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公司在上市5年的時間裡,迅速從一支績優股淪為了眼下的准ST股,淨利的絕對值沒怎麼變,但2007年是盈利109億元,而到了2011年則是虧損104億元。根據它最新公佈的財報,它在今年上半年的虧損仍高達48.7億元,毫無長進。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中國遠洋高管最近所說的一句話引起了頗多爭議—他們提到不會裁員,因為中國遠洋「是一家國企,要承當相應的社會責任」。
反對者認為,這家拿著國家補貼的央企沒有資格說這句話。
但是,不裁員的想法本身並沒有問題。一個公司要對股東負責,但也不能置員工和客戶的利益於不顧。一旦裁員,必將會使一群老工人首先失掉飯碗—很多工業城市都曾在過去的一二十年裡歷經過這一幕,工人大量下崗,而他們技能單一,並不像公司人那樣有更多的選擇並能很快尋找到新出路,失業對他們來說意味著人生乃至家庭悲劇的開始,這也引發了社會動盪—而公司巨虧,本來也不是這些工人的失誤。
從這個意義上,你能理解中國遠洋高層口中的社會責任有多沉重,所以早在2008年這家公司初遇危機時,它便堅持了這個決策。
但反過來想一想,這家公司在做出承諾之後,到底有沒有真正意識到自身的問題,又是否制定了一個負責任而有實際意義的扭虧計劃?
員工自願勒緊褲腰帶與公司一起渡過難關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1950年代的寶馬在被匡特家族收購前一度瀕臨破產,是6500名工人靠維修卡車維繫了公司的生存。
目前,中國遠洋的幾位高管已經承諾降低自己的薪酬,但他們顯然還沒有讓股東看到一個更廣泛的解決危機的整體策略。
這當然要引發人們的擔心。要知道,很多虧損的大國企都把政府給補貼看成理所當然的事,錢沒有用到刀刃上,反倒給職工當作了福利。比如,五大發電集團的火電業務全部虧損,但電企員工的工資卻是煤炭行業的5倍到10倍。
中國遠洋之所以走到了今天的局面,除了經濟大環境變差之外,跟公司的戰略決策及管理水平也不無相關。馬士基等同業巨頭也處於虧損之中,但虧損值卻遠小於中國遠洋。實際上,後者在2011年的虧損中的一部分主要來自高租約租船及違約造成的損失。也就是說,在2007年及2008年產業形式最好、租約最高的時候,中國遠洋缺乏危機意識,簽署了多條高額租船合約,大環境的突然變差讓它措手不及。與此同時,中國遠洋並沒有像馬士基那樣做出了許多應對危機的舉措,去調整管理和經營結構—當然,它也有一些動作,主要是把債務和存款從外資銀行移到國資銀行,保證現金流穩?定。
眼下,這家央企向政府打報告訴苦,希望能得到援手,但在缺乏一個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的情況下,這種行為容易招致外界的質疑和反感—以穩定之名來跟政府討價還價,這樣的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
其實人們真正擔心的問題是,公司要長遠發展終究還得靠其自己,在這種一遇到危機就找政府索要大補貼的情況下,當危機過去,它們很可能並沒有吸取任何經驗教訓,管理水平也未見提高;而如果危機還需延續很長時間,那麼它們現在這種信誓旦旦的做法,很可能在未來陷股東和員工於不義—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員工們的飯碗可能暫時是保住了,但一個沒有競爭力的超大型企業,可能還是要步履維艱,可能最終還是保不住員工的飯碗,保不住股東的權益。
林柯爾系創始人、科龍電器原董事長對多名政府官員的高調舉報,週五晚間得到了中國證監會的回應。第一財經日報《財商》記者注意到,這並非是證監會第一次回應顧雛軍的舉報信。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週五晚間表示:「我們注意到媒體報導顧雛軍先生召開新聞發佈會,舉報了證監會工作人員。證監會始終歡迎社會監督,當然我們理解,這種監督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相關各方均應對自己的言行承擔相應的責任。」
2008年,佛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顧雛軍等虛報註冊資本、不披露重要信息和挪用資金等三項罪名成立。顧雛軍三罪並罰,獲刑12年,執行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80萬元。
從2005年8月被拘捕算起,前後服刑7年後,顧雛軍於今年9月6日重獲自由,並馬上約見媒體接受採訪。週五,顧雛軍召開新聞發佈會,頭戴自制白色高帽為自己喊冤,同時舉報多名與當年案件調查相關的地方政府和中國證監會官員。
顧雛軍的發布會持續了2個多小時,其間,他散發了為媒體準備的舉報材料。其內容大意是有官員為了幫助收購方獲得科龍電器股權,依據不實證據,對科龍電器和格林柯爾進行了調查,致使顧雛軍最終面臨刑事訴訟。
但顧雛軍在這些材料,以及與新浪網進行的獨家訪談中,均未就格林柯爾對科龍電器虛假出資,以及科龍電器虛增銷售收入等關鍵指控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事實上,早在2006年,顧雛軍家屬就曾在庭審期間向媒體散發過舉報信。週五,顧雛軍的舉報內容與當時的大體相仿。證監會於當年12月就顧雛軍一案的行政處罰對媒體做出過回應。
2001年,顧雛軍入主科龍電器後,當年發生巨額虧損。隨後的2002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和毛利率變化不大,卻實現了較大盈利,引起了市場和深交所關注。
2004年9月到次年1月,廣東、湖北、江蘇、安徽證監局分別對科龍電器及其關聯公司進行核查,發現其經營管理存在大量不規範做法,主要涉及財務虛假和披露不實。2005年1月,國家審計署將科龍電器涉嫌虛增2003年巨額利潤的情況轉證監會處理;2月,證監會立案稽查。
2005年5月的一次調查中,科龍電器工作人員當著調查人員的面從財務室抱走大量材料,被當場制止。其後,調查人員在科龍電器發現了15箱轉移和藏匿的證據材料,於當年6月移交公安機關。顧雛軍於2個月後被捕。
顧雛軍在週五的舉報材料中,仍然將虛假注資、虛假銷售等問題稱作「雞毛蒜皮」的小事,稱壓貨是正常的銷售行為。
但證監會在2006年的回應中稱,虛假銷售與正常的壓貨、退貨有本質區別。以2004年為例,科龍對合肥市維希電器有限公司、武漢長榮電器有限公司虛假收入達4億多元。這兩家公司的註冊資金均來自於科龍電器,前者的股東身份證還是假的,財務報表由科龍合肥分公司人員編制。虛構銷售的產品,實際上從未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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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原本計畫比照日本接管問題壽險的方式,推動「保單不全額賠償」措施,且研議已久,但最後卻礙於擔憂保戶無法接受,沒有上路。 事實上,台灣若要比照日本辦理,已有法源依據和各界共識,端視政府有無決心。 撰文‧張舒婷、歐陽善玲 這次金管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接管國寶、幸福人壽,約莫一個月的作業時間內,沒走漏風聲或引起紛亂,讓各界對金管會的魄力另眼相看。 但美中不足的是,金管會原本計畫將比照日本接管問題壽險模式,推動「保單不全額賠償」措施,雖研擬腳步從未間斷,最後卻胎死腹中。 所謂「保單不全額賠償」,是為避免經營不善的壽險公司,用低價或不合理的預定利率搶賣保單(一般情況下,預定利率愈高,保費愈便宜)。保險公司一旦遭接管,高利率保單將打折,保戶無法全額領回,可避免其他無辜民眾買單。事實上,台灣若要比照日本辦理「保單不全額賠償」,已有法源依據。《保險法》一四九條之二規定:「接管人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其保險費率或保險金額。」業者以優惠價格、佣金促進保單銷售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彭金隆說,該法條即符合日本精神。一九九七年,日本的安定基金接管問題壽險業者「日產生命」後,公帑已耗盡,此後連續接管數家問題壽險,即採取保單限額理賠的方式。 既然有國際範例在先,甚至連法源根據都有了,為何最後仍無法推動「保單不全額理賠」? 據了解,係因金管會高層考量到,以台灣目前的社會氛圍,尚未成熟到接受這種作法;更擔憂一旦兩家壽險公司合計約五十三萬名保戶走上街頭抗爭,將耗費更龐大的社會成本。 「以目前台灣保戶水準,未必能理性到接受保費無法全額領回。」本身即為國華人壽(現已被全球人壽收購)保戶的彭金隆舉自己為例,十多年前,國華人壽也屬於「績優生」,當時自己購買其終身險保單時,也只是純粹想買個保障,詎料國華人壽竟走向被接管的命運。「保戶的心態一定是:『這是金管會核准的保單,如今業者倒了,就叫我回家吃自己?』對多數當事人來說,一定很難接受。」彭金隆表示。 國寶、幸福人壽一定不乏有像彭金隆如此單純的保戶,只是,要全體民眾概括承受五十三萬名保戶的權益就公平嗎?政府作為問題壽險公司的最後擔保人,等於變相鼓勵業者升高經營風險,最終卻讓納稅人幫不肖業者買單。 比較問題壽險和一般壽險的商品,以終身健康險為例,三十歲男性購買幸福人壽「帳戶型終身醫療健康保險」,年繳保費約一萬元出頭;而富邦人壽的「安心寶倍終身健康保險」,年繳則需一萬五千元。 表面上,兩張皆為終身保險,且幸福人壽的保費較低,但富邦的保障內容較多,包括壽險保障、意外身故及全殘扶助保險金等。 再看看保險內容更單純的儲蓄險,二○一二年七月、今年四月及六月,國寶、幸福及富邦人壽分別推出「得意年年增額終身壽險」、「幸福美滿增額終身壽險」及「好富利增額終身壽險」,雖然保額及年繳保費皆不同,很難一眼判斷優劣;就預定利率比較,三張保單皆為二.二五%,也沒有明顯高低差異。 政府須未雨綢繆 不能只靠安定基金儘管如此,但問題是,多數民眾購買保險前,一定會請「專業人士」協助、提供建議。據了解,一般保險經紀人公司推銷國寶及幸福人壽儲蓄險商品,佣金收入約為二六%,而富邦人壽佣金只有二○%。 在利潤考量下,保險業務員可能優先銷售國寶、幸福人壽的商品;且當客戶質疑保險公司體質時,多數業務員會打包票回應,「放心,政府一定不會讓保險公司倒,保單權益絕對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衝著「有政府當靠山」的心態,業務員昧著良心推銷問題壽險的保單,坐視國庫失血,也形同政府眼看著業者、業務員、保戶形成的「三角貪婪結構」耗費公帑,卻束手無策,最終還是由小老百姓買單。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一旦安定基金財源不足,台灣自會朝日本模式進行,但政府最好直接杜絕問題壽險公司的存在。彭金隆則建議,除了透過立即糾正措施,加速剩餘的問題保險公司自救,也應盡快納入保單不全額理賠的措施,才是長遠之道。 |
經濟觀察網 特約記者 王小明 圍繞綠城控制權的爭奪戰一波三折。
繼以田強為核心的綠城管理團隊11月19日晚針對宋衛平主導簽發的任免令,聲明“不予采納單方任一股東的人事任免”後。11月20日,宋衛平方面在回複經濟觀察網的問詢時表示,對綠城房產集團管理團隊做出的人事任免,是由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城房產集團)董事會決議通過,具有法律效應。
宋衛平方面表示,19日高管任免事宜相對應的公司主體是綠城房產集團,任免權在於綠城房產集團的董事會。現任董事會成員是宋衛平、壽柏年、夏一波和郭佳峰,其中壽柏年為董事長。根據綠城房產集團章程,綠城房產集團僅有才智公司(Richwise)一個投資者,董事會成員由才智公司指派。
“上市公司綠城中國的股權轉讓計劃針對綠城中國。綠城中國是通過全資子公司才智公司控制了綠城房產集團等30多家附屬和聯營公司。並且,綠城中國股權沒有完成實質性的交割,董事會更沒有改組。因此作為綠城中國附屬公司的綠城房產集團,無論是董事會還是管理團隊,都沒有法律意義上的變化,相關的工商登記也未變更。”宋衛平方面稱。
宋衛平歸意已決。自19日晚間起,融創和綠城雙方在綠城總部杭大路1號展開了一場管理權的爭奪。當日18時,以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為主體的免職令發出,宣布免去具有融創背景的田強綠城集團總經理一職,同時聘任應國永為新任綠城集團總經理,即日起生效。應國永2001年加入綠城,深受宋衛平的信賴,曾擔任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執行總經理一職,負責綠城杭州濱江區、臨安、浙江德清、慈溪、麗水等地的項目開發管理工作。
隨後發生戲劇性一幕。同樣是在19日晚間23時許,署名為“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管理團隊”的公開聲明由融創方傳出。田強等人表示,買方已經全額支付交易對價且組建了新的管理團隊,是受各方股東領導下,唯一的、合法的管理團隊,任何一方股東或個別董事無權單獨對管理團隊發出任何指令或意見。
針對上述說法,另一方主要當事人田強則在電話中對經濟觀察網表示:“現在不方便回答。一切如常。”
附融創團隊聲明如下:
針對11月19日個別股東以綠城房地產集團公司名義發出的人事任免令,現綠城房地產集團管理團隊全體聯合聲明如下:
1、2014年5月22日,各方簽署的關於綠城中國24.313%股份交易的「買賣協議」以及後續文件,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合法有效的。買方依據前述文件已經全額支付交易對價,另外也依據前述文件組建了新的管理團隊。因此,目標股份交易已經實質完成。
2、新的股東會、新的董事會根據「買賣協議」業已組成,並於7月7日任命了新管理團隊,得到了各方股東一致認可。
綜上,2014年7月7日召開的由股東方——融創代表、九龍倉代表以及集團聯席董事長、集團常務副董事長、所有管理團隊共209人參加的集團半年度管理會議,一致同意正式聘任現有管理團隊負責新的管理階段的經營管理工作。現有管理團隊是受各方股東領導下,唯一的、合法的管理團隊。其他任何一方股東單方提出的人事任免要求,現任管理團隊是不予采納的;任何一方股東或個別董事無權單獨對管理團隊發出任何指令或者意見。個別股東如有意見和建議,應當通過新的股東會、新的董事會進行協商。相信新的股東會有智慧和能力予以解決。
現任管理團隊遵循的唯一原則就是為綠城好,過去乃至將來都是如此。在此,我們要求集團全體員工在各方股東作出一致指示意見之前,嚴格按照目前管理架構、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落實各項日常工作。
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管理團隊聯合署名:
總經理:田強;
副總經理:陳恒六、翁曉寧、童曉君、韓波、鄭甫、王爽;
區域公司總經理:韓波(兼)、王鵬、張強、路鵬
2014年11月19日
2014年11月21日,經過抽簽產生的9名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坐成一排,正在向候選法官提問。最遠處是計分員和監督員。 (徐誌毅/圖)
抽簽定“評委”:法官與非法官比例,5∶3;下次遴選,需再次抽簽。
考題很犀利:如何避免人情案、關系案?遇到領導打招呼怎麽處理?
差額有點低:11人取10人,入口應打開,從社會上吸納最優秀人才。
站在9名遴選委員面前時,法官黃惠環大腦有些空白。
“你這麽瘦,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很辛苦的,你能幹得來嗎?”
“天天跑步,沒問題。”黃惠環連忙表決心。
這是2014年11月21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遴選工作現場。依照司改方向,未來法官均由法官遴選委員會選出。作為全國司改試點省的廣東,在這個新設立的法院率先試水。
“以前,你都不懂炒菜就來選廚師,肯定選不好。”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林廣海看來,現在是真正按照職業化要求遴選法官,“讓專業的人來挑選專業的人”。
2014年11月19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成立。按照廣東省高級法院對外的表述,這是“全國根據最新的中央司改精神成立的首個遴選委員會”。
遴選委員會總共有25名委員,主任是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樹堅,此前她曾擔任廣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有著近30年法官經歷。其余的24名委員來自4個界別:法官(15名)、法學教授(3名)、律師(3名)和知識產權專家(3名)。
據廣東省高院政治部人士介紹,委員均來自各個行業協會——廣東省法官協會、省法學會、省律師協會和省知識產權研究會的推薦,“我們拿著函,一家家請他們推薦”。
廣東省高院的院領導班子,無一人入選。法官協會推薦的委員中,高院民四庭庭長林廣海是西南政法大學博士,“全國審判業務專家”;深圳市中級法院民三庭法官錢翠華的名片上並無任何官銜,但因其長期從事知識產權審判,發表過多篇相關論文,也得到推薦。
“院領導不進遴選委員會,確保公正、獨立。”廣東省高院政治部地方幹部處處長陳東茹介紹。在廣東省高院院長鄭鄂看來,專業、權威、中立的法官遴選委員會,可以最大程度地確保法官選拔的含金量。
廣東省律師協會推薦了三名律師,一名是會長,一名副會長,還有一位律師是廣東省黨代表。有著25年從業經驗的律師王波是廣東省律協副會長,分管的正是知識產權領域。
“也有法官跟我表示顧慮,說之前都是法官選法官,這次讓律師什麽的也參與選法官,行嗎?”遴選委員會主任吳樹堅回憶說。但她認為,社會人士參與不僅必要,而且參與度還應提高——“未來不一定是法官來應聘法官,還可能是律師、學者、社會人士。”
知產專家的名單里,包括了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袁有樓等人。“他們不是因為是官員,而是因為是專家,所以參加遴選委員會。”廣東省高院政治部人士說。
在黃惠環面前一字排開的9名委員,是在11月19日當天從25名委員中產生的。這個遴選委員會的“有效期”只有一次。下一次再選法官,必須再另組。
主任吳樹堅為常任委員,每次遴選都會參與。其余8名委員從其余24名非常任委員中隨機抽選,組成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
寫有每個委員名字的紙條,先交由24名非常任委員自己簽名,再投入抽簽箱,以確保不會作弊。
“我們之前設計過很多種方案,用電腦抽取、用數字彩球來抽等等。”陳東茹回憶說,最後大家認為,還是用最傳統的紙質抽簽方式最可信。
界別分布是重要的考慮因素。抽選的8名委員,法官委員5人,其他委員3人(學者1人,知識產權專家1人,律師1人)。
工作人員特制了一個黑板,劃出界別,每抽取出一個委員,即按抽簽抽出的先後順序,貼在黑板上,現場一目了然。
“很榮幸,律師第一個就抽中了我。”律師王波說,通過觀察,他認為這樣的操作至少能避免傳統內部遴選中人事關系、部門利益糾葛等弊端。
11月13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遴選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和主審法官遴選公告同日對外發布。
這個新設立法院的法官門檻不低:四級高級法官,或者是正科級滿三年,必須親自審理過500件以上的案子。
“在我們基層法院,這個要求意味著至少是副院長以上才可以報名。”在法院內網上看到遴選公告後,黃惠環悄悄填寫了報名表。她是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法院副院長,但經常要去參加一些防火、計生等會議,“不怎麽辦案子,水平也下降了”。
由於報名門檻太高,全廣東只有26名法官報名,經過資質審核,真正符合條件、有資格站在遴選委員會面前的,只有11人。而首批主審法官的名額是10人。
11月21日,抽簽選出的遴選委員會委員,與經歷資質審核的被遴選法官,在廣東省高級法院六樓一間大會議室里相遇。
遴選過程不複雜:每位候選法官先自我述職5分鐘,然後回答遴選委員提問,一般會問五六個問題。
“有點像研究生複試的面試。”首次當“評委”的律師王波說。
委員們事前沒作明確分工,資深法官林廣海主動擔負起了考查知產審判基礎問題的角色:你如何理解知識產權的特點?你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裁判思路與分析路徑有何不同?
律師委員王波則問了一些“敏感”的問題。例如,你如何當一名公正的法官?如何避免人情案、關系案?遇到領導打招呼、幹擾獨立審判時你怎麽處理?
一位候選法官這樣回答:“如果他們過問案件,是從專業的角度,我會認真考慮,算是個提醒。如果不是從專業角度,那我會婉言謝絕。”
這位法官獲得了全場一致的高分。
每位委員面前都有一張計分表,按照“專業素養”、“情緒控制”、“語言表達”、“儀容儀表”和“撰寫裁判文書能力”分別打分。
除了“撰寫裁判文書能力”一項根據被遴選法官事前提交的判決書來打分外,另外幾項均根據現場表現。
計分規則也引入了競技體育的計分方式: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然後計算余下七個分數的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再對被遴選者按分數高低排序。
林廣海回憶,評委們都是專家,意見比較一致,對於同一個法官,沒有出現有人打60分、有人打90分的情況。
遴選只是第一步,“從專業角度提出法官人選”。之後還有兩道程序:組織考察和人大任命。
12月11日,首批10名經遴選的法官,獲得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12月16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掛牌成立。林廣海被任命為副院長。
按照核定的編制,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還需要17名法官。林廣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何時再啟動遴選,還需等法院收案之後視實際情況而定。可以確定的是,未來的17名法官,還將由法官遴選委員會來遴選。
“這次我們感覺有點‘巧婦難為無米之炊’。”10名法官只能從11人里挑,吳樹堅不無遺憾。她認為,由於這次報名的門檻高,卡住了很多人,沒有了淘汰率,樣本量也不足。“如果是從30個法官里面遴選10個人,會積累更多的經驗。”
在吳樹堅看來,傳統的招年輕大學生進法院,從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一路上來的模式,應該有所改變。未來,中國法官的入口應該打開,以吸引最優秀的人才。
“給法官單獨序列和職業保障,他們才能獨立公正地審案、判案,他們才是真正的法官。”吳樹堅說,法官遴選委員會將承擔更大的責任。
這次遴選試水之後,廣東省啟動了司法改革試點。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的遴選模式,也被認為代表了廣東司改的方向。此次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的辦公室,設在廣東省高院政治部,政治部工作人員只是配合遴選委員會做一些事務性工作。
按照中央司改部署,接下來全國各省份都將成立省一級法官遴選委員會,統一遴選全省的法官。
三個月前南方周末曾報道,除了上海之外其他五試點省市報送的方案,均由省委政法委主導法官遴選委員會(詳見南方周末2014年9月25日《學者建議由人大主導法官遴選》)。從最近陸續公布的情況來看,湖北等試點省最終將法官遴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了省級高院。
吳樹堅認為,未來的省級法官遴選委員會,可參考廣州知產法院的模式,不設立如政法、組織等行政色彩太濃厚的部門,“我個人認為(遴選委員會)不要依附於任何機構”。
一位省部級官員到中央黨校去參加省部級班的學習,壓力大不大?對於這個問題,中央黨校徐偉新表示,在一個高強度的課程安排和嚴格管理之下,學員們會感到非常緊張。
6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黨校幹部教育培訓、黨的歷史和黨的事業發展等方面情況。
發布會上,有媒體提問:現在要求幹部培訓從嚴從實、入腦入心。請問黨校在幹部培訓學習、管理和考核上有什麽嚴格的措施?現在學員的學習壓力是怎樣的?
對此,徐偉新表示,中央黨校對學員的管理、考核和評價都是比較嚴格的,具體到學員管理上,就是從嚴治校和從嚴管理,我們有一整套的制度安排,有一整套的管理、考核和評價體系。大概有三個方面:
一是對學員的學習考核。培訓類班次學員的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形式。他們的考試成績都要記入學員學習考核登記表,這個表是進個人檔案的。進修類班次學員進行課題研究,提交課題研究報告,最後進行考核。每一位學員畢業前都要提交個人的畢業論文,學校組織教員對他們的論文進行考核。考核中我們還突出黨性教育、黨性分析分量,還有對學員讀書情況的考核。
二是遵守校規校紀情況的考核。我們有學習考勤制度、課堂督查制度、情況通報制度,學員的學習狀況怎麽樣,請銷假的情況怎麽樣,到食堂就餐情況怎麽樣等等,及時向學員通報,加強他們自律。
三是畢業總結鑒定。總結鑒定從形式上來講分為兩種,一個是學員個人的自我鑒定,一個是學員所在支部的對他的集體鑒定。鑒定內容全覆蓋,覆蓋他來中央黨校學習整個階段的各個方面情況,比如理論學習情況、黨性鍛煉情況、遵規守紀情況、擴大知識面,改善知識結構的情況,還有這幾個月來黨校學習,你承擔的社會任務,發揮的作用等等,是全方位的總結。
徐偉新表示,以上三個方面的考核,把學員在黨校學習期間的基本情況,全過程納入考核視野。對考核評價的結果我們非常重視,畢業的時候黨校會把學員考核情況反饋給組織部門以及學員的派出單位。考核情況也會作為幹部任職、晉升的一個重要依據。
另外,在中央黨校一些重要的培訓類班次,組織部門還派有跟班聯絡員,全方位直接考查和掌握學員的學習情況。對考核結果不好的或者在校期間違反學校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甚至紀律處分。總之,在這樣一個高強度的課程安排和嚴格管理之下,學員們感到生活很充實,也確實非常緊張。
徐偉新表示,最近幾年適應我們黨大規模培訓幹部的需要,中央黨校在班次設置上確實在不斷創新,培訓人數也屢創新高。我們的常規班次,有中青年幹部培訓班、省部班、地廳班和民族班。十八大以來,我們又開辦了兩個月學制的縣委書記研修班,新開設了學制一個月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研討班,第一次對全國796所公辦本科高校的1446名黨委書記和校長進行了集中輪訓,這在歷史上從未有過。根據形勢需要,比如,學習中央新頒布的法規、條例也會辦班,再如新聞發布、國家安全等主題也會辦短班。這兩年培訓任務在不斷加重,2013年以來,各類主體班次培訓學員達到31370人,這個數量是我們前八年培訓人數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