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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pre-sale儲客 宗菁華

2011-7-21  NM




早兩期我哋比較過瓏璽嘅樓書同實景,「有心人」見我哋咁有科學求證精神,特登醒我哋,話新地嘅賣樓手法同樓書一樣咁富創意。點有創意法?

瓏璽未正式開盤就好似賣時裝咁先嚟一場pre-sale,搵班準買家埋枱斟價錢。啱嘅就簽約「預留」,但新地則唔簽名,儲夠客啦,先至按政府規定,喺正式 發售前三日出價單,實情佢哋早已有批客簽字預留單位矣。儲客呢一招有乜好處?最好之處係俾人以為有大客成圈成圈咁大手掃貨,實則呢啲單位係逐個逐個斟返嚟 者。有咗pre-sale儲客呢一招,「價單」已名存而實亡矣。無怪乎瓏璽一反常態每隔一、兩日就加推大批單位,更加極速售罄。真係咁好市,又使唔使 pre-sale儲客呢,又?

高登耕開有人爭

正所謂「瘦田冇人耕,耕開有人爭」,蕭若元睇中高登討論區,話等高登開價,股壇評論人孫柏文都話要爭埋一份,蕭若元有興趣收購高登嘅新聞一出街,孫柏文話 各路英雄都有意斟埋一份,一朝早就有超過六個銀行家朋友話有興趣落疊,同蕭若元嚟個公平競爭。高登咩咁有吸引力?孫柏文話高登討論區充滿香港文化特色,同 佢搭檔收購嘅朋友,都係高登友。而且高登瀏覽人數高,佢話「南高登、北天涯」,內地熱門討論區天涯同高登齊名,佢相信高登絕對係條財路。

CEO義助劏房小孩

敝刊上期有篇《劏房小孩》故事,講八歲女童譚麗媛如何獨自返學,放學後又喺劏房照顧傷殘母親,故事有血有淚。文章出街,回響唔少,有上市公司CEO睇完個 古仔心有戚戚然,成晚冇覺好瞓。佢雖然知道世界上唔少類似嘅事件,但佢好想盡綿力做啲嘢。翌日早上,佢專人送上一萬元現金,囑敝刊轉交麗媛一家。CEO唔 想開名,佢寄語麗媛叫佢俾心機讀書。敝刊已經遵照指示,第一時間交咗錢俾麗媛,在此謹代表佢向善心CEO講聲多謝。

韶關高租賣鋪

幾年前敝刊踢爆以「商場醫生」招牌行走江湖之沈永年夥同曾Sir‧曾智英教人買鋪,當時唔少街坊中招,成年都無鋪收。事隔多年,呢對孖寶週前又試出動,帶 住兩百幾人北上韶關睇鋪。團費兩百幾銀,包三餐兼一晚溫泉酒店,筍成咁,只得兩百幾人去,算人少咯!「商場醫生」今趟嘅新招係保證頭十年每年平均有8%租 金回報;成交之時發展商更加一次過俾足頭五年租金。羊毛出在羊身上,呢五年租金直情由鋪價中扣除。未出發,宣傳單張話啲鋪十萬蚊已經有交易,而且商場離開 高鐵站好近,附近步行街有麥當勞等大型連鎖店,人流夠晒旺。去到現場,先知十萬蚊個鋪地處死角位,沈醫生話過百萬元嘅鋪至係信心保證。至於商場呢,唔塞 車,坐車去高鐵站都起碼要半粒鐘;步行街同樓盤嘅距離,係金鐘行去銅鑼灣咁遠。雖然係咁,依然唔少師奶落疊,因為五年保證8%租金回報睇落確係筍到痺。有 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啲發展商仲使用六、七分利息周圍撲水乎?

林煥光唔做嘢

過江龍老千種金騙財,搵米雪開記招營造聲勢,更加搵埋臨記撐場,酬金按國籍種族、性別而定,中國籍男子價錢最平,外國籍女子最貴。呢個做法同警察請演員做 認人手續同出一轍。即以警方新近招聘嘅一批演員而言,中國籍男子之時薪不過係80蚊而已,中國籍女子時薪為108蚊,至於非中國籍及混血男子及女子則時薪 高達1,000蚊。工作同係供認人之用,而薪酬有天淵之別。同工而不同酬,而造成呢個差別嘅唯一原因係種族膚色及性別唔同,此又豈非如假包換之種族性別歧 視乎?執法機關公然搞歧視,咁仲有王法咩?執法機關公然搞歧視,肩負推行平等機會之林官煥光有冇出過聲、做過嘢?唔覺噃!唔好淨係識得攞彩至得o架,亦得 盡責乎?

方鏗返鄉下發達

華潤創業旗下嘅華潤雪花牌啤酒買起江蘇大富豪啤酒四成九股權。大富豪呢個品牌唔係由大富豪張子強而起,早於張子強仲未曉得食大茶飯之時,紡織界老行尊方鏗 已經開始返江蘇南通鄉下投資。除咗時代零售呢個超市連鎖店,佢又參股大富豪啤酒。前者於○七年上市,去年賣咗俾韓國樂天購物。大富豪啤酒原本係國企,九六 年重組,方鏗參股支持家鄉企業,到公司茁壯成長,佢就骨水離場。超市連鎖店及啤酒都賺大錢,故此回饋鄉里唔係一定做善事o架,有時都可以發達,方鏗就有辦 俾你睇啦!

中環人語迷你版

“要有俾人鬧到仆街嘅思想準備。”估中邊個中環人講呢句說話,送你NIKKO Daypack Academy 24背囊一個有意參加者,請於七月二十五日24:00前將答電郵[email protected]小宗只接受電郵,郵寄免問。本刊員工及 直系親屬不得參加。為求公平及杜絕偷步搶答起見,請於星期三下午一時後來電郵競猜答案;在此之前發出之電郵作廢。超過一位讀者估中,先到先得,恕不接受上 訴。答案及中獎者姓名將於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本欄揭曉。

上週人語揭曉

“唔好以為自己惡晒。”答案:李少光得獎者:K.K.Lam中獎時間:1:00pm 13/7/11

金牙大狀講[!84C5]

煲呔縱容抽水張炳良為抽水辯護,承認行政會係個決策機關,故此好似佢咁嘅成員有憲制責任維護集體決定。但行會成員又係社會嘅一分子,有責任反映民意,故此 毋須拘泥於集體負責紀律而扮其鵪鶉云云。位高權重而有此混淆視聽嘅言論,香港有乜辦法唔立立亂呢?須知行會有行會嘅規矩,而規矩之一係決策守秘;規矩之 二,決策一經敲定,成員集體負責。咁唔等於班成員唔可以反映民意,反之,做得非官守成員,其主要職責正正係反映民意 —— 喺會內反映,而唔係會內拗唔贏,到有咗決定啦就公開唱反調抽水。真係咁鍾意反映民意,去選立法會啦,笨。否則就應該乖乖服從集體決定,唔好亂咁嘈。現今一 個二個行會成員都似得張炳良咁,會內拗唔贏,就高舉民意大旗,同政府唱反調,咁仲有乜共同施政理念可言?理念唔一致,咁又何以言強政勵治?特區成日嘈嘈 閉,正正係煲呔縱容張炳良、CY之流抽水。社會唔和諧,佢要負絕大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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