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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跟踪了

http://magazine.caixin.cn/2011-09-16/100306078.html

   一起北京最大的非法出售、提供、獲取個人信息案,揭開一個隱秘市場的冰山一角。面對不設防的個人信息體系和失控的電信業,高官和庶民同憂
財新《新世紀》 記者 羅潔琪 趙何娟
你可能被跟蹤了——無論你身處何方,手機定位系統都能如影隨形。Petar Kujundzic/Reuters

 

  你可能被跟蹤了——無論你身處何方,手機定位系統都能如影隨形。只要你的手機處於開機狀態,然後輸入你的手機號碼,幾秒鐘之後,你的行蹤就變成電子地圖上一個移動的小紅點,精確度達到5米-50米。

  電腦屏幕前的窺視者,可能是某個「私人偵探」調查公司,或者與你有情感、財產和利益糾葛的人。「1000元定位一個月」,這是行情;通過QQ聊天,就能匿名完成交易。

  這不是電線杆上的小廣告,而是北京的真實案例。一起導致23人走向被告席的案件,被稱為北京最大的非法出售、提供、獲取個人信息案。目前,此案正在二審中,終審判決即將做出。

  此前的8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這起非法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案子作出有罪判決。23名被告中,部分是江湖上的「私家偵探」,1名是中國移動授權單位的職員,5名是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的客服人員和電信營業廳的服務員。

  法院認定,他們利用工作之便,將手機用戶的定位信息、電話清單、姓名和家庭地址等個人信息非法出賣給私家偵探,以作調查婚外情和討債用。

  知情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這起案件由一名「嫉妒的官太太」無意中揭開。一名退休副部長的妻子,因懷疑丈夫有外遇,委託私家偵探調查追蹤丈夫,最終導致前副部長的隱私被洩露。

  這揭開的不過是一個隱秘市場的冰山一角。近幾年來,在全國各地,此類案件早已不新鮮。

  2008年,北京市公安局等機構頒發《關於辦理偵探公司討債公司違法犯罪案件工作會議紀要》稱,偵探公司和討債公司從事法律禁止的調查個人隱 私、代人追討債務活動,通常非法使用竊聽、竊照、跟蹤、定位等專用設備,實施監視、恐嚇等違法行為。這兩類公司共享資源,正向著產業化、網絡化、聯盟化的 方向蔓延。

   針對日益氾濫的犯罪,法律對於個人隱私和利益的保護明顯滯後。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明確規定了新罪名,即「非法獲取、提供、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在此項罪名之下,每年都有零星的私家偵探和電信公司的基層工作人員被定罪入獄。

   但是,「光打蝦米,不打老虎」,迄今還沒有一個電信運營商作為單位犯罪被告走上法庭,為客戶隱私被外洩而負責。由於利益毫髮無損,電信運營商的神經並沒有真正被觸動,其內控機制未能有效發揮作用。面對不設防的個人信息體系和失控的電信業,部長和庶民同憂。

陽光下的犯罪鏈

  「幫你追蹤老公、發現『小三』、為離婚取證、逮住『老賴』,請聯繫楊總。」無論是報紙還是網絡,均可見類似廣告。在騰訊QQ的虛擬空間上,也有類似「全國偵探調查群」的交易平台。私家偵探和電信公司職員的關係人就活躍在上面,尋找客戶,開拓信息來源。

  謝新沖是這個交易鏈條上游的賣家。他是北京京馳無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運維部經理,其公司獲中國移動北京授權,從事手機定位業務。他本人可以出售手機定位軟件,也可以根據手機號碼進行定位。

  據法院認定,從2009年3月至12月,謝新沖先後對90餘個手機號碼進行定位,獲利9萬元。所有的交易,都是私家偵探通過各種關係自動找上門來。

  儘管中國移動對京馳無限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有明確要求,如果對某個手機定位,機主必須知情。但在實際操作中,這樣的要求僅僅停留在紙面上。

  同案犯劉海亮是北京雷霆九州商務調查中心的負責人。當他招攬到生意後,就會找謝新沖購買定位軟件。劉海亮只要瞎編機主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然後 把手機號碼告訴謝新沖,就可以買到定位軟件。激活後的軟件,瞬間成為精準的監控中心。所有能上網的計算機,都能成為運行的平台。

  剛開始時,謝新沖會讓對方提供被定位人的身份證和書面的同意書。交往多了後,這些手續都在默契中被偽造,而中國移動對此環節缺乏有效監管。

  劉海亮不僅僅是買家,同時還是「販子」。程春郊是劉的同行,北京市安信達信息諮詢中心負責人。最初,程通過劉海亮從謝新沖處購得定位軟件,價格是1200元,一個月可以對一個手機號碼做50次定位。事後,謝返回介紹費200元給劉海亮。

  熟絡之後,程春郊又成為「二道販子」,為北京龍江君威信息諮詢中心的劉紅波提供定位信息。劉紅波主要利用騰訊QQ,註冊了「騎驢裸奔」「別理我 煩」等暱稱,通過QQ群發佈信息,在網上尋找客戶和獲取個人信息的渠道。法院認定,2009年3月至12月期間,程春郊一共提供了29個手機定位給劉紅 波。

  同時,劉紅波又向程春郊出售座機通話水單(業內行話,即清單)、座機名址、車輛檔案信息、手機通話水單等。至於交易行情,250元購買三個月的固定電話水單,500元購買兩個月的移動手機通話水單。

  劉紅波提供的信息,來源於中國移動10086客服、中國電信客服部投訴處理中心的職員,以及中國聯通營業廳的工作人員。這些職員在上班期間,把辦公系統上的手機用戶信息,以短信的方式直接發給男朋友或者親戚等關係人。

  在本案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電信運營商工作人員,均是勞務派遣人員。其勞動關係在勞務派遣公司,和電信公司只是用工關係,無論薪水還是待遇,都處於公司的最底層。

  一位曾任職於中國移動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公司大量使用勞務派遣的員工,約佔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他們的薪水比合同制員工低很多,隨時有被退回的風險,所以積怨甚多,流動性很大。

  這部分群體及其親戚朋友,成為眾多「私家偵探」盯上的消息源。其中一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派遣勞工,在中國移動擔任營業廳職員,從2009年3月 至12月,共出售200多條機主信息,每條50元,獲利1萬餘元。他供述,出售客戶信息是因為「工資少,想賺外快」,儘管他和中國移動簽署了保密承諾書。

  另一個是來自中國聯通門頭溝區營業廳的引導員。他使用營業廳空著的電腦查詢信息,然後出售座機、手機的機主名址和通話記錄。

  這樣的交易網絡,在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這三大電信運營商中均存在。

定位如影隨形

  近年來,隨著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位置服務)從技術到商用的成熟,商業化的定位服務已從早期的GPS簡單車載定位,發展到如影隨形的移動定位技術,在大眾生活中無孔不入。

  移動定位即在無線狀態下,基於通信位置的定位服務。手機用戶可以通過這項服務,方便且精準地知道自己所處的準確位置;同時,他人也可以對手機用戶進行定位並進行實時監測和跟蹤,有的甚至可以使被控對象實時顯示在監控中心的電子地圖上,一目瞭然。

  「精度為5米-50米;在所有呼叫環境中,只需要幾秒鐘即可啟動第一次定位;靈敏度極好,可突破高阻擋環境的阻礙,每隔2秒鐘連續定位。」這是流行的GPSONE定位方案,該技術是無線網絡輔助GPS和CDMA三角定位的結合。

  無論中國移動、中國電信還是中國聯通,均將此技術應用於發展位置業務,其定位目標包括車載和人。

  以中國移動開發的家庭成員定位業務為例,服務的初衷是方便監護老人和兒童。一般來說,兒童家長或老人子女為定位發起者,老人和兒童為被定位者。 被定位人去營業廳或者發短信授權,就可以辦理監護人對其進行位置查詢的業務。監護人獲得授權之後,就可以對被監護人發起定位,以後,無需被定位人另行同 意。

  中國移動各省的子公司負責委託各類合作夥伴,尋找業務平台,共同運營家庭成員定位業務。合作夥伴負責平台的開發、升級和運維等運營支撐工作。謝 新沖所在的北京京馳無限通信公司,就是獲得中移動授權的合作夥伴之一,該公司對外提供定位服務,包括企業外勤人員的考勤,智障人員、老人、兒童的監護。向 此類位置業務公司購買了定位軟件之後,就可以實現跟蹤。

  謝新沖作為運維部的經理,負責銷售定位軟件與維護。當他與私家偵探達成交易默契之後,就可以架空中國移動的各項保密規定。謝承認,他為調查公司做定位就是為了掙錢,把應有的手續省略。可見,在「被定位者知情」的關鍵環節,中國移動的監管完全失效。

  事實上,LBS的應用領域已非常廣泛,目前較普遍的商業用途包括四大方面:一是上述小孩和老人手機定位跟蹤服務;二是用戶已普遍頗為熟悉的電子地圖;三是公司用於管理員工工作狀態、車輛調度等;四是全面應用於公安、安全等特殊領域。

  定位服務的巨大市場前景,也為電信運營商所看重。早在2007年,中國移動就在遼寧瀋陽成立了位置產品基地;中國電信也力圖在這場競爭中瓜分市場。其廣告宣稱:擁有更高的捕獲靈敏度、首次定位快、定位精度高等。

失控的隱私

  業內人士分析說,由於涉及個人隱私,定位服務的很多功能並未在社會上做廣泛宣傳,但已實際應用到很多領域。由於法律和監管滯後,其合法邊界非常模糊。

  2011年,中國移動和北京市政府合作了一個重大項目,建立「北京市市民出行動態信息平台」。這個平台是以中國移動北京的1700萬手機用戶數據為基礎,通過位置技術獲取手機用戶的實時定位信息。這是否會造成個人隱私被侵犯,曾引起巨大爭議。

  毫無疑問,前述四大方面的定位技術應用領域,需要分類監管。對於其合法界限要從法律上予以釐清,並輔以相應的監管制度和懲處。

  例如,人們可能不太熟悉的第四類「特殊領域的定位監控」,因涉及權力機關,更容易被濫用。這樣的案例在實際生活中並不鮮見。如2010年,山西 夏縣教育局長短信舉報縣長後,半個月內遭遇電話被監聽、手機被定位跟蹤。此案中,夏縣公安局即是在縣長指示下,違法濫用了定位監控措施(參見本刊2010 年第45期「舉報之殃」)。

  今年8月下旬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了有關「技術偵查」內容,涉及包括手機定位等秘密偵查措施。學界擔憂,這些手段會嚴重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和隱私等權利,必須加以嚴格限制。

  除了公權力濫用,定位服務市場的核心環節——電信業,也還處於極為混沌的狀態。

  在北京審判「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的同時,陝西西安又破獲更大規模的同類案件。西安、咸陽等七個城市共計1394萬手機用戶的個 人信息被非法出售,包括機主姓名、家庭住址、生日等個人隱私。這個數目佔陝西全省手機用戶的70%左右。警方偵查結果顯示,犯罪的源頭再次指向電信運營商 及其關聯方的「內鬼」。犯罪嫌疑人周某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術人員,為陝西省一電信運營商研發和維護計費經營系統。他利用工作的便利,進入電信公司的客戶數 據庫,輕而易舉地獲取信息並賣給「下線」,獲利3萬多元。

  案發後,電信運營商沒有對公眾作出任何道歉或者承擔單位違法的責任。這已經成為中國電信企業對客戶隱私洩露事件的慣常態度。

誰的責任?

  在謝新沖等人的案件中,他所任職的京馳公司在一份情況說明書中稱,公司未開通SIM卡語音功能,謝新沖私下為他人所做的個人手機定位,非公司經營業務,其行為與公司無關。

  京馳公司尚且「無責」,那麼授權其從事手機定位業務的中國移動,就更容易撇清責任了。

  此案中,電信運營商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均是具體涉案的基層員工。比如黃偉帆,一位中國移動北京公司的10086客服中心職員,將工作中獲得的機主信息以每條50元的價格非法出售。

  中國移動向法庭提交了職員的《保密承諾書》等內部文件。據承諾書,員工必須嚴守保密義務,不得隨意透露客戶保密信息,更不允許出賣這些信息。

  這些客戶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的身份信息、位置信息、通話記錄、話單信息、短信和彩信內容、客戶訂購關係等。這些信息分別存儲於電信運營 商的多個系統,包括BOSS系統、網上營業廳系統、經營分析系統、廠家OMC系統、位置服務定位平台、移動定位系統、綜合信息查詢平台等35個系統或平 台;在這些系統或平台工作的人員,都有相應的權限接觸這些信息。

  中國移動還有《移動電話查詢規定》《客戶信息保密規定》等管理制度。《客戶服務中心間接合同員工管理辦法》中亦有專門的「安全管理辦法」。中國 移動北京公司客服中心綜合部2008年10月出具的一份《關於員工遵守<客戶信息保密規定>的點評》稱,「員工如有違反將根據情節嚴重給予處理,更為嚴重 者將負法律責任」。

  但相比於唾手可得的利益,這些內部協議和管理規定實施起來並不得力,反倒可以成為公司面臨相關案件時的「擋箭牌」。

  一位中國移動前員工說,由於客戶信息存儲涉及的鏈條很長,接觸洩密信息的人員眾多,加之層層利益關係,很多時候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相互吃回扣」,監管容易落空。

  謝新沖的辯護律師姜少衛也稱,電信行業存在嚴重漏洞。規則缺失和監管不到位,是導致謝新衝犯罪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中國移動對被定位人不僅要求書面確認,更要求被定位人以手機短信確認,那麼謝新沖還有機會犯罪嗎?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婁耀雄認為,電信業的信息保密,在技術上完全可以實現。最關鍵的措施是追究電信企業高管責任,讓洩密事件與其職業生涯掛鉤。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認為,「單位如果放任員工的違法行為,那就是間接故意」。如果電信企業只是白紙黑字地制定一些內部制度,高高掛在牆上,而對員工的監管不到位,對普遍出現的問題不追究,就應該負責任。

  刑法修正案(七)對非法獲取、提供、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規定了包括對單位犯罪的制裁——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 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相應處罰。但迄今為止,全國沒有一起單位犯罪被追究的案例,也沒有電信企業主管人員或相關負責人為此被追究刑責。對不斷被曝 光的洩露客戶信息事件,相關電信企業均保持沉默,鮮有公開道歉或對外公佈內部問責情況。

  周漢華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迫切需要加強對電信行業的監管和懲罰。光打蝦米,不打老虎,很難解決問題。」他認為,不能讓違法的電信大鱷逍遙法外,如果某個地方的公檢法機關走出這一步,那將成為革命性的判決。

  企業缺乏自律時,政府的外部監管和事後問責,乃至相關立法均缺席。迄今,中國尚未出台《電信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前者難產二十多年,後者的立法在近十多年間徘徊不前。

  甚至,中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中還沒有「隱私權」的字眼,實踐中對侵犯隱私的保護只能適用有關名譽權的規定。周漢華稱,應盡快將相關立法提上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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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敏「顛覆」:要麼破壞性創新 要麼你被別人破壞!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46402.html

來源:i黑馬

口述:張瑞敏(海爾集團董事局主席、首席執行官)

整理:王根旺

[i黑馬導讀】「你要麼是破壞性創新,要麼你被別人破壞。」這是海爾CEO張瑞敏在2013年海爾商業模式創新全球論壇上援引「創新之父」克里斯坦森的一句話。面對洶湧而來的互聯網大潮,曾自言「如履薄冰」的張更是如臨深淵,而年逾六十耳順的他毅然開始了在管理和組織上的自我顛覆。張瑞敏為什麼要顛覆海爾?怎麼顛覆?傳統企業又怎麼擁抱互聯網?對創業企業又有何借鑑意義?請看張瑞敏口述。

上篇·為什麼顛覆?

傳統的組織管理應該說是它的企業管理理論的基礎,就是亞當斯密的《國富論》所提出提出的分工理論。亞當斯密是在1776年寫出的《國富論》,到現在為止過去230多年,也就是統治企業管理的基礎理論已經有200多年。

分工理論也衍生了兩個方面,第一個就是流水線。這個是科學管理之父泰勒提出來,他一個非常著名的就是時間動作研究,每一個工序、每一個動作都進行研究。他親自做了一個很有名的案例,火車司爐往裡填煤的時候,這一鍁應該是多麼重。直到今天我們的流水線,我們的工藝基本上還是這一套。

另一個就是組織上的科層制,這一理論是德國的組織理論之父馬克斯·韋伯所提出的,當然也叫做官僚制。一個組織像一個金字塔形狀的,他當時提的大體應該是三層。第一個就是上面的塔尖是高層管理者,中間是中層管理者,下面是基層員工。當然大的企業組織可能不是三層了,可能要十幾層。

到現在為止,這個分工理論受到了互聯網的挑戰。你看美國的企業史學家錢德勒把現代工業資本主義的原動力歸結為規模和範圍,它有很有名的一本書《規模經濟與範圍經濟》。所謂規模經濟簡單來說就是做大,所謂範圍是指我不光做這個行業,相關的都來做,也就是做廣做強。現在有個口號叫「做大做強」,其實差不多就是在這個原動力下,你把規模做到最大,把範圍做到最強。這個做到了之後,等於你把門檻設得很高,我再想進很難再進去。

但是在信息技術時代,「平台」變成了原動力。換句話說,規模和範圍把分工理論推到了極致,那個規模越大的企業它的分工越細,但是平台顛覆了這個分工理論。為什麼呢?一個平台上面是雙邊的和多邊的交易市場。舉個例子來說,像淘寶、京東這樣的電商發展地非常快,因為它們沒有了過去的那種分工理論下的複雜,傳遞速度非常快,在平台上可以使很多的交易非常快地完成。

而這一切都是源於互聯網時代的用戶主導了企業。其實,企業和用戶之間信息永遠是不對稱的,但是傳統企業時代信息不對稱的主導權掌握在企業手裡頭。在傳統經濟時代,信息主動權在企業手裡,哪個企業發聲大就可以得到用戶多,誰的廣告厲害,誰就可以得到更多的用戶。所以,那個時候誰是中央電視台的標王就可以獲得更多的用戶資源。

但是在互聯網時代變過來了,現在是用戶可以知道所有企業的信息,而企業很難知道所有用戶的信息,比如我要買一張機票,我可以知道所有航空公司機票的價格,但是航空公司難以知道到我心裡想的是什麼。如管理大師德魯克所說的,「互聯網消除了距離,這是它最大的影響。」所以,今天企業的商業模式都要變革,因為今天所有企業的商業模式都建立在分工理論上,但是在零距離的時代,你原來那種商業模式都不好用了。

中篇·怎麼顛覆?

海爾對商業模式的探索主要兩方面:戰略和組織架構。戰略上,我們變成了「人單合一雙贏」的模式。所「人」就是員工,「單」就是員工的用戶,「雙贏」就是這個員工為用戶創造的價值以及他所應該得到的價值。在這個理論下,海爾現在的8萬多員工一下子變成了2000多個自主經營體,一般最小的自主經營體只有7個人,把原來的金字塔模式給壓扁了。

同時,組織也改變了,我們叫做平台組織下的自主經營體並聯平台。首先一個平台組織,我們不再是一個正三角式的組織,而是變成了一個可以有很多的群體在上面進行交易,變成一個並聯的了。過去企業的流程是串聯的,先是設計,設計出來之後是製造,製造出來之後是銷售,銷售出來之後是售後服務,它是一個串聯的流程。現在變成一個並聯的,也就是所有的相關人員在每一個環節都是在一起的。比如設計環節,用戶就要在裡面,供應方在裡面,在設計階段已經決定了這個產品能不能賣出去。

此外,因為一個很小的自主經營體都要去創造一個市場,所以它要建立一個生態圈,也就是說它不一定用集團內部原來的資源,它可以去整合外部的資源。

這就像錢德勒所說的,戰略和組織實際上是一個從屬關係,戰略決定組織結構,組織結構從屬於戰略。打一個比方說,戰略就像人的腦袋一樣,組織結構就相當於這個人的身體。一個人如果現在要向右轉,腦袋向右看了,但是身體沒轉過來,那你不可能向右走過去。所以說,這個戰略和組織結構一定是匹配的。

「人單合一」

探索的第一點就是將大單解構為每一個員工負責的單。企業擁有很多的資產,但是你怎麼樣分解到員工身上其實很難,或者根本做不到。這裡講的主要是三塊:資產、用戶和損益表。

第一個資產,企業都有資產負債表,但是這個資產的優劣與員工沒有什麼關係,它很難量化到每個人一起增值。所以西方財務報表有很重要的兩個原則:實現原則和配比原則。所謂實現原則呢,就是權責發生制,也就是說我這個企業的物權轉移了就算結束了。比如,我把一件貨賣給一個商店,商店給我開了發票了,在報表上就實現銷售了,但是實際上錢並沒有回來,我是記到了應收賬款。誰對這個負責呢?沒有人負責。配比原則,簡單來說就是費用攤銷。這裡面產生了多少費用,攤到每一台產品上面就算了。

人單合一的基礎,就是要把這工無償佔有的資產變成有償的負債,這樣他才有增值的驅動力。比如,以前100萬的產品給了商店,商店我這裡記著銷售了,那就沒事了。現在我們這100萬是誰賣的就記到誰身上,這是你的負債,你一定要保證這個產品最後不是賣出去的問題,不是收回錢的問題,而是一定要知道這100萬的產品到底是誰買了去的,我要的是用戶資源,你一定要把用戶資源給我拿回來。所以他如果沒有做到這一點,不他就是對企業是負債的。所以,每個人都驅動起來了,都要對自己的資產負責。

傳統報表是費用攤銷,我們現在推行的是掙夠自己的市場費用,比如我出差,我可以住什麼樣的賓館,我可以報銷多少錢,這些都是和你的損益掛起來。你沒有掙出這個錢就是你的虧損,所以每個人都非常重視投入產出,而不是規定我可以花的錢,我就非常坦然地去花。

在這個前提下就是用戶了,過去企業的用戶由企業創造,這是肯定的。所以,德魯克有一句話說,「每個企業要問自己三個問題,首先是我的用戶是誰,我給用戶創造的價值是什麼,我給用戶創造價值之後我得到的價值是什麼。」很多企業都回答不出來這個問題。我們就要把這一問題變成全員契約,每個人都要有自己的用戶,而不是企業要有用戶。

比如,我們一個銷售最基層的自主經營體一般那是7個人,他們管著一個縣,這一個縣所有的用戶由你來創造,所以我們叫,「我的用戶我創造,我的增值我分享」。就是這一個縣100萬人口應該創造30萬的海爾用戶,所以我的用戶我創造。我的增值我分享,創造出來的增值部分由我來分享。所以,它完全變成自主經營的了,而不是每次來請示。他在市場前沿有三個權,現場決策權、用人權和分配權。而這和一般的獨立公司沒有什麼區別。

最後落腳點就落到損益表上。傳統的損益表很簡單,就是我知道損益是多少,就是「是什麼」,但是他不知道「為什麼」。你說為什麼虧損了呢?可能銷售價格低了,或者成本高了,但是為什麼高了或者低了不知道。

我們搞了一個戰略損益表,戰略損益表就是從創造交互用戶切入,然後創建可持續增值的生態圈,也就是說我的用戶是交互用戶,這個增值變成一個生態圈,而不是原來的層級結構。

具體講一下這個戰略損益表。傳統損益表就是收入減去費用、成本等於利潤。而戰略損益表就變成了四個象限,叫做「宙斯模型」——每個像限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拿出來變成一個「ZEUS」這個單詞。這四個象限分別是:交互用戶、人力資源、預實零差和閉環優化。

交互用戶是我們的戰略,過去我們對用戶完全是諮詢式的,我們可以發很多的問卷問用戶,你到底喜歡什麼樣的產品,對我們產品有什麼樣的意見,這是作為我們開發的一個基礎。但是現在完全是在網上和用戶進行交互,當然我們現在正在推,對傳統企業來講這個推起來很難。為什麼呢?因為他習慣於去諮詢用戶,而不是讓用戶在這個平台上變成幾個群體來自動交互,再自我增值。如果沒有這個東西,你很難融入互聯網時代。

人力資源就是交互用戶的一個承接,承接這個資源。也就是說有了這個目標之後,你再由誰來承接他,就是這個人力資源。這就是剛才所說的變成了一個生態圈。落地,現在目標有了,承接資源也有了,說這個目標很好,這個人也說我保證完成,也有能力完成,但是每天是不是完成了,我們有個日清體系,每天要保證落地,每天要到人到日。

「三個零原則」

「零」冗員。人單合一就不應該有多餘的人。

「零」庫存。原來,我們是為倉庫製造產品而不是為用戶製造產品。我製造出來的產品到底誰要呢?我不知道,我先放在庫裡再去促銷。我們的零庫存在幾年前受到了一線銷售人員非常強烈的抵制,就是說現在產品不要說零庫存,就是把貨擺在這也不一定能賣出去。

那現在零庫存怎麼做呢?其實,零庫存是讓整個體系都圍著市場轉,都要圍著自己的用戶轉,最後變成不是賣貨的。我這個產品在最後總裝線上走的時候我已經定了,這個產品是給誰的,但是我現在沒有做到這一點,我現在在生產線上只能達到20%可以保證這個產品就是給誰的,直接發到那個地方去,但是還有一些沒有做到,這是正在推的一件事。

「零」簽字。現代企業裡頭簽字是很厲害的,特別大的事要高級領導簽字。你看那個簽字表很多人都簽字,但是沒人負責,真正出了事所有的人都不會負責,因為簽字人看到前面有人簽字了,我怕什麼呢?上面的領導一看你底下人簽字了,你負責吧,都互相推諉,其實真出了事誰都找不著,而且他們希望簽字人越多越好。

零簽字要的是什麼呢?不是說無序的誰都不管,而是一定要事先的預案,就是說全面的預算體系,這個事先一定要做到。另外,一定要有自主經營體,沒有自主經營體的落地保證,你這個零簽字根本也做不到。

「全員契約」

過去,企業組織形式是正三角,內部員工之間的關係就是層級關係,和合作方之間是博弈關係,和用戶之間主導被主導的關係。現在,這個正三角式的結構在互聯網時代肯定是行不通了。

所以,我們探索的就是把它壓扁了,把正三角倒過來變成一個倒三角,再往前走了一步就變成了一個扁平化的網狀組織。這個網狀組織最主要的就是把原來企業的這些部門之間變成一個協同的關係,合作方變成一個合作的關係,用戶也參與我們的設計,這上面變成一個真正的以海爾自經體為基本細胞的並聯平台的生態圈。所謂生態圈是指這個組織不是固定的,人員也不是固定的,是根據需求隨時來改變的。

員工。把員工從原來的一個指令人和執行人,變成一個接口人,也就是說不是要你把這件事做好,而是要你去整合相關的人把這個事做好。舉個例子,過去做尼日利亞市場,可能是10個人來做,現在就變成了1個人,我們俗稱光桿司令。這一個人怎麼樣呢?我把這個項目目標定下來以後整合全球的資源,甚至他們做一個項目的時候,包括思科、微軟他們也參與。他們在這方面非常有能力,但是他不知道那個項目到底是要什麼,所以一下子把它整合到一塊,那就完了。非要自己人去做,沒有這個必要,所以首先把它變成一個接口人。

我們希望員工變成一個創業者,讓他在海爾平台上創業。有一個員工他自己掏錢註冊了一個公司,當然他是在海爾這個平台上,海爾給他提供平台資源,他的盈虧全是他自己負責,招聘員工他自己負責,現在他已經發展得非常快非常好。我覺得這是一個方向,我們希望將來把海爾做成一個風投一樣,我可以給很多員工提供創業的機會。

用戶。過去我們把客戶的評價由企業歸納之後再到員工,往往最後是你是85分,他是86分,都是差不太多,現在直截了當,你聽的指令是用戶的,那你現在接受的考核也是由用戶進行。比方物流,我們實行這個限時送,如果超時免單。對用戶來講,也就是說如果超過時間給你送到,送給你的這些貨全部不要錢,這個比企業考核的力度大得多,因為用戶希望你乾脆給我送晚5分鐘吧,這2塊錢的貨我不要拿錢。我們現在賠了不少,賠的這些錢從體系來講,誰的責任誰來負責,其實本質上並不是讓他掏錢,而是讓整個體系圍著用戶快速轉起來。

合作方。原來合作方的上游就是供應商,下游是零售商,原來上下游之間是博弈的,主要是價格的博弈,現在就是我們說的並聯平台。合作方、交互用戶和企業是以自主經營體為創新單元結合在一起的。然後,從個性化的模塊化設計到模塊化供貨,到智能製造,再到最後營銷線上線下的交互都在一起,都是這些一塊共同來完成。

我們在互聯網時代的追求就是全員契約,每個人都是一個創業者。德魯克有一句話叫「在明日的信息型組織,人們絕大部分必須自我控制。」這是他在90歲的時候寫的書,他預測到信息時代必須是這樣做的。另外就是在信息化時代,企業應該讓每個人都是自己的CEO,所以,這是我們企業的一個目標,讓每個人成為自己的CEO,自主經營體就是他自主經營,自己來做。

下篇·小心你會是下一個被顛覆的

我們建立互聯網時代的企業文化,一個觀念就是「沒有成功的企業,只有時代的企業。」為什麼這麼說呢?所有的企業都不能自認為自己是成功的,因為企業所謂的成功只不過是因為你踏上了時代的節拍。一旦踏準時代的節拍可能表現出來就是成功。但是哪個企業也不可能永遠踏準時代得節拍,因為我們都是人,不是神。時代的發展很難預測,所以一旦踏錯,你就是萬劫不復。

手機發展就是這樣,摩托羅拉先是老大,後來被諾基亞替代,諾基亞還沒有坐穩老大的位置被蘋果替代。為什麼呢?摩托摩拉代表的是模擬時代的技術,諾基亞代表的是數碼時代的技術,取代了摩托摩拉,但是蘋果不是一個通訊工具,而是云計算的終端。這裡說的「小心你會是下一個」也是這個意思。蘋果要麼你是自我戰勝做得更好,要麼你被別人破壞。像美國的「創新之父」克萊頓·克里斯坦森所說的,「你要麼是破壞性創新,要麼你被別人破壞。」

還有一個案例,我們兼併日本三洋的白電,兼併之後的八個月後,它就止虧了。為什麼能做到這一點?我覺得主要是文化的融合。其實我們推到日本去的就是人單合一的文化。其實日本文化我覺得是東亞文化,它裡頭有四個字就是「唯尊是從」,一切聽從領導的,領導說了以後我堅決做到。改革開放初期我們都是學的日本企業的管理,我覺得到今天為止中國的企業從執行上比日本企業差得還遠,日本企業的執行力度非常強,你給他一個任務,他可以晚上不睡覺幹出來,而且幹得非常精細,沒話可說。

但是問題在於你唯尊是從,但用戶到底要的是什麼,換句話說上級的命令是不是符合用戶的要求呢?不一定,上級不一定知道用戶的需求,特別是互聯網時代。所以我們把它改過來一個字,不是唯尊是從,而是唯用戶是從。我們在和日本員工談的時候很難,他原來簽的合同我在這個企業工作就行了,只要聽從領導做到了,我每年除了12個月的工資再加4個月的獎金,所以每個家庭的生活按照這16個月規劃。我們按照人單合一,你可以給用戶做得更好就不是4個月的獎金,可能是8個月、12個月甚至更多,但是做的不好可能是回到連4個月都拿不到,所以他們有很多的顧慮。最後他們還是接受了,做起來了,很快他們的能量就發揮出來。

有個教授問我,國際上80%的併購可能是失敗了,失敗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跨文化融合,這個可能非常難。其實我說跨文化融合在某個意義上說應該是個偽命題,為什麼呢?就是說你看到的只是各種文化的不同的表象,但是人的本質都是一樣的,所以就是康德所說的:「人是目的,不是工具。」所以康德所說的不論任何時候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和他人當做工具,而應該當作目的,因為每個人自身就是目的。如果你把他當成目的,而不是工具,這個問題也可以迎刃而解。

最後,用狄更斯在《雙城記》裡的一句話作為結尾,就是「這是最好的時代,這也是最壞的時代。」如果你能適應和駕馭互聯網,現在的時代就是最好的時代;如果你背離它,那麼互聯網對你來說就是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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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人工智能“洗腦”了嗎?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709/157296.shtml

你被人工智能“洗腦”了嗎?
浩哥說 浩哥說

你被人工智能“洗腦”了嗎?

童話里的故事都是騙人的,電影里的故事其實也一樣,特別是科幻電影。

提到人工智能,對大多數人來說,知識的印記來自科幻書籍或影視作品。特別是好萊塢大片兒給我們的灌輸。比如早年斯皮爾伯格的電影《人工智能》、後來感人至深的《機器人瓦力》,再到最近兩年的《超能查派》。

無一例外,科幻影片造成很多同學,對人工智能最普遍的誤解,那就是機器人都很聰明,很輕易就能擁有自主意識。甚至天然的以為機器人能夠像寵物狗一樣,會與人類產生情感共鳴。在這顆孤獨的星球上,這也正是很多人歡心期待人工智能早日實現的原因。

對於腦洞大開的高能人群,隨之而來的還伴有恐懼,會擔心未來有一天機器人終將要發動一場Revolution。甚至比爾·蓋茨、埃隆·馬斯克這樣的科技界領袖,也紛紛警告過人工智能對人類未來的威脅。正像《機械公敵》里面上演的情節,超級電腦利用阿西莫夫“機器人三定律”的邏輯漏洞,為保護人類未來的整體利益,卻要開始清洗部分人類。

這些可能發生嗎?非常有可能,但在目前的現實世界,只能說你真的想多了!我們離真正的人工作智能還差之千里(這里指的是技術差距,而非實現時間)。我們現在科技領域所謂的人工智能,絕大多數仍處在弱人工智能Artificial Narrow Intelligence (ANI)階段。

這個階段的人工智能,本質上跟你手中的計算器或辦公室的電腦並無區別,都是按照一定的編程邏輯在執行指令。它們只是通過程序設定模仿人類的一部分行為方式。特別在今天有大數據支持的情況下。從某一個維度上講,數據庫越擴大,機器就會越“見多識廣”,自然更加的“聰明”。這正是一些汽車廠商實現自動駕駛的方法,用海量的交通數據作為自動駕駛的判斷依據。

但相信很多人如我一樣,對科幻電影“入戲”太深,並不認可這樣的人工智能。機器沒有自主意識,猶如一個人失去了靈魂,只會按部就班的聽令做事,那麽充其量只是人們開發了一些算法和代碼,然後讓硬件根據這些算法來運行而已。

就連大名鼎鼎的波士頓動力(Boston Dynamics)最新發明的機器狗Spot Mini,你也只能說它是一臺擁有四肢、身上布滿傳感器的移動電腦。固然他們在動態平衡算法、對環境的感知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它並沒有真正實現自主學習能力,最終也僅是被編程的高級工具。

所以像谷歌的無人駕駛車、微軟小冰,還有之前大名鼎鼎的深藍,甚至是我們日常使用的智能手機,這些生活中已在廣泛存在的智能,只能被稱為擬智能。就是不需要通過學習得來的智能。他們有很龐大的數據庫支持,有很強的運算能力,但走的還是傳統老路,沒有自主學習能力,當然就不會產生自我意識。

圖靈法則: 機器人人工智能

那麽讓機器產生自我意識很難嗎,有沒有評判標準?在談圖靈法則之前,還是先說很多人的一個理解偏差。人工智能其實是個很寬泛的話題,其本質是研究如何使計算機去實現以往只有人類才能做的智能工作。所以千萬不要把機器人和人工智能混為一談了。

如果把人工智能比喻為人類的大腦,機器人只是人工智能眾多的承載“身體”之一。像語音識別、視覺感知、處理決策,或現在流行的自然語言交互,其實都可算入ANI弱人工智能。所以不要一提及人工智能就想到機器人。同理,也不是所有機器人都實現了人工智能。起碼目前在這世界上,公開宣稱通過圖靈測試的只有2014年來自俄羅斯的一部機器人。

圖靈測試是什麽?其主旨是在5分鐘時間內的開放性對話中,有1/3的測試者分不清是在和人還是在和機器交流時,機械就算通過了人工智能測試。以當今科技的發展來看,作為對機器是否擁有人工智能的一個評判標準,圖靈法則的測試標準和測試內容都不夠嚴謹。但目前世界上通過的測試者依然寥寥。(如果對圖靈測試感興趣,建議大家可以腦補另一部電影《機械姬》)

在這里就可以看出機器要產生自我意識會有多難,而人類的大腦又是多麽不可思議、難以複制的存在!引用知名網站Wait But Why中一篇有關人工智能的神作的說法:

“一些人類認為困難的事情,像微積分、金融市場策略、語言翻譯等,對於計算機來說都太簡單了;而人類覺得容易的事情,像視覺、動作、移動、感知,對計算機來說卻太難了。”

這就是莫拉維克悖論: 人工智能實現人類的高階智慧能力只需要非常少的計算力,比如像成人一樣下棋,做運算推理,但是如果讓它做一些一歲小孩子的技能,也就是一些無意識的技能,比如感知能力、移動能力和直覺,卻需要極大的運算能力。

理論上,通過模仿人腦的物理、化學和電子結構,計算機是可以模擬人腦的。可即使不談我們還不了解人腦神經元和腦細胞工作的原理,僅僅從計算機的能力角度來說,人類也還沒有如此足夠強大的計算機。在2015年底,經過長達十年的嘗試研究後,人類才首次成功用計算機真實模擬了一個含有207種亞型、共計約31000個神經元的大鼠神經網絡。而人腦中的神經元數量是1000億個!

強人工智能時代終將到來?

是不是看到現實中的人工智能進展比較失望,但我想告訴你,人類其實已經邁入了快速發展的軌道。最根本的原因是,以前實現人工智能的方式都是基於邏輯推理,而現在深度學習技術和龐大的人工神經網絡,讓一切都改變了。

作為深度學習領域的“教父”級人物,傑弗里·辛頓(Geoffrey Hinton)最近表示,神經網絡正在向大腦靠近。此前看似癡人說夢的機器自己學習,無需編程介入,已經在神經網絡上能夠實現了。

同時辛頓透露AlphaGo已經擁有了直覺。這是因為圍棋和國際象棋非常不同。圍棋擁有無窮無盡的變化和可能性,讓棋手依靠的並不是單純計算能力,還要依托人類的直覺。就是在觀察棋盤後,感覺下在這里是對的,但棋手也說不出為什麽,只是憑的一種感覺。現在AlphaGo已有了這樣的覺醒。這就是實現遞歸自我改進的神經網絡和之前以邏輯運算為基礎的人工智能的巨大差異。

顯然通過這樣不斷的自主學習和進化,未來與人類一樣聰明度的強人工智能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 (AGI)是一定能夠實現的。不論思考、計劃、解決問題、抽象思維還理解複雜的概念、快速學習、從總結經驗中學習……強人工智能做任何人類的腦力活動。根據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很多科學家預測強人工智能大約會在2040年左右出現。

那麽再回頭來看人工智能威脅論,就不是危言聳聽了。未來人類會被機器徹底統治嗎?我想是大有可能的。加速回報定律(Law of Accelerating Returns)告訴我們,人類從石器時代、青銅時代、農業時代、工業時代一路來到現在的信息時代,經歷的更叠時間總是跳躍式的越來越短。這是因為科技基礎在一步步變強,催生顛覆性技術革新的時間就越來越短。

像上面所提及的人工神經網絡已經在依靠自我改進,一旦達到強人工智能水平。能夠自我學習的機器將是非常可怕,會不斷實現跳躍式的進步。那麽就會出現比人類更聰明的人工智能,也就是超級人工智能。憑借幾何級的進化能力,那將是人類自己制造出的“上帝”! 屆時人類的智慧和境界,將根本看不懂這位被自己造出的“上帝”。所以人類的最終結局,或許只取決於這位“上帝”是否足夠仁慈。

人工智能 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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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出行之所以被嫌棄,是因為你被偽共享圈粉了!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314/161849.shtml

共享出行之所以被嫌棄,是因為你被偽共享圈粉了!
蟲二 蟲二

共享出行之所以被嫌棄,是因為你被偽共享圈粉了!

共享出行口碑異化是近一年的事,它背後其實反映了基於四種視角的觀察。

本文由二說(微信ID: chongershuo)授權i黑馬發布,作者蟲二。

從滴滴兼並優步中國的壟斷質疑,到五顏六色的自行車塞滿街道,共享出行口碑異化是近一年的事,它背後其實反映了基於四種視角的觀察。

第一種是行業視角。

很多人發現了共享商業模式中的BUG。

共享經濟之所以火起來,是因為它不依賴自上而下的體制變革,也不乞靈於流程和規則的優化,它就是一種個性化、技術化、市場化的對策,這是互聯網時代人們喜歡的範兒,也滿足了他們既追求結果,也享受過程的情趣。

但普華永道2014年12月有個調研,發現共享經濟居然有內生增長的自驅力,78% 的用戶認為共享經濟“強化”了其消費欲望,這是個可怕的發現。

它說明現在的某些共享形態是通過煽動偽需求而不是滿足真實需求發展起來的,換句話說,共享經濟正變成它曾經要顛覆的樣子,為了提高效率,原來社會化配置的供需結構,不得不轉向專業化和職業化,結果如keso所說,所有被拿來共享的東西都是專為共享而生的。這也是為什麽Uber和滴滴能在中美野蠻生長,Lyft和嘀嗒拼車反而發育遲緩的原因。

第二種是消費視角。

不少人察覺到了共享經濟對現有秩序的沖擊。

即使是最純粹的理想主義者也得承認,像滴滴和Uber這樣的共享經濟並沒有取代原來的業態,它逐漸蛻化為一種需要更多金錢去潤滑的定制化服務了,取得市場支配地位後一樣會變得貪得無厭,它沒有改善消費環境中的任何問題,只是做了破壞性的沖擊而已。

第三種是社會視角。

部分人意識到共享出行的發展超前於時代了。

共享意味著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有償分離,但在資本驅動下流轉得毫無節制,服務組織的效率很低,用戶對共享精神的熱誠很快被糟糕的使用體驗所掏空。給人的感覺是,滴滴和Uber根本無法有效管理司機,Airbnb無法讓背包客對別人的財產保持敬畏,共享單車始終在蓄意毀損和破壞性使用之間反複折騰。

這就引發了第四種視角的觀察:理論質疑。

越來越多的人堅信如今的共享經濟已經偏離了初衷,曾經的用戶互助正被赤裸裸的商業利益所取代,滴滴和Uber所代表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共享經濟。

美國Zipcar、Veniam、Buzzcar和GoLoco公司創始人、《眾創:共享經濟時代到來》一書的作者Robin Chase曾經為共享經濟給出三點定義:

第一,利用過剩或閑置的產能轉化經濟效益;

第二,用技術搭建共享平臺;

第三,每個人都是具有影響力的合作者。

但在實踐中,上述三點都有被明顯濫用的傾向。

首先是產能。

一輛私家車每年只有4%的時間在路上行駛,其余都在閑置,這個現象差不多同時被幾家創業公司Uber、Lyft、RelayRides(後來更名Turo)和GetAround所發現。

但如何運用這些閑置和過剩資源,大家玩法不同。

Uber從最初的共享互助很快變成純粹的商業項目,司機有全職或兼職工作的比例從最初的61%下降到2015年的52%,Uber開始像傳統企業一樣組織服務流程,擴大規模的同時追求效率和利潤。

相比之下,拼車的Lyft就堅持粉胡子的社交化運營路線,通過平臺形成固有出行線路的有效規劃,以便在不擠占道路資源的情況下,滿足更多的額外出行需求。

類似的對比在國內還有滴滴出行和嘀嗒拼車。

Uber和滴滴模式之所以風光不再,一方面是人們發現其解決高峰出行困難的手段仍是傳統的價格杠桿,另一方面也意識到這種解決方案的社會成本異常高昂,中國一線城市的交通越發擁堵,Uber和滴滴與有力焉。

相比Lyft和嘀嗒拼車這樣提高出行效率又不額外增加交通系統負擔的創新,Uber和滴滴對出行效率的改善是以更多人出行效率的降低為代價的。

2015年高德地圖的大數據報告就顯示,隨著當年5月滴滴快車上線,北京的交通擁堵延時指數較去年同期約上升了13%,峰值擁堵程度也頻繁刷新2014年的最高記錄。

來自北京交通委的統計也顯示,2014年8月份以來擁堵指數的大幅增加,這與滴滴和Uber在北京大規模補貼的時間高度吻合,2015年6月交通擁堵指數同比再升31.5%,這又與滴滴快車在北京上線的時間高度重疊。

換句話說,Uber和滴滴解決出行難是基於兩種手段:

一是大幅提高了一輛汽車在全壽命周期內的使用強度,通過補貼讓司機和車輛全職化;

二是動員了更多社會車輛在本來不需要的時間和地點加入冗余競爭。

這樣做的後果是無節制的占用道路資源,加大了公共交通系統的壓力,與Lfyt或嘀嗒拼車的模式相比,這相當於對出行難的一種暴力破解。

其次是平臺層面。

某些共享出行模式日益顯示出涸澤而漁的傾向,產品線不斷延伸,拼命給那些已經調動起來的社會資源填充更多的消費場景,在這個過程中,伴隨的是對路權之類公共資源的侵占。

關於公共資源的共享一直是個有爭議的話題。

1968年Garret Hardin在科學雜誌提出過《公地悲劇》理論,他認為公共牧場會因為大家的過度使用而過早退化,因此牧場作為公共資源只要開放給所有人共享,就一定會釀成“公地悲劇”,這與其說是個經濟學論斷,不如說是對人性的洞察。

另一派是Elinor Ostrom的“公共池塘理論”,她認為只要有相應的制度加以約束和保障,類似公共池塘這樣的開放資源是可以實現平衡共享的,這是典型的制度依賴。

幾十年後,這場爭論已經由在房中大便的Airbnb背包客、屢屢與乘客爭執的滴滴司機和變著法折磨共享單車的用戶給出了答案。

至於作為公共資源的路權則成了現實版的公地悲劇,共享出行本應該有著合理聚攏有效需求並釋放道路資源的先進性,結果卻是資本力量瘋狂助推起來的各類出行平臺加劇了道路資源的稀缺性。

專車和快車表面上緩解了高峰時的需求並發,但實質上是在自行建立商業模式的同時把所有衍生公共問題推給了社會而已。

但共享經濟最大的癥結還是合作。

Robin Chase強調共享經濟中每個人都是具有影響力的合作者,其中的原則問題在於,這種合作應該是由金錢來驅動還是由社交基因做潤滑。

專車或是快車給出的答案是前者。

頻繁的燒錢讓司機看起來是個有利可圖的職業,但很多分析已經證明,快車甚至專車這樣架構於私車之上的生意並沒有優於出租車的成本結構,每公里的運營成本實際上還要更高,這個模式在補貼階段尚可勉強維持,但在市場逐步規範化之後,就根本撐不起可以向司機收取提成的超額利潤了。

Uber和滴滴模式在這里走向了共享經濟的反面,從長遠看,共享經濟恰恰將推動大部分的商品和服務趨向免費。

美國社會學者Jeremy Rifkin有個比較激進的觀點,他認為計算革命的指數增長將使世界形成廣泛而穩定的連接,這會導致服務和商品的邊際成本無限趨近於零,基於交換和交互的共享經濟將成為主流。

這意味著“產消者”正在以近乎零成本的方式制作並分享自己的信息、娛樂、綠色能源和3D打印產品,他們通過社交媒體、租賃商、合作組織以極低或零成本的模式分享汽車、住房、服裝和其他物品。

顯然,社交基因+合理收入的拼車模式更接近共享經濟的神髓。

在Lytf嘀嗒拼車的模式中,車主的固定成本由合乘出行者做了合理分擔,對車主是有效補償,對乘客也不構成負擔,而Uber和滴滴模式中,司機的成本結構決定其盈利訴求被無限放大了,互助精神被傳統企業的運營行為取代了。

這就導致了共享經濟的四個核心理念正在被偽共享玷汙:

1、不消耗公共資源就解決社會問題;

2、使用權勝過所有權;

3、可持續性取代消費主義;

4、合作壓倒競爭。

今天被偽共享圈粉的人們是否想過:

我們為昂貴的、專屬的,過度占用公共資源的服務樂此不疲時,是否離那種低成本的,基於人際信任、互助協作式的共享精神越來越遠了呢?

是時候做個了斷了。

共享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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