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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信社冒名貸款失控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4-27/100384866_all.html

  一名信貸員突然死亡,牽出農信社史上最大金額的冒名貸款案件。

  2011年8月,遼寧省鞍山市台安縣新開河農信社52歲的信貸員張井志,因心臟病去世,其經辦的數百萬元違規的頂名、冒名貸款隨即浮出水面,使其所在的農信社以及數百個村民「借款人」陷入恐慌,此前他們毫不知情。

  所謂頂名、冒名貸款,是利用別人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歷來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風險控制的重點之一,也是監管部門對農村信用社風險監管的重要關注點。

  銀監會合作金融部一位人士向財新記者介紹,自2000年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在農信社推廣,這類案件就幾乎「年年治理年年有」,在2002年至2005年,案發率曾達到頂峰。

  小額信用貸款一般額度在5萬元以下,農信社根據借款人家庭現金流、在當地信譽、長期還款情況給予信用評級,授予相應授信額度;農戶聯保貸款,一般是由五個農戶為一個借款人提供信用聯保。

  「這兩種制度都要求面簽,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僅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也都要在銀行當面簽字確認才可以。」 前述銀監會人士稱。

  「小額信用貸款制度和農戶聯保貸款制度都已很嚴格,按說不應該發生這樣的案子。近年又開始浮現,應與貨幣政策緊縮、民間金融借貸活躍,加上一些農信社內部控制漏洞、執行力度不夠有關。」前述銀監會人士稱,如果被冒名、頂名的貸款人不知情,就屬於貸款詐騙了,性質更嚴重。

  財新記者在當地採訪得知,此案已在台安縣公安局立案,並已移交至鞍山市公安局,由遼寧省農信聯社和公安局共同成立了聯合調查組,共有1000多位村民被當地公安局通知鑑定筆跡。

  由於這些村民中有不少還在外地打工,立案几個月以來,鞍山市公安局經偵科還在調查取證中,尚未給出最終的涉案數額。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冒名貸款時間跨度長、違規數量大、涉及機構廣,層出不窮、屢查屢犯,究其因,有歷史原因、社會因素、體制問題等。談到這種現象為何多年來無法根治,遼寧省農信聯社人士坦言:「這和制度執行力度、違規處罰力度不到位有關。」

  「根本上還是人的問題。根治方法就是加強治理。」銀監會人士強調。

  一位資深金融專家表示,十幾年來冒名貸款的現象層出不窮,說明「農信社內控失控比較嚴重」。

「被貸款」遍地開花

  遼寧省聯社共有77家縣聯社,台安縣聯社綜合業績排名第十,排名較為靠前。據台安縣聯社人士介紹,縣聯社正在籌備組建農商行。銀監會公開數據顯示,目前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銀監會對農信社實行差別監管,綜合評級指標分為六級,達到三級屬於較好的農信社就可申請組建農商行。

  這位人士亦坦承,農信社從業人員普遍年齡老化,市場化觀念轉變較慢。台安縣聯社的職工平均年齡都在45歲以上,是鞍山市轄下四個縣級農信聯社中職工平均年齡最大的一個。

  張井志從業20多年,所經辦的小額貸款金額共約3000多萬元。據知情人透露,這個數額約佔新開河農信社貸款餘額的四分之一,借款人涉及當地四五個村,包括六間房村、李窖窯村、何崗村、張慌村等,共1000多名村民,人均借款3萬元,但這1000多個借款人並非均為真實借貸人,有相當部分人對自己「被貸款」並不知情。

  其中,張慌村是此次冒名貸款的「重災區」,張井志的家鄉就在此。張慌村黨支部書記王成人告訴財新記者,張慌村共有1800多人,「被冒名貸款的約有100多人。」

  張慌村村民李長賓一家是此次冒名貸款金額最大的一戶,六筆各3萬元共18萬元貸款,借款人包括其全家三口及李長賓的三個親屬。

  據李長賓透露,他曾在2009年找張井志貸款辦了兩筆共6萬元聯保貸款,每筆3萬元,「三個身份證是一(筆)聯(保貸款),拿了妻子、女兒、兄弟等親屬的六個身份證。」這兩筆貸款已於2010年如期償還。李長賓2011年再次申請貸款6萬元時,一直沒有下文。

  「這次發現『被貸款』了18萬元,但我們並沒見到錢。」李長賓稱。

  新開河鎮趙家村的李東波,是在去年11月新開河農信社副主任韓國光突然到訪時,才得知自己在新開河農信社有兩筆各3萬元貸款,借款日期分別2010年3月15日和9月21日,期限為一年,前一筆已還款;後一筆尚未歸還。

  「張井志2011年8月死了,農信社來落實這筆9月應該償還的款項,我才知道我『被貸款』了。」李東波告訴財新記者。

   六間房村的村民王越輝和李東波的遭遇一樣,「公安局經偵科到村裡之後,通知去鑑定筆跡,才知道自己竟然有貸款。」 王越輝說,六間房村有約四五十人「被貸款」。

  當李東波去人民銀行台安縣支行查詢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發現自己在2007年1月於台安縣另一家農信社——黃沙坨鎮黃沙農信社還有一筆3萬元的貸款,該筆貸款由於逾期還款26天,還留下了不良記錄。「我從未去過黃沙坨鎮,怎麼會有貸款呢?」李東波很納悶。當時的信貸員王大鵬現在已是黃沙農信社副主任。

  財新記者輾轉拿到的一份台安縣農信社聯社於2011年12月27日下發的196號文件顯示,「2007年1月5日,經縣聯社保衛部經理楊寶清營銷,黃沙農信社主任李勝柏違反貸款管理規定,為其辦理頂名聯保貸款3萬元,因該筆貸款超期26天償還,造成名義貸款人名下有違約記錄一次。」

  楊寶清告訴財新記者,這筆貸款是其幫高力房鎮的親屬貸款,親屬「撿」的身份證,「那是2007年,那時貸款制度不太『硬』,拿個身份證就能貸款,是我替借款人簽的字。」楊寶清52歲,目前已經退休。

  2009年,台安縣農信社聯社的手工記賬已全部升級為電腦聯網,貸款制度仍然不「硬」,此次被曝出的冒名貸款的時間大多在2010年和2011年。。

  「2008年到2011年,連續『被貸款』了三筆各3萬元的貸款,分別以我父母的名義,可我父母一個53歲,一個49歲,在銀行都沒開過戶。」新開河鎮兩棵樹村的王彬告訴財新記者。

  這種冒名貸款在當地幾乎盡人皆知。財新記者幾次乘坐不同的出租車時,司機均稱聽說過這類事,在當地農信社很普遍。

  「這事挺可恨的。我嫂子也是這次在新開河農信社『被貸款』了,但是她只在這個農信社有開戶,從來沒有貸過款。」出租車司機李健說。

  「我表弟2010年在台安鎮農信社也發現『被貸款」了,結果農信社私了,把貸款還了,還給了些經濟補償。」另一位出租車司機告訴財新記者。

  富家鎮的楊廣宇告訴財新記者,他是在今年3月貸款買房時才發現在媳婦名下有不良信用記錄,後來去當地人民銀行徵信部門查詢發現,早在九年前即2003年媳婦曾在富家農信社有一筆3萬元的逾期還款的不良記錄。「那時我媳婦才17歲,根本沒和銀行打過交道,怎會有貸款呢?後來去富家農信社交涉,該農信社把不良信用記錄取消了。如果不是這次貸款買房,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自己『被貸款』了。」楊廣宇說。

  財新記者在當地調查發現,冒名貸款的現象在農信社並非新開河農信社一家。僅僅從財新記者走訪的台安縣『被貸款』村民看,除了此次立案的新開河信用社,還至少涉及上述富家農信社、高力房農信社、黃沙農信社、台安農信社共五個鎮的五家農信社。

  台安縣共有14個鎮,一般一個鎮一個農信社,全縣共有13家農信社,僅從財新記者調查看,13家農信社近一半存在冒名貸款的現象。但鞍山監管部門有關人士卻向財新記者稱,「冒名貸款屬於個別現象。」

  台安縣公安局經偵隊何隊長告訴財新記者,只有新開河農信社的冒名貸款立案,至於此次暴露的其他農信社為何未立案,「因為其他農信社沒有報案。」何隊長稱。

  目前,李東波是這些「被貸款」的村民中惟一報案的人,也是在李東波報案之後,經偵部門才開始介入。

「這都不算事兒」

  財新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被貸款」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此前曾經在農信社有過真實貸款,留下了身份證複印件,後被張井志用於冒名貸款。

  比如杜大連泡村杜常順曾在2007年、2008年用兒媳婦的身份證作擔保,聯保貸款,此次是兒媳婦「被貸款」;趙家村的李紅喜,2011年曾用身份證替城鎮戶口的朋友在農信社貸款。李紅喜於2011年的這筆貸款雖然本人知情,也屬於違規貸款即「頂名貸款」,即借款人本人知情,但由於李紅喜只是名義貸款人,並非真實資金並不是用借款人使用,同樣屬於銀行違規貸款。

  另一種情況是,從未和銀行打過交道,既未在銀行開過戶也未貸過款。比如張慌村的李淑影和周上芹,兩人都是56歲。「都沒唸過兩年書,讓我們去簽字鑑定筆跡,連字都寫不好,哪能去銀行貸款?」李淑影告訴財新記者。

  村民告訴財新記者,如果不和銀行打交道,身份證可能流出的渠道,一個是村民把身份證交給村組織,比如辦獨身子女證,或政府發放補助;另外,當地派出所都有每個人的身份證信息。

  「村會計、村幹部有機會拿村民的身份證去農信社騙取貸款,用於自己做買賣,或充當第二貸款人放貸,以前就有過類似案例,2011年以前,全國範圍農信社就處理了一萬多人。」一位接近銀監會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

  如果不是李東波這次將其向有關方面要說法的視頻發佈到網絡上,從而引起媒體的關注,外界對此仍無從知曉。

  4月10日下午,財新記者來到新開河農信社,問起張井志其人,「工作非常負責」,一位李姓職工如是評價,並不以為意地稱,「這都不算事兒」。

  至於貸款流向,當地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小額貸款公司人士告訴財新記者,他們也曾向新開河農信社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只要有個農村戶口的身份證複印件,就能貸到款,我們兩個人填單子,(農信社)主任蓋個戳就行了,現場辦公。」

  他透露,當地農信社的貸款利率一般是月息7分9。按照有關規定,農信社貸款利率最高可達同期基準利率的2.3倍。但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則最高可達同期基準利率的4倍。

  財新記者在當地採訪時發現,關係人貸款在當地農信社仍非常普遍。「沒關係、不給回扣是貸不出來款的。」多位村民告訴財新記者。「回扣一般在5%-10%,先給回扣再給貸款,這叫『打上租』。」一位曾在黃沙農信社貸款的村民對此表示。

  據一位村民透露,村裡開個人診所的馮某,買門面樓開診所的貸款就是張井志放的款,但「這並不屬於支農貸款用途」。

  至於問責機制,似乎並無啟動。

  財新記者二度來到新開河農信社時,見到主任李蘋仍然在該農信社上班。目前尚未聽說有處罰措施。

  在前述196號文件中,台安縣農信社聯社也僅僅給予黃沙農信社副主任王大鵬、原貸款記賬員陳紅梅通報批評,並建議給予該農信社主任李勝柏通報批評並處罰金500元;給予原台安聯社保衛經理楊寶清警告處分,同時扣發兩個月工資。

  在台安縣聯社下屬的13個農信社中,新開河農信社排名較為落後。根據財新記者輾轉拿到的一份台安縣農信聯社2012年一季度業務計劃表顯示,在今年一季度正常貸款中預計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比率中,富家農信社最高為約23.93%;新開農信社次之,約18.69%;城郊、西佛、大張、台安依次為13.52%、8.39%、8.09%和7.37%;高力為0.02%,預計逾期率最低;其餘六家預計逾期率都在4%之內。銀監會要求農信社貸款逾期率的容忍度是5%。

  但據鞍山銀監局人士透露,在去年年末,台安縣農信社的逾期率大多數都在2%之內。顯然,今年一季度台安縣農信社預計逾期率比上年大幅上升。

為何屢治不絕

  前述銀監會人士表示,頂名、冒名貸款這項違規業務,幾乎「年年治理年年有」,在2002年至2005年案發率曾達到頂峰。

  冒名貸款常見的表現形式包括:自批自貸貸款、關係人貸款、跨區域貸款、「壘大戶」貸款、超權限貸款、化整為零貸款、個貸企(村)用貸款。

  遼寧丹東城區聯社人士表示,信貸風險是各種操作風險中的重點,而冒名、頂名貸款則是引發信貸風險的主要因素。由於冒名、頂名貸款具有欺騙性、虛假性、隱蔽性,掩蓋了信貸資產的真實性和安全性,使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等有效程序成為虛置,造成「壘大戶」、跨區域、超越權限、多頭貸款等違規貸款。

  貸款到期後,實際用款人往往不履行還款義務,引起貸款糾紛。尤其是業內人員與外部惡意串通或偽造冒用客戶資料形成的冒名、頂名貸款,其危害更大,對農村信用社的公眾信譽和社會形象造成惡劣的影響。

  「2004年、2005年,浙江省曾加大處罰力度打擊了一批農信社的冒名貸款,處理很嚴重,信貸員、農信社主任開除,現在浙江這種情況就比較少了。」卸任不久的浙江省銀監局局長楊小蘋稱。

  但在全國範圍內,十幾年來農信社的頂名、冒名貸款層出不窮。

  2011年是銀監會的合規文化建設年。當年2月,銀監會召開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工作會議。該次會議要求做好「三項整治」工作,其中之一就是整治冒名貸款。

  隨後,銀監會要求在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範圍內開展一次頂名、冒名貸款的全面清理和整頓,對貸款進行排查。

  當財新記者詢問台安縣聯社有關負責人是否有自查和清理時,這位人士對此表示不予置評。一位台安縣聯社人士向財新記者坦承,每個季度都要自查。

  遼寧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信貸部葉豔於2011年五月發表在《中國外資》的署名文章,分析農村信用社個人徵信系統產生冒名貸款的成因及異議處理,稱無論何種形式的冒名貸款都體現出一個「騙」字,在貸款發放前不易被發現,只有在貸後管理和檢查催收過程中一筆一戶的核對中,才能暴露出來。

  對於冒名貸款的原因,葉豔認為是信用社管理水平落後,對制度執行不力,冒名貸款(特別是小額農戶貸款)問題難以徹底根除。農村信用社管理相對鬆散,貸款「三查」不落實,審批不盡職或故意逃避授權授信控制,責任追究制度流於形式。

何以有效根治

  郵儲銀行近年也開始大力發展小額農戶貸款,該行信貸業務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財新記者,由於農戶信息不規範,小額農戶貸款的確有挑戰性,但完全可以用科技手段,比如現場拍照等措施防範和杜絕這個現象。

  「我們也比較擔心基層小額貸款『壘大戶』以及冒名貸款現象,但是一旦發現,堅決嚴格處理,就地免職,杜絕再次出現違規。」朱大鵬強調。

  一位央行基層行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在央行徵信部門受理的個人信用異議處理中,農信社佔比最多。通常操作中,農信社要先對冒名貸款進行認定後,再報送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中更正個人徵信信息。而徵信異議只有在名義貸款人提出異議時才能露出廬山真面目。

  他表示,內部監督缺失是冒名貸款氾濫的重要原因。儘管各家聯社在成立後,都設立了稽核監督部門,但是由於人力不足、地位弱化,職能並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從前幾年各家聯社稽核檢查看,每年基本只開展高管離任稽核方面的檢查,而且只是泛泛檢查,信貸業務方面的專業檢查很少;近年來,雖然稽核監督每年都能夠組織多次信貸、合規方面的檢查,但從實際情況看,監督檢查不深入不徹底,很多檢查在一定程度上走了過場,許多問題未能及時發現,或者是發現後不能及時、徹底糾改,內部監督的效果並不理想。

  「此外,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不力,部分聯社對頂名、冒名貸款的相關責任人不按規定進行嚴肅追究,而是礙於情面姑息遷就,不能起到警示與防範作用。」前述央行基層行人士認為。

  「冒名貸款的違規行為完全可以根治,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是金融消費者教育,要向農民普及金融消費者的權利意識;另一個是銀行監督的有效性。」有資深金融專家強調。

  2011年10月,人民銀行總行已經下發文件到各分行,推動人民銀行各個分行開展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以各分行的法律事務部為主,設立機構,公佈統一的投訴電話,成立保護中心,做好對投資者教育的宣傳工作,形成消費者保護機制。不過,人民銀行鞍山分行人士告訴財新記者,目前遼寧省尚未開展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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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仁昭四圍超:fb遭冒名呃粉絲逾10萬元周嘉儀:不要上當

1 : GS(14)@2015-09-23 02:19:14

■嘉儀BB前晚喺fb嚴正聲明叫粉絲唔好上當!








前新聞主播周嘉儀轉行做金融,開咗個facebook專頁同粉絲分享日誌,點知都成為騙徒利用對象。嘉儀BB前晚喺fb向網民提出重要提示:「剛收到朋友訊息話兩個叫Gary Au同Rainie Liu的人冒充我fb到處借錢詐騙!現嚴正聲明這兩人同本人完全無關,大家千萬不要上當!」原來佢被人偽冒開fb,以佢名義向粉絲借錢,更有人不幸中招被騙六位數字的金錢!


■周嘉儀個facebook專頁日前俾騙徒冒名呃粉絲錢,令嘉儀BB大感無奈。資料圖片

「真係超級過份」

嘉儀透露自己只有以「Venus Chow周嘉儀」開戶,更擺了偽冒網頁的貼圖以資識別,對於有粉絲金錢損失,她大感無奈,噚日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我只係知道有人開咗啲假賬戶,用我嘅名義向佢哋(網民)借錢,聽聞有網友真係攞咗出嚟,個粉絲已經過戶仲keep咗入數紙,佢應該會報警,我覺得真係超級過份!所以我要重申番我嘅account得呢一個,都想呼籲網民如果發現我嘅假account,請喺我嘅fb度報告。」問到嘉儀BB會否親自報案?佢表示:「佢哋中間嘅細節我真係唔知,所以我諗唔係好啱我去報警,只係可以提醒大家。」撰文:馮仁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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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嘉欣疑遭冒名收人情

1 : GS(14)@2016-02-28 16:32:57

■鍾嘉欣疑被人冒名在微信圈索取人情。


鍾嘉欣秘婚兼傳出懷孕消息,令她成為新聞人物,喜事當前卻疑有不法之徒利用她騙財。昨日有讀者羅先生提供多張疑似鍾嘉欣微信圈截圖,當中有她的相片肖像在日誌中貼上在微博宣佈婚訊截圖,並留言在27日於溫哥華補擺喜酒。羅先生回覆本報時表示:「早兩日呢個微信圈加咗我做朋友,佢話自己結婚,同微信圈入面嘅人留言『你不來,紅包也不發一個,一生人就一次,你說你好意思嗎?』」羅先生懷疑是冒充騙局,因為全程只是索取人情。撰文: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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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登記 機主失30萬

1 : GS(14)@2016-03-13 02:39:22

中共力推電話實名制之際,卻暴露出實名漏洞。內地近日接連有市民「被補辦」電話卡,其中北京張先生的手機,遭騙徒搶先辦理實名登記,手機綁定的銀行卡再被轉走30萬元(人民幣.下同),相信歹徒用假證件冒充事主,再補辦手機號犯案。有網民批評,電話實名制疑變相助長騙案。海淀檢察院上周一通報,張先生手機號並未實名註冊,後來突然無法使用。令人意外的是,事主查詢銀行戶口餘額時,發現手機綁定的銀行卡30萬元不翼而飛,才得知手機被別人實名登記。此外,杭州徐先生手機此前突然沒有訊號,揭發手機卡被別人補辦。因身份證從未離身,他懷疑有人用假冒身份證補辦其手機卡。《京華時報》/《姑蘇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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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仁昭四圍超】卓慧敏遭冒名已報警

1 : GS(14)@2016-05-19 02:33:59

前亞視藝員卓慧敏(Dede)噚日喺麥長青(麥包左)同田啟文(田雞)陪同下,喺觀塘演藝人協會舉行記者會,澄清喺不知情下被冒認喺WhatsApp及facebook群組發放虛假訊息,訛稱被演藝人協會及曾志偉等藝人迫害,同時攻擊佢開辦嘅殘障人士機構。麥包話:「呢個人發放不實訊息,估計都係行內人,已經報咗警。」Dede話:「好影響其他人,特別係殘障機構,所以要澄清。」撰文:馮仁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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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ID冒名城業主賣樓 騙徒呃290萬律師行涉疏忽無查證

1 : GS(14)@2016-05-21 13:00:36

■騙徒冒業主出售大圍名城單位。黃耀興攝


【本報訊】樓市騙局乍現。騙徒假扮業主,透過偽造身份證明文件(ID)騙過代理、銀行及律師行,假冒業主「出售」大圍名城單位並騙取約290萬元定金。騙局惹起市場質疑律師行是否專業失當,處理有關委託買賣時疏忽,導致騙徒有機可乘。記者:程俊華 周家誠 陳洛嘉





去年11月,有騙徒持假身份證冒充業主,透過中原地產放售大圍名城一個3房單位,聲稱連租約兼不能睇樓。今年1月,單位以低市價逾一成的920萬元售出並簽訂買賣合約。假業主委託中環一間律師行進行買賣,有指交易過程以「簽外賣」形式(即在律師行辦事處以外地方)辦理委託手續,假業主期間訛稱忘記攜帶身份證,以智能手機傳遞副本代替。騙徒2月份到律師行簽約,騙取買家290萬元定金後失蹤。買家、買賣代表律師行及中原已報警。按土地註冊處資料,現時單位的買賣及按揭文件已暫緩註冊。騙徒今次瞞騙代理、律師行甚至銀行,騙得買家定金,業界質疑律師行處理今次買賣時是否草率及專業失當。


■中原地產涉及是次賣樓交易。

中原涉事 業主名「恒」變「恆」

本報翻查文件,單位業主名字其中一個字為「恒」,但最新買賣合約所示,該字變為「恆」,若用同一張身份證登記,應不會出現兩個異體字。至於簽名方面,與業主在2011年一手購入單位時略有不同,但仍獲委託的律師行蓋印作實。有法律界人士質疑律師行未有做足把關,除上述問題外,律師行亦應向業主索取單位差餉或水、電、煤等單據,證實業主真有其人,及出信查證租客身份。地產界業內人士指,律師行一般較少接受「簽外賣」辦理委託手續,除非為熟客,否則實屬罕見;其次,律師行職員容許假業主不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辦理手續,容許騙徒以智能手機傳遞身份證代替,處事馬虎,估計騙徒熟悉律師行運作。本報記者昨就事件向律師行查詢,惟一名職員表示對查詢不予置評。促成交易的中原地產,其亞太區總裁陳永傑指,公司法律部稍後會出通告,提醒前線員工在交易過程中,跟足地產代理監管局條例及指引核實業主身份,培訓部稍後亦會安排專家教授識別身份證真偽或可疑情況等。香港信貸(1273)行政總裁謝培道指,律師行具把關角色,有責任核實物業賣方身份,同時託管支票、處理資金交收,若有疏忽要負上責任。動力互聯網金融聯席董事傅家豪表示,市傳律師行在過程中沒驗證假業主身份證,若屬實則屬專業失當,建議買家遇到連租約物業時應事先到單位確認。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18/19616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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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遭冒名撐愉景灣改劃

1 : GS(14)@2016-09-27 07:57:41

【本報訊】香港興業旗下的愉景灣是另一個特首梁振英插手規劃的發展項目,繼《蘋果》去年報道後,再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梁振英在高層會議建議提高愉景灣的地積比率。興業已向城規會申請改劃用途的兩個發展計劃亦出現爭議,當區區議員發現有8份贊成意見冒充其名義向城規會提交,已報警處理。《蘋果》去年揭發愉景灣的發展商興業欲大幅提高區內發展密度,獲特首梁振英親自指示規劃署跟進;結果興業及後提出在區內6f及10b兩個地段發展住宅。《香港01》昨引述消息,指梁振英曾在高層會議建議提高愉景灣的地積比率,惟建議不符規劃要求,在高層官員表明不可行後作罷。


六成意見書一式一樣


興業最終在今年3月申請將6f及10b兩個地段改劃作住宅用途,城規會並就申請作公開諮詢。兩項申請分別收到2,000多份意見,約九成是無條件支持計劃。不過,當區區議員容詠嫦發現,近六成意見書一式一樣,而且在截止前1日同時提交。此外,反對計劃的容詠嫦又發現公眾意見中,有8份贊成的意見均以其英文名「Amy Yung」名義提交,其中兩個更填上她的傳真號碼,懷疑被冒認;除她本人外,她又發現有反對計劃的居民被冒認提交贊成意見。容認為事態嚴重,「咁做係欺騙城規會呢個法定機構,係好嚴重嘅詐騙」,已向城規會反映及報警;興業上月向城規會申請押後處理獲接納,料計劃將於11月再在城規會討論。■記者林偉聰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27/1978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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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冒名城業主 賣樓騙徒落網 開戶收290萬定金  主謀仍在逃

1 : GS(14)@2016-09-29 07:56:24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指他涉嫌把名字改成與名城業主一樣,開設同名銀行戶口騙取定金。黎家駒攝



【本報訊】大圍「名城」賣樓騙案,警方先後拘捕3名疑犯,其中一名男子銷聲匿迹7個月,前晚在深水埗醫局街見女友時,被埋伏探員拘捕。但案中主謀仍逍遙法外,案中買家被騙去的290萬元定金仍未尋回,負責買賣的中原地產表示願意承擔苦主的定金損失。記者:徐雲庭 黎家駒



被捕男子姓譚(40歲),報稱無業,案中改名換姓,改成與業主一樣姓名,並開銀行戶口,藉以收取買家定金。至於日前被捕兩名男子分別姓林(30歲)及姓黃(51歲),其中林負責偽造文件,兩人均以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名被捕。至於扮業主騙地產代理及律師樓的主謀,仍然捲款在逃。據悉,行騙集團疑從田土廳取得名城一名業主鄭X恒的資料及身份證號碼,指派譚改成鄭同一姓名,譚遂找律師造一張改名契,接着到入境處更換身份證,完成後到銀行改用新名,犯案後再改回自己真姓名。去年12月,一名訛稱是鄭本人的主謀,委託中原地產放盤,同時出示一張假租約,稱有租客不便看樓。至今年1月,姓王男子表示有意購買,假業主以低市價逾一成的價錢,約920萬元出售。一個月後,假業主委託中環一家律師行進行買賣,要求以「簽外賣」(即在律師行辦事處以外地方)形式辦理委訂手續,其間假業主訛稱忘帶身份證,以WhatsApp補送副本相片予律師行,由於相片難辨真偽,律師樓不虞有詐,最終按對方要求將290萬港元定金存入譚戶口。其後,律師行聯絡到真業主鄭先生,鄭否認曾放盤,也沒收過定金,律師行懷疑受騙報警,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發現律師樓把關不力,騙徒冒充業主的名字,但最後一個「恆」字,有別於業主姓名的「恒」字,簽名亦略有不同,但律師行最終蓋印作實。



名城



苦主:攞得番先再買樓

警方透過銀行提供資料鎖定譚身份,但存入的290萬元已被提走,譚亦銷聲匿迹。因譚有一名親密女友,警方一直暗中監視她,前晚約7時,譚現身深水埗醫局街,探員將他拘捕,在身上搜出少量懷疑冰毒、3支針筒及一張他人身份證,涉嫌串謀詐騙、洗黑錢、藏有他人身份證、藏毒及藏有工具可作吸食毒品用途被捕。涉案疑犯雖落網,但290萬元定金仍未尋回,苦主王先生能否取回巨額定金仍是未知之數,《蘋果》昨到大埔新興花園訪問他,當時王不在家,其父對記者稱,那筆錢是家人拿出做首期,給兒子上樓,「梗係肉赤俾人呃咗,等攞得番先至再買樓」。就今次事件,中原地產表示需承擔風險,「未睇契便放售,便是中原的過失,細定、大定都願意付」。倘律師樓不願承擔,中原願先付苦主290萬元定金。本報亦曾致電事件中的律師行查詢,但一直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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