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專家探討共享經濟在港挑戰 倡共乘汽車業者徵稅 平衡利益

1 : GS(14)@2017-10-15 15:20:39

【明報專訊】在中國內地和部分西方國家,採用「共享經濟」形式的各種新服務如火如荼。不過,在香港因為法例等限制,「共乘汽車」和「共享民宿」等一直未能正式運作。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和楊岳橋日前合作舉辦《香港要UPDATE:共享經濟》研討會,請來政商學界各方人士,從經濟上的好處和壞處、法例是否過時、如何處理傳統業者的反對,或設立合理的機制等各方面討論,希望能夠找出可行的方法,以打破現時的僵局。

日前《香港要UPDATE:共享經濟》研討會中,美國克林信大學(Clemson University)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表示,有美國大學學者研究顯示,Uber和Lyft等共乘汽車服務的確能夠帶來一些好處,如減少醉駕、減輕交通擠塞,以及有助消費者節省交通開支。

其中,節省交通開支的論點來自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和麻省理工(MIT)史隆管理學院兩名學者最近合作的研究,該項研究發現,當的士服務供不應求、車費出現「海鮮價」時,會特別多人願意駕車提供共乘服務,由於有競爭,可以減輕坐地起價的情况。

情况如「八萬五」 難要政府賠償

香港反對共乘汽車最激烈的,就是傳統的士牌照持有者,因為他們認為共乘汽車將令的士牌照價值大跌。徐家健建議,可以考慮向提供共乘汽車服務的業者徵稅,補償的士牌照持有者。以他所知,澳洲就是採取這種方法,美國有部分州政府亦正在考慮實行。

香港共享經濟聯盟召集人李兆富建議,政府可以讓的士牌照持有者將其牌照打包上市,實行證券化,令本來買賣門檻很高的的士牌照,變成散戶也可以買賣。徐家健認為,這個方法可以考慮,但當共乘汽車服務獲發牌時,一般人都會預期,的士牌照價格必然會大跌。以美國紐約曼克頓區為例,的士牌以往亦曾炒至每個高達100萬美元,但當共乘汽車服務獲批准營運後,的士牌價格在短時間內跌至50萬美元或以下。因此,即使的士牌被打包上市後,交易門檻大降,但散戶未必會貿然入市接貨,這對牌照價格的支持作用或十分有限。

至於,讓的士牌照持有者多領一個牌照,同時經營共乘汽車服務作為補償的建議,徐家健認為,的士牌照持有者將要由零開始推出新服務,與Uber等經營已經上軌道的業者競爭。根據外國經驗,一個城市通常只能夠容納一至兩家共乘汽車的業者,例如美國大城市通常就只有Uber和Lyft兩家公司。

徐家健認為,的士牌照持有者需要面對現實,即使任何形式的補償,也不可能補足差價。香港政府發出的士牌照已是很久遠的年代,現在已時移勢易;此外,即使政府不發出共乘汽車服務牌照,亦可以大量增發的士牌,可能亦會令的士牌跌價。他認為,情形像當年董建華說完每年供應8.5萬個住宅單位後,遇上亞洲金融風暴,香港樓價大跌,但業主也難以控告政府要求賠償。根據他的觀察,外國的的士牌照持有者雖然也反應激烈,例如會進行罷駛、遊行之類,以迫使政府談判,但很少和政府打官司。

楊岳橋:從發牌條款限制營運

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認為,即使政府就共乘汽車服務發牌,只是引入競爭,並非充公或沒收現時業者手上的士牌照,所以看不到有很強的理據去控告政府。他認為,應該在共乘汽車的發牌條款上花工夫,例如,可以規定共乘汽車使用的汽車必須是已購入一段時間,不可以專門購買新車來經營這種服務,司機需要另外再考試,另共乘汽車不可以每日24小時營運,並限制行走地區或路線,「可以集中在交通服務不足的地區如機場等,作為補充」。

李兆富認為,引入新競爭者,由消費者和業者互動提高服務質素,遠勝於政府現時設立發牌制度後不作修改的做法。若只保護既得利益者,阻止競爭,「香港人可能現在仍要坐人力車」。

莫乃光:法例須與時並進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表示,法例必須與時並進,甚至要因應科技發展預早研究,速遞和回撥長途電話等服務最初亦被政府認為是非法,或屬於灰色地帶,但後來證實可以令消費者得益,政府最終亦有發牌。他續稱,現時Uber和滴滴出行等都已經在研究無人駕駛技術,可能若干年後的共乘汽車服務全部變成無人駕駛,若政府仍然抱着幾十年前的發牌制度不改,恐怕屆時將會令香港落後於其他地區。

未有出席研討會的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公平一點來說,共乘汽車服務業者要表明有申請牌照及負起一定責任的意願,不宜只強調自己只是中介及收款平台。例如,購買第三者保險方面,平台與司機的關係、雙方分帳比例等都有需要釐清。

明報記者 薛偉傑

[企業創富]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540&issue=2017101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257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