安是在2008年3月被任命為河南省交通廳長的,他兩次拒絕倪榮泉的「酬謝」,剛好在就任交通廳「高危職位」前後。不過其謹慎也僅止於此。倪榮泉又提出:要不等你退休後再給你。董永安便不再拒絕。

  直至案發,這500萬元仍在倪榮泉處。在檢方的指控中,這部分受賄屬於犯罪未遂。

  「我感覺董永安不是不想要這500萬元,而是在現在職位上不敢收我的這錢,害怕被人查出來出事。」 倪榮泉事後對偵查機關供述稱。

  在董永安的未遂賄款中,還有一筆高達830萬元。

  2008年八九月間,他在一拖集團任職時的老朋友倪瑞華與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邵海晨得知,交通廳下屬的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在湖南投資承建岳陽至常德高速公路。兩人分別找到董永安請他幫忙,提出讓倪瑞華承攬岳常高速的工程,賺到錢後三人平分。

  董永安表示,他們兩人都沒有幹過高速公路,恐怕夠嗆。但兩人說干不了沒關係,中標後轉給別人也會賺不少錢。一席勸說後,董永安答應幫忙。

  2008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邵海晨、倪瑞華將湖南嶽常高速開發有限公司(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下屬項目公司)董事長崔穎超約在鄭州中州飯店吃飯,中途,將當時也在中州飯店吃飯的董永安請了過去。董永安對崔穎超說,兩人是他在洛陽的好朋友,想幹點岳常高速公路的工程,讓崔殷超在中標中給予照顧。

  廳長發話,崔穎超一口答應:「廳長放心,我盡最大努力。」

  飯局中,崔穎超也乘機向董永安提出,他在湖南做工程,與當地領導交往比較多,作為正科級的他,級別太低,協調工作時不對等,希望他幫忙提拔一下。董永安答應了。2009年5月,崔穎超被提拔為副處。

  後來,邵海晨、倪瑞華果然中標了岳常高速項目的兩個標段,並將其轉讓給了中鐵十五局一公司總經理楊運堂。兩個標段中標價3億多元,按照不成文的行規,楊運堂答應按照中標價3%的標準支付給他們好處費930多萬元。事後,兩人將此消息告知董永安,三人決定平分此筆款項。

  之後,楊運堂先付了100萬元好處費(其中50萬元倪瑞華後來給了董永安),其餘830萬元約定在2012年底前付清。未等楊運堂支付餘款,董永安已於2010年12月24日被河南省紀委雙規。

  據檢方的指控,在交通廳長任上,董永安實際收受的賄賂還有兩筆:一是2008年至2010年間,為岳常高速公路工程投標及工程款撥付,先後四次接受河南天添高校後勤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慶剛的賄賂350萬元人民幣;二是2009年春節前,為將鄭州鐵路公安局財務裝備處處長張勇的妻子調入交通廳下屬的中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接受了價值23310.25元人民幣的金條五根。

「帶病提拔」常態

  董永安案發前,河南省交通廳已有三任廳長陸續涉貪被判刑。

  1997年10月,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曾錦城,犯受賄罪被判刑15年;2001年,曾錦城的繼任者張昆桐,因受賄、挪用公款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02年12月,張昆桐的繼任者石發亮又「落馬」,石發亮2006年被判處無期徒刑。這三名廳長案發後,他們在位時反腐倡廉的信誓旦旦傳為笑談。據媒體公開報導顯示,曾錦城曾以寫血書的方式給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個黨員的名義向組織保證,我絕不收人家的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

  張昆桐則以「讓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這句後來充滿諷刺意味的口號聞名全國。張昆桐被捕後,石發亮甫一上任,就表示要吸取張的教訓,提出兩個原則:「不義之財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

  連續三任廳長「前腐後繼」,一時呈現「河南交通廳現象」。據中新社報導,河南省曾由省長牽頭,省紀委書記和常務副省長等參與,共同研究交通廳的內部監督機制,試圖遏制腐敗現象。

  其時也是全國交通廳長案發高峰期。根據公開報導不完全統計,那一時期,全國有17個交通廳長先後「落馬」,交通廳長成為公認的「高危職位」。

  上任之時,董永安也信誓旦旦,稱要「堅持從嚴治理,始終保持清正廉潔」,要「兢兢業業、乾乾淨淨為黨和人民工作」。他甚至還稱,在地市工作期間,和交通廳交往甚多,「深感交通廳風氣正」。

  按照目前的幹部任用制度,外界無從得知董永安是如何被確定為河南省交通廳廳長人選,又如何經過了組織考察。

  從董永安案看,事實並非「高危職位」一詞所能概括。無論其涉案時間,還是相當部分的涉案金額,均早在其出任交通廳長一職數年前已犯下。而曾錦城、張昆桐、石發亮三人的不少貪腐罪行,亦多有交通廳長任前所為。

  這四人均屬被「帶病提拔」。而交通廳長這一掌握大量投資項目的「高危職位」,不僅是他們瘋狂攫取非法之財更加便捷的通道,也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他們墜落的加速器。■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976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