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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星500大企業前人資長:趕走員工的十項笨規定

2015-01-19  TCW
 
 

 

你如果還在用下面的六○年代風格管理公司,會趕走公司人才。因為:當公司政策越多,團隊熱情越低;熱情越低,團隊的表現越不驚豔;越不驚豔,獲利就越低。

如果你是員工,也用不著保持安靜、偷偷抱怨,在會議上直接表達。你是被你的大腦所用,不是嗎?

愚蠢的出缺勤制度:薪水階級不需要出缺勤制度,因為他們必須靠上班賺錢。如果你還在對原本就晚下班的員工遲到十分鐘叨念不停,你不值得員工為你工作。

鐘型分配的績效考核:績效考核是浪費時間的官僚作風,如果公司要求主管將同事按照鐘型分配打考績,就不值得高資質人力為此工作。

如果你不信任你的主管用對員工,為什麼你要讓他當主管?鐘型分配的績效考核只會讓你雇用到普通資質人力。

凡事都要經過報備:當部屬支出一大筆錢或雇用新人,須經同意;當計畫啟動,須經同意。但是員工更換出入證,也需要主管簽名嗎?越多的官僚制度,只會讓組織慢下來,且浪費投資人的錢。

不能信任找來的人,能被稱為領導人嗎?

愚蠢的紀律:「紀律」一詞來自軍中,但並不適用於知識經濟。如果有人打混,我們應該溝通,找出事情的癥結,而不是懲罰。

愚蠢的回饋機制:制式的員工回饋調查的答案都是「加工答案」,得不到真心話。你只要找員工面對面好好聆聽,多數人都樂於告訴你對公司的觀感。

愚蠢的任用過程:以下三點,能幫助你很快找到人:用你自己的話描述工作需求,而非制式的官樣文章;把應試者當成有價值的夥伴看待;以及面試過程迅速而友善。

如果你只是用電腦篩選應徵者履歷,會非常難找到適合的人。

七、愚蠢的排名:把員工排出名次比較績效,是公司最愛用的笨招數。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人與人之間無法比較,你的員工值得更好的做法。(原文共十項笨規定,本文摘錄其中七項,全文請見http://goo.gl/lMk7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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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愚蠢與否要看放在哪種公司。如果知識工作者比重偏低,如製造業、金融業,採用常態分配和強制排序打考績,很適合做為建立績效考評制度的基礎。但是知識工作者比重越高的產業或公司,越要降低笨規則的比重,才留得住人才。

高薪又怎樣,笨規定別想留人

千禧世代進入職場已近三五%,他們看待職場和主管的方式跟之前的世代都不一樣:他們會從各種小處評估要不要待下來,而不只看薪資。如規定服裝、打卡,都讓他們不想去。

笨規定暗示對員工不信任,以及不敢處理員工脫序的行為。因為不信任和不敢處理才會定出笨規定,在過程裡卡員工。

規定違反人生原則,那就走吧!

倘若對規定有意見,員工可直接表達看法,這表示你認真對待自己的不滿。員工也要理解,你不可能百分百認同公司,公司也無法滿足每個人,意見不被採納很正常,到哪都一樣。

如果真的違反自己人生的大原則,乾脆選擇離開;做自己的主人,沒人綁住你。真的要管,要讓人心服口服

用不同方法接引不同世代的人,是主管的責任,尤其面對三十到四十歲間的未來領導人,要能打開心胸聽年輕人的聲音;就算最後仍要維持笨規定,要跟員工說明,他們未必不能接受,有時是不了解原因。

總之,你信任員工,員工就會信任你;你心胸開放,員工就會接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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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Ten Years)》之《自焚者(Self-Immolator)》:前人自焚後人花生

2025年,我城政情繼續都係煲緊巷蜀派一廂的「2047二次前途談判」。就在某天,有人在米帝領事館前自焚,火力之巨,竟然可以燒到灰飛煙滅,只留下好似燒完街衣一樣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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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表面可靠 暗勾結商家控方形容曾蔭權:人前人後兩個樣

1 : GS(14)@2017-02-08 22:08:53

【審訊第18日】【本報訊】被控貪污的前特首曾蔭權昨向法庭表明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方陳詞指案件是個貪婪故事,曾作為最高級官員捲貪污交易,人前人後兩個樣,在公眾前扮可靠、信得過,私下卻隱瞞官商勾結,沒特首應有誠信。主控明言特首地位非超然至凌駕法律,指曾有罪不容置疑。法官料陪審團下周三退庭商議。記者:黃幗慧昨先由主控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作結案陳詞,他指案件主要圍繞曾蔭權秘密、隱瞞、掩飾的行為,公眾期待官員為香港服務,但曾蔭權卻做秘密交易,濫用權力,刻意隱瞞同事及香港市民,形容本案是一個貪婪的故事。本案涉及3罪,首罪指曾蔭權收受深圳東海花園6,700平方呎大宅的免費裝修,一邊批准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一邊接受裝修服務,控方指這不是正常的商業交易,實情是他與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間的貪污勾當。第二控罪指曾隱瞞與黃的關係,控方指曾刻意隱瞞,否則大宅便曝光,而這是二人的貪污交易。第三控罪指曾隱瞞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設計其大宅,並建議向他授勳,利用授勳制度獎賞自己人,在公眾面前卻扮陌路人。



稱特首地位非凌駕法律

控方指辯方或會指所有事情都是巧合地同時發生,例如曾蔭權想找單位供退休後住時,黃楚標便向他透露公司持有的深圳東海花園會所將改建成住宅;有人從雄濤股東李國寶的戶口提取35萬元現金後,35分鐘後曾太隨即存入同額現金;曾太存入該35萬元後,連同其他錢湊夠80萬人民幣,向黃楚標的東海聯合支付80萬元,金額剛巧與兩年後才簽租約的租金金額一樣;曾2012年2月被踢爆涉行為失當後接受無綫新聞訪問解畫前一天,才剛剛簽租約;租約補充協議列明80萬人民幣全包水電煤雜費,業主更為租客找來國際級設計師裝修;設計師何周禮為曾設計大宅,然後何獲曾建議提名授勳。主控官着陪審員想清楚,所有事都不是湊巧,事實擺在眼前,證明曾蔭權有罪。主控官提到,《基本法》列明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他亦嚴肅宣誓後才就任,故行政長官地位不是超然至凌駕法律之上。主控官提醒代表公眾的陪審員以常識去分析,曾是否擁有應有的誠信。曾蔭權在2012年向傳媒稱在陽光下做事,自稱沒做錯,但主控指曾作為一個經驗老到、善於表達的政客,只是轉移視線,繼續隱瞞,若他真的沒做錯,為甚麼會叫停大宅裝修,停止與何周禮聯絡,並成立獨立委員會了解特首申報機制。主控官批評曾蔭權人前人後兩個樣,面向公眾的一面是可靠、信得過,私下一面卻是為自己利益,隱瞞與商人勾結,背棄公眾。主控官提醒陪審員,不要愚蠢地、幼稚地以為特首不會行為失當,而曾的確如此。主控官今日繼續陳詞。控辯雙方將於本周內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陳慶偉將於下周一引導陪審員,由於有陪審員在2月14日情人節有事,故法官安排陪審團翌日退庭商議。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08/1992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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