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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鸿燊再诉“二房”:禁制转移股份

http://www.21cbh.com/HTML/2011-2-17/2OMDAwMDIyMDc2OQ.html

“我们今日代表何鸿燊博士向‘二房’提出了诉讼,并且申请了资产禁制令。”2月16日下午3时许,赌王何鸿燊的代表律师Gordon Oldham所在的高李严律师行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根 据该所向本报提供的呈交香港高院的法庭文件,何鸿燊将“二房”何超琼、何超凤个人以及“二房”五名子女和“三太”陈婉珍控制的两间空壳公司Action Winner、Ranillo Investment,以及已经被转移控制权的控股公司Lanceford均提出诉讼,要求禁止何超琼、何超凤“转移或不适当地影响”包括信德船务在内的 5家公司的股份,又要求“二房”和“三房”尽快归还澳娱的股份予何鸿燊手上。

截至发稿时止,代表“二房”与“三房”的公关公司博然思维没有对Oldham发起的诉讼作出回应。

再次起诉

事实上,这已经是何鸿燊的代表律师在不足一个月内第二次对“二房”与“三房”提诉——1月26日,Oldham就起诉了这两房成员和前文提及的空壳公司,要求后者向何鸿燊交还Lanceford的全部股权,但这一诉讼在1月27日又遭撤销。

这 次发起的第二轮诉讼,根据高李严律师行上述内部人士的解读,除了继续要求归还Lanceford的全部股权,还提出了三点新要求。这首先包括申请禁制令, 禁止何超琼与何超凤对何鸿燊享有权益和投资的公司实体的股份转移或施加不适当影响;同时,又要求何超琼与何超凤由于违背承诺没有将Lanceford归还 而作出赔偿;最后,要求将何鸿燊原本在澳娱中的直接持股自Lanceford重新剥离,回归本来状态。

引人注意的是,何鸿燊所申请禁制令所 牵涉到的5家旗下持有股权的公司,除了信德船务,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信息,还包括兴利嘉地产有限公司(注册于1980年)、方强有限公司(注册于 1984年)、快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以及经典精华有限公司(注册于2006年),这些均为私人公司。这揭开了何鸿燊如何持有其庞大私人财 富的冰山一角,而申请禁制令这一举动,亦曝光了“二房”与“三房”自2月8日陷入沉默后可能继续采取的财产转移举动。

而关于“违约”的指控,则曝光了1月27日何鸿燊撤诉的背后原因。根据有关法庭文件,“二房”与“三房”在当日对何鸿燊“口头承诺”将把澳娱的股权交还赌王手中。

不 过根据何超琼在1月30日向本报提供的声明,她否认1月27日在澳门举行的聚会为家族会议。她表示“这只是一个由第三者相约供有关人士讨论 Lanceford事件的机会,在场人士只就Lanceford事件各自发表意见与提出询问,不属于任何谈判,遑论达成任何更新协议,更绝对不能构成本人 已原则上同意将Lanceford的股权均分。”何超琼的理由是,当时“三太”陈婉珍没有获邀参加会议,亦应得到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

至于 对何鸿燊在澳娱的直接持股进行“还原”,则牵涉到Lanceford在1月24日公布的股权转移安排。当时在将Lanceford(彼时持有26.8%的 澳娱股权)的100%股权转移到Action Winner、Ranillo Investment前,先对何鸿燊以个人名义持有的4.84%澳娱股权进行吸纳,令Lanceford对澳娱的持股达到31.6%。

磋商失败

“很 遗憾何(鸿燊)博士被迫采取第二次法律行动,他曾衷心希望避免这一举措,但考虑到何超凤与何超琼对于以归还何博士的股份来解决问题的不情愿,他没有其它选 择。”Oldham说,“毫无疑问我们会看到阻挠或干预有关预订法律程序的尝试,这可能表现为更多的承诺和异想天开(希望能得到宽免),但除非他的股权能 得到归还,否则有关行动将会继续。”

他亦表示,不排除未来会对更多“二房”、“三房”的成员提出个人诉讼,这要视乎有关成员是否愿意在未来合作。被问及这次诉讼会否一如1月27日再次被撤销时,Oldham表示在吸取了上次仅仅听到了承诺就撤销不同,何鸿燊这次将坚持至真正收回股权方会考虑撤销。

在这一最新变局下,博弈的天平似乎再次向在2010年11月已经获得超过7%澳博股权的“四太”梁安琪倾斜。

根 据Inside Asian Gaming在16日提供的分析,在澳博进行IPO之前,“有半个公司向(公司执行总裁)苏树辉报告,而另外的一半则向苏树辉报告”。在澳博进行IPO时 公开发售的25%流通股中,又绝大部分被与苏树辉、梁安琪关系良好的VIP博彩中介人所认购,这一点,此前苏树辉承认,大量VIP中介人手握澳博的股份, 令澳博每日成交量低迷。

苏树辉与“二太”之女何超琼不睦在港澳并非秘密,一般认为他会倾向“四太”梁安琪。

这一力量天平暗含的意味是,即使香港 高院最终裁定Action Winner、Ranillo Investment可以享有澳娱的投票权,“二房”与“三房”亦难以真正掌控澳博,因为在梁安琪与苏树辉加起来合共一成的澳博股权之外,持股可能高达 20%甚至更多的VIP中介人(这些分散的中介人持股均没有达到5%这一上限,因此毋须对港交所作出股权持有的申报),亦很大可能会倒向“四房”。在这一 最坏的博弈结局下,澳博作为上市公司的规则约束,亦难以避免最终的彻底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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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訴魅族 高通專利訴訟拷問中企“軟肋”

美國當地時間6月30日,高通 (NASDAQ: QCOM)宣布其已對魅族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魅族侵犯了高通覆蓋智能手機多種功能和技術的多項專利,包括與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標準相關的專利。這些訴訟的起訴狀已提交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和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高通稱為了與魅族達成專利許可協議,公司始終秉持善意向魅族發起了多輪交涉,試圖通過誠信談判與其達成協議。但就在前兩天,魅族科技副總裁李楠對包括第一財經記者在內的媒體表示,如果能爭取到公平的談判條件,魅族肯定會繳納這筆錢,並暗指高通與手機廠商關於收取專利費的談判不夠公開透明。

再訴魅族

“前幾天剛剛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魅族提起訴訟,今天高通再次發布消息,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同時提起訴訟,高通這是把一個訴訟分拆成兩個,分別在北京與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在北京要求判決提供給魅族的專利授權協議符合中國法律規定,在上海則直接起訴魅族侵權。”手機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對記者表示,有關這起專利訴訟的最終走勢,現在還無法做出準確判斷,不過以黃章的性格,魅族還真未必束手就範,否則前幾天魅族也不會召開發布會闡述自家觀點,一場專利大戰或許已經拉開帷幕。

根據記者獲得的資料,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協議的內容,與高通在2015年向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並得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的整改方案的條款一致。目前已有超過100家中國公司接受了上述整改方案條款,其中包括最大的幾家中國手機廠商。

高通表示,魅族一直選擇采取拖延戰術,拒絕與高通進行誠信談判。高通在2016年4月向魅族發出最後要約,魅族對此沒有回應。

高通Incorporated執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表示:“盡管魅族已承認銷售了侵犯高通有價值的中國專利的產品,但是卻一直拒絕與我們進行誠信談判。魅族試圖通過在競爭中獲得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成本優勢。很遺憾,我們不得不訴諸司法程序來保護我們的權利。”

而據消息人士透露,就在昨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高通訴魅族和天宇達信公司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共九起案件。

“高通起訴魅族原因很簡單,覺得談判進展太慢,當然也不排除敲山震虎威懾其他尚沒有簽約廠商的意圖,至今為止高通已和上百家大陸廠商簽署專利授權協議,相信其中幾家比較知名的廠商也會很快簽署,高通顯然也希望借助起訴魅族盡快了結與大陸手機及相關廠商的專利授權談判。”王艷輝對記者表示,起訴只是手段,加速談判才是目的。

連環訴狀拷問中企軟肋

不斷傳出的手機專利戰在今年愈演愈烈。

高通上財年53%的營收來自中國市場,其利潤的相當一部分來自技術許可。該公司去年與中國發改委達成反壟斷和解協議,同意支付9.75億美元罰款,並與中國客戶重新談判許可協議。自那以來,該公司已與中國100多家手機生產商簽署許可協議,但與幾個主要的原始設備制造商的談判遇到了困難,其中包括魅族。

而在前不久華為在中美同時起訴三星手機侵權,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智慧芽首席專利分析師賈郡對記者表示,專利是政府對技術創新者的獎勵,可以幫助技術創新者壟斷技術成果、排除競爭對手,因此,專利在高科技領域是一項重要的知識財富。而在市場競爭中,掌握大量核心專利的企業可以提供具有獨特功能的產品、塑造高端的品牌形象,還可以憑借技術優勢提高其在產業鏈上的議價能力,而且在構建行業聯盟、制訂產業標準的過程中維護其戰略利益。

“如果缺乏高質量的專利儲備,企業在經營中往往容易成為專利訴訟的受害者,輕則調整既定產品策略、付出巨額賠償,重則面臨法院禁止銷售令、惡化企業品牌形象,甚至有被迫破產、退出市場的風險。”賈郡說。

而對於中國企業而言,由於接觸專利概念的時機較晚,而且研發能力普遍較弱,因此體現在專利上就是“專利布局較晚、技術布局單一”,導致大量的基礎專利落在國外競爭對手的手中。

賈郡以華為公司和三星電子為例,對記者表示,華為公司是專利實力最雄厚的中國公司,截至目前,華為公司擁有9800余件美國專利,其中有7400多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多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這兩項技術占其整個專利儲備的98%。而三星公司的美國專利總數超過12萬件,其中在半導體技術、通信技術的專利都超過3萬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超過2萬件,此外,在存儲技術、光學技術、顯示技術的專利也都在1萬件左右。在這樣專利儲備的支持下,三星電子可以更為安全、自主地進行產業和產品布局。

“整體來看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並非不完善,只是相應處理力度較輕,也直接導致了在中國專利侵權成本較低,此次華為、高通的訴訟正在拷問中國的專利保護執法力度,一旦獲得法院支持,也就意味著大陸專利制度逐步向歐美靠攏,真如此未必是壞事,只不過對手機企業而言,競爭便不再只是市場的競爭,也包括法庭的競爭。”王艷輝對記者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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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訴T-Mobile侵權 專利是華為打開美國市場的敲門磚嗎?

作為近年來全球手機市場的“猛虎”,華為在美國市場的發展卻一直不太順利,磕磕碰碰並不少。

但近日的一則消息則讓外界開始相信,華為要在這個市場“動真格”了。據外媒報道,華為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地區法庭向美國四大運營商之一T-Mobile提起專利訴訟,控訴後者拒絕與華為達成專利授權協議,並繼續使用華為的4G LTE相關通信專利。這是繼兩個月前起訴三星電子侵犯4G專利之後,華為在美國發起的又一起專利訴訟案件。

T-Mobile是誰?

擁有1.09億用戶,T-Mobile是世界上最大的移動電話公司之一,雖然屬於德國電信(Deutsche Telekom AG)的子公司,但在過去,T-Mobile在西歐和美國運營GSM網絡並通過金融手段參與東歐與東南亞的網絡運營。

截至去年年底,T-Mobile在美國共有用戶8300萬人,營收增長8.3%,4G LTE的POP入網點達到3.05億個。過去兩年時間,T-Mobile每個季度新增用戶200萬人。

但拋開這家公司的背景,讓外界更為關註的是T-Mobile背後所代表的運營商市場,在運營商主導的美國市場上,華為此舉無疑是在“冰峰上”行走。

據記者此前的了解,與全球其他區域不同,美國市場的智能手機銷售大約95%都是通過運營商渠道賣出去的。不過,美國各大運營商通常只有在需要廉價、無品牌手機時才會與華為合作,這主要是因為這些運營商已經從三星、蘋果、LG等制造商以及低端廠商那里獲得了充足的手機。

同時,對美國的主要運營商而言,將華為手機增加到他們的銷售產品中從而銷售華為手機並沒有什麽特別信服的理由,對市場的固有思維限制了華為在運營商市場的施展空間。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華為和與T-Mobile的“專利訴訟”在外界看來似乎不算理智,也許會影響華為在當地運營商市場的聲譽。但華為的態度堅決,“我們與T-Mobile美國進行了多次接觸,期望通過友好談判達成有關專利的許可,但並未得到T-Mobile的積極響應,雙方難以達成一致。因此華為發起了此次訴訟,以解決雙方關於專利許可的爭議。”華為在官方聲明中稱。

而事實上,在過去兩年間,雙方已經進行了多次小範圍“交鋒”。

2014年9月,T-Mobile曾經指控華為員工非法竊取其智能手機測試機器人技術,在T-Mobile實驗室未經許可拍照並試圖帶走部件,造成了數千萬美元的損失。當時華為承認自己員工行為不當,並開除了這兩名員工。但在同年,華為也要求T-Mobile開始專利授權談判,但T-Mobile拒絕簽署保密協議與授權談判。

但直到今年年初,華為才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反擊”,並且在專利維權上瞄準了美國市場上以往不太“友好”的廠商,T-Mobile顯然是其中一家。

今年1月15日,華為向德州東部聯邦地區法院(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連續發起4起專利侵權訴訟,指責T-Mobile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制造、使用、提供銷售、銷售、進口美國並銷售同樣未獲得授權的系統、產品或服務。

隨後,為了協議和授權都達成一致,兩家公司對協議細節進行了反反複複的商討,但華為稱T-mobile拒絕了華為的專利授權條件,並稱華為違反了公正、合理且非歧視的承諾。華為希望法院能承認自己的專利授權協議是公正、合理且非歧視的,並認定T-mobile不願意對專利授權。

“T-Mobile在沒有華為4G無線網絡關鍵性專利的情況下,是無法運營它核心的無線網絡技術的。”華為稱。

專利是美國市場突破口嗎?

“在美國市場我們仍然會和運營商保持良好的關系,從OEM轉型,並且加強電商的渠道布局。”余承東在此前與記者的一場對話中談到,華為仍然在探討通過美國電信運營商來銷售智能手機。

但在與華為內部人士交流時,記者得到的結論是,華為在美國的發展也不能完全只依靠運營商。

來自數據研究公司comScore的調研結果顯示,蘋果和三星依然是美國市場的霸主,加起來占據了接近70%的市場份額。而對於華為來說,盡管終端業務崛起,但華為的諸多旗艦機型卻在美國市場不能上市。除了部分對中國廠商的偏見外,也有聲音指出,美國方面擔心的問題是華為的電信網絡設備會威脅其網絡安全。

華為也在試圖改變這種看法,比如和美國公司微軟以及谷歌的“交好”。

華為計劃在今年秋季發布一款和VR兼容的智能手機。谷歌在合作中提供VR軟件平臺。而與微軟及英特爾合作的二合一產品Mate book近期也將在美國上市,除了傳統銷售渠道,還將進駐全美近百家微軟旗艦店。

但似乎仍不夠,在更多的分析師看來,比起品牌和技術合作,專利訴訟則更加有利於華為在美國的品牌營銷,也有利於華為與運營商的談判砝碼。

“美國市場一直是華為最想進但最難攻破的最後的海外重要市場,和谷歌以及微軟的合作對全球消費者也有心理暗示:華為正在替代三星成為Android的領袖和旗幟。”手機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對記者說,專利的問題有更強的暗示效果。

華為的底氣也更足。數據顯示,其在美國擁有9800件專利,其中7400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此外,去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數據顯示,華為以3898件專利申請位列通信公司首位,高通以2442件專利申請位列次席,中興通信以2155件專利申請排行第三。根據華為公布的數據,其2015年研發支出高達92億美元,占其銷售額的15%;而高通財報顯示,其2015財年研發支出54.9億美元,占銷售額的22%。

“在ICT產業中各友商之間應該通過開放式的創新、聯合創新的方式共同推動產業進步。業界解決知識產權問題的最佳途徑是通過談判簽訂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後合法使用對方開發的技術和知識產權。訴訟是最後的解決爭議的方式,某些情況下也是一種常見方式。”華為發言人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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