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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無一地兩檢 梁愛詩:炸咗西九總站 泛民炮轟霸王硬上弓

1 : GS(14)@2017-05-18 02:11:07

■梁愛詩昨指一地兩檢不會違反《基本法》。陳善南攝



【本報訊】超支不斷、耗資近千億元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有望於明年第三季通車,但一地兩檢問題仍然未解決,不少港人擔心公安在香港西九總站執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為一地兩檢護航,指高鐵若不能做到一地兩檢,倒不如把整個西九總站「炸咗佢」再規劃,反問屆時如何向港人交代已花費的800多億,批評反對者阻住香港發展。有立法會議員反斥梁愛詩霸王硬上弓,威嚇港人。記者:姚國雄



梁愛詩昨於電台節目指高鐵一定不可以兩地兩檢,否則發揮不了作用。她指,如果西九總站做不到一地兩檢,之前投入的資源便是白費:「你即係要炸咗佢重新再做一個」,反問屆時政府如何向市民交代白花了的800多億元。



斥港人抗拒因誤解內地


她力撐高鐵對香港很有用,因為將來高鐵由香港進入內地後,可以駁通南亞或歐洲:「對香港嚟講係好有用。」她指出,《基本法》沒有提及高鐵問題,但過去廿年,也有很多事情《基本法》是沒有提及,既然高鐵有好處,不明白為何不可以做一地兩檢,指法律不是用來阻住發展:「我哋同其他國家都可以有協議,點解我哋同內地唔可以有協議,將個檢查區域放喺香港裏面呢?所以法律係為人服務,唔係用嚟阻住發展。」她又指有人對一地兩檢衍生的跨境、越境執法問題過慮:「攞啲理由出嚟,去阻住香港發展」,並稱現時西部通道也是採用一地兩檢,由香港人員在內地執法,完全沒有問題,「點解同一個模式唔可以喺西九(總站)嚟落實?」她認為只要兩地政府有協議,最終一地兩檢的法律條文可做到不會違反《基本法》,問題只在於港人「要定唔要」高鐵。對於港人抗拒一地兩檢,是因為不信任內地,梁認為是誤解和標籤化引起誤會:「成日講三權分立、行政主導、司法獨立等等,好多時都係唔了解個情況。」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梁愛詩發晦氣提出「炸掉西九總站」明顯是用粗暴及威嚇的方式,霸王硬上弓,營造米已成炊的局面,逼香港人「硬食」一地兩檢,接受一個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做法。他又指,泛民過去提出不同方案解決一地兩檢問題,但政府全以技術上不可行否決。林強調,民主黨及泛民黨派一直警告政府,高鐵一地兩檢的問題必然會違反《基本法》第18條(即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外,其餘不在香港實施)及第22條(即中央機構不能干預香港事務),衝擊一國兩制,批評政府與建制派堅持硬推一地兩檢,政府更「拍心口」稱可以解決問題,又曾向市民及立法會承諾,會考慮兩地兩檢的做法。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15/2002184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3319

市民藉司法制度挑戰政府 20年增一倍戴耀廷:倘無覆核民怨更深

1 : GS(14)@2017-07-02 14:17:54

■戴耀廷指司法覆核目的是讓公民有渠道監察政府。張志華攝



【香港20年】【本報訊】回歸20年,儘管歷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均指司法覆核是良好管治的根基,惟亦有不少人甚至前法官質疑司法覆核被濫用。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認為,司法覆核讓公眾有權挑戰政府,「如果淨係得獨立嘅司法權,但個司法權係冇牙嘅,咁都冇意思」,20年間藉此制度挑戰政府的數字更增加一倍。他指司法可制衡行政與立法機關,亦是宣洩社會壓力的出口,「如果你連呢條路都封埋嘅話,咁我仲可以做乜?我好不滿,咪放炸彈囉」。記者:楊家樂 白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2016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指,司法覆核訴訟過程雖偶爾帶來不便,但整體而言維護公眾利益,理應得到肯定。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亦於2008年一個法律會議上致辭稱,司法覆核是良好管治基石;本港司法覆核案件激增,則源於公職人員獲授酌情權範圍不斷擴大、市民對公共機關的期望也越來越高、較易獲得法律代表等因素。上世紀50至70年代法庭每年處理司法覆核案件平均不超過3宗,90年至回歸前的7年半內增至年均約20宗。1997年首度破百,其後除有數年因居港權問題令數量大增外,整體維持每年百多宗水平,前年才突破200宗。戴耀廷指出,按人口比例計算,本港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數字遠較英國低;加上終審法院2007年訂出甚高門檻,申請人須證明其論據屬合理地可爭辯且有實際勝訴機會,才獲受理,濫用機會甚低。


「若有普選可少好多覆核」

戴耀廷前年進行法治研究調查,隨機抽樣3,000多人,67.3%均表明若市民反對政府決定應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比率較2005年同類研究的30.3%上升達37個百分點。縱然輿論批評司法覆核制度被濫用,但是戴耀廷認為此觀感似乎只由某些媒體刻意營造,與社會實際觀感有落差。當社會欠缺公民參與,爭拗難以解決,公眾就會選擇司法覆核,「遊戲規則本身唔公平,大家自然會覺得個結果一定唔公平,出嚟嘅政策同法律就多咗人質疑」,「若有普選,已經可以少咗好多覆核」。戴指司法覆核目的是讓公民有渠道監察政府,「如果冇司法覆核,又或者好似?家咁,想提出司法覆核嘅人都唔夠膽提,結果係點呢?咪積咗更多民怨,爆發起上嚟更加難以控制」。過往法庭在許可申請的階段,通常只會邀申請人單方面出席聆訊,即使失敗也「冇乜成本」,待正式受理後才展開雙方面聆訊;但現時趨勢是法庭在申請許可階段時,已邀請雙方出庭,訟費即時加碼,「(政府)一落場就晒冷,鋪鋪都晒冷,鋪鋪都搵個資深大狀,邊有得打?」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認為回歸後行政、立法權「令人失望得好緊要」,因此「啲人成日話搵法官主持公道」,因三權之中,市民比較信任司法權,故回歸以來司法覆核的案件日益倍增。但此非健康現象,因司法覆核與其他案件一樣,勝出的只有一方,「但政治係尋求雙贏」,法律行公義、好憐憫,是希望制度之下每個人都是贏家,但「法庭只可以跟法律判案,最終只有一個贏家,其他都係輸家」。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回歸二十年】專頁: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02/2007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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